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0月6日永春县8个乡(镇)改为8个人民公社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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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唯一号: 130332020230002170
事件名称: 1958年10月6日永春县8个乡(镇)改为8个人民公社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006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10月6日
发生地点: 永春县

事件描述

1958年10月6日,8个乡(镇)改为8个人民公社,宣布人民公社化,并实行“政社合一”。大力宣传人民公社“一大二公”,摘“三统”(统一计划,统一收支、统一分配)、“三化”(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行动战斗化)、“五大调动”(干部、劳力、土地、粮食,物资统一调动),造成农村“五风”(共产风、浮夸风、行政命令风、瞎指挥风、一平二调风)泛滥,后果严重。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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