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水利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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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14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水利管理
分类号: F426.9
页数: 16
页码: 431-4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水利管理的情况,其中包含管理机构、水利建设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等。
关键词: 莆田市 水利 水利管理

内容

一、管理机构
  (一)水行政主管部门
  1989年,莆田市人民政府确定莆田市水利电力局为莆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1996年机构改革,莆田市水利电力局内设3个行政职能科室,即综合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和防汛抗旱办公室(挂靠莆田市水利电力局)。下辖3个带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即水利建设站、地方电力站和水利管理站;2个纯事业单位,即科学技术监督站和水资源中心。全局核定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34人。至2000年底,莆田市水利电力局共有莆田市东方红水库管理处、莆田市水电工程处、莆田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莆田市供水公司、莆田市水政监察支队、莆田市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6个直属单位,其中莆田市供水公司和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2个单位分别由莆田市水电局副局长兼任。
  2002年4月25日,莆田市水利电力局撤销,莆田市水利局成立,领导班子1正3副1位总工程师;黄国贵、张建华先后任局长。莆田市水利局共有职能科室3个,即办公室(挂计划财务科牌子)、水政水资源科(挂莆田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水利建设管理科;挂靠科室2个,即莆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莆田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带行政职能的事业站3个,即莆田市水利建设站、莆田市水利管理站、莆田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同年5月,莆田县东圳水库管理局、萩芦溪水电管理处、东圳电站、后溪水库管理处、木兰溪水利管理处、南北洋海堤管理处和湄洲湾北岸管委会胜利海堤管理处7个单位上划莆田市,由莆田市水利局管辖;10月,莆田市后溪水库管理处并入莆田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至2005年底,莆田市水利局有直属单位12个,其中莆田市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为副处级事业单位。
  (二)水利工程管理机构
  1.流域管理机构莆田市流域管理机构共有2个,即莆田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和萩芦溪水电管理处。
  2.蓄水工程管理机构莆田市蓄水工程管理机构除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和东方红水库管理处外,还有9个,其中:仙游县5个,分别为仙游县古洋、东溪、蒋隔水库管理中心和宋坑、大济溪水库管理所;荔城区1个,为石盘水库管理所;城厢区3个,分别为径里、桂山、海头水库管理所;秀屿区1个,为石塘水库管理所。
  3.围垦工程管理机构
  莆田市南北洋海堤管理处位于涵江区白塘镇集奎村,是一个堤防管理单位,主要担负南北洋堤防水闸工程管理和南北洋平原挡潮排涝任务。1964年7月成立,时称莆田县南北洋海堤管理处,为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先后隶属莆田县水利电力局、莆田县水务局。2002年5月上划莆田市水利局直属管理,升格为自收自支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78人。该处与木兰溪水利管理处合署办公,组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统一管理机构,内设4个职能股(室)和7个基层管理站。2005年,莆田市南北洋海堤管理处共有在职人员6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退休人员23人。
  莆田市后海围垦管理局位于秀屿区埭头镇埭头村,是一个集堤防管理与垦区开发于一体的大型管理单位,主要负责海堤工程运行管理和垦区综合开发。1990年5月23日成立,时称莆田县后海围垦续建工程指挥部,负责制定工程施工计划和实施措施。1992年12月30日,更名为莆田县后海围垦管理局,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2002年5月1日上划为市属单位,同年9月更为现名,并重新核编,机构级别为科级,隶属市委农办管理,核定编制58人,经费实行差额补助。2005年,共有在职人员10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5人)。
  莆田市胜利海堤管理处位于城厢区灵川镇太湖村,是一个万亩海堤管理单位,主要负责管理垦区防洪排涝等工作。1983年1月成立,时称莆田县胜利海堤管理处,为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隶属莆田县水利电力局。1996年8月起,更名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胜利海堤管理处。2002年5月上划莆田市水利局直属管理,升格为自收自支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2个站,编制6人。2005年共有在编人员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人)、退休人员4人。
  4.供水工程管理机构2005年底,莆田市供水工程管理机构共有17个,其中:仙游县2个,分别为仙游县自来水公司和东溪供水有限公司;荔城区3个,分别为黄石、新度和西天尾自来水厂;城厢区4个,分别为东海、常太、云峰和朝阳供水厂;涵江区1个,即涵江区供水管理处(下辖涵江区供水厂和自来水公司);秀屿区4个,分别为笏石通达水厂(私营)、东峤水厂(镇管)、埭头水厂(镇管);湄洲岛管委会1个,即湄洲湾供水有限公司市部门管辖;莆田市自来水公司隶属莆田市建设局,莆田市供水公司隶属莆田市水利局。
  莆田市供水公司是福建省重点基建项目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的业主单位,负责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经营管理。1992年8月成立,自收自支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莆田市水利局,人员编制50名,下设8个站。2005年,共有资产16938万元、职工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8人)。
