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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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22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14
页码: 620-6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的工商行政管理情况,其中包含市场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企业登记监督管理、公平交易执法等。
关键词: 莆田市 经济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市场管理
  一、流通领域市场管理
  1991—1996年,莆田市工商部门参与当地政府规划、培育、建设市场。新、扩、改建涵江一、二期市场、榜头、盖尾、濑溪、枫亭、石庭、新度、辰门兜等市场11个,建筑面积28262平方米,总投资4780万元。开展“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假冒伪劣商品和计量信得过市场”等活动,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行为。对市场商品、物价、质量、卫生等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违章案件4506起,查获假冒酒类2.27万瓶、香烟41万多条、鞋类4060双、水泥250吨,查处病死及灌水猪肉18271千克、变质桂元干480千克,销毁不合格劣质产品价值166万元。自1996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杆秤,推广使用电子秤、弹簧秤或台秤。
  1997—1998年,检查经营酒类单位1228家,查处假酒23007瓶、散装劣质白酒2000千克、食用酒精7000千克、各种饮料46万多瓶(包)、奶粉1320包,捣毁窝点3个,总案值80万元。同时,各大集贸市场推行净菜上市。
  1999年,与40户粮食业主签订责任书、规范粮食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台账和备案制,对三江口、秀屿港粮食转运码头等粮源进行监管,没收非法经营粮食15.5吨。
  2000—2001年,工商部门参与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房地产、旅游市场、文化节市场、货币流通、医药市场、装璜装修市场、金银饰品、烟花爆竹等市场的监督管理。以治理整顿流通秩序为重点,制止和打击欺行霸市、掺杂使假、出售不卫生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商场、超市、连锁店、直销、展销会活动秩序的管理,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
  2002年,向城南等11个主要集贸市场配发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甲醛快速检测仪,加强对肉禽、水产品、蔬菜粮食和调味品等五大类农副产品的监测。随机检测水产品、饮料、腐竹、茶叶等12类食品,依法查处馒头、面条、面粉中掺有荧光增白剂、部份蔬菜残留农药、部份腐竹含有“吊白块”等问题。
  2003年,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大涉及“非典”的各类消费品市场监管。是年,共检查企业、市场、药店、医疗器械等经营部7969户次,查获制售假冒卫生口罩案件16件4500个、伪劣食醋1050箱,查获一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肉品的违法行为,共查获涉及“非典”违法经营案件91件,案值40多万元。
  2004—2005年,开展对水果、儿童食品、夏秋时令食品、奶粉等市场整治。检查各类食品市场、超市(商场)522个次,店(摊)10768户次,立案查处案件199件,取缔无照经营9户,捣毁窝点6个,查获不合格或“三无”食品35.8吨、变质水果0.29吨,罚没36.62万元。2005年,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47件,案值20.45万元,罚没款17.18万元,抽检农药残留蔬菜、水果8115批次,不合格14批次,浸泡甲醛水产品3195批次、不合格15批次。
  二、中介市场管理
  随着经济发展,出现经纪人、经纪机构,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成为工商部门职责之一。
  199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福建省经纪人条例》,对经纪人颁发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是年,境内从事各类经纪128家,从业人员200多人,办理登记注册130人。
  1994年,市工商局举办首期经纪人培训班,参训的各类经纪人员123人。
  1997—1998年,对境内经营经纪的个人、公司进行检查清理整顿,取缔无照经营11户,规范经营行为6户,停业整顿3户。
  2001—2003年,经批准获得《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的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属事业单位的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属企业的由工商部门预先核准。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2004—2005年,对农村经纪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合同规范、市场营销、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引导农村经纪人提高商标意识,鼓励注册服务商标,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经纪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拓展农产品市场,开展网上交易,建立健全农村经纪人及执业人员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支持和指导农村经纪人建立自律机制。
