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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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52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公安
分类号: D035.3
页数: 11
页码: 501-5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洛江区政法中公安的情况,介绍了刑事侦查,经济侦查,治安管理,户政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内部执法建设,网络安全检察及科技强警和管理机构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政法 公安

内容

第一节 刑事侦查
  一、打击刑事犯罪
  1983年3月,泉州市(县级)公安机关在罗溪、马甲两乡开展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专项调查。被拐骗的来自12个省的青年妇女732名、儿童21名,已逃回67人,解救11人。犯罪分子中以暴力手段挟持、强奸妇女等严重罪犯33人,给以追究刑事责任。同年8月,在泉州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开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斗争,历时3年,至1986年共摧毁团伙58个,抓获团伙成员302人,查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948人,依法逮捕法办479人。1986—1992年,鲤城区(包括洛江今域)陆续开展“打现行、清查流窜儿”“追捕逃儿”“反诈骗扒窃”“打击暗娼卖淫”“反盗窃、打流窜、挖团伙”“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反盗窃摩托车”“打击车匪路霸”“打击拐卖儿童妇女团伙”等专项斗争。
  1997年9月,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成立后,开展“查外口,清盲流,打流窜”“破大案、追逃犯”等专项斗争。破获刑事案件63起,其中大案要案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报捕13人,起诉11人。制止“11·17”爆炸杀人案。
  1998年,立刑事案件235起,破1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人,其中抓获在逃人员9人,刑事拘留102人,逮捕60人,劳动教养32人,摧毁犯罪团伙6个,抓获团伙成员3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9起,如“4·4”虹山奸淫幼女案、“5·29”万安街道杏宅村王某故意杀人案。6月29日,破获特大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抓获曹某、刘某、唐某,解救被拐儿童1名。12月22日在市刑警支队指导下10小时破获肖某故意杀人案。
  1999年,立刑事案件335起,破185起,破案绝对数分别比去年多11起,同比上升5.7%,其中破获重特大案件64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78人,同比上升27%;刑拘154起,拘捕95人,移送起诉91人,同比分别上升51%、58.3%、52%;摧毁犯罪团伙21个,抓获团伙成员76人。破获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其中5月25日,破获李某、黄某、黄某特大拐卖儿童案。5月31日,破获陈某、王某、吴某抢劫“面的”、出租司机系列案件6起;11月29日,摧毁一个以盗窃企业保险柜为主要目标的流窜盗窃团伙,抓获黄某、李某等9人,破获盗窃案件13起。
  2000—2001年,共立刑事案件1111起,破430起,其中破获重特大案件126起,摧毁犯罪团伙3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97人,刑事拘留292人,报捕213人,移送起诉212人。2000年,破获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其中破获“3·12”“4·13”“5·17”“7·6”4起省内最大盗窃电缆线案,“7·6”刘某伦、刘某为首的抢劫杀人案,“11·25”司某绑架杀人案,“12·29”特大雷管被盗案,追回雷管723枚。通过“网上打拐”专项斗争,解救被拐妇女168人、儿童6人,采集儿童血样883份,破获被拐卖妇女、儿童案件4起。2001年,破获的重大案件有“8·26”持枪绑架贩毒团伙案,抓获成员14人、缴获自制手枪1支、子弹4发、海洛因12.1克。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打掉带有黑势力性质的犯罪团伙6个,成员24人,涉案20起。
  2002年,全区共立刑事案件571起,破313起,同比上升29.8%;破获八类严重暴力案件74起,同比上升111.4%;破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15起,同比上升19.4%;抓获犯罪嫌疑人268人,同比上升23.6%;刑事拘留179人,逮捕112人,起诉105人,劳教22人,同比上升25.4%、1.82%、5%和46.7%;抓获网上在逃人员51名,百名民警抓获网上在逃人员数达50%。摧毁盗抢团伙21个,成员69人,涉案93起,同比上升25%、6.7%和2.2%。破获重大案件:“4·15”故意杀人案;破获“8·23”罗某剑、杨某奎持刀抢劫案。
