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稳定物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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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21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稳定物价
分类号: F726.2
页数: 5
页码: 596-600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91年到2005年期间莆田市价格监测、农产品成本调查和物价检查的情况。
关键词: 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稳定物价

内容

一、价格监测
  1991年,辖区内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预警,应监测的主要价格有粮食批发价格、成品粮零售价格等七大类,193个品种价格。价格数据采集点选定在辖区内粮食批发市场或商品、生猪、蛋鸡养殖场或专业户、农副产品交易集市或超市、商业零售企业或商店、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或企业以及提供城市居民服务的企事业单位。1992年,经价格监测,辖区内居民消费零售价格指数(以上年同期为100%,下同)为104.6%,消费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5.7%。
  1993—1995年,城市居民消费零售价格指数分别为113.4%、125.7%、115.4%,其中食品类分别为116.3%、134.7%、120.7%,建筑装璜材料类1993年涨幅38.1%。市政府陆续采取抑制通货膨胀措施,严格控制消费水平过快增长,建立城市副食品价格基金制度、粮食储备制度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落实各项扶持农业生产优惠政策,改善供求关系,严格控制调价项目出台,对农业重要生产资料、化肥、农药实行最高限价和公布粮食合同定购最低保护价,对乱收费、乱涨价、乱摊派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查处。
  1996年,辖区物价总水平涨幅保持低位运行。1—9月全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均上涨4.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上涨4.4%。1997年第一季度,全市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相比,仅上升0.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3.2%
  1998年,监测价格数据报告采用全省统一配套软件PIS98及粮食购销价格监测软件。是年,对粮食和主要副食品价格作专项调查和监测,监测品种有黄豆、早籼米、晚籼米等39种。
  2003年,增加药品价格监测,并在莆田市医药公司、莆田市第二医院设置采价定点。
  2004年,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成立,市区内价格监测点增至32个,采报价人员32人,主要监测点分布在钢材、木材公司等21个单位,并对各监测点实行定点标志牌发放和管理。
  2005年,监测点增至39个,采报价人员增至39人。主要增加的监测点有装璜公司、农副产品基地、化工店、纸行、镀锌板店、有色金属行等。加强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注重对粮油、副食品、化肥、钢材、电煤等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分析预测。是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比上年同期(价格为100%)相比,降幅2.9%,非食品价格指数增幅0.6%,服务项目价格指数降幅1.5%,消费品价格指数降幅3.3%。
  二、农产品成本调查
  1991年,调整调查品种减少杂交晚稻等7个品种,增加海紫菜、蘑菇2种。国家安排的调查品种为七大类(粮油作物类、经济作物类、土特产品类、中药材类、畜禽产品类、水产类、蔬菜类),共计10种品种。是年,全市有调查点33个(莆田县21个、仙游县12个),调查户99户(莆田县63户、仙游县36户)。调查结果由市农本队汇编按规定时间上报省工农成本调查总队。
  1994年,开展生猪生产成本变化情况调查、农户种植意向变化及负担费用调查、农户生产资料投入数量和金额调查。9月,进行1992—1994年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和生产供应专题调查。
  1995年,农本调查品种调整为早籼稻、晚籼稻、花生果、生猪(农户散养)、甘蔗5个品种;全市有调查点18个(莆田县15个、仙游县3个),调查户54户(莆田市45户,仙游县9户)。是年,对农户粮食存量和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进行专项调查,主要调查农产品有早籼稻、晚籼稻、花生、小麦、大豆、甘蔗6个品种。
  1996年,市农本队着重进行农村定购粮与化肥挂钩情况调查,主要调查各县(区)及调查户粮肥挂钩落实的数量和价格以及农户对该项政策的反映情况。
  1997年,着重对粮食生产形势及成本、价格调查以及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生产经营环节各项成本、费用情况调查,并对甘蔗、生猪、小麦生产成本变动调查及原因进行分析,按照规定上报省工农成本调查总队。
  1998年,撤消仙游县甘蔗调查点。调查品种调整为早籼稻、晚籼稻、小麦、大豆、花生果、甘蔗、生猪7个品种,调查点21个,调查户63户。调查数据汇总、上报改采用全省统一配套软件PIS98软件,微机操作。
  1999年,对1997年、1998年会计年度中的粮食流通费用进行专项调查。调查范围着重在莆田县及莆田市区,调查品种及规格为:粮食品种有稻谷、小麦,成品粮有特一面粉、特二面粉和标准粉;大米有标一米、标二米。调查粮食流通主要分二个环节:(一)粮食收储环节;(二)成品粮加工和零售环节。调查对象有国有粮食系统(包括收储企业、农垦企业、加工企业)、其他国有或集体组织、个体经营户所属加工、零售企业(商店)。
  2001—2005年,实行农本调查户登记报备制度和调查员责任制度,对辖区国家定点农本调查户授牌认定。开展农户种植意向和农户收支情况专项调查,农户存粮、农户农资购买情况以及农户和专业户生猪成本调查。开展农村电价、农村建房收费、婚姻登记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村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问题、农村电信、邮政收费情况专项调查,对自来水价格成本、小水电成本进行专题调查。
  三、物价检查
  1991—1996年,开展邮电、土地、建设、林业、教育、医疗、电力、保险、交通系统收费检查以及国家专项储备粮调运和议价粮购销情况的专项检查,以化肥、农药、农膜、种子为主的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5年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1起,经济制裁金额1130.79万元。
  1997年,取消一年一度的物价大检查,重点检查交通运价、劳动、邮电、中小学收费、宾馆收费、计生收费、春运票价、旅游景点门票、城建土地、电力以及政府公布取消或降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日常检查围绕“清费、治乱、减负”为中心,侧重进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米袋子”、“菜篮子”、“火炉子”价格的检查,重点检查电价、中小学收费、食品类价格、医疗收费、燃料、房租、公共交通、婚姻登记、邮电代办服务(宾馆、饭店、公用电话、代办点等)、旅游服务等消费价格。是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11起,经济制裁126.2万元。
  1998年,对涉农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农村医疗、农村中小学收费、婚姻登记收费、计生收费、建房占地收费、农村电价、粮食购销价格、农业生产资料批发价、零售价等,重点查处乡镇企业乱收费、压级压价收粮、低价亏本售粮以及不执行粮食购销价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是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73起,实现经济制裁192.2万元。
  1999年,统一进行公路和车辆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的基金、附加费,过路过桥费、车辆牌照工本费、驾照工本费,企业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的收费,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以及钢材、平板玻璃、食粮、啤酒等工业品低价倾销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000年,聘请市物价义务监督员13人。是年,成立莆田市价格举报中心,由专职人员受理价格举报投诉案件,至2000年,全市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423件,经济制裁1694.15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253.57万元,退还消费者440.58万元,市本级上缴财政330.84万元。
  2004年,对公路客运票价、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城建监察系统、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教育收费、成品油价格等9大类进行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并对工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电信部门、移动通讯部门、公安边防部门、村(居)委会以及涉农收费的土地、建设部门、中小学校、计生办等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是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463件、办结419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95起、经济制裁总额626.4万元。
  2005年,对市内供水价格和涉水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对环境保护系统收费进行专项检查。2月,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对市内粮食流通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对城区内粮食批发商、零售商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采取压级压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垄断或操纵价格,或不按照规定执行最低收购价,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查。9月,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抽查12所学校,其中:中学6所、小学6所。至2005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993起,实现经济制裁3358.72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829.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54.72万元、罚款74.88万元。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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