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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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18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税务管理
分类号: F810.423
页数: 4
页码: 523-5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税务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征收管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税收信息化建设等。
关键词: 莆田市 税务 税务管理

内容

一、征收管理
  1994年,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出台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意见,确定城厢区国家税务局作为全市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单位。新的征管体制取消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度,把纳税申报、中介机构的税务代理和税务机关的征管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整体。
  1995年,全市统一实行“办税员”认定制度。企业办税人员由企业推荐委任,经国税机关培训考核后,发给办税员证。7月开始,对全市935户一般纳税人自1994年1月至1995年6月的纳税情况进行调查,测出全市11个行业的税收负担情况。采取保证增值税收入的销项税额定率控管予以限额抵扣和留抵的办法,进一步强化增值税征管。
  1996年,全市继续推进征管改革,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其特点:由过去的分散型、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规范型的管理转变;由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向现代化的科学征管方式转变;由上门收税向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转变;由专管员管户的“保姆式”、包办式管理向专业化管理转变。
  1998年起,全市推行分片分行业管理制度,确立税收管理人员与征管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明确税收管理人员的职责。1999年,全市推行征管质量“十率”(税务登记率、纳税申报率、申报准确率、税款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立案率、结案率、处罚率、复议变更率)考核。
  2000年1月1日起,市国家税务局实施增值税日常稽核管理,取消增值税极限抵扣控管办法。
  2002年,全市国税系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以涵江区和仙游县国税局作为全省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为试点,在全市实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追究办法。2003年,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整合办税服务厅功能,实现一个“窗口”即可办理涉税事宜,方便纳税人。
  2004年10月,按照管户和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全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设立县(区)国税局、基层分局、管理员三级税收征管责任区,重新明确管征职责。同时,对2002年制定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修订,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是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评定要求,国税与地税部门配合,对全市纳税人信用等级进行评定,首期评出A级企业39家。
  2005年,全市国税机关首次实施欠税公告制度。市国税局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第二次修订。对税收管理员实施能级管理,共设置7级,其中县(区)国税局负责5—7级的考核评定,市国税局负责1—5级的考核评定。一级税管员奖金系数等同于市国税局局长。
  二、税务登记
  1994年,境内国税、地税局分设后,纳税人税务分开登记。是年,全市国税系统通过税务登记,开展征管户数、纳税人基本情况的普查。是年,全市国税系统辖有各类纳税人10393户。
  1995年,境内换发税务登记证,办理换发税务登记证12806户。1996年,全市登记14183户。随后登记户数逐年递增,1997年登记15810户,1998年17988户。1999年略有下滑,登记17053户。2000年始,又略有增加,登记18679户,2001年登记20813户。2002年登记户数,出现大幅度下滑,为16789户。2003年全市登记18648户,接着又逐年增加,2004年20012户,2005年20932户。
  三、发票管理
  1994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有关实行购领发票税收保证金措施的通知》,全市国税系统停止在纳税人购领发票时收取发票保证金,退还纳税人发票保证金445万元。
  1995年,境内换发发票领购证,对全市所有用票户进行一次清理。6月1日起,统一启用新的“四联版”收购业务专用发票。是年,开始实施普通发票换版,新版发票使用全国统一的防伪措施。1997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同时禁止使用旧版发票。1998年,市国税局规范普通发票代码编制方法。普通发票代码共8位,第一位,字母“P”,代表普通发票,由市国税局审批印制的普通发票前二、三位为“80”
  1999年9月,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税局组织开展普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补税罚款526.47万元。是年,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批复境内内资企业出口商品使用发票。2000年,开展国税系统窗口代开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工作。2001年,开展企业自印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工作。
  2002年,为配合CTAIS上线,境内普通发票换版。是年11月起,全市统一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翌年,开展全市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规范领购、使用、企业自印冠名普通发票、窗口代开发票、违章处理等。
  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全市普通发票使用全国统一代码和号码。普通发票分类代码12位,普通发票号码8位。2005年1月1日,普通发票全面换版。
  四、税务稽查
  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原税务稽查机构名称由稽查队改为稽查局。稽查工作以一年一度的税收大检查工作为主。自查阶段,全市补税622.28万元;重点检查阶段,查补各税2004.08万元,实际入库1947.33万元,入库率达97.17%
  1995年后,税收工作的重点是征管,征管的重点是稽查,全市国税稽查工作实现“以管为主为以查为主,以查案件为主变为以日常稽查为主,以查外为主转变为查内查外相结合”的转变。是年,查处各种偷、骗税案件595件,查补各种税、费、金、罚款2833.97万元。