  第二节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1992年,市工商局制定颁发《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服务的试行措施》《放宽政策加决湄洲岛开发的若干措施》,私营经济个体、合伙、私营企业同步增长。是年,境内有个体工商户23196户,比上年增877户;个人合伙1261户比上年增105户,私营企业134户,比上年增31户。
  1993—1996年,各级工商部门引导私营经济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对私营企业登记注册,除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冠有“莆田市”行政区划名称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外,其余登记注册下放到县(区)工商局。
  1997年,工商部门开设办照大厅。新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1000户、私营企业150户。1998年,扶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发展多种经济。新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1000户,注册资金1479万元;私营企业235户,注册资本1.4亿元。
  1999年,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利用资源和劳动力优势,开发水产和食品、电子、鞋业、食用菌和加工业等主导产业,形成专业户、专业村。境内各种类型专业村的生产经营活动活跃,其产值约占当地乡企产值总产值的80%以上。鼓励私营企业主承包山地,租赁水产养殖场开发。有7家私营业主投资1521万元进行山地开发和滩涂养殖。是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176户,从业4745人,注册资金4590万元;新发展私营企业223户,从业3086人,注册资金达2.4亿元。
  2000年,市、县(区)工商局在登记备案、监管权限、处罚权限、执法责任等方面实行职权下放,授权基层工商所,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市场载体、市场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是年,全市发照的个体工商户25596户,从业人员62193人,注册资金3.5亿元;私营企业1360户,从业人员21758人,注册资本11.1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19%、18%和20%
  2001年,实行机构改革,转变工商职能,把引导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职能交给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是年,全市共登记个体工商户25938家,从业人员64233人,注册资金3.5亿元;全市登记的私营企业有1644家,从业人员26881人,注册资本14亿元。
  2002年,建立与私营企业直接挂钩、重点服务制度。全系统共选择莆田市八重洲饲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95家私营企业直接与各地工商部门挂钩,重点服务,推动当地龙头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是年,使用新版营业执照。新注册个体工商户3839户,从业人员5210人;全市累计个体户26753户,从业人员60434人。
  2003年,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个体私营企业信用信息收集、记录、整理、评价、披露、激励与约束机制等制度;推行市场巡查预警警示制度,实行“绿牌、蓝牌、黄牌、黑牌”等四级分级动态监管;开通红盾信息网,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的网上信用查询服务。是年,新注册个体工商户2095户,注册资金11733万元;全市累计个体工商户24311户,注册资金39104万元,从业人员44795人。
  2004年,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免征三年营业税等“四税种”。是年,全市累计个体工商户21298户,从业人员48965人。
  2005年,允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由工商机关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予以登记。是年,新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6421户,注册资金51377万元,累计个体工商户22191户,注册资金86177万元。
  第三节 企业登记监督管理
  一、内资企业登记管理
  1991—1997年,市工商部门改革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间。境内实有登记发照各类企业达10573户。
  1998—1999年,市工商局授权城厢、涵江、湄洲岛分局受理核准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年,新注册企业526户,注册资本72731万元。
