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溪采育场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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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唯一号: 130331020220000409
机构名称: 石龙溪采育场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69.pdf
起始时间: 1984年11月16日

机构描述

石龙溪采育场为县办国有林场,经营林地面积0.17万公顷,林木总蓄积量12.4万立方米,其中人工林面积0.12万公顷、蓄积量11万立方米,天然林面积0.05万公顷、蓄积量1.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3.6%。 1984年11月16日,县林业局与龙门滩镇政府(原霞碧乡政府)及龙门滩镇朱地村、村兜村签订协定书。根据协定书的规定,由采育场统一行使林木经营管理权,林权归采育场所有,合同长期不变;林木采伐,包括主伐、间伐等出售时应提留林价款的20%作为山权单位收入、5%作为龙门滩镇政府协助管理收入、75%留采育场用于扩大再生产等费用。采育场的其他多种经营收入用于以短养长,作为采育场生产等费用,不再付“山价”款,协议期满后再重新商定。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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