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6月国共产党泉州中心县委派林士带回永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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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唯一号: 130332020230001858
事件名称: 1938年6月国共产党泉州中心县委派林士带回永春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005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38年6月
发生地点: 永春县

事件描述

1938年6月,中国共产党泉州中心县委派林士带回永春,在上场村建立中共永春支部,开展抗日工作。 原籍本县的华侨李俊承捐资10万元购买“救国公债”,把公债票献给中央研究院作为奖励基金,国民政府明令嘉奖。 福建省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迁来永春,署址设在金峰殿。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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