  2000年,扶持国有企业上规模、上档次,鼓励和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莆田市华纶印染有限公司组建境内首家规范集团企业福建众和集团,注册资本总额1.15亿元,母公司注册资本6500万元。是年,全市实有企业8138户,注册资金43.5亿元。
  2001年,鼓励和支持南门居委会组建的莆田市南门企业集团,注册资本8100万元,成为境内第二家规范的集团企业。是年,新登记企业376户,注册资本39281万元。
  2002—2003年,办理企业CA安全认证2821户。建立市局管辖的3730家外资、内资、私营等企业经济户口,完成6356家企业名称的新旧数据库转换。2003年,企业认购CA安全证书1785户,累计认购5255户。
  2005年,全市新登记内资企业919户,注册资本162169万元,全市累计内资企业8413户,注册资本1675937万元。
  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
  1991—1992年,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行使对外商投资登记管理权。是年,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129户,注册资本29157.19万美元。全市登记在册外商投资企业381户,投资来源国家、地区9个。
  1993年,新增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245户,投资总额56049万美元,注册资本36145万美元,外方认缴31931万美元。
  1995年,辖区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全国统一新营业执照。是年,新增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135户。
  1996年,新增登记外商投资企业91户,投资总额7.16亿美元,注册资本2.36亿美元。是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科被国家工商局授予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
  1997年,市工商局实行一审一核制和政务时间承诺制,初审2个工作日,审核3个工作日。1998年,企业名称核准、换发营业执照立等可取。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77户,投资总额0.99亿美元,注册资本0.71亿美元。1999年,依法简化注册登记手续。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50户,投资总额0.42亿美元,注册资本0.28亿美元。
  2000年,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一幢楼”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59户,投资总额1.07亿美元,注册资本0.58亿美元。2001年,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55户,投资总额1.80亿美元,注册资本0.89亿美元。2002年,建立完善外资企业“经济户口”静动态档案。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45家,投资总额1.11亿美元,注册资本0.63亿美元,外方认缴出资缴6200万美元。是年,原莆田市工商局外商企业注册管理科更改为莆田市工商局外商企业注册管理分局(正科级机构)。
  2003年,国家工商局升格为国家工商总局后,对被授权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登记管理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予以确认。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48户,投资总额1.29亿美元,注册资本0.68亿美元,外方认缴出资额0.63亿美元。2004年,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55户,投资总额1.95亿美元,注册资本1.05亿美元,外方注册资本1.01亿美元。
  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58户,投资总额2.38亿美元,注册资本1.25亿美元,外方认缴出资额1.2亿美元。是年,全市累计实有外商投资企业860户,总投资14.02亿美元。
  三、企业监督管理
  1991—1992年,清理整顿钢材经营企业。规定九类企业允许经营钢材,查处企业违规行为230户。
  1993年,全民所有制和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实行企业代管理的事业单位应交年度检查国有资产权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应年检358户,未参检企业30户。1994年,完成清理整顿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工作。年检内资企业法人2934户,营业单位7066户;外资年检企业599户,亏损企业133户。
  1995年,清理无资金、无场地、无机构企业558户。查处内资违法违章企业55户,完成年检企业9632户,停业未办注销手续665户。
  1996年,清理整顿农资企业162户、汽车经营企业20户、中介组织20户;注销历史遗留“三无”企业443户;清理不按规定缴资或出资不规范外资企业293户、依法注(吊)销“三无”企业123户;重点检查2户虚假出资抽逃资本和253户长期不缴资、出资不规范违法行为企业。
  1997年,实施企业联合年检。清理注销内资企业528户,收缴印章39枚,依法处罚违法违章企业154户,罚款1.34万元,查处擅自改变企业住所和印章、弄虚作假外资企业6户。1998年,注(吊)销企业1028户,对154户违规企业处罚9.39万元;对两年未参检的90户企业进行清理;依法吊销243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1999年,重点跟踪回访和监管冠市名和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对内燃机厂、鞋革厂、塑胶厂等31家企业到期的注册商标及时给予提示申请续展;吊销内资企业1028户,注册资本23075万元。
