第六章 精神文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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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292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精神文明建设
分类号: D64
页数: 7
页码: 712-7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2005年莆田市统一战线工作的三个方面,包括多党合作统战工作、经济统战工作和海外统战工作。关键词: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经济统战;海外统战。
关键词: 莆田市 精神文明建设 地方组织

内容

第一节 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1991年,开展“两不、四文明”(即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文明驾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文明市民)和“三共”(共学雷锋、共建精神文明、共同发扬古田精神)活动,并在城厢文献路、居仁巷、月角里、坊巷等,开展“三优示范街”和文明巷竞赛活动,共建5个文明片区。4月,莆田市被评为1990年度军民共建福厦文明路先进市。
  1992年,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工作。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军民共学雷锋月”活动。
  1993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知我莆田、爱我莆田、争做文明市民”系列活动。8月,省委、省政府授予仙游县“创建文明县城竞赛先进县城”的称号。
  1995年12月,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市区)竞赛活动中,涵江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第五届(1994—1995年度)创建文明县城(市区)竞赛的优胜市区;仙游县被命名表彰为1994—1995年度创建文明县城(市区)竞赛的优胜县城。
  1996年7月,开展“七不”活动。(即不乱倒垃圾,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张贴广告;不随地吐痰;不乱占道摆摊设点;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闯红灯、不高声按喇叭;不损坏花草树木)。8月,重点办好精神文明十件实事,即制定并实施文明市民公约、城镇治理“五乱”、实行“三规范”、创建一批“三优示范街”、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建文明院所树文明窗口”活动、创建一批“文明片区”示范点、建立乡(镇)宣传教育管理委员会和村管理站、实施“卫生厕所建设工程”、建立图书发行网点、清理公路主干线两旁公墓、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1997年,成立莆田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市委书记许开瑞担任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2月,莆田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第六届(1996—1997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二级达标城市;涵江区被授予创建文明县城(市区)竞赛活动先进市区的称号;仙游县被授予创建文明县城竞赛活动先进县城的称号。6月,莆田市涵江区商城片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创建文明安全片区活动先进片区。城厢区凤凰山公园片区、城厢区梅山片区、涵江区商城片区、涵江区新街片区、涵江区前街片区、仙游县城南片区、仙游县木兰片区、湄洲湾北岸顶社片区被授予全省创建文明安全片区示范点的称号。8月,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是年,城厢区文献路商业街、涵江区小商品批发城片区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示范点”。
  1999年2月,下发《关于莆田市创建全省一级达标文明城市工作(1998—1999年度)的实施意见》。4月,在城区规划范围内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安全片区”竞赛活动,并在城涵开展创建“三优(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示范街”竞赛活动。7月,创建莆田县黄石镇东井街小区、城厢区文献路金桥小区、城厢区学园路筱塘小区、涵江区涵西街道前街小区、涵江区涵西街道苍林小区、湄洲湾北岸管委会望山小区6个标准文明安全小区实事项目。
  2000年,以美化居住环境、维护治安秩序、丰富文体生活、普及科学知识、拓展社区服务、密切人际关系6个方面为主要内容,开展“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活动。8月,莆田县黄石镇东井街小区、埭头镇埭头街道小区等10个小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第七届(1998—1999年度)文明安全小区”。是年,仙游县获“福建省1998—1999年度(第七届)创建文明县城活动一级达标县城”的称号。涵江区、城厢区获“福建省1998—1999年度(第七届)创建文明城区活动一级达标城区”的称号。仙游县鲤城镇洪桥城南片区、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公园小区、莆田市涵江区小商品批发城片区获“福建省1998—1999年度(第二届)文明安全小区”的称号。
  2001年,市委、市政府把创建100个文明安全小区列入200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12月,城厢区荔城街道金桥小区、凤凰山街道筱塘小区、凤凰山街道新光小区、涵江区商城小区、涵西街道前街小区、仙游县鲤城镇洪桥城南小区六个小区被授予“全省高质量文明社区示范点”的称号。