  5.水电站管理机构莆田市水电站管理机构除莆田市东圳电站外,还有7个,其中:仙游县2个,分别为仙游县发电有限公司和九仙溪水电开发总公司;城厢区4个,分别为院里、照车、壁院和龙潭水电站;涵江区1个,即涵江区水利水电站。
  莆田市东圳电站位于常太镇松峰村,主要负责东圳水库坝后电站管理。前身为莆田县东圳电站,2002年5月上划莆田市水利局直属管理,升格为正科级企业单位。2005年内设6个股室和11个生产班组,共有在职职工20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1人)、退休职工51人。
  6.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该处成立于1995年9月,前身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筹建处。1999年7月,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闽编办[1999]115号)。具体负责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的建设、开发。2005年内设7个科室,共有在职职工2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人)。
  7.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莆田市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有莆田市水电工程处、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仙游县禹源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鲤源咨询服务公司。
  莆田市水电工程处,位于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579号,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1979年3月组建,时称莆田地区水电工程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83年12月更为今名。2002年通过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达到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标准,企业注册资本2066万元,最高年产值10716万元。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是一家以水利行业设计为主,集勘察、测量、咨询、规划、设计于一体的综合性设计院,也是莆田市首家通过15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单位。1996年5月创建后,与莆田市水电工程处合署办公。该院持有水利行业全行业和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和电力行业(水力发电、变电、送电)丙级资质;编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乙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丙级资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
  二、水利建设管理
  (一)水利投融资机制
  1991年起,莆田市坚持走“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路子,水利投入由国家投入为主逐渐向以国家投入为导向、以受益者投入为主体、以其他投入方式为补充的方向发展,基本做到国家、地方、集体、企业和个人一起上,内资、外资一起用,多渠道融资,多层次投入,有效地克服了工程建设资金困难,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1992年,莆田县在全省率先采取股份制兴建北江万亩围垦(镇政府和7个村共10股投资2000万元,个人最大股有1人投资30万元),围垦竣工后按股分配可开发沿海滩地573.33公顷;仙游县与香港华永兴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合资开发九仙溪水电工程,工程总投资1.74亿元,中外双方投资比例为1∶1。1997年,仙游县发挥港澳台胞和海外侨胞众多的优势,鼓励外资合资办水电,当年签约的有青龙溪水电工程。北岸管委会以股份合作方式成立东埔乡西山围垦开发公司,由村民认股4000多股,每股股金2000元,公司成立董事会,确定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和生产经营、还本付息及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两工”取消后,冬春水利建设面临筹资难题。莆田市开始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发动群众为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而投工集资建设村级供水工程,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户均出资2000元建设饮水工程;秀屿区山亭乡西乌垞村通过争取上级补助4.5万元,村财挤出6万元,群众自筹36万元,社会捐资14万元,群众投工投劳节省4万元,建成了村级供水工程。
  (二)水利建设基金管理
  1997年,国务院决定建立水利建设基金,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提高大江大河防洪抗旱能力,改变重点水利设施和江河防洪体系建设滞后的状况。同年12月26日,莆田市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批转莆田市财政局、计划委员会和水利电力局联合制定的《莆田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规定》,开征水利建设基金,专款专用于现有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水利建设基金由市级和县(区)级两部分组成,其来源为:1.从市、县(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中提取3%;2.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区(市区、仙游和涵江城区)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3.市、县(区)收取溪河堤防维护费、防洪保安基金;征收时间自199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市级水利建设基金属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纳入财政预算,由莆田市财政局设立专户管理。