  2000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烟花爆竹、医药、农机、文化娱乐场所、鞋业等专项整治,检查、回访企业3924户。2001年,依法吊销221家不规范的外商投资企业。
  200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公司出资行为和中介组织专项行动,共抽查783户,对15户中介机构全面检查,对134户违规企业责令改正;立案7起,其中虚假出资1起,抽逃注册资本1起,罚没入库9.5万元;办理变更外商增资企业21家,增资额6554万美元,增加注册资本5070万美元。
  2003年,在涵江区江口工商局、荔城区镇海工商分局试点,建立完善科学的“经济户口”静动态档案、企业信息微机管理和微机台账。同时,开展安全百日整治活动,重点对矿山、危险化学品、成品油及公众聚集场所等专项整治。是年,查处无照经营4222户,取缔634户,补办营业执照3317户。2004年,全市共查处无照经营650户,立案查处525件,补办执照2026户,取缔357户,罚款79.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5.5万元。
  2005年,实行巡查监管工作与企业信用管理相结合,强化基层工商所对各类企业的监管。是年,全市办理先照后证企业293户,分期到资53户,冠省名48户,以资信证明办理设立、变更登记376户,试行“先照后证承诺登记制”的企业80多家。
  第四节 公平交易执法
  一、经济违法违章查处
  1991—1996年,市工商部门开展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活动,建立群众举报网络,扩大稽查途径,查处经济违法等案件,查处各类经济违章违法案件3804件,罚没款3220万元。
  1997年,开展药品“回扣”专项检查,查出药品回扣金额121.48万元,涉及9个单位49人,立案10起,移送检察机关案件2件2人,依法逮捕1人,追缴个人私分回扣款15.11万元,罚没入库3.64万元。
  1998年,对生产要素、农资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家用电器等行业的经营单位批发市场专项整治。是年,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389件,总案值2092万元,罚没款1110.18万元。
  1999年,开展反走私成品油、摩托车销售市场、打假护农、“扫黄打非”等六项整顿。全市工商系统组织检查农资78户,立案查处农资违法违章案件93起,查获无证经营化肥案件5起,种子2起;开展摩托车销售市场专项治理,查获“雄狮”、“黄河”、“远达”等摩托车103辆,案值15万元,罚没10万元;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查获没收盗版VCD光盘2934盒。是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违法违章案件506件,案件总值1751.6万元,罚没金额787多万元。
  2000年,开展“整顿市场秩序”、“万人打假大行动”、“反仿冒、反误导”、“红盾打假护农”、“名优企业打假维权”等专项治理,检查经营单位3171家,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459件,捣毁制假窝点46处,案件总值2036.5万元,罚没款入库553.7万元。
  2001年,开展公用企业垄断限制竞争及拼装车整治专项行动,取缔报废汽车非法回收拆解的经营户26户,查获涉嫌拼装报废机动车56辆,摩托车8部及一大批零部件。是年,依法处置1999年10月一大队立案查处福建八闽通讯机电设备公司非法倒卖2台价值484万元走私电机案件的行政诉讼案。
  2002年,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清理无照经营户4104户,补办各类营业执照3975户,取缔219户,清理“三无企业”12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480起,罚款金额108.1万元;查处违法商标案件60件,罚款7.8万元,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7件,罚款2.4万元,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2.4万多张,拆除户外布条广告325幅、店堂招牌广告30块。是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490起,案值1256.82万元,罚没款481.96万元,捣毁制假窝点82处。
  2003年,打击涉及“非典”及“黑心棉”的各类经济违法活动,全市工商系统查获涉及防“非典”虚假广告13件,涉及“非典”违法经营案件91件,案值40多万元。立案查处“黑心棉”违法违章案件394起,案值372.48万元,罚没入库63.61万元。是年,全市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715起,案值1157.19万元,罚没款544.32万元。
  2004年,开展“红盾行动”和保护商标专用权整治活动线,先后对水果、儿童食品、夏秋时令食品、奶粉、非法出版物、农贸、药品、房地产等市场进行整治。是年,立案查处案件1252起,案值780.55万元,罚没款451.83万元,捣毁制假窝点129个,移送司法机关6起;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8起,案值70多万元,罚款37.83万元。
  2005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工商系统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495件,案值3936.23万元,罚没款587.19万元,取缔违法经营窝点621个,移送司法机关查处案件17件。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