  2003年,共立刑事案件569起,破315起,同比上升0.64%。其中“两抢一盗”110起,破获抢夺案件13起,上升160.5%。破获盗窃机动车82起,同比上升39%。破获杀人案件4起,同比上升400%。抓获犯罪嫌疑人281人,逮捕83人,批捕率达99%,移动起诉106人,移送起诉率98%,抓获网上逃犯47名,同比上升62%。以坚持“攻要案、打两抢、反盗窃”为工作重点,狠抓大要案侦破:“2·28”杜某、曾某、曾某运输贩卖“六合彩”图纸案,“3·3”双阳黑恶势力团伙案,“3·23”郑某故意杀人案,“6·14”纪某爆炸故意杀人案,“9.10”谢某故意杀人案,“9·14”万安琯头特大绑架案。
  2004年,立刑事案件569起,破345起,同比上升9.5%。破获“两抢一盗”案件97起,其中破获抢劫案件45起,同比上升164.7%,破获抢夺案件14起,同比上升7.7%。破获八类严重暴力案件67起,同比上升59.5%。破获“2·28”赖某故意杀害母亲案、“10·27”于某等故意杀人案和“12·16”叶某故意杀人案,实现命案全破的目标,市局挂牌督办案件3起全部破获。
  2005年,立刑事案件566起,同比下降0.4%,破346起,同比上升0.29%,其中破获“两抢一盗”案件135起,盗窃机动车案件69起,抢劫案件51起,抢夺案件15起,其他案件72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71人,其中抓获网上在逃人员90人,同比上升16.3%和12.5%,逮捕164人,同比上升28.1%,移送起诉195人,同比上升35.4%,抓获盗车犯罪嫌疑人25人,摧毁盗车犯罪团伙7个。破获“6·29”双阳故意伤害致死案、“7·13”万安故意杀人案、“11·5”万安桥南故意杀人抛尸案等重大案件。
  2006年,立刑事案件565起,同比下降0.18%,破获348起,同比上升0.58%。破获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5起,同比上升4.2%。破“两抢一盗”案件118起,同比上升2%;抓获犯罪嫌疑人349名,团伙30个,网上追逃84人。“1·12”林某故意杀人案、“5·15”黄某等故意杀人案、“10·2”许某故意杀人案、“11·10”祝某故意杀人案、“9·7”韦某故意伤害致死案等5起命案全部破获。在“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摸排涉黑涉恶团伙6个,涉案21人,批捕11人,移送起诉10人,治安处罚10人,6月打掉以赖某、黄某为首的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
  2007年,全年共立刑事案件563起,破获349起,同比分别下降0.4%和上升0.3%。破获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9起;破获“两抢一盗”案件250起,其中破获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电设施案39起;市局督办2起案件均成功告破。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43名,网上追逃105人,刑拘273人,逮捕175人,起诉185人;打掉团伙32个,抓获团伙成员112名,其中摧毁抢劫盗窃团伙2个,虚假信息诈骗团伙2个,田某锋恶势力团伙、赖某环恶势力团伙等恶势力团伙6个。破获重大案件有“2·25”林某森、林某结、李某等人过失致死案、“6·9”马甲肖某被故意伤害致死案、“10.19”万安陈某、张某、张某故意伤害致死案、“12·14”谢某故意杀人案。
  二、打击毒品犯罪
  2002年7月,禁毒大队成立,大队立足日常摸排、管控、清查,深挖涉毒线索等职责。2004—2007年,查获吸毒人员1人。开展“无毒害社区”活动,切实做好涉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加强宣传,在每年的“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日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和自觉参与禁毒的意识。
  第二节 经济侦查
  1997—2000年,在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中,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6人。
  2001—2002年,查处经济犯罪案件30起9人,挽回经济损失580多万元。配合工商、税务、商贸等有关部门参加整顿集中统一行动7次,出动警力42人次,收缴假香烟235箱、假可乐饮料30箱等。开展“打假”专项行动。查获假烟121箱,端掉地下制假点1个,缴获制假机械8台,假录音带成品、半成品3万多盒,抓获制假人员7名。
  2003—2004年,在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中,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1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18人。
  2005—2007年,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9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24人。
  第三节 治安管理
  一、安全防范管理
  1951年,晋江县公安局先后在乡镇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各村设治保小组。治保会在基层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开展对敌斗争,宣传和组织群众维护治安,防奸、防谍、防盗、防火,调解民事纠纷,监督改造被管制分子。1988年,鲤城(包括洛江今域)公安分局,建立区、乡(镇、场)、村(居委会)三级治安巡逻队42队,成员365人,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76起,查处治安案件204起,抓获违法犯罪381人,进行治安调解342起。