  1998年3—4月,县(区)级水利建设基金相继开征,是年共征收77.09万元。同年11月18日,莆田市人民政府批转实施莆田市财政局、计划委员会和水利电力局联合制定的《莆田市市级水利建设基金预算管理意见》,加强市级水利建设基金的预算管理。市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项目主要为车辆通行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由莆田市财政直接从各自的专户代扣划转到莆田市财政局水利建设基金专户。1997—1999年,市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额逐年上升,1999年度达332.3万元。1999年后逐年下降,2004年仅115.29万元。至2005年底,累计征收市级水利建设基金1250.57万元。
  (三)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管理
  1999年3月8日,莆田市人民政府颁发实施《莆田市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暂行规定》。同年3月23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召开第23次办公会议,决定委托莆田市地税局代征,代征手续费暂按征收额的15%计算。是年4月5日,莆田市水利电力局与莆田市地税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代征时间自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是年12月9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停止执行《莆田市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暂行规定》,批转实施由莆田市财政局、物价局和水利电力局联合制定的《莆田市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规定》,向全市江海堤防受益范围内的所有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开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水利建设基金管理,由莆田市财政局设立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于莆田市江海堤防工程建设和维护以及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其征收标准为:(1)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千分之零点九计征(不足200元按200元征收);(2)银行按上年利息收入的千分之零点五,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千分之零点五计征;(3)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千分之一计征;(4)外商投资企业按福建省人民政府[2000]5号文件精神,自2000年6月1日起减半征收。委托代征关系和代征时间不变,1999年代征江海堤防维护管理费200万元。此后,征收额逐年上升,至2003年底征收额累计达4510.58万元(含直接由财政征收43.29万元)。
  2004年1月30日,莆田市副市长陈金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莆田市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工作,决定继续委托莆田市地税局代征。代征业务工作费以征收额1200万元为基数,每年180万元;超过基数部分按超征部分的15%予以奖励,不足基数部分由市财政按15%予以抵扣;委托期为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是年,共征收江海堤防维护管理费1914万元。2005年第四季度起,免征全市流通性外贸企业防洪费。至2005年底,莆田市累计征收江海堤防维护管理费8504.58万元。
  (四)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1991年,出台《莆田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成立了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许可证。先后2次组织市县质监员赴省培训,提高业务素质。1992年颁发了《莆田市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工程质量监督证。当年受理监督工程19处,征收监督费2.1万元。1993年,水利水电重点工程质量监督覆盖面达80%,收取质监费4.2万元。
  “九五”期间,莆田市进一步加强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法人负责、企业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1.对项目建设要求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标准的资质审查,严格设计资质等级管理和批准程序管理,严禁无水利水电施工资质的承包商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任务;2.加大水利工程执法监察力度,严格按照水利建设程序办事,切实把好项目立项、报建、开工、竣工验收等重要关口,规范和完善水利建筑市场;3.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制定了实施细则,对受监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开展4次全市性的质量大检查。1999年,办理质监申请登记16处,质监面达100%。同年,对后溪水库等10多个在建的水电工程逐一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检查做到“三个不准”,即没有批准的项目不准施工,设计未经审查批复不准施工,没有招投标的工程不准施工;后溪水库、东圳外度隧洞引水工程和湄洲岛跨海供水工程被福建省水利厅评为质量优良工程。
  三、水利工程管理
  (一)水库管理
  水库工程除加强日常维护、检查观测、调度应用外,强化了大坝规范化管理,加大了除险加固力度,防止险象环生出现跨坝现象。
  1.大坝管理
  1995年以后,开始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实施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和年检三项制度:1.对水库基本情况、产权现状、安全状况逐一普查,登记发证,2000—2005年全市共有184座水库大坝完成注册登记工作;2.从防洪标准、抗震稳定、结构安全、泄流安全和金属结构安全五个方面进行安全鉴定,东圳和东方红水库分别通过一类、三类大坝安全鉴定;3.每年汛前开展年检,分级检查,重点查防汛准备、当前工程安全状况、水工水文观测工作、水库调度运用状况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建立工程安全状况登记卡。
  2.清理整顿
  1991年,莆田市全面开展水库普查工作,查有小(二)型以上水库192座。2000年,按照“四个一批”(即巩固一批、改造一批、降级一批、报废一批)的标准,根据“重在除险、分批改造、大胆降级、慎重报废”的原则,完成小(二)型水库清理整顿工作。全市155座小(二)型水库降级28座、报废3座,其余124座中,巩固类119座(1类坝58座、Ⅱ类坝39座、Ⅲ类坝22座)、改造类5座。水库清理整顿后,全市存有小(二)型以上水库165座。
  3.除险加固