  1991—1997年,全市有消费者委员会6个、分会39个、监督站217个、企业分会7个,基本建立维护消费者权益公平交易监督工作网络。
  1998年,成立“96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参与110社会服务联动。是年,境内6个“96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共受理投诉1458件,其中调解处理1200件,立案查处166件,总案值406万元,移送有关部门处理92件,罚没款35万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75万元。
  1999年,境内6个“96315”投诉电话更换开通为全国统一的“12315”服务台,在城区、县城接到投诉电话20分钟内赶到现场,在郊区或农村投诉的,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是年,受理消费者投诉1808件,挽回经济损失146万元。
  2000年,开展“名优企业打假维权”、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活动,查获假冒“雪碧”饮料3072瓶,假冒“南孚”电池2万多粒。是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937件,挽回经济损失131.66万元。同年,城厢工商局“12315”被省人事厅、省110联动办评为“全省110联动工作先进集体”。
  2001年,是年,开展“绿色消费”年主题活动,在中型市场增设“12315”投诉点。是年,全市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432件,为消费挽回经济损失77.44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18件,提供案件后由政府职能部门罚没款26.86万元,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金额为2.7万元。
  2002年,开展“科学消费”年主题活动。配合中央电视台宣传“3·15”专题晚会活动,并举办以“科学消费”为主题的名优企业产品展销暨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展、整规成果图片展活动;举办法规宣传咨询和现场投诉21场,接受咨询投诉810人次;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案值265万元。是年,全市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669件,挽回经济损失81.95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案件8件,欺诈行为得以加倍赔偿案件15件,金额34500元。
  2003年,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和“红盾维权进社区(乡村)”活动,全市共建立63个红盾维权站(点),实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制度。是年,全市受理消费者投诉1901件,立案调解21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5.2万元。
  2004年,建立12315调处新机制。以秀屿区工商局为试点,成立以12315投诉台为依托的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年,全市建立116个“红盾维权站(点)”,聘请红盾维权联络员310名,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维权网络。全市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1079起,调解95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63万元。
  2005年,莆田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正式成立,共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先后开通12315专线4条,实现省、设区市、县(区)和工商所四级联动,数据相对独立、资源共享数据库。是年,组织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受理消费者投诉356件,解决348件,结案率97.8%。
  第五节 经济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
  1991—1994年,工商部门加强经济合同监管,把汽车维修合同、技术合同纳入工商行政管理范畴。4年间,办理动产抵押贷款合同登记15份,办理抵押物贷款1.46亿元,抵押物标值3.16亿元。
  1995年,办理抵押贷款合同登记14份,贷款3790万元。全市合同管理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32万元。是年,评选“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延伸到外资企业、民营企业,评选单位82个。1996年,建筑安装工程实行备案登记,全市统一使用国家工商局监制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是年,全年办理抵押物贷款合同42份,抵押物金额23.52亿元;办理建筑企业备案登记113份。1997年,办理建筑承包合同登记172份,合同金额2.28亿元;动产抵押贷款合同登记61件,抵押物金额57.6亿元,贷款金额2.18亿元;纠正不合格合同294份,避免经济损失366万元,评选“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46个。