  2002年,制定出台《莆田市(2002—2010年)精神文明区域建设规划》。从5月开始,在全市开展科教、文化、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举行“四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7月,莆田县埭头镇新街小区等15个小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八届(2000—2001年度)文明安全小区”的称号。9月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城市,迎接建市20周年”主题活动,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即:“六个一百”。创建100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单位,100个春风宣传文化中心示范点,100户帮扶各类困难群体,100个文明安全社区、片区示范点,100家文明诚信企业,100个行业窗口示范单位实事项目。9月,市委、市政府授予仙游县鲤城镇洪桥城南小区等10个小区为“2000—2001年度文明安全小区标兵”。
  2003年,制定《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实施意见》。是年,莆田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第八届(2000—2002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首次进入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行列,仙游县被评为“全省第八届(2000—2002年度)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被评为“全省第八届(2000—2002年度)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城区”,仙游县洪桥社区、莆田市荔城区镇海居委会丰美小区、莆田市城厢区龙桥社区居委会、莆田市涵江区商城管委会商城社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第三届(2000—2002年度)文明社区(小区)”。
  2004年,在全市开展创建评选“星级文明社区”活动。10月,仙游县度尾镇度峰社区等29个社区(小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九届(2002—2003年度)文明社区(小区)。
  2005年1月,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等10个社区被评为“四星以上(含四星)文明社区”。
  第二节 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1991年6月,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莆田县江口镇、仙游县榜头镇为“一九九〇年度市级文明集镇”,仙游县钟山乡朗桥村、郊尾镇湖宅村、龙华乡林内村为“一九九〇年度市级文明村”。8月,市创建文明集镇暨福厦文明路建设工作会议在莆田县江口镇召开。开展全市15个镇1991—1992年度创建文明集镇竞赛活动。12月,榜头、黄石、梧塘镇被市委评为创建文明集镇活动的先进乡(镇)。
  199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六提倡、六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并召开全市15镇创建文明集镇工作会议,协调组织江口、黄石、西天尾、榜头、度尾5个镇参加全省沿海50个亿元镇第一届创十好文明集镇的竞赛活动。是年,莆田县的官庄村、丙仑村、石东村等33个村(居委会)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1990—1991年度的市级文明村(居委会)”。
  1993年8月,莆田县江口镇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十好文明集镇”,涵江区后郭村为“十好文明村”。9月,榜头、黄石、梧塘、度尾镇被市委、市政府评为“1992年度创建文明集镇活动先进乡镇”。
  1994年,莆田县江口镇、仙游县榜头镇获“省第二届十好文明集镇”的称号,莆田县西天尾、梧塘镇获“创十好文明集镇优胜镇”的称号。
  1995年12月,莆田县江口、梧塘镇,仙游县榜头镇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十好文明集镇”。
  1997年,涵江区、莆田江口镇、仙游县赖店镇、涵江区涵东街道涵东村、莆田县梧塘镇沁后村、城厢区城南乡南门居委会等被树立为全省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示范点。6月起,在全市继续开展创“十好文明集镇”竞赛活动。是年,莆田县常太、埭头、南日镇等10个乡(镇)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六届(1996—1997年度)文明集镇”;莆田县华亭镇后山村、江口镇石东村等45个村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六届(1996—1997年度)文明村”。
  1998年,开展以建设文明新村为重点的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创建文明户抓起,深入开展“创十好、评十星”活动,开展100个文明村创建示范点。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围绕“六提倡、六反对”的基本内容,继续广泛开展“刹五风”(刹大操大办风、聚众赌博风、封建迷信风、买卖婚姻风、乱占土地风),“治五乱”(治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乱贴广告、乱摆摊点、乱建坟墓),“促五改”(改厕、改水、改圈、改路、改房)的移风易俗和村容村貌整治活动。11月,全省第八届文明县城联谊会在仙游县召开。
  1999年,荔城区西天尾镇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一批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镇”。
  2000年7月,出台《莆田市创建文明路活动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8月,莆田县南日、芦、新县,仙游县游洋、园庄镇,城厢区城南乡,涵江区三江口、白塘镇,湄洲湾北岸秀屿、灵川镇,湄洲岛湄洲镇11个乡(镇)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七届(1998—1999年度)文明乡镇”;莆田县江口镇上后村等49个村为“第七届(1998—1999年度)文明村”。是年,莆田县西天尾镇等13个村镇获“福建省1998—1999年度(第七届)文明村镇”的称号。