  1991—2000年,莆田市先后进行三轮水库除险加固工作。1994年开始,对1990年普查时列入渡汛不安全的25座三类库(险库)进行除险加固,至1996年完成。1997—1998年在全省率先完成新一轮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除险加固三类库18座,全市共获得福建省水利厅奖励14万元(市级8万元)。1999年除险加固12座。2000年对汛前年检时确定的44座病险水库(险库23座、病库21座)进行除险加固,至年底共完成5座。省里挂牌的林井小(二)库和后井小(一)库除险加固后,经过汛期考验运行正常。东方红水库于1993年被水利部定为三类险库,1995年开始大坝除险加固,1996年采用井间层析成象原理(简称“CT”技术)对主坝心墙进行探测,尔后由福建省水电厅水利管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灌浆设计。1997年2月至1999年1月,分三期由莆田市水电工程处进行大坝灌浆,共完成灌浆孔68个,灌入浆液203.3立方米,折合粘土干料98.8吨、水泥19.4吨,但灌浆效果未有实效,2号孔集中漏水问题仍未解决。
  2000年,莆田市以小(二)型水库为切入口,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认定全市仍有险库40座,其中:中型3座(东方红、古洋和蒋隔水库),小(一)型13座,小(二)型24座;病库46座,其中小(一)型8座,小(二)型38座。
  2001年,莆田市遵循“先除险再去病后整容终改制”的原则,全面展开新一轮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计划三年除险,五年加固,即2001—2003年基本完成40座险库除险加固任务,至2005年底全面完成险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是年省级补助小(一)型每座20万元、小(二)型每座6万元。莆田市人民政府从有限的小农水经费中挤出资金,平均每座给予补助2万元—3万元,补助金额创历史新高。莆田市水利局还对莆田县灯芦寨、朝阳水库,仙游县新和、岭头坪水库和北岸群峰水库实行挂牌督办。同年,莆田市超额完成4座,进度走在全省前列。2002年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领导换届等原因,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缓慢,莆田市人民政府为此召开紧急会议,并对险情较大、任务较重的仙游县君仔里、坝边和东井,秀屿区坑利、城厢区桂山和涵江区悬钟岭等6座险库挂牌督办,进度后来居上。至当年底,原计划3年完成的24座小(二)型险库除险加固任务,2年便摘去“险帽”,共除险加固小(二)型险库27座。2003年对东方红水库开始新一轮除险加固工作资金概算925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余地方配套。2004年开始实施小型水库保安工程(省级补助标准不变),2005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当年小型水库保安工程验收工作。至年底,全市共完成投资3000多万元,除险加固病险水库79座,其中小(一)库19座、小(二)库60座。
  (二)堤闸管理
  全市有保护千亩以上的海堤42条202.03千米(其中万亩堤7条110.27千米、千亩堤35条91.76千米),需要加固达标的33条149.38千米(万亩堤6条72.2千米)。1991—1999年,累计投资13455.8万元,先后实施2期海堤加固工程,保护耕地3.33万公顷、人口90多万人。
  一期工程按防御历史最高潮水位加上10—12级风浪爬高及安全超高的标准进行设计。1992年动工,1996年超额完成,验收质量全部优良。全市共加固达标海堤162.11千米,占计划的108.52%。累计完成投资9180万元(省级以上补助1450万元、市县区配套1464万元、乡村群众自筹6266万元)、投劳337.4万工日、土石方286.1万立方米。一期工程完成后,在抗御1996年第7号、第8号台风造成超历史的风暴潮中发挥关键作用,减少损失3亿多元。当年全市149千米千亩以上的海堤中,决口损毁1千米,仅占总长度的0.67%,滑坡破坏3.47千米,仅占总长度的3.9%。
  二期工程按照“冲而不决、漫而不溃”的要求,对一期加固已达标海堤的重要、险要堤段,进行三面护砌、高标准强化加固。1998年5月动工,1999年底提前超额完成。全市共强化加固外海段海堤19千米,改造防浪墙5千米,除险加固水闸39座(超额6座),并对10千米海堤遗漏部分进行修补;累计完成4275.8万元,利用国债专项资金1745万元(其中中央债券拨款345万元、地方债券借款1400万元)。工程进度与泉州市并列全省第一,莆田市、莆田县和北岸管委会荣获“全省海堤水闸除险加固(二期)建设先进单位”。该工程在防抗9914号、2010号台风暴潮中安然无恙,发挥了巨大的防灾减灾效益。
  2000年再次开展海堤普查工作,查有保护千亩以上的海堤51条253.51千米(其中万亩堤12条136.01千米、千亩堤39条117.5千米),保护耕地28466.7公顷、人口91万多人;保护百亩以上海堤33条40.67千米。2001—2003年2月初,海堤水闸除险加固二期扩大工程顺利实施,共加固海堤4.6千米,完成投资610.92万元(国债资金200万元)。2002—2005年,三期海堤强化加固工程按三面护砌标准,分3批实施完成,共加固海堤17.1千米,完成投资3710万元(国债资金1206万元)。
  水闸加固工程结合海堤加固工程实施。1998年,福建省水电厅核定莆田市三类海堤水闸共有33座,占全市保护千亩以上的海堤水闸总数122座(万亩以上32座、千亩以上90座)的27.05%。1998年起,结合海堤二、三期强化加固工程,全市共修复病险水闸58座。2004年完成水闸普查工作,全市查有各类水闸318座,其中中型水闸31座。
  (三)河道管理
  1.河道等级划分
  1999年,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河道等级划分办法(内部试行)》,配合福建省完成河道等级划分。莆田市流域面积在5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共有17条,其中木兰溪、萩芦溪分别为福建省三级、四级河道。
  2.河道整治
  针对莆田河(溪)道普遍存在河泥淤积,河床抬高,河道缩窄、堤岸坍塌、荔林断带、水质严重污染,河(溪)失去应有的功能,严重影响生态环保、人类健康和工农业生产。为了还清于河(溪)、还美于城(乡),2001—2005年分批分期实施河道清水工程、南北洋水系统整治工程、乡村河道整治工程和开展河道江河浮莲打捞专项行动,取得显著的成效,深受群众的欢迎。
  ①河道清理工程2001年莆田市开始筹划,2002年在仙游县城区试点实施。2003—2005年分别在涵江区塔桥河段、荔城区、下磨溪河段、仙游县城关河段和旧南桥河段、城厢区下黄河段共9条,33.23千米,完成投资1729.5万元。
  ②南北洋水系整治工程涵江率先掀起南北洋水系整治的序幕,2002—2003年涵江区共投资1065万元,清淤整治河道70千米,涉及三江口、江口、白塘、国欢、梧塘、涵东、涵西及赤港农场8个镇(街道)58个村。2004年,莆田市投资270万元,对北洋水系卡脖子河道进行整治,共完成河道清淤10.4千米(城厢段6.1千米、荔城段4.3千米)、河道清障2处600平方米。乡村河道整治工程,全市共投资700多万元,清淤整治村级河道60多千米。
  ③水浮莲打捞专项行动2004年4月,莆田市委、市政府组织南北洋沿岸4区16个乡镇203个村,统一开展水浮莲打捞专项行动,为期4个月。全市投资200万元,投工6.2万个工日,打捞水浮莲面积467多公顷,打捞河道长300多千米,河面约1333多公顷。为了使这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市政府决定由莆田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常年负责组建水浮莲保洁专业队,并设立保洁专项经费,每年50万元,由市区财政分摊,列入预算,由市水利局统一支付。