  1998—2000年,受理治安案件819起,查处762起,查处率达93.04%,调解纠纷434起,治安拘留497人,劳动教养75人,收容教养12人。2001—2002年,发现受理治安案件1329起,查处1512起。2004年,发现受理治安案件492起,查处337起,同比分别上升4.2%和22.5%。查处治安违法人员531人,治安处罚531人。其中,拘留203人,罚款214人,其他处理82人。
  2005—2007年,发现受理案件1320起,查处1397起,治安拘留514人。其中,2007年发现受理治安案件365起,查处239起,查处率达90.1%,查处违法人员716人,治安拘留183人。三年内,搜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30起,提前化解23起。
  二、特种行业及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管理
  1998—2000年,依法加强对机动车修理业、公共场所、废旧物资收购业、印刷业、刻字业等特种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办证(许可证)率提高到98%。全区清理整顿无证经营的机动车修理店9家、旧货收购店4家、无证经营的印章刻印店1家、包装装潢印刷企业2家、汉字印刷厂1家、电子游戏机店9家、娱乐场所3家,没收7台“不倒翁”游戏机。清查出租私房322户,遣送“三无”(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人员56人,破获各类刑事、治安案件62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6人。
  2001—2002年,清理整顿无证经营摩托车修理店6家,停业整改13家。共取缔违法经营发廊12家,美容厅1家,无证经营6家,查封贵宾房10间,拆除包厢式放映室1家,清理整顿网吧12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公共场所、聚集场所169家,工厂企业65家,中小学、娱乐场所90家,农贸市场2家。
  2003—2004年,对特种行业建章立制、建册归档、亮证经营、规范管理,为打击和防范提供有效保障。共清理整顿宾馆旅社8家,桑拿房1间,美容足浴城7间,音像店14间,网吧27间,清缴盗版光盘500张、“口袋本等非法出版物”170本。行政处罚违法违规店档、摊点3个,没收赌博机85台。2004年11月25日,召开“查禁赌博游戏机现场销毁大会”,现场销毁231台赌博游戏机。
  2005—2007年,加强对特种行业管理控制,投入资金建设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旅馆各主机与分局监控主机保持24小时联网,实现数据即时传输,提高对全区旅馆业的监控力度。开展“扫黄打非”“查处取缔非法美容美发按摩场所、手机市场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歌舞娱乐场所整治集中统一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行业场所治安管理。2007年,为拥有50床位以上旅馆2家、50床位以下旅馆6家,做好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
  三、枪支弹药与民用爆炸危险品管理
  1997年,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要求,加强辖区枪支弹及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及时制止11·17爆炸杀人案。
  1998—2000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公安部关于《开展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加强农村“三小”(人员规模小、资产规模小、经营规模小的生产型企业)企业民用爆炸器材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区收缴民用枪支14把,子弹170发,各类炸药2230多千克,雷管2409枚,导火索304米,管制刀具36把。对全区1个涉爆单位和155名个人进行专项检查,依法取缔1家无证经营的采石场。
  2001—2004年,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查处涉枪案件11起,收缴私人存放的各类枪支149支,子弹3590发,违规炸药827.3千克,黑火药267千克、导火索1508米、雷管1484枚、烟花爆竹402.5箱。
  2005—2006年,严把准入、准购审批关清退寄库、登记制度,坚持每月安全自查和“三级联查”制度,实做到“十防”(防潮、防霉、防冻、防热、防雷、防火、防虫、防盗、防洪、防破坏)“十二无”(库内无灰尘、无杂物、无锈蚀霉烂、无鼠虫蛀、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漏雨、库房周边无杂草、库周围25米内无易燃物、水沟无阻塞)。全区共张贴、悬挂宣传标语72条,没收爆竹12.5万头,未及时退库的硝铵炸药66.5千克,雷管404发,取缔1处非法采矿点,责令1家采石场停场整顿,暂停给2家采石场供应火工材料。
  2007年,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防范打击非法制贩枪支弹药安全监管工作”“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召开涉爆安全例会6次,开展“三员”(爆破员、押运员、保管员)培训班1期,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100余辆次,检查全区18个涉爆单位和4个公务用枪配备单位;收缴雷管16枚,枪支2把、“五四”式弹夹1个,子弹4发,军用子弹156发和各类违规烟花爆竹8万余头。
  四、查禁社会丑恶现象
  (一)扫黄禁娼