  1998年,合同监管领域不断拓展,动产抵押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房地产购销合同,拍卖市场的委托合同都纳入监管轨道。1999年,全市共为企业解调合同争议案件19件,解决争议金额885万元,为企业追回拖欠款130多万元,评选认定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42家。
  2000—2001年,合同管理延伸到招投标市场,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销售广告中合同欺诈行为。
  2002—2004年,推行订单农业,实施合同帮扶。2004年,通过扶持服务发展龙头企业,引导建立“公司十基地(或经纪人)十农户十科技的科学运作模式;成立经纪人、枇杷等有关农业行业协会,规范订单合同,实施“十百千万”帮扶工程,重点扶持10家农业龙头企业,在全市100个村推行“订单农业”工作,跟踪监管5000户农户订单合同的签订、履行,扶持开发3333.33公顷农业生产基地。
  2005年,为农民注册一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组织和经纪人,指导成立莆田市经纪人协会;推广“订单农业”,以省市级41家龙头企业为重点,建立帮扶挂钩制度,开展“红盾护农”、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调解涉农投诉2起,涉及农民588户,涉及农田7公顷,被列入国家工商总局红盾护农典型案例。
  二、合同鉴证
  1993年开始鉴证各类经济合同,至2000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1669份、合同金额39.9亿元,动产抵押贷款合同290份、合同金额42.11亿元、贷款金额6.35亿元。
  2001年,鉴证各类合同666份,合同金额135147万元;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72份,抵押物价值119466万元,贷款金额76977万元。拍卖84场次,委托合同备案登记491份,拍卖成交742宗,成交额12035万元;监管招投标35场次,招投标金额16950万元。
  2002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522份,合同金额98.44亿元。参与拍卖现场监管97场次,拍卖金额2.09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51份,抵押物价值5.17万元,担保债权金额1.72万元。
  2003年,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58份,抵押物价值65242万元,为企业融资32759万元;参与现场监拍139场次,委托拍卖合同529份,合同金额38896万元,拍卖成交560宗,成交额17579万元。
  2004年,拍卖现场监管107场次,委托拍卖合同382份,合同金额42445万元,拍卖成交874宗,成交额30897万元,全市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62份,抵押物价值48746元,担保主债权金额18073元。
  2005年,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55份,抵押物价值46605万元,担保主债权金额15353万元;备案拍卖会156场,参与现场监拍108场次,委托拍卖合同352份,委托金额78018万元,拍卖成交189宗,成交额52296万元。
  第六节 商标管理
  一、商标保护
  1991—1993年,重点查处鞋类商标侵权。查封成品鞋5000双、鞋面料5016双、鞋底4896双、商标标识9万张、鞋盒1万多个。
  1995年受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依法保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1998年,市工商部门培育著名商标,引导鼓励兴化桂元干协会、度尾文旦柚协会和常太镇政府分别注册“兴化桂元干”、“度尾文旦柚”、“常太枇杷”的证明商标和商品商标,引导湄洲妈祖董事会成立劳动服务公司,注册“妈祖”商标。是年,全市商标印制单位83户。
  1999年,实施农业商标战略,指导帮助各类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10件。城厢区工商分局引导传统特色老字号商店注册“复茂饼家”、“林记牛肉”服务商标。是年,全市代理商标注册109件,代理商标查询215件,全市商标印制单位97户。
  2000年,全市代理商标注册127件,代理商标查询190件。引导啤酒、鞋带、电子、饲料、食品、首饰模具、农副产品等重点行业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引导“仙溪”茶叶、“仙薏”薏米、“游洋”柿子等农产品注册商标。是年,全市印制商标单位112户。
  2001—2003年,全市代理商标注册177件,代理商标其他申请37件,商标查询130件。3年间,全市印制商标137户。
  2004年,重点指导农副产品、服装、鞋类、建材、化工、电子、机械等主导产业的商标注册,龙眼、枇杷、文旦柚等特色水果注册或已申请原产地证明商标保护。
  2005年,重视商标与域名注册。把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列入品牌奖励范围,对地理标志注册给予奖励30万元。
  二、商标运用
  1991—1994年,福建省举行著名商标评选,辖区内莆田啤酒厂“雪津”、莆田鞋革厂“SON-ROLT”(三路)、莆田内燃机配件厂“莆江”、莆田县衬衫厂(现莆田才子衬衫厂)“WENREN”、莆田造纸厂“A”字、仙游电机厂“闽中”6个商标被评为著名商标。4年间,协助企业查询商标116件。
  1996年,为企业查询商标273件。莆田奇嘉化工有限公司粘胶剂“鞋宝”商标,被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决为“不当注册”。
  1997—1998年,组建“商标专用权”保护网,申请入网企业30家。莆田县工商局依托“福建红盾信息网”,免费为260户企业做好上网登记。
  1999年,莆田金匙啤酒有限公司的商标使用权发生纠纷,由国家商标局协调解决“贝德”、“贝王”等自己的品牌纠纷问题。
