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新式婚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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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2320
专题名称: 鲤城区新式婚俗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1219.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民国10年(1921年),泉州市区出现文明结婚的新形式,中西合璧。30年代后期,渐在社会上流行,小轿车取代花轿,西乐代替中乐,婚礼形式较为简便。 解放后,确立“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民主婚姻制度,废除早婚、童养媳、近亲结婚、娶木主、嫁亡夫、冲喜、守节、纳妾等陋俗。50~60年代,人们以移风易俗为荣,婚事新办,简朴成风,婚礼举行茶会,不设酒宴,不送礼;结婚不讲求聘金,嫁妆很简约,“文化大革命”时期有以《毛泽东选集》作嫁妆的。70年代后期,嫁妆升级,一般有自行车、收音机、缝纫机等三大件。80年代,婚事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之风又起,喜宴设于高级酒家,酒菜选自精料高档,多达10余席至数十席不等。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收录机、摄影机、音响、空调机、液气灶、摩托车、珠宝金饰、家具陈设等,多为陪嫁必具的妆奁。婚姻观念更新,男到女家时有所见,唯不循旧时男改女姓的入赘形式,而以岳婿相称,所生子女也从男姓。闹洞房之俗渐消失,代之以新婚舞会的兴起。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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