  1998年,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净化社会风气”专项行动。4月15日,查获一起卖淫嫖娼案件。5月28日,在福厦公路上查获一起特大贩卖淫秽VCD光盘案,收缴淫秽VCD光盘3.1万多张,是福建省陆上最大的贩卖淫秽光盘案。
  1999年,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治理工作。查获卖淫嫖娼案件3起,收容教育卖淫嫖娼人员4人,收缴淫秽VCD光盘39盒。
  2000年,根据省、市公安统一部署,开展“禁赌禁娼”“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现场”专项行动,查处发廊23家。
  2001年,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场所整规”整治行动,全区共立黄丑案件47起,查处47起,共处罚102人,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减少165%。
  2002—2003年,查获卖淫嫖娼案件6起15人,收容教育3人;取缔违规经营场所21家,美容厅1家,无证经营6家,查封10间贵宾房,拆除1家包厢式放映室。
  2004年,开展“扫黄打非”和“春季查禁黄丑”专项整治行动。当年,捣毁卖淫嫖娼窝点4处;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逮捕并判刑1人,刑事拘留5人,劳教2人,行政处罚8人次。
  2005年,组织、协同区文体局等职能部门开展10余次区域性的打击“黄丑”统一行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起7人,捣毁卖淫嫖娼窝点3处,刑拘1人、收教2人、治安行政处罚4人;取缔游戏机厅14家,没收非法政治性宣传品8件,清缴黄色书刊13本,没收盗版书刊300本,口袋书260本,查缴非法盗版光盘350张。
  2006—2007年,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没收非法政治性传真件11件,捣毁卖淫嫖娼窝点6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人,治安行政处罚18人次,收教12人,刑事拘留后判刑2人。
  (二)查禁赌博活动
  1999年,查处赌博案件60起358人。2000年,根据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查处聚众赌博62起305人,清查娱乐场所36家,店铺61家,出租私房322户。10月9日,双阳镇前埭村发生因聚众赌博,逃避查处,赌徒溺水死亡4人的恶性事故。2001年,狠抓涉赌重点整治工作,涉赌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重点村双阳镇前埭村全年刑事发案3起,同比持平,立赌博案件2起,同比减少60%,立其他案件2起,同比减少30%,基本达到整治的目标。2002年,开展“扫黄打非”“场所整规”整治行动,查获赌博案件42起200人,其中查处“六合彩”赌博案件14起133人,逮捕2人、劳教5人、刑拘1人,收教3人,罚款122人。2003年,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专项整治行动,侦破“2·28”运输贩卖数万份“六合彩”图纸案;查处赌博案件78起318人,摧毁“六合彩”赌博窝点12个,处罚参赌人员232人。2004年初,开展“平安1号”等专项行动,缴获用于赌博的赌博机85台,缴获“六合彩”图纸500余张。2005年,开展“平安5号”专项行动,查获赌博案件114起435人,案件查获数比去年上升10.7%,其中刑拘25人次,列为网上在逃人员2人,判决7人,劳教8人,治安拘留74人次,罚款367人次。2006—2007年,开展集中整治赌博违法活动专项行动及打击足球赌博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共查获各类赌博案件152起,处罚涉赌人员658人,治安拘留108人次,罚款244人次,缴获用于赌博的电子游戏机50余台。
  五、大型活动安保
  1998年,做好福建省运动会、全国旅游交易会期间的社会面管控工作,落实安保责任。1999年5月8日,在泉州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完成仰恩大学反美游行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担负马甲镇仙公山九仙重光庆典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安保工作。2003年,全警动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登记造册,协助做好可疑病人的强制隔离,检查观察及留验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抗击“非典”疫情保卫战。2004年9月,做好举办的“首届海峡两岸五金机电商品交易会”等安保工作。2005年,保卫各类大型活动2次,辖区协助市局项目3次。分别是4月30日晚洛江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表彰文艺晚会;“11·4”河市公判大会;协办5月19日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洛阳桥参观线路、周杰伦演唱会以及第四届泉州海丝文化节踩街活动。2007年,做好辖区13场次安全保卫及等级警卫(其中大型活动10场、均在1000人以下规模,等级警卫3场)工作。
  第四节 户政管理
  一、户口登记管理
  1954年12月起,河市、双阳、马甲、罗溪、虹山实行简易户口登记制度,农村居民凡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均向村民政委员申报,由乡政府登记办理,迁移证由区公所签发。1957年3月,依照公安部制定的户口登记办法,统一户口簿证,澄清全市户口情况,纠正户口管理中的错漏、重复等问题。1958年3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管理制度化。1960年6月,改革户口簿册,实行以单位(或户)为一册的活页式户口登记卡,每人一卡,每一单位为一集体户;同时附设分户登记卡,并作“常住”“寄住”人口记载,登记其国内在外人口和旅居国外、港澳台的人口情况,在户口表册上体现其家庭全貌。