  2000—2002年,指导仙游糖厂、佳通轮胎厂、金威集团公司等企业办理商标变更转让和许可使用手续;引导仙游电机厂、精密铸锻总厂、鞋革集团等改组改制企业办理商标续展手续;指导金威电子有限公司、南浦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正确使用商标的文字图形和企业标志名称;推荐“金威”、“云墩”、“德信”、“闽中”、“富记”等9个商标参加省著名商标的认定;注册“西天尾扁食”、“闽强”蔬菜商标(莆田市北方蔬菜有限公司);“雪津”、“才子”等13枚商标获得省著名商标认定,指导“雪津”、“才子”争创全国驰名商标;“莆港”、“沃特”商标被认定省著名商标。
  2003—2004年,推荐13枚商标参加省著名商标认定,指导“才子”、“云敦”、“雪津”3个品牌争创全国驰名商标。“才子”商标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被省认定为著名商标的有“三棵树”、“达芙妮”、“SUNWAY”、“冠源”、“蓝旗”、“涵兴记”和“康辉”。
  2005年,“三棵树”等9件商标获省著名商标认定。至2005年,查处商标侵权案件738件,罚没入库323万多元,普查境内各类注册商标4000件。
  第七节 广告管理
  一、广告认定
  1991—1993年,2件广告作品获省二届广告评展三等奖,1件获全国优秀奖。境内设有路牌广告146块4000平方米,跨主街、公路拱门广告10座,灯箱广告612个,印刷品广告5万份。是年,受理一次性广告登记423件。
  1994年,在荔城古谯楼举办“莆田市第三届”、“求美杯”广告作品展,展出作品200件,展评24件获奖。是年,境内拥有霓虹灯广告319个、路牌广告87个、文体造型广告146个、公交车载体广告15辆。
  1995—1996年,开展“中华好风尚”主题公益广告月活动,设计制作发布公益广告142件,《贝克啤酒》户外广告获全国佳作奖。
  1997年,莆田市广告协会成立。境内拥有户外广告840件、霓虹灯广告324件、路牌广告96件、电子显示广告4件、立体造型广告354件和公交车载体广告62辆。
  1998年,境内广告经营单位70户。举办第五期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班,开展以“下岗再就业”、“抗洪赈灾奉献爱心”、“希望工程”等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活动,投入广告费80万元,发布公益广告91条,设置公共广告栏10个。
  1999—2001年,新发展广告单位25户,累计95户。
  2005年,禁止发布有不良内容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
  二、广告整治
  1991—1994年,整治有碍市容的广告和违法广告。协同市卫生局清理整顿户外无证无批准行医广告,严禁刊播张贴治疗性病广告,查处违法广告40起。
  1995年,辖区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9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全市查处违法广告70起,罚款136万元。
  1996年,开展“中华好风尚”主题公益广告月活动,清理不良文化广告、非法印制、刊发、张贴广告、查处各类饮料食品保健品虚假违法广告活动,组织药品广告专项整治。是年,全市检查广告4000多户,整治500多户,清理“皇都”、“新港台”、“珍珠港”、“帝豪奴”、“皇冠”等带有帝王、封建迷信、祟洋、格调低下和繁体字、错别字等不良文化广告350块,收缴违法违章广告52万份,拆除户外破损广告1070块。是年,全市查处违法广告案件63件,罚款8.47万元;制止违法致富信息广告6起,为消费者追回受虚假广告骗取金额1.16万元。
  1997年,开展“自强创辉煌”主题公益广告月活动,全市创作发布以弘扬中华民族“自强、自尊、自信、自立”优良传统为主题的公益广告48件。是年,全年查处违章违法广告83件,罚款10.32万元,收缴销毁非法广告印制品80万张,查处乱贴广告206起,清洗非法广告1.5万张,清理整顿烟草广告50块(条),拆除违法违章广告502块(条),制作法规宣传广告30块。
  1998年,查处违法广告案件87件,罚没款7.4万元,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16万多份。查处福州、长乐等地首饰模具厂未经登记发布的“中国公认名牌的金都模具”带有欺骗性的印刷品广告5457册;查处违法违章印刷品广告案件21件,罚款2.5万元,收缴各类违法违章印刷品6万份,清除乱张贴广告3000多张。
  1999—2001年,开展整治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查处广告违法违章案件282件,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16万张。2001年12月30日,县(区)工商将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划归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2年,依法查处辖区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是年,核发新的《广告经营许可证》,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7件,罚款2.4万元,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2.4万张,拆除户外布条广告325幅,店堂招牌广告30块。2003年,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06件,罚款49.27万元。
  2004—2005年,外商投资设立广告企业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服务代理机构代办申报手续。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广告企业,参照规定办理。
  第八节 机构
