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莆田市商贸流通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181
颗粒名称: 二、莆田市商贸流通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12.9
页数: 4
页码: 337-3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对商贸企业实施商贸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新时期 商贸流通体制 莆田市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商贸流通领域由国家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各种商品按级批发,统一价格,定点销售,超出经营范围则属非法经营。因此,国营商业和集体合作商店自成体系,各自为战,条块分割,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逐渐放宽个体工商户的准入条件和经营范围,并在贷款、排摊设点、审批手续等方面给予方便,莆仙两县的个体小商贩开始从走街串巷的流动贩卖逐渐转变为开店坐贾的稳定经营,私营工商业开始快速发展。
  1983年,莆田建市时恰逢城市改革,城乡市场逐渐开放,商品购销日趋活跃,个体工商户迅速增多,社会商品零售额不断上升。与此同时,莆田市开始探索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多种经济形式、多种流通渠道并存和少环节、开放式的商贸流通体制,允许个体工商户摆摊开店,境内个体工商户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并在经营方式、服务态度、竞争意识等方面,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百姓面前,市场占有率迅速提高,国营、集体商店面临着巨大挑战,效益下降,甚至出现了亏损,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被提到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莆仙两县开始对国营商业企业进行试点改革,逐步废除商品专营制度,放开商品销售价格,促进商品流通与市场繁荣。但从总体上讲,改革初期的莆田商业管理体制改革,还只是细枝末节的调整,没有撼动整个商业计划体制。80年代末,莆田市加大商业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形成了“三多一少”(即多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少环节)的商业经营格局。商业零售市场开始由单一经济结构逐步向多元化发展,除国营商店外,集体、合作商店和个体商业网点逐渐增多,商人队伍迅速发展。据《莆田市志》记载:“至1988年,全市拥有商业零售机构21096个,37502人,其中国营商业的零售机构92个,达1358人;有证个体商店达18842个,27552人”。①个体工商户和从业人员迅速发展,大大超过了国营商业和集体商店的职工人数,显示出巨大的后发优势,成为国营、集体商业的强有力竞争对手。
  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境内商品日益充裕,城乡市场日渐繁荣,多元商业经济竞争更加激烈,出现了全民经商热潮,城乡零售网点迅猛增加,个体工商户得到国家政策支持而迅速发展起来,国营和集体商店通过承包、租赁和优化组合等形式,增强了活力。同时,伴随着旧城改造,各商业网点和商业街的店容店貌装饰一新,商品排列整齐美观,购物环境优雅舒适,商标广告丰富多彩,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另外,随着广大居民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者对商品的挑选性也越来越强,消费心理从“持币争购”转为“储币选购”,商店内成衣比重显著增加,高档耐用消费品的零售量稳步增长,电视机、收录机、照相机、洗衣机、电风扇、电冰箱、录像机、空调机等新大件的零售市场十分活跃,商品销售总额持续增长。据1991年统计,莆田市共有商业机构15580个,其中国营业商业机构636个,集体商业机构2397个,个体工商户12547家,占商业单位总数的85.53%,全年社会销售总额达11.58亿元,比1990年增长12.6%从20世纪90年代起,莆田市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对传统的商业流通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1992年初,莆田市对国营零售商店试行“特店特柜”改革,首批选择100个条件较好的国营商店进行试点改革,允许试点商店在经营品种、进货渠道、支持手段、费用开支、商品作价、工资奖金和缴纳税费等方面,与个体工商户大体相同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同时,还选择了17家条件比较成熟的国营商店,实行“四放开”(即经营、价格、用工、分配)改革试点。至1992年底,莆田市共有237家国营商店实行“特店特柜”,采取“四放开”经营方式,约占全市245家国营商业企业96.7%,其中效益好的有43家。与此同时,还对莆田、仙游两县供销社系统的集体商店进行了改革,试行以县为单位的分级核算、统负盈亏和统一缴纳所得税的办法,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莆田市商贸流通体制改革中一个重大举措就是涵江综合试验区改革。1992年5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在莆田召开“加快莆田市改革开放步伐座谈会”,莆田市领导在会上提出了借鉴石狮市经验,按照“体制上更活一点,机构更小一点,经济管理权限更大一点,干部素质更高一点”的总体要求,以深化企业改革和流通体制改革为重点,进行内外贸、金融、社会保障、住房、农村土地使用和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制度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建立起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把涵江区建成一个工商贸易发达、第三产业繁荣、综合功能完善的新型城区。同年8月,省政府闽政综〔1992〕第245号文件正式批复,决定在涵江区进行综合试验改革,赋予涵江区在莆田市领导下相当于地(市)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同意涵江实行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经济体制,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极少数重要商品由国家专营外,绝大多数商品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并使之拥有独立商品生产者的自主权。政府对经济的行政管理转为依法管理和间接管理,着力于市场运行规则的建立,并保证其健康运行。同时,省政府还赋予涵江区在投资审批权限、利用外资、综合补偿政策、外贸出口、设立保税区、土地使用以及金融体制等方面,相当于地市一级的审批权限和15条优惠政策。涵江区的综合试验改革,从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入手,打破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起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