  (四)供水管理
  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明确水利部门归口管理乡镇供水后,莆田市各级水利部门加强对乡镇供水的行业管理,逐步形成一支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的专业队伍。至1996年,莆田市乡镇供水工程除早期兴建的几处外,有80%归属乡镇水利工作站管理;这些供水厂(公司)均成立管理机构,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是年,供水职工人数已达300多人。涵江区自来水厂原属莆田市建委管理,修建北洋供水工程时,经过多方协调,后划归涵江区水电局管理。县(区)级自来水厂归水利部门管理,直至1999年,莆田市部分供水工程仍然各自为政。是时,全市10个自来水厂虽然年供水量仅为4744万立方米,但分别属于建委、经委等不同的部门管理。为了各自利益争水源、争用户、争上规模,致使重复建设,地下管网交叉,投资浪费,既影响企业效益,又加大企业负担。如涵江区自来水公司和原莆田县供水厂,同处涵江城区,管网和供水区均呈交叉状态,因争水源甚至出现政府间的纠纷。
  水务改革后,城区供水全部划归各县区水务部门管理;但市区供水工程仍归莆田市建设局管理。2002年2月,原由莆田县供水厂管理的涵江供水工程划归涵江区,更名为涵江区供水厂。是年9月,涵江区将区供水厂与区自来水公司合并,成立涵江区供水管理处,由水务局统一管理,对两厂进行资产重组,使管道并网,资源共享,并对供水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提高了投资效益。至2005年,两个供水工程日供水能力已达13万吨,直径80毫米以上供水管道长约140千米,供水总面积120多平方千米,覆盖涵江城区、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萩芦镇、莆田高新技术园区及西天尾镇部分区域,供水用户2.4万余户,受益人口30多万人。
  (五)灌区管理
  1.管理队伍
  1991年起,各个灌区普遍建立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国营和小(一)以上水利工程,根据工程规模和受益范围,分别设立工程管理局、处、所,灌区下设若干渠道站、段的专管机构,并由受益乡、村按受益大小,各村选派1至2名管水队长(一般由村委主任或主干担任)、村民小组按灌溉面积一般6.7公顷左右配备一个管水员(由村民小组长或主干担任),组成村一级群众管水队伍。如木兰灌区设立木兰溪水利管理处,下设8个管理站(组),有专管人员44人,担负灌区水利工程管理、维修养护、灌溉管理、计收水费等任务;灌区内还有群管人员102人,协助管理17座排洪闸门;田间输水工程、控制涵(闸)由所在村指定人员兼管的管水员253人,报酬分别由处、村付给。受益在一个村范围内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形式既由村指定专人管理,又有采取专业承包进行管理。
  2.管理形式
  贯彻合理负担政策,渠道实行分级管理,保证工程正常运行。小(一)以上水利灌区专管机构,一般只负责干渠及重要支渠的管理、维修、养护,清淤由受益乡、村按各村受益面积分摊,分段包干,义务清淤;或采取按亩收取清淤养护附加费,以资代劳,雇工或请专业队进行清淤养护。支渠以下由受益村群管队伍负责,自管、自修、自用,同时注重合理解决群管人员的报酬。如东圳灌区按行政区设8个渠道管理站,下设38个管理工段,共有专管人员160多人,负责89千米长干渠和5条灌溉万亩以上支渠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并协助指导乡镇水管人员做好乡镇所属的万亩以下支渠、分渠、斗渠的工程管理工作。各受益乡镇根据工程规模和受益范围等情况,配备半脱产水利管理人员83人。各受益村按受益面积大小,配管水队长或管水员共250人,负责各乡村所属范围内的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清水、配水、供水和计收水费等工作,做到专管和群管结合,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共同管好用好水利工程。工程正常维修费用,除管理局每年核定维修包干费用15.5万元(其中干渠及5条万亩以上支渠包干8.6万元,万亩以下支渠包干6.9万元)外,余由乡镇、村按每亩水费标准,附加20%—30%计收,用于工程维修和管理人员工资支付。南安陂灌区采取定额包干结合分段包管的办法,进行渠道维修、清淤,即干渠维修采取定额包干由专管人员负责;渠道清淤,干渠、支渠和斗毛渠分别由村、村民小组、管水员负责,落实地段,责任到人,任务明确,随淤随清。
  1991—2005年,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基本稳定,灌区管理的队伍和形式没有太大变化。
  3.水毁修复
  20世纪90年代以来,莆田市几乎每年都有风暴潮袭击,水毁工程不断出现。特别是受9914号台风袭击,仙游林井小(二)库和后井小(一)库损坏严重;受2010号台风暴雨影响,莆田后枫水库出现大面积滑坡、裂缝。莆田市利用每年冬春农闲季节,集中整治修复水利水毁工程,基本做到当年水毁当年修复。
  四、综合经营管理
  1988年,木兰水利管理处等12个国营管理单位实行“双重承包责任制”后,经济效益显著增长。
  1991年总收入达785.19万元,比承包前1987年的381.41万元翻了一番多,其中东圳水库管理局、木兰水利管理处、萩芦水电管理处等3个管理单位,经济总收入都突破百万元大关。全市水利管理单位经济总收入达1238.99万元,为1981年的4倍,税后结余235.14万元。小(一)型以上水管单位90%能够自我维持或基本自我维持。1993年,莆田市水利行业坚持投入与产出、建设与管理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结合,水利基础产业实力有所增长,逐步迈上自我发展轨道。据统计,1991—1995年,全市水管单位经济总收入达9819.89万元。
  由于水价偏离成本造成政策性亏损、水利工程公益性耗费得不到政策性补偿等原因,1997年,莆田市部分水管单位实力开始下降。是年,全市10个县级以上大中型国营水管单位4盈6亏,其总收入为2969万元,总支出为4389万元,共计亏损1420万元。之后,农业水费计收入库率不断下降,水管单位入不抵出现象日益严重。
  五、水务管理
  (一)水务体制
  2002年5月,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政府利用撤县设区的行政区划调整之机,将木兰溪流域的水利管理处、南北洋海堤管理处,萩芦溪流域的水电管理处、后溪水库管理处,东圳水库管理局、东圳水电站及胜利海堤管理处等7家水利管理单位,划归莆田市水利局直属管理,涉及固定资产3.42亿元、干部职工903人。
  同年9月6日,涵江区在全省率先成立水务局,实现了福建省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零的突破,将“多家管水”改为“一家管水”,基本做到了与水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机构归属水务局一个部门领导和管理,有效解决了在水管理方面存在的条块分割、部门分治、执法难和管理难等问题。之后,经莆田市编制委员会审核批准,全市一县四区水利局全部改为水务局,主管辖区内涉水事务工作。2002年,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辖区内的水电建设与管理职能、水土保持职能和节水防污职能全部划归水务局管理。
  (二)水费管理
