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5日泉州市人民政府代管石狮市行政工作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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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唯一号: 130332020230007967
事件名称: 1988年1月5日泉州市人民政府代管石狮市行政工作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13/001
起始页: 0047.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1月5日
发生地点: 泉州市

事件描述

1988年1月5日福建省人民省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批准委托泉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泉州市政府)代管石狮市行政工作。1987年12月17日,国务院批准石狮建市,以原晋江县石狮、永宁、蚶江3镇和祥芝乡为石狮市行政区域。由省直辖。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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