  从1993年起,莆田市商业经济出现了蓬勃发展态势。一方面,国有、集体商业机构通过改革、承包、重组和经营权转让之后,经营者积极性大增,商业企业出现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另一方面,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鼓励私营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个体商户日益壮大,商业网点不断增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大幅增长,特别是连锁经营逐渐发展成为莆田商业零售的主流,城乡生鲜超市迅速发展,中型超市不断增多,境内商贸迅速繁荣。从1993年起,莆田市允许外资进入流通领域,外商可以采取独资或合资形式在莆田境内经营商业和服务业,私营商业经济呈多元化发展趋势,竞争更加激烈。与此同时,莆田市还积极稳妥地推进商业批发体制改革,允许商业批发企业实行经营与服务结合、批发与零售结合、工商商业结合、内外贸易结合,以促进商品流通和市场繁荣。
  至1994年底,莆田市国营和集体商店全面实现“四放开”经营,各商业网点均采取承包经营形式,国家专营商品越来越少,除卷烟、化肥、农药、农膜、石油等实行国家专营专卖,以及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中西药品、烟花鞭炮、化工危险品和劳保用品等由省指定企业批发经营外,其余商品一律放开经营,随行就市,顺价销售。
  1996年,莆田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本着“理顺体制、转换机制、服务三农、提高效益”的原则,改变了农村日用消费品销售统一进货、统一定价、统一用工、统一管理的集体承包经营模式,允许各商店自行进货、定价和销售,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城乡消费市场的繁荣。同时,还出现了许多新型的商品批发市场、平价商店、仓储售货和专卖店等,形成了多元化的商业经营与竞争格局。据1996年统计,莆田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达到了46.4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1997年以后,莆田市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商贸企业实施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革,使国有企业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法人实体。如1998年8月,莆田市医药公司改制成国家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县商业系统联合了原商业总公司、中山商厦、糖烟酒公司等,组建了“莆田县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百货纺织站、市台胞购物中心、市五交化站等3家专业公司,联合组建了“莆田市兴化商厦有限公司”;还有莆田市糖烟酒副食品公司兼并了市食品公司、蔬菜公司等,组成综合性公司。公司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国有、集体商业企业的活力,初步形成了“发展大商贸、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的市场框架。
  1999年,莆田市加大公司制改革力度,先后对莆田国货精品大商场、仙游百货公司、仙游医药公司、冷冻厂、饮服、华友等22家国营和集体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一些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通过破产、关、停、并、转等改革,盘活资产,扭亏增盈。莆田市兴化商厦有限公司、莆田五交化采购供应站、莆田百货纺织供应站、莆田市台胞购物中心等4家国营企业,进行了国有产权转让,职工全员安置,一些连年无效益或亏损企业陆续退出了市场。
  进入21世纪之后,莆田市不断创新商业经营机制,在供销系统实施“以开放办社转变为联合社职能”、“以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经营服务网络”、“以参与农业化经营改造基层供销社”等四项改革,理顺关系,创新经营机制,整合和组建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等连锁配送网络体系,搞活农村商品流通。至2005年,莆田市已经完成公司制改制的国有内贸企业有73家,共分流安置职工6250人,分流人员大部分转变为个体工商户。
  新时期莆田市内贸体制改革,不但促进了境内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壮大了商人队伍。
  据2005年统计,莆田境内共有批发零售商业法人单位409个,销售额71.03亿元,其中国有企业(烟草、石油等)72个,销售额13.49亿元,分别占17.60%和18.99%;集体企业法人个数和销售额分别占17.4%和4.24%;而各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商业企业、私营企业等法人单位共有256个,销售额54.53亿元。全市共有商业连锁店800家、网点800多个,各种专卖店3050个,销售额超过了15个亿,年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了128.17亿元。
  随着新型商贸流通体制的建立,商品流通障碍逐渐消除,国营商业垄断局面基本打破,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一些大型连锁店陆续进驻莆田,如国美电器、永乐集团、苏宁电器、国货、新华都、绿洲、万家惠、肯德基、曼德夫、沃尔玛等销售巨头抢摊莆田市场,一批大型购物中心、仓储式商场、超级商场、平价商场、专卖店、便利店、快餐店等应运而生,出现了总代理、总经销、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视直销、邮购、网上交易、特约经营等多样化现代商业经营模式,各商业企业的营销水平不断提高,商品市场格局不断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迅速飚升。据2010年统计,莆田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达到290.37亿元,其中批发与零售业实现零售额25.90亿元,住宿与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13亿元,各项指标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附注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8页。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莆田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