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洛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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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唯一号: 130331020230001794
机构名称: 州市洛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机构简称: 区综治委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16/001
起始页: 0571.pdf
起始时间: 1997年11月

机构描述

1997年11月,泉州市洛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设立(以下简称“区综治委”),由区委副书记任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委员。下设办公室,配备副主任1名,与区委政法委合署办公。2002年9月,区综治委由区委书记任主任,区长任第一副主任,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主任,区委政法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政协分管副主席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委员,并有分管领导和综治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下设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各1名。全区6个乡镇(街道)均设立党(工)委综治副书记,并配备综治干部,形成全区上下层层有综治领导、综治干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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