  2001年,制定城乡共建实施方案,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点挂钩、双向协议等工作机制,组织150个省、市级文明单位与150个农村行政村结成共建对子。3月,开展创建高速公路(莆田段)文明路活动。12月,秀屿区,莆田县西天尾、江口、常太、荻芦,仙游县鲤城、度尾镇、城厢区灵川镇、湄洲湾北岸笏石镇、湄洲岛湄洲镇等被评为“全省高质量文明小城镇示范点”;莆田县江口镇五星村、埭头镇石城村、仙游县榜头镇紫泽村、城厢区城南乡镇海村、涵江区涵西街道涵西村、湄洲湾北岸东海镇上亭村、湄洲镇宫下村等被评为“全省高质量文明新村示范点”。
  2002年7月,开展创建福厦、城秀、新文、三郊、濑榜文明路活动,仙游县枫亭、郊尾、赖店镇,荔城区西天尾镇,秀屿区东庄镇、笏石镇、月塘乡7个单位被市文明委评为“创建文明路工作先进单位”,市公路局郑炳发等51位同志被市文明委评为“创建文明路工作先进工作者”。7月,莆田县江口镇等14个乡(镇)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八届(2000—2001年度)文明乡镇”,莆田县江口镇石东村等53个村(居)为“第八届(2000—2001年度)文明村(居)”。9月,仙游县鲤城镇等10个乡(镇、街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0—2001年度文明乡镇(街道)标兵”,仙游县榜头镇紫泽村等10个村(居)为文明村(居)标兵。是年,中央文明委表彰第二批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涵江区江口镇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镇”,仙游县榜头镇紫泽村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
  2003年1月,中央文明委对第一批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复查认定,荔城区西天尾镇经复查批准继续保留“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镇”的称号。6月,在农村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涵江区江口镇五星村、仙游县榜头镇紫泽村被评为“福建省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7月,湄洲岛管委会、仙游县鲤南镇、荔城区西天尾镇、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涵江区江口镇、秀屿区笏石镇6个单位被市文明委授予“创建文明路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黄开友等37位同志被市文明委授予“创建文明路工作先进工作者”的称号。是年,城厢区常太镇洋边村等17个村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第八届(2000—2002年度)文明村镇”。
  2004年3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对共建工作推进“百里文明走廊”活动的意见》。8月,仙游县鲤南镇等十五个单位被市文明委授予“创建文明路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陈之添等四十七位同志被授予“创建文明路工作先进工作者”的称号。10月,仙游县鲤南镇等20个乡(镇)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九届(2002—2003年度)文明乡镇”,仙游县龙华镇貂峰村等68个村为文明村。
  200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路创建工作的意见》。4月,仙游县枫亭镇、荔城区黄石镇、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涵江区江口镇、涵江区三江口镇、秀屿区东庄镇、涵江区文明办、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广播电视新闻部9个单位被市文明委授予“创建文明路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王滨强等50位同志被市文明委授予“创建文明路工作先进工作者”的称号。是年,荔城区西天尾镇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涵江区江口镇、江口镇五星村、城厢区常太镇被评为“全国先进村镇”。
  第三节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1991年,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大院竞赛活动,文明单位“终身制”改为“年任制”。莆田县的濑溪交管所、城厢区供销社副食品公司文峰宫百货商场等89个单位经检查考核,被市委、市政府评为“1990—1991年度的市级文明单位”。4月,莆田市公路分局、市工商局、市农委、涵江区共建福厦文明路指挥部、江口镇政府和交警中队6个单位被评为“1990年度军民共建福厦文明路先进单位”,全市有14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6月,市委、市政府授予莆田县笏石、黄石、灵川镇,仙游县度尾镇为“一九九〇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称号。授予莆田县电力公司、莆田啤酒厂、莆田振兴鞋业有限公司、莆田县梧梓粮库、城厢区物资公司、福建省工贸联营莆田纸箱厂、城厢区供销社副食品公司文峰宫百货商店、仙游电机厂、仙游县福利院、涵江区华侨中学为“一九九〇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的称号。是年,莆田市福州海关驻秀屿海关办事处在全省1991年度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进行年终总结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湄洲湾港务局三江口作业区、湄洲港务局秀屿作业区船吊二级、湄洲湾港务局人劳科、中国船务代理公司福建莆田支公司船代科四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
  1992年,协同教育、妇联等部门开展“五好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评选活动。