  1991年,莆田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水费进行改革,相继出台了水费改革文件。改革内容有三条:1.改进农业水费的计收办法,以实物计价、货币结算或计收实物的办法,做到水费保值,适应物价上涨、工资调升的情况;2.调整工业、生活水费计收标准,工业用水每立方米不低于5分,生活用水每立方米不低于3.5分;3.规定了堤坝维护管理费标准,农田每亩收费不低于5千克稻谷,工矿企业按不低于年总产值的千分之一计收,商业企业按不低于年营业额的万分之七计收。是年,计收水费691.41万元,比1989年的416.54万元增长66%,其中:农业水费401万元,比1989年的255万元增长157.25%,比水费改革前的1985年增长445%;小(二)型水利工程48.25万元,比1989年增长3倍;同年计收千亩以上海堤维护费51.96万元,比1989年增长115%。1994年,各水管单位通过清产核资和成本核算,重新核定水费,古洋水库供水水费每吨提高0.04元,水费收入翻一番。是年,全市水利工程水费计收首超千万元,达1032.2万元。
  1996年9月,执行《福建省水利工程供水水费管理办法》。对莆田水费实行分级核定。工业用水水费为0.1元/立方米—0.18元/立方米,生活用水原水费为0.1元/立方米,大中型水库有的执行工业、生活用水综合价0.12元/立方米;农业水费没有调整。是年,水利工程水费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达2221万元,是1989年的5.3倍。1997年,莆田市12处小(一)型以上国营水管单位重新测算水费成本,适当提高水费,东圳水库农业水费由原每亩12.5千克稻谷提到15千克;工业水费由原每立方米0.2元提到0.25元。木兰灌区农业水费由原每亩15千克稻谷提到17.5千克(包括海堤维护费5千克)。东方红水库对水产养殖采取计量收费,每立方米0.07元。是年,全市水管单位经济总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达5232万元,比上年增长14%,其中水费收入达2500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东圳水库管理局水费收入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达到1070万元。
  1999年5月,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福建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采用完全成本费用测算定价,实行分类定价、分级审批的水价管理办法。同年6月,莆田市水利局成立水价测算小组。是年9月底在全省率先完成大中型水工程的水价测算工作,农业、生活、工业用水平均价格分别为0.25、0.45、0.52元/立方米。是时,农业、生活、工业用水实际平均价格分别为0.012、0.15、0.1元/立方米,生活供水价格不到测算水平的1/3。直至2001年,东圳水库生活工业供水价格每吨提高0.02元;萩芦溪水电管理处生活用水水价每吨调高0.075元。翌年,东方红水库生活用水水价执行每吨0.17元的新标准,较1999年每吨提高0.03元。
  2003年底对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的统计显示,工业、生活和发电供水的平均审批水价均为平均测算水价的60%左右,农业供水的平均审批水价仅为平均测算水价的31%,不少地方执行水价又低于审批水价。莆田市水利工程仍存在水价严重偏低、执行不到位、缺乏有效的计收手段、实收率低下、水价管理工作薄弱、农业供水缺乏必要的量水设施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同年,国家《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出台后,全市各级水利部门根据国家出台政策,针对本市存在的问题,制定适宜本地区水价改革措施。
  (三)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1992年5月,莆田市在全省率先通过股份集资联合围建北江万亩围垦。1998年初,莆田市东方红水库管理处和湄洲湾北岸管委会北江海堤管理处被福建省列为首批水利产权制度改革12个试点单位之一。是年,东方红水库管理处面向内部职工,采用集体和职工个人投资的股份合作制度,对水库发供电产业的改革,按照公司法成立了荔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集体股与职工股按投入资金比例确定股权,即集体股240股、职工股61股。当年,产权制度改革效益明显,电网线损率从过去16%降到历史最低点11.2%。过去来水5000万立方米以下时,发电量不超过100万千瓦时,当年来水量只有4800万立方米,发电量却达到162万千瓦时。全年发供电收入229万元,上缴税金16万元,实现利润32万元。北江海堤管理处采用股份合作制进行水产养殖开发,成立了北江围垦水产养殖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北江水产养殖基地的开发和管理。其股份分配比例为:北江海堤管理处350万元,占总股本的6.6%;8个股份村3550万元,占总股本的67%;北江水产养殖公司1440万元,占总股本的26.4%
  2001年,仙游县列为全省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13个试点县之一。该县遵循“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要求,采取“股份合作、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按照先小后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涌现出许多好的典型。如:游洋镇沽山等4座电站全部进行承包。大济镇小(二)型乌石水库实行租赁改制,年租金5000元,承租者对库区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养鱼、养鸭、养猪、养鸡、开荒造果,形成一个“以水养水”的小型经济实体,既加强水库工程管理,又提高经济效益。钟山镇麦斜村后溪亭水电站水毁严重,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拍卖,由该村旅居意大利商人谢加荣购得产权后,又投入65万元资金进行电站修复和技改扩容,年可收入15万元,既盘活了资金,又使买主得到实惠。象溪乡大坪水电站进行股份制改革,组建大坪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建设与管理,实现了双赢。至2002年底,仙游县共完成83处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其中承包61处、租赁11处、拍卖1处、股份10处。同年底,福建省水利厅在沙县召开《全省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仙游县在会上介绍典型经验,后莲坑水库以地养库承包模式在全省推广。
  2003年起,莆田市以莆、仙两县为试点,全面开展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至2004年底,全市共有186处小型水利设施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占应改制数236处的78.8%,其中:荔城区96处,仙游县67处,秀屿区9处,城厢区14处。改制工程为:小(二)型水库58座,小型水电站9座,1000千瓦以下机电灌站98座,万亩以下灌溉工程17处,乡镇自来水工程5处。改制形式为:承包180处,拍卖1处,租赁3处,股份制2处。累计回收资金73.28万元,其中:仙游县36.5万元,城厢区2.6万元,秀屿区29.6万元,荔城区4.38万元。2005年,仙游县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顺利通过福建省水利厅验收。
