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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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0650
专题名称: 使用牌照税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0484.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原只征自行车,每辆每月0.9元。民国29年改为每辆每月1.1元。37年12月,不论机动车或人力车,均应纳税。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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