  1991—1992年,工商行政管理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双重领导体制。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莆田市委、市政府领导,业务接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导。市工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市场管理科、经济检查科、企业登记管理科、经济合同管理科、个体经济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财务统计科、干部培训班(科级,挂靠人事教育科管理)、信息中心和缉私队(科级)。市工商局增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科、检察室和监察室(合署办公),全市工商系统人员共833人。
  1993年6月1日,国家工商局正式授予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使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
  1995年,中共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立,陈庆金任党组书记、局长。配备党组成员、副局长林玉振、王金星、方志华,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方善光,党组成员、莆田市打私办副主任刘玉成。
  1996年,县(区)“市场办管脱钩”工作,境内20个市场实行分离。是年,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公平交易科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合署办公、企业注册管理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经济合同监督管理科、财务装备科、纪检组监察室、干训班、信息中心等职能科(室)和城厢区工商分局、涵江区工商分局和湄洲岛工商分局,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莆田市缉私队更名为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莆田市检查大队(科级)、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缉私(办案)队更名为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二检查大队(科级),设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学会4个社团。全系统人员共计935人,在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794人。
  1998年,陈文清任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班子有党组成员、副局长蔡德海、林玉振、王金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方善光,党组成员、调研员陈庆金,党组成员、市打私办副主任刘玉成。
  1999年,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实行垂直管理。6月,省工商局对莆田市工商局(含城厢、涵江、湄洲岛分局、工商所(队)11个)机构人员资产进行接收;市工商局受省工商局委托,对莆田县、仙游县、湄洲湾北岸工商局机构人员资产进行接收,县(区)工商局及所属工商所39个,检查大队和缉私队4个,所属机构25个。接收全系统在编机关行政和基层编制人员627人(干部560人,职工67人),离退休人员151人(干部68人,职工83人),接收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1336.87万元。1999年1月1日,各项财务收支由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管理。
  2002年,莆田市工商局检查大队更名为检查支队,与“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合署办公。各县(区)工商局统一设立检查大队(正股级),与“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合署办公。仙游县工商局检查大队加挂“缉私队”牌子。莆田市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分局为正科级机构,莆田市工商局信息统计机构更名为“信息技术管理分局”,为正科级机构。12月,核定莆田市基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1名。
  2002年,莆田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莆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湄洲湾北岸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其工商所人员随之调整变动。是年,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统一内设办公室、法制股、行政执法股、注册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机关党委或总支)等5个股(室)。直属行政机构设置1个检查大队(正股级),与“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合署办公,其中仙游县工商局检查大队加挂“缉私队”牌子。按经济区域设工商分局14个、工商所18个。
  2004年,基层32个工商所(分局)按副科进行设置,工商所长实行聘任制,配备政治指导员为副科级职数。机构名称统一为工商所(简称)。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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