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金属货币银元

知识类型: 专题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唯一号: 130334020220000881
专题名称: 石狮市金属货币银元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552.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银元 唐朝用银以两为单位,间有以铸造形式为单位:如一锭、一饼。明清间,商品交易,以银为主要支付手段。由于银锭、银块成色、轻重、大小杂乱不一,不便流通。明朝中叶后,海禁开放,外国银元大量输入,南明永历年间(1649~1652年),郑成功在漳州境内,铸造银币,以发军饷。光绪十六年(1890年)广东首先设厂仿造外国银元。各省继之。清同治后,银锭为银元取代。民国22年3月,国民党政府废两改元,石狮停用银锭,流通银元。主要流通的银元有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广东造币厂所铸的龙洋;民国3年天津造币厂所铸的袁头洋;民国16年南京及杭州造币厂所铸的中山洋以及帆光等。还有从海外输入的银元和福建省及其他省铸造的杂洋。民国24年11月,国民党政府推行币制改革,中央、中国、交通、农民银行发行钞票,称法币,银元禁止在市场流通。后因通货膨胀,纸币贬值,银元又在市面流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按一定比价收兑银元,银元方停止使用。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