  1996年,稽查工作重点放在税收大检查上,提前开展检查。是年,全市共投入人员250人,组织检查组和工作组49个,开展为期5个月的税检工作。自查面达100%,自查、重点检查查补各税、金达2677.6万元。翌年,推行等级稽查员制度和实行选案、查案、审理、定案四分离制度。是年,税收大检查查补1700万元各种税费款。
  1998年6—9月,全市对鞋革、商业批发、医药行业和来料加工等八个行业开展检查;10—12月检查电力、烟草、石油、石化四个行业,检查纳税户1686户,查补税、罚款、滞纳金4545.69万元。是年8月18日和9月18日,破获两起自新税制实施以来境内最大的倒卖、伪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580万元。
  1999年6—9月,对全市各类总经销、外地驻莆办事处、加油站、金融保险企业、民政福利、校办企业及来料加工等10个行业的进行稽查,采取以各县区稽查局为主、市国税局稽查局抽查的形式开展。开展对摩托车生产企业、出口供货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全年查处偷骗税案件和税收违章案件2107件、查补税款3891.41万元、罚款753.96万元、滞纳金59.60万元。
  2000年,全市国税稽查系统查处偷税案件和税收违章案件2107件,查补税款5595.92万元,罚款465.13万元,滞纳金30.46万元。是年,协助稽查参与“4·20”厦门远华案件的市第一粮油有限公司、城厢区华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市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走私粮油的问题,查补罚税款1970.70万元;协助稽查发生在广东普宁骗税(即“8·07”)专案,查出41家企业的8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补税22.87万元,罚款1万元。
  2001年,稽查工作主要以整规工作和6户中央企业、金融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情况为主,全市查补税款罚款等2686.26万元,实际入库2551.94万元。是年,破获4家企业非法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查补税款220万元。
  2002年4月1日起,全市国税系统在境内分为两个阶段对集贸市场、加油站、跨地区经营的集团性企业和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国税管辖的所得税、涉外税收、进出口税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等进行的税收专项检查。共出动942人次,车辆387辆次,检查468户,有问题的286户,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2005.22万元。
  2003年,查处涉税案件400件,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2269.9万元,累计入库2388.9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件;组织的整规工作共检查434户,出动检查人员899人次,查获假增值税专用发票218份,查获假申报24户次,结案404户,其中有问题309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2255.49万元,入库2398.95万元,
  2004年上半年,对“雪津案件”、货物运输企业,实行“一窗式”管理之前增值税缴纳情况,医药生产及购销企业、啤酒生产企业、房地产行业、汽车市场等6项税收专项检查。下半年对发生在浙江长兴(即“长兴1.09”)和涟水(即“涟水2.26”)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进行查处工作,查处涉税案件1033件,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10198.64万元,累计入库9489.65万元。整规工作检查475户,其中有问题441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9070.67万元,实际入库8215.97万元。
  2005年,重点对民政福利企业、房地产行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和仙游县实行即征即退的“森工”企业、“两干”(桂圆干、荔枝干)企业的专项检查。是年,全市共查处涉税案968件,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3635.4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3件。整规行动共检查363户,其中有问题320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3373.91万元。
  五、税收信息化建设
  1996年,全市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新的征管模式。全市除仙游县的山区税务所外,所有基层征收单位都实现计算机开票。莆田县在全县范围实现电子信箱交换税收征管数据。莆田县国家税务局、城厢区国家税务局、涵江区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建立机关内部的局域网,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1997年,市国税局税收征管软件从单一的电脑开票、税收计会统计逐步向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综合查询等征管业务全过程扩展。与各县(区)国税局、直属单位建设8个广域网节点,与X.25线路连通,全市装备微型计算机255台,平均每2.88人1台计算机。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企业上门申报率达100%。市区和城镇所在地取消行业组长代收个体户税款的做法,实行上门申报。翌年,全市开始使用全省统一的税收征管软件,实现计算机对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监控。
  2000年,全市税收征管信息化进一步发展。开通30条帧中继线路,市内各点间使用64K帧中继线路联网。投入500万元用于机房改造和设备添置,新增电脑164台,586以上电脑有674台,实现人均1台以上。6月28日,开通“金税工程”。是年,全市各加油站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
  2001年,市国税局开发的《网上信息采编系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案头逻辑审计系统》《征管数据网上查询系统》软件,获得福建省国税局奖励。2002年,市国家税务局作为全省“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简称CTAIS)推广应用试点单位。12月2日在全省首家实现系统上线运行,全市税收征管数据集中在市国税局处理。
  2003年2月,市国家税务局率先在全省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工作,1120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是年,市国税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
  2004年6月起,全市国税系统推广应用个体定额软件,所有个体户的税收定额都通过个体定额软件进行。推行多元化申报纳税,95%个体定期定额户实现委托银行代缴。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推广电子申报平台,反避税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应用。
  2005年,全市国税系统电子申报平台推广到所有防伪税控企业,网络申报覆盖面和电子申报率提高。是年,市国税局开发的《数据枢纽》《税务工商登记信息化对比分析系统》软件,获得福建省国税局奖励。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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