  (四)审批审核制度改革
  水行政审批审核制度改革自2001年开始,至2003年完成。通过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施主体和依据,初步形成规范的水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新机制。全市共查出1984年以来莆田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水行政许可事项36项,其中保留28项,废止6项,合并2项;水行政审核事项4项,其中保留3项,取消1项。莆田市水利电力局制定的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保留1件,废止2件。2003年,全市共有15个水审核审批项目由行政审批中心水利窗口办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专人负责办理”的审批审核工作新格局。改革后,局机关围绕水利窗口转,水利窗口围绕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转,减少了办事程序和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服务对象普遍感到满意。当年办结的37件水利审批审核事项中,取水许可审批与换证共20件,都是当日办结,比承诺时间减少180个工作日;莆田二中高中部迁建工程和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也分别提前23和27个工作日。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防洪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同意书、取水许可申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五项对经济社会影响面广、关联度大的审批事项在莆田市切实得到执行。
  六、水利科技
  (一)工程前期技术
  1.测量勘探20世纪90年代初,在萩芦镇深溪水库测量山区地形时,首次使用电磁波(红外线)进行地形和水准测量,提高功效数十倍。在萩芦镇半岭村用电测法勘探地层破碎带,能较准确地选定机井井位。1996年,东方红水库在福建省率先应用电磁波(CT)层析成像技术,查找大坝漏水病因及方位,不但能够提供较为准确的工程处理依据,且节约了相当可观的资金,创造可观的间接效益。2005年,平海湾跨海供水工程采用物探旁测声纳扫测和单道地震探测方法,进行海底初勘和海上钻探,成功地进行了路由比选。
  2.勘察设计涵江北洋供水工程主管道设计荣获福建省水电厅1996年科技进步三等奖。湄洲湾北岸供水管道木兰溪新开河道改建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科技含量高,其勘察工程荣获2004年度莆田市优秀工程一等奖后,又获得福建省优秀工程二等奖,时为福建省水利系统所获最高奖项;设计工程荣获2004年度省级优秀工程表扬奖、市级优秀工程二等奖。原莆田县坪溪水库电站设计2004年被评为莆田市优秀工程二等奖。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荣获1994年福建省水利水电厅科技进步奖应用性成果三等奖。
  3.工程观测莆田市根据大坝安全监测有关规范,利用东圳水库三十多年大坝渗流观测资料,分析计算大坝渗流状态,研制开发了东圳水库大坝渗流观测资料分析和处理软件。该软件包括数据管理、图表生成、相关分析、类比分析和渗流计算等内容,功能齐全、构思新颖、结构流畅、界面友好、操作方便,能及时地对大坝渗流状态进行预测、判断,填补了省内水库土坝渗流监测计算机数据处理方面的空白,成果达到省内同类项目领先水平。该软件分析成果提高了对大坝渗流状态分析、判断和预测能力,对确保土坝安全稳定、提高水库运行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莆田东圳水库大坝渗流观测资料分析和处理软件》荣获1999年福建省水利水电厅科技进步奖应用性成果二等奖。
  (二)水利工程技术
  库坝工程优化设计20世纪90年代起,莆田市已普遍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库坝工程计算,并引进先进的断面优选程序,对库坝工程进行优化设计。莆田县萩芦镇深溪水库砌石双曲拱坝经过库坝工程优化设计,节省工程量20%;其坝体采用细骨料砼掺粗粒粉煤灰砌石块石,每立方米砼可节约水泥30%。莆田市后溪水库首次采用三心变厚双曲拱坝。
  地下水库防渗技术根据湄洲岛地形地质条件在岛腰部平地东西两侧各建一条地下混凝土截水墙,与两端山丘连接形成湄洲岛地下水库。两条截水墙分别采用射水法防渗墙和高喷防渗体新技术,分别长945、1089米,最大深度分别为15、15.2米。地下水库集雨面积3.46平方千米,有效库容115万立方米,根据三水转化和水平衡理论,湄洲岛年平均降雨976毫米,年可用水量为105.7万立米。湄洲岛地下水库于1992年建成投入运行后,供水量由1991年每日300吨提高到2300吨,水质优良,地下水位正常,达到设计要求,为海岛水资源开发利用开阔了新途径。
  后海围垦堵港截流工程技术后海围垦1980年堵港失败后,形成了全国围垦工程仅有的最深的口门,即宽200米深—24米(黄零标高)的深窄式大口门。该工程建设中,利用小潮差的有利条件,在抬高底槛的同时收缩口门即在—6米高程以上用平立堵的方法;改变“先截流后闭气”的惯用程序,采用当口门抬高到—3米后,立即在升高截流体的同时用砂、土进行闭气;根据财力与施工特点取消了人工混凝土六面体,改用大面积保护上游下游护坦的办法,有效应对了口门上升后由于宽度减少所带来高流速的影响,其总体技术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同年为松山围垦的堵港截流提供了经验。
  离心浇玻璃钢管在跨海供水工程中的应用技术湄洲岛跨海供水工程是福建省重点工程项目,地处湄洲湾海域,浪大流急、水下地形复杂、海底管线长、施工难度大。该课题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跨海供水工程施工经验,在国内率先成功应用新型管材——离心浇注式玻璃钢管(具有耐腐蚀、造率小、重量轻、刚度大、寿命长等特点);运用专制法兰和套筒接头拼接、水上拖船浮运、浮筒连体吊装、平衡控制沉放、水下逐段试压等施工工艺和检测技术,解决海上运输吊装和海底管道接头等多项技术难题,工艺先进、质量良好,总体技术时居国内领先水平,并在类似工程中借鉴应用。该工程先后荣获1999—2000年度福建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福建省水利厅2000年度科技进步二等奖和莆田市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
  东圳水电站无阀无井分段关闭试验研究该项研究是在电站装机容量增加1倍后,根据水轮机调节原理,应用电算和微机调速器新技术,完善了调保电算方法,研究了各台机关闭方案,优化了调节参数和关闭规律,将一台ct一40型调速器改造为具有导叶两段关闭功能的双微机调速器,经调整、试验、检测和运行考验,进而将电站安全满载稳定运行库水位提高到正常蓄水位,解决了电站调节保证的水压和转速极值问题,以及长压力引水的动态稳定问题,其与增设调压井或调压阀相比,技术经济效益十分明显。该研究为长压力引水式电站或水头变幅较大电站的新建或扩建,混流式水轮机过渡过程优化电算,提高中小型调速器性能、功能、抗干扰能力,以及设计规范的修订等提供了经验。
  水电站自动化控制技术20世纪90年代后期,莆田市广泛推广自动化控制技术,通过微机进行遥控、遥测和实时监测,自动打印机组运行数据。水电站自动化向无人值守(少人值守)方向发展,九仙溪四级电站均实现了少人值守的自动化管理目标。
  (三)防汛科技建设
  1.木兰溪洪水预警报系统