  198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布。1987年9月,颁发居民身份证。1988年3月,建立人口基本信息微机管理系统。从此,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步入正常管理轨道。2000年,全区常住人口信息入库,接入公安百城联网信息库,统计数据每月更新一次。依托鸿程信息系统办理户口迁移等业务。2003年,遵照省政府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办法》在全区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等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管理,实行以居民合法住所、职业、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依据的户口迁入制度。2004年,为确保人口统计质量,开展户口核对工作、地址清理整顿和全面换发门楼牌工作,至2007年没变。
  二、暂住人口管理
  1999年3月31日,万安派出所成立第一个外来人口申报站。2000年,开展第五次人口普查,解决抱养儿童入户213人。2001年,暂住人口登记办证16272份,办理出租房许可证383份。2002年,清查暂住人口4378人,录取暂住人口信息3922人。流动人口管理方式推行“十企(店)联防”、实行“分类管理、以外管外”措施。2003年,暂住人口登记办证17000多人,各类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实行科学管理。“十企(店)联防”、实行“分类管理、以外管外”措施得到省市公安机关的肯定。2004年,执行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强化外来务工人员暂住办证登记,登记暂住人口19897人,办理暂住证16922人。2005年,辖区内建设外来人口申报站6个,暂住人口登记8000多人。2006年,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分类、出租房屋分层次管理办法,分片包干、限期完成任务,落实暂住人员管理,办证情况周汇报、月统计制度,暂住人口登记22996人,办理暂住证22953本,录入出租房信息694户。2007年,投入100万元,提高各流管所硬件、软件建设,聘请专职协管员42名,暂住人口登记50735人。
  三、换发居民身份证
  2005年11月21日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12月31日,共换发17326件,完成全年任务数的346.5%。2005—2007年,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04625张,占16周岁以上应换发证人数的72%。
  第五节 交通管理
  一、道路交通管理
  1997—2005年,围绕洛江经济工作和社会安定稳定大局,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工作重心,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施科技强警,落实各项防降事故措施,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治理城区车辆停车秩序,两轮摩托车及营运车辆驾驶员酒后驾车、占道行驶、违法掉头、逆向行驶及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乱停乱放和占道经营等行为采取拍照和抄告通知的方式。在“春运”“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等人流、车流高峰时期,及时调整警力部署,保持严管态势,以国道324线和马甲仙公山景区为重点,设立临时执勤点,通过劝阻、巡查等方式,对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和疏导,深化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宣传。集中开展治理摩托车超员、“双超”(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超员)等专项行动。
  2006年,针对辖区摩托车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突出的现象,在全区多次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活动,把防事故工作重心前移,警力下沉,整体推进摩托车交通违法治理,开展30余次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行动,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7000余人次,强化摩托车安全管理,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有针对性地将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超员的“双超”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贯穿于日常行车秩序治理工作中,加强对国道324线、省道307线、县道304线等主干道路的防控,利用雷达测速设备治理超速现象,查处超速违法行为15000余起,查处超载2100余起。
