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结算 经理国库与代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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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20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结算 经理国库与代理
分类号: F832.757
页数: 4
页码: 559-562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莆田市金融结算经理国库与代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同城清算、异地结算、国际贸易结算、代理发行国库券等。
关键词: 莆田市 金融 国库 代理

内容

一、结算
  (一)同城清算
  1991年5月1日,境内同城票据清算电子化投入运行。1992年,境内金融系统参加同城票据清算的单位有12家,清算600多场,笔数10.37万笔,金额20.8亿元。1994年9月,各级行社向外发放结算凭证,于当天最迟次日寄发;收到的入账凭证,于当天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同城结算最长不超过2天。1996年8月,取消“委托收款、提高付款”的做法;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国营公用事业部门单位收取公用事业费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收费项目。9月,撤销人行涵江支行,人行涵江支行开户账户划到市人行,账务并入市人行。是年,票据交换中心共交换票据21.67万笔,金额162亿元,缩短在途资金占用时间2—4天,同城票据平均日抵用率达80%。1997年3月,境内电子同城票据清算系统经人行省分行验收合格正式投入单机运行;人民银行主机开机时间为每日8时20分,各交换单位票据截止时间为15时50分,资金清算时间为16时。1998年,市兴业行、市工行相继开通同城“一城一户”资金运行程序。是年,行社脱钩,在人民银行开立资金存款账户的5家农村信用社联社,利用人民银行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和电子联行天地对接汇路,开展同城票据清算。1999年8月,在人行莆田、仙游县支行开立准备金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除外)统一在市人行开立结算账户;原在人行莆田、仙游县支行开立准备金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本次不作销户,专门用于核算发行基金往来及调拨。2000年,市人行共完成电子同城交换业务104.44万笔,电子联行来账业务6.89万笔,结算总金额420亿元。
  2002年,共处理清算业务75.76万笔,共计清算资金554.36亿元。2003年,处理清算业务74.93万笔,清算资金626.87亿元。2004年,处理清算业务819,354笔,清算资金800.42亿元。
  至2005年3月,全市共处理清算业务508.65万笔,共计清算资金4,381.81亿元。至2005年11月28日,停止运行电子同城票据清算系统,以小额支付系统替代。
  (二)异地结算
  1992年8月,规定人民银行已开通电子联行的138个城市(含省人行、福州、厦门、泉州、三明、莆田)之间、发有全国联行行号的专业银行机构异地跨系统业务(包括信汇、电汇、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的划款)及专业银行系统内10万元(含)以上的贷记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办理转汇;未开通电子联行的地方,专业银行、交通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系统内和跨系统(不含银行汇票)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异地汇划款项,自当年9月16日起通过人民银行于工联行办理转汇。
  1993年1月,市人行规定人民银行县支行对再贴现业务要建立台账制度,商业银行市分行要按月报送《贴现、再贴现及相关数据统计月报表》和《大额贴现,再贴现票据清单》。1994年9月,规定异地全国或省内通汇行之间,电汇最长时间不得超过4天,邮汇一般不得超过10天。1998年,行社脱钩,境内5家农村信用社在当地人民银行开立资金存款账户,依托全市区域性大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和电子联行天地对接汇路,开展异地结算。1999年6月,启用新的银行汇票,1999年底前停止使用的旧支票,启用新版支票。2000年,市人行共签兑汇票650笔,办理联行往来业务6850笔,办理联行查询、复查1481笔。
  至2005年6月18日,共清理核实各类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7682户。
  (三)国际贸易结算
  1991年6月,市中行国际结算部与信贷科协作,以香港交通银行的信用证为抵押,为出口商开泰矿业公司办理第一笔出口信用证打包放款业务,并与香港的中国银行、集友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南银行、浙江兴业银行、交通银行、盐业银行以及澳门中国银行等海(境)外和香港汇丰银行等代理行建立印押关系。是年,在市中行开办结算业务的进出口企业共100多家。全年,境内办理国际结算业务1783笔、金额9601万美元。
