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起居礼仪婚丧礼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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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唯一号: 130334020220001229
专题名称: 台湾起居礼仪婚丧礼俗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1315.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晋江文化发达,史称“海滨邹鲁”,又多士宦望族,故礼仪多保持官礼,影响所及,民间沿袭。台湾的晋江人,其婚丧礼仪,至今仍明显地保留着祖籍家乡的习俗。 婚嫁传统的程序:先是媒妁说亲,送“生月”(即生辰八字)合婚、“相亲”(男女双方或双方亲人看望),送礼“定亲”,办盘(礼品)“定聘”,然后择日完婚。女子出嫁前要抱着母亲哭泣,表示离不开父母;登轿前要拜别祖宗,痛哭;上轿后要留下手巾(根)、扇(善);轿抬走时,封上轿条,红灯开路,吹吹打打,谓之“红灯四轿”、“明媒正娶”。花轿到男家,放鞭炮,敲锣鼓。送嫁妈拿米筛或雨伞遮新娘入男家;新郎与新娘拜堂,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公婆,夫妻对拜,与亲属长辈见面,送入洞房,喝合卺酒,闹洞房,婚后,还有女家来探红,请女婿、会亲。 现在,男女大多数自由恋爱,婚姻自主,结婚也省去这套繁琐礼仪。 丧葬老人病危,即从卧室移至大厅。人若死在屋外就不能移入屋内,俗云“进尸”,犯禁。病人气断,即为死者洗身,换衣服,盖面布(水被),举哀,上水、辞生、送草、入殓(台湾至今还有请母舅验尸的),守灵(隆重者做功德,台湾可雇人来哭念死者功德),出殡(台俗,如果死者是丈夫,妻子不可送上山),辞客、安葬、归虞、安位吃“安住桌”。总的仪式隆重,讲究排场。 现代晋江和台湾都推广火葬,程序简化,但基本的仍按旧制。 百日娶这是和婚丧有关的特殊礼俗,也叫“乘孝娶”。家中长辈,如祖父母或父母丧亡,按旧俗一般在守孝哀痛中是不宜嫁娶的,但由于特殊原因,如已早订婚约,或家中乏人,或其他原因不能等到守孝三年期满,需在百日内结婚。理由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结婚求嗣,可慰死者于地下,所谓“以大孝而不避小嫌”。再者,百日期内称“孝头”,死者还在享生祭,事死如事生,超过百日称“孝尾”,死者过百日即是鬼,事鬼不吉。 百日娶不必择日,不必宴客,俗云“脚尾直(死),免看日”。晋江、台湾两地,直至现代都保存这一婚俗,不过渐失本意。 旧婚俗还有童养媳婚、招赘婚、冥婚。现在前两者已经不受歧视、不加区别,而后者也已非常少见。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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