  2007年,落实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以交警为主、各派出所联动,以整治“五小”(在农村指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拖拉机;在城市指人力三轮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瓶车(含拼、改装)、四轮电瓶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违法载人、超速超员、源头化管理、“五进”宣传等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良好局面,做到“白天见警车、夜晚见警灯、违法有人管”,强化路面管控力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650余起,非现场执法9100余起,排查工程运输车50辆,驾驶员54名,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排查接送学生车辆25辆,驾驶员27名,对逾期未检验和违法未处理的校车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排查辖区客运车辆189辆,客运驾驶员231名,发出整改通知书19份。
  二、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一)机动车管理
  2004年起,针对辖区内河市、马甲、罗溪、虹山等乡镇地处偏远山区,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牌无证情况多,把提高二轮摩托车上牌率、驾驶人员办证率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措施方便群众办理车辆牌照、参加年检、驾驶员考试,遏制无驾驶证人员上路,车辆无牌照上路行驶,提高办牌办证效率。以“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为规范平台,全面推进车、驾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增强车驾窗口的透明度,强化民警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事群众。严把机动车报牌和检验工作,从管理审核、网上比对、查验号牌、发证等多个环节层层把关,提高机动车上牌率和参检率。其中,2006年,办理摩托车新车上牌7027辆、年检1824辆,农用车上牌25部,受理换补牌证113辆,办理过户转籍74辆。
  2007年,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承租车辆,建立校车登记注册管理制度;加强对客运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二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排查工程运输车50辆,驾驶员54名,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排查接送学生车辆25辆,驾驶员27名,对逾期未检验和违法未处理的校车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排查辖区客运车辆189辆,客运驾驶员231名,发出整改通知书19份;全面落实《福建省公安交通管理车辆管理站等级评定办法和标准》和车辆管理部门“三基”(强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程建设意见,办理新车注册8061辆,转入5辆,转移登记44辆,摩托车年检3517辆,补领牌证278部、登记证书44本。开展道路客运专项检查,加强非法客运的管理,督促企业对临近报废的车辆进行更新,辖区主干线上更新28辆客车,查处非法客运车辆7部,二轮摩托车非法载客30余部。
  (二)驾驶员管理
  2004年起,从源头上抓好对驾驶员的管理与教育,狠抓二轮摩托车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严把驾驶员培训质量关。从提高自身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入手,加强对教练员监督与管理,并做到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教练员、考试考核“五个到位”。2005—2006年,办理新驾驶员培训考试13120人次,发证11450本,办理换证4066人,办理驾驶员年审5625人,增加驾驶业务352人。2007年,建立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按照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标准审查,清退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严把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关、发证关,在驾驶人考试中,杜绝人情考试、办人情证及考试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办理二轮摩托车驾驶证初次申领7574人,增加驾驶107人,摩托车类换证1890人,汽车类换证875人,年度体检3550人,注销登记470人,驾驶证扣满12分学习14人。
  三、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
  (一)交通事故预防
  2004年,在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增设警示标志、导流岛、交通信号灯等设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4个配套规定颁布实施后,与区宣传部、法制办、文明办、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民警到辖区各中小学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举办道路安全法知识竞赛、征文比赛、道路交通安全法图片展和签名活动等宣传活动。