  1992年,市中行结算业务量首次突破1亿美元,1993年增至1.5亿美元。1993年末,全市国际结算业务9742笔、金额5.95亿美元。1994—1995年,由于外汇体制改革,国际结算量逐年下滑。1994年末,全市国际结算总额4.39亿元,1995年4.17亿美元。1996年,境内共申报区分账户企业422家,占应申报企业的95.3%;区分批准开户账户企业491户,在各金融机构开立外汇结算户383户、资本金账户98户,其他专用账户10户,共核定账户的最高金额为3944万美元。是年,市中行开办代客即期、远期外汇买卖业务,并与人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协作,实施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通过省中行与福建亚洲银行合作,从纽约拆入美元资金,发放打包贷款,拓宽国际结算融资渠道。1997年,市中行与省行合作,开出首笔远期进口信用证,解决莆田市金匙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二、三期窑炉技改扩建项目资金不足的困难,该项业务是全省国际结算业务中期限最长、金额最大的一笔信用证。年末,全市办理国际结算总额达9.25亿美元。1998年,市中行参加中行总行的全辖(国内)代理行密押集中管理与系统内共享代理行资源。是年,全市国际结算总额达16.04亿美元,创历史最高水平。1999年,市中行录入境内首笔报关单核查售汇业务。是年,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年末,全市国际结算金额达14.3亿美元。
  2000年,市中行和市建行开通香港地区清算业务,实现在香港银行进账款项可当日到账。年末,全市国际结算14.11亿美元。2001年,市中行与省行和香港中行协调联动,累计办理进出口结算业务46773万美元,办理结售汇29719元美元、代客外汇买卖交易金额18855万美元、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额为18820万美元。年末,全市国际贸易结算量为28127万美元。2002年,经省外汇分管核准,境内有14家外汇指定银行分支机构直接办理自营外汇贷款偿还业务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业务;批准4个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因私售汇业务。年末,全市国际贸易结算量为32721万美元。2003年,境内各商业银行加强与公司结算联动,为外资等企业提供贸易融资、外汇汇兑等配套服务。市中行全年叙办福费延业务18万美元,实现了零的突破;新开立人民币保函179万元、叙办对台直接信用证46笔,发生额340多万美元、办理首笔对台通汇业务1111万美元;市工行在涵江开办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业务,全年业务量达4748万美元。年末,全市国际贸易结算量为39983万美元。
  2005年,市工行对年进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客户的信贷给予支持。是年,全市办理外币清算业务1863笔,清算资金11358万美元。
  二、经理国库
  1991—1995年,二级分行涵江区支库(县级)撤销,并将撤销的县级国库业务统一到二级分行国库科办理。1998年,设立国家金库湄洲北岸地方支库,为县一级支库,北岸支库和地方金库的各项业务委托农行秀屿支行代理。2000年末,境内设有中心支库1个、县级支库5个、乡镇金库3个,配专(兼)职人员24名。2001年,全年完成各级预算收入(包括各类基金收入和一般调拨收入)22.86亿元、办理库款支拨15.66亿元、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库2.92亿元;重新办理“农行莆田市秀屿支行代理国家金库北岸支库”的代理资格手续,撤销3个镇分支库。是年,全年共办理收入退付金额3.80亿元、各级预算收入13.14亿元、上解库款4.57亿元、办理财政拨款8.06亿元。2002年,因行政区划调整,市人行重新设置税款经收单位代码145个。2003年,建立国库核算2.0版本系统、税库联网系统、保卫远程监控系统等新系统。2004年,市人行推行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建立健全国库内控机制,全市共办理各级预算收入236281万元;实施全辖各县支库、代理支库与国税部门计算机横向联网;定期不定期组织对代理支库,各项业务监督和检查。2005年,市人行推进国库电子化建设,规范国库会计核算。全年办理预算收入428530万元,办理各类预算支出273278万元,办理各类预算收入退库45859万元;国库参与的大、小额支付系统相继在3月和11月上线运行。
  三、代理业务
  (一)代理发行国库券
  1991年,查处3起伪造金额1130元的国库券假券。1991—1995年,境内共发行国库券2.35亿元(含凭证式国库券1.50亿),发行财务债券203万元。5年中分期销毁已兑付国库券4773.21万元,已兑付保值公债券519.37万元,已兑付国家建设债券500万元及收款单39份。1996—2000年,境内共发行国库券3.93亿元(其中:实物券470万元,凭证式3.84亿元),规定凭证式国库券由市工行、市农行、市中行、市建行、福建兴业银行莆田分行5家银行代理。1999年,组织辖区各商业银行对历年签发应兑未兑的单位购买的国库券收款单进行清理和移交,共清理和移交1982—1988年国库券收款单450份,金额6113万元。2001年,全年共发行国债3期,金额5351万元,兑付历年国库券250603元,安全销毁2000年度国库券601.5万元,设置“国债券常提兑付点”5家。2002年,办理四期凭证式国债券的发行,总额4595万元;办理兑付历年国库券223049元,按规定安全销毁2001年度兑付的历年到期国债券25.06万元。2004年,发行凭证式国债8495万元;销毁2003年度已兑付国债券;兑付国债77337元。2005年,完成国债票样销毁工作,并填制《国债票样销毁清单》上报省分库。是年,兑付历年国债本金5.2万元;发行凭证式国债9699万元。
  (二)其他代理业务
  1996年,各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开始办理中间业务。2000年,各专业行代发工资、代理国际结算等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是年,代理业务累计增加收入3800多万元。2001年,市中行推出银证转账理财业务,理财资产近4000多万元,发展股民客户1100户,资金交易量18787万元,国际结算业量首次突破亿美元,达11403万美元。2003年,市中行外汇宝业务交易额首次超10亿美元,达105929万美元。是年,市农行开发金穗国际借记卡等新型品种,全年增加业务收入643万元。2004年,市建行与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合作,开展业务竞赛,保险代理业务量2234.5万元,居全省系统首位。2005年,全市中间业务收入7000多万元。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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