  1993年8月,莆田市邮电局、仙游县电机总厂等11个单位被评为“1991—199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莆田电力公司被评为“十好文明企业”,詹凤粼等15位同志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称号。9月,省石油公司莆田分公司等28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1991——1992年度文明单位”。
  1994年,2月,莆田一中、莆田二中、莆田六中、莆田四中被省中小学创建文明学校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省级文明学校”的称号。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莆田县公安局秀屿港区派出所被评为“1993年度莆田口岸共建文明工作先进单位”,湄洲湾港务管理局三江口作业区被评为先进集体;吴绍炳、陈顺高、廖玉辉、李天寿、张清水、林金煌六人为先进个人。8月,莆田电业局、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被市委评为“199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街道党委副书记林志堂,莆田电业局政治部主任林万通被评为“199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1995年上半年,对全市原有45个省级文明单位、140个市级文明单位和县区级文明单位进行考查和筛选。同时,对新上报的15个省级文明单位、15名省级先进工作者、30个市级文明单位和30名市级先进工作者进行考评和推荐。12月,莆田第二中学、莆田县麟峰小学、莆田县医院等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第五届(1994—1995年度)文明单位”,林元钦、方国珍等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1996年,出台《莆田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1月,市委、市政府授予莆田县江口镇、莆田第四中学、莆田县华亭镇后山村等162个单位“第五届(1994—1995年度)文明单位”的称号;授予赵黎明等38位同志“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称号。3月,莆田海关等2个单位被评为“一九九五年度先进单位”,湄洲湾港务管理局秀屿港务船务公司等4个部门被评为先进集体,吴绍炳等18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1997年2月,莆田海关、莆田商检局、莆田市海神船务有限公司3个单位被省口岸办、省文明办评为“一九九六年度共建文明口岸先进单位”;莆田动植物检疫局筹建处、湄洲湾港务管理局秀屿港务船务公司等8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吴绍炳、陈金林等15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同年,莆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莆田商检局报验厅等27个点被树立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示范单位”。莆田市国家税务局、莆田第四中学等216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六届(1996—1997年度)文明单位”;莆田市工商局涵江分局企业登记注册大厅、莆田市自来水公司等13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首届(1997年度)“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先进单位。
  1998年,全省“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联席会议在湄洲岛召开。2月,莆田县电力公司、莆田县梧塘镇、莆田县梧塘镇沁后村等78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第六届(1996—1997年度)文明单位”。莆田第一中学、莆田市实验小学等8所学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福建省第六届文明学校”。
  1999年4月,在建设、口岸、公安、交警等28个行业中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是年,莆田市国税局外税分局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一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仙游县枫亭供销社被评为第一批“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2000年,制定《莆田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8月,莆田市气象局等249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七届(1998—1999年度)文明单位”,黄金元等119位同志被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仙游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等60个学校被评为文明学校;莆田市建设银行系统、莆田人民保险系统、莆田城厢地方税务系统、莆田市国家税务系统、莆田市工商银行系统、莆田市邮政系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1998—1999年度)‘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先进行业”,莆田市城厢邮政营业组等10个单位被评为1998—1999年度“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先进单位。是年,莆田市国家税务局等73个单位获福建省“1998—1999年度(第七届)文明单位”的称号,陈绍宁等23名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称号。莆田市湄洲湾工业学校等11所学校获“福建省1998—1999年度(第七届)文明学校”的称号。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厅等10个单位获“福建省1998—1999年度(第二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的称号,朱凤莺等9名获“福建省1998—1999年度(第二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满意服务先进个人”的称号。