  2005—2006年,开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树立“事故可防、事故必防”的工作理念,准确把握事故预防工作的切入点和下降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安吉路与万荣街交叉路口、国道324线路口、双阳朋山岭隧道等路口进行渠化改造,设置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医高专和第十中学路段路面进行修复并完善标志标线,在洛阳桥头、杏宅村、安顺路等路口设置太阳能警示灯,对河市至洪濑的事故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治理。对马甲新庵岭路段进行单行道管理,设置电子监控,在中心城区增设限速、警示标志,在主要路口设置减速坎、施划减速震荡标线,在山区道路设置人性化交通安全警示警告牌,在临水临崖路段增设安全防护设施,在仙公山风景区急弯山路设置15面广角镜并拓宽弯道。2006年,洛江区的交通信号灯纳入中心市区进行统一设置。
  2007年,交警部门与区委文明办、团区委、教育局、文体旅游局等部门联合举办以“文明交通、与我同行”为主题的中学生小品表演比赛。围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由学生自己创作、设想、自编自导小品,表达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体现各校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成果。同年,对国道324线(洛江桥南路段)、国道324线182千米+700米至183千米+300米路段、万虹公路、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虹山乡中小学周边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整治,设置太阳能爆闪警示灯、减速震荡标线,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投入资金40万元,增设交通标志30块,减速带600米,交通标线200平方米,施划停车泊位67个。
  (二)交通事故处理
  2004年起,完善快速接处警和快速处理机制,制定《交通事故出警规范》,明确出警着装和安全防护措施,严格值班备勤制度,保证人车在位,通信畅通,实行接待群众首问责任制,案情报告请求制度,做到交通事故处置快速高效,制定《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预防和处置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工作预案》,提高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出警速度和处置能力,提高交通事故现场等紧急事件快速救援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
  2006年,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提高事故处理的工作效率。建立事故分析制度,定期对辖区内发生的事故进行归类,分析事故原因,查找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事故发生的不同情况,制订相应预防措施,有针对性地调整警力、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抓预防、抓管理、降事故。至2007年4年间,全区发生适用一般程序以上交通事故426起,死亡90人,受伤501人,直接经济损失90.55万元,均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
  第六节 消防管理
  2001年,接处警36起、68车次、出动警力476人次。与共建单位双阳中学联系安排文化补习,组织洛江区各中学学生开展第三届消防运动会。
  2002年1—10月,发生火灾19起,接出警48起,直接经济损失6.6万元,伤2人,死亡2人。
  2003年,接处警62起,出动警力710人次,扑救火灾45起,挽回经济损失近200多万元。单独完成或参与交通事故施救、机械事故救援、电力事故排险、毒害气体泄漏处理、山体滑坡抢险和“严打”整治斗争等社会救援18起。
  2004年,扑灭火灾40多起,参与社会抢险救援20多次。同年,对119受理调度室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更新换代,提高系统的性能。建成网络教室、视频会议室等。配备高新消防装备,提高装备科技含量,添置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备。
  2006—2007年,接处警297起,出动579车次,出动警力3305人次,抢救被困人员40人次,抢救财产价值521.4万元。2006年11月,建立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2月14日第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召开。2007年,制定出台《泉州市洛江区“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
  附:和昌公司水厂氯罐泄漏事故始末
  1998年3月18日13时40分,洛江公安消防大队接马甲和昌公司报警,称该公司水厂氯灌泄露,向四周蔓延。接报后,消防大队出动2部消防车,14时2分赶到事故现场。由于氯罐系剧毒物品,现场周围空气刺激性有毒气味浓重,消防官兵疏散围观群众及过往车辆,并向该厂值班人员了解情况得知氯罐上不阀门腐化胀裂,造成大量液氯外泄;开展扑救,控制氯气继续外泄蔓延。从鲤城调来2部消防车增援。17时28分,水厂氯罐泄露于得控制,事故控制在最小的损失,及时消除影响。3名消防战士在扑救过程中毒昏倒。