  木兰溪洪水预警报系统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1998年8月动工,翌年6月1日投入试运行,并与福建省防汛办联网。二期工程于2000年动工建设,翌年1月投入使用。该系统的建成,大大提高了莆田市防汛减灾能力和科技水平,实现了莆田对水害从被动抗灾向主动防御转移这一历史性的转变。系统投入运行以来,由于反应快、测报准,赢得了抗洪抢险时间,产生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在抗击9914号强台风中,提前7小时发出预报,赢得安全转移莆仙平原10万群众的宝贵时间,为抗洪抢险作出了重要贡献。
  木兰溪洪水预警报系统总投资371.2万元,设有1个中心站、6个分中心站、7个中继站、18个水位雨量站、22个雨量站,控制面积1930平方千米,占全市陆域总面积的50.8%。
  该系统主要由暴雨洪水数据采集、处理、分析预报系统和防汛命令发布系统两大部分组成,采用日本先进的无线设备、计算机技术和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并与莆田防汛管理体制相结合,具有数据采集和处理速度快、精度高、抗干扰性强、防雷措施安全可靠等特点,可提前4—7个小时作出洪水预报预警,并逐时报告降雨和水位信息,为江河水库暴雨洪水的实时有效监控和及时科学调度奠定了现代化的坚实基础。
  2.大中型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
  1992—2002年,莆田市共投资138万元,建成了全市6座大中型水库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使库区降雨与坝前水位实现了遥测,增长了洪水预见期,加强了水库防洪与兴利调度,为实现水资源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等提供了技术保障。
  3.莆田市防汛视讯会议系统
  莆田市防汛视讯会议系统由莆田市防汛办组织实施,由莆田电信公司铺设通讯线路,由福州新概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系统安装。2005年8月中旬动工,同年9月1日试运行,总投资59.76万元。在莆田市防汛办建成多媒体会议室,在各县(区、管委会)防汛办6个分会场各新建一套华为View-Point8380mBOX会议室型视讯系统设备,通过1条2M宽带IP接入福建电信公司“新视通”系统交换平台MCU进行控制,实现与福建省防汛办的互联互通和全市6个县区(管委会)防汛办进行直接全面的沟通交流,提高了实时异地会商、远程指挥决策能力,既可节约会商时间,节省会议成本,提高会商效率,又可实现网上监控、异地培训等功能。该系统在防抗当年第13号台风“泰利”和第19号台风“龙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台风实时监测信息采集系统
  台风实时监测信息采集系统能自动采集西太平洋上的台风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在地图上标出台风历史路径和预报路径。软件集成了含中国台风网、美国海军台风网、香港天文网、台湾台风网、中国气象网等专业网站的分析结果,并具有强大的比较分析功能,对当前台风与历史台风进行多种方式的比较分析,可为防抗台风提供辅助决策。该系统建于2001年10月,市、县区共有6套,总投资4.8万元。2005年进行更新改造。
  5.实时风情监测系统
  2002年,福建省利用已建的洪水预警报系统通信网络资源,在国内率先建成了覆盖全省沿海各县市和九个设区市所在地的实时风情监测系统。莆田市建成后海、莆田、南日、湄洲等4处实时风情遥测站,完成投资17万元。该系统选用超短波和有线通信组合方式进行组网,填补了莆田市沿海风情监测的空白,为市县两级政府及防汛部门提供实时风速风向等风情信息,解决了长期以来莆田市台风到来时沿海风力不清的难题,为防台风减灾提供了可靠数据,为实现沿海地区台风实时监测和防台风调度指挥决策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6.卫星云图自动接收系统
  1996年起,莆田市投资109万元,建立和更新改造市、县(区、管委会)防汛办、大型水库等9套卫星云图自动接收系统,为各级防汛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灾害性天气态势,组织防汛救灾提供科学依据。因日本GMS5卫星停运,旧设备无法接收到卫星云图,2005年对市级卫星云图自动接收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天线换成抗台风的栅格3米天线,增加三维立体云图,把卫星云图送到局域网络上,通过网络实现卫星云图共享,安装适合终端用户调用的浏览器;增加台风分析系统;进机卡换成各种计算机通用的USB接口卡。
  7.远程视频实时监控系统
  2004年,莆田市利用现代通信、计算机和视频等技术,建成东圳水库防汛远程视频实时监控系统。后在木兰陂、石城北码头、南日东岱渔排码头3个站点及在外度坝头、涵坝水闸和东圳、东方红、后溪、古洋、蒋隔、东溪等6座水库各建设一套实时监控系统。该系统使用中国电信“全球眼”网络视频监控业务,对全市重点防洪区域、水利枢纽、港口、码头正在或可能发生的汛情、险情、灾情进行动态监控,随时了解现场情况,方便领导指挥决策。
  8.东圳水库洪水预报及科学调度
  东圳水库洪水预报及科学调度课题收集了东圳水库40多年的水文资料,分析了东圳水库流域汇流时间短、洪水峰量集中的特点。根据综合相关预报的基本原理,分别选用径流系数及降雨历时作为参数,建立综合相关洪水简易预报图。并直接应用于东圳水库洪水调度,形成实时洪水调度、拦蓄洪水、预泄洪水三种调度方案。方法可行,操作简便,是福建省中小型水库的应用范例。在1999年第10号台风洪水预报调度中实际应用,效果很好。1999年荣获福建省水利厅科技进步三等奖。2002年7月18日,继漳州南一水库、武夷山东溪水库后,莆田市东圳大型水库洪水调度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在防抗“7.18”暴雨中实现了洪水调度自动化。该系统系国家防汛总指挥部确定的福建省水库调度现代化建设试点项目之一,总投资120万元。
  9.防汛现代通信网络
  “八五”期间继续加强防汛通讯网络建设。至1992年底,全市防汛办、大中型水利工程共配备能沟通省、市、县及大中型水利工程、水文报汛站无线电台24部,能沟通县区、乡镇无线电通讯网络的台式和手提式对讲机65部,形成了一个覆盖市、县、乡三级,多功能无线电通讯网络,保证了汛期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了应对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
  “九五”期间,加强应急通信和移动通信建设,共为莆田市防汛办、东圳大型水库配备海事卫星电话2部。该电话既可用于语音通讯,又可用于数据通信,便于指挥抢险。同时,为了保障防汛指令畅通,建立了市防汛办、莆仙两县防汛办、市水文分局及东圳水库计算机录音电话监控系统5套。
  10、洪水风险图地理信息管理系统
  1997—1999年,莆田市分两期制作洪水风险图,范围包括:全市有防洪任务的县级以下城区、全市大型水库和有挂闸的重要中型水库、流域面积200平方千米以上且穿过重要镇所在地的河流。根据这个范围,全市制作了木兰溪流域、萩芦溪流域、木兰溪流域莆田段、木兰溪流域仙游段、莆田市城区、仙游县城区及东圳、古洋、东方红3座水库等9宗洪水风险图,并进行矢量化处理,实现了计算机数字化管理,可以快速、准确、可靠地分析判断不同频率洪水的淹没范围、人口、经济产值等情况,有序地指挥抢险救灾、及时转移人员物资,也为评估灾害损失提供准确数据。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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