  2001年,组织开展第八届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工作和第七届省级文明单位的复查工作。12月,莆田四中—莆田军分区政治部、莆田市国家税务局—武警8710部队政治部、莆田电业局—武警8712部队、仙游县电力公司—32380部队、莆田县交通局—莆田县人民武装部、莆田县南日镇—32828部队、城厢区荔城街道办事处—解放军第95医院、莆田团市委—武警莆田市支队、城厢区荔城街道办事处文献居委会—武警莆田县消防大队一中队、城厢区梅峰小学—武警莆田市边防支队等被评为“全省高质量军民共建对子示范点”。
  2002年,组织开展第三届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初评工作,下发《关于加强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的意见》。湄洲岛申报全国文明风景旅游示范点,被评为“首批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7月,莆田市广播电视局、莆田市湄洲日报社等300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八届(2000—2001年度)文明单位”,莆田市电力系统等7个系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八届(2000—2001年度)‘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先进行业”,湄洲湾北岸忠门供销合作社忠门商厦等12个单位被评为“‘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先进单位”,仙游师范附属小学等65个学校被评为文明学校,林修岚等138位同志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9月,市委、市政府授予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等10个机关“2000—2001年度文明机关标兵”;莆田市地税局等10个单位被评为“文明单位标兵”;莆田市实验小学等10个学校被评为“文明学校标兵”;朱兰英等10个家庭被评为“五好文明家庭标兵”;莆田四中—莆田军分区政治部等10个共建对子被评为精神文明共建标兵。10月,莆田海关、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莆田电视台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1月,中央文明委对第一批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复查认定,仙游县枫亭供销社经复查批准继续保留“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外税分局继续保留“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称号。是年,莆田电业局、莆田市地方税务局等82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第八届(2000—2002年度)文明单位”,林俊阳等22名同志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莆田第一中学、莆田市实验小学等15所学校被评为文明学校。莆田市兴业银行系统、莆田市供销系统、莆田市人寿保险系统、莆田市口岸系统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第三届(2000—2002年度)设区市创建文明工作先进行业”,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莆田SOS儿童村等13个单位被评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吴福闪等8名被评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个人。市文明办、市经贸委、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8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市首届文明诚信企业评选活动,11月,莆田市建筑工程公司、福建省电信公司莆田市分公司等75家公司被评为“首届(2002—2003年度)文明诚信企业”。
  2004年10月,莆田市新华书店等300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九届(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莆田第二中学等72所学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九届(2002—2003年度)文明学校”福建移动通信系统等10个行业被评为“创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等20个单位为创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宋群胜等140名同志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2005年3月,在全市35个行业开展“创建文明行业,为项目工作攻坚年立新功”是年,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莆田市邮政局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莆田市湄洲岛妈祖庙景区管理处、莆田市荔城区文化馆、仙游县福利院、莆田市秀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莆田市烟草专卖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莆田分公司、莆田海关7个单位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2月,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农村困难群众共捐助棉被4000多床。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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