  第七节 内部执法建设
  1997年,审核并办结报捕13人,起诉11人。
  1998年,审核并办结逮捕60人,劳动教养32人,收容教养4名,治安拘留203人。制定出台《关于对刑事、治安案件办案质量实行合格量化考评标准》,有效提高办案质量。
  1999年,审核并办结逮捕95人,起诉91人,查处违法人员542人,劳动教养19人,收教4人,审核评估案件190起401人。举办5场法律讲座,促进公安法律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2000—2001年,审核并办结报捕203人,移送起诉112人,劳教收教28人,查处违法人员575人。2002年,审核并办结刑事案件128件179人,其中批捕79件112人,移送起诉84件107人,劳教教养18件23人;审核治安行政案件265件426人;举办法律学习培训2期,法制讲座1场。纠正执法不规范、不及时案件34起。
  2003—2004年,审核并办结劳教教养23件26人;审核治安行政案件385件1029人。
  2005—2007年,审核并办结刑事案件413件483人,其中批捕306件496人,移送起诉350件569人,劳教教养33件37人;审核治安行政案件846件1931人。
  第八节 网络安全监察及科技强警
  2002年,根据公安部《金盾工程总体设计方案》和市公安局《关于公安通信四级建设的指导意见》,投入12万元,建立公安综合信息网络;投入2万元为刑侦部门添置1台活体指纹采集仪;投入600多万元建成技侦大楼;投入7万多元,在指挥中心和马甲双髻山架设对讲机基站,为各派出所、刑侦大队和治安大队专职巡逻队配置400M对讲机,强化指挥调度。
  2003年,推进“金盾工程”,并于第一季度完成“公安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实现联网运行;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投入20多万专项资金,完成“远程指纹比对工作站”建设,加快“三级”技术点建设步伐。
  2006年,建立快捷、有效的自动报警系统和图像监控录像系统,在万安至马甲镇的重要路口、重点部位和金融重点单位布设监控探头,加强技防建设;同时给基层新增的“十企联防”单位配置对讲机,提高防控打击能力。
  2007年,投入75万元建设100个监控探头及各派出所视频监控中心:全面完成公安信息网升级改造、机房改造等项目建设;派综系统、刑侦信息新系统、IP视频会议系统、OA系统等应用系统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10月,向省公安厅申报创建科技强警示范区,申报方案通过省公安厅、科技厅论证。
  第九节 管理机构
  一、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
  (一)区级机构
  1997年9月,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成立,正科级建制,内设办公室、政工科、保卫科、刑警大队、治安大队、行政科、法制科7个科室。1998年1月,成立中共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委员会和中共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2002年7月,设置办公室、政工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7个副科级机构;设立洛江分局仰恩大学治安保卫处,为分局的派出机构。另设立指挥中心、装备财物、法制、信息通信、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户政等股级机构;公安专项行政编制113名,实有102名。2003年10月,在市局督察科(队)设立洛江中队,为正股级,派驻洛江分局,编制、人员、工作由分局调剂和管理。至2007年,机构没变,公安专项行政编制119名,实有115名。
  (二)下设机构
  刑事侦查大队2002年7月,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成立,副科级建制。2003年10月,内设秘书科、严重罪案侦查中队(一中队)、刑事技术中队(二中队)、刑事信息基础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其中四中队、五中队兼为责任区中队。2006年9月,刑事技术中队加挂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和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物证鉴定室牌子。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2002年7月,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成立,副科级建制。
  治安大队2002年7月,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治安大队成立,副科级建制。2004年3月,内设秘书科、行业场所管理与保安技防中队(一中队)、枪支爆炸危险物品管理中队(二中队)、治安行动队(三中队)、内部保卫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中队(四中队),均为正股级。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2002年7月,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成立,副科级建制。
  禁毒大队2002年7月,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禁毒大队成立,副科级建制。
  (三)基层机构
  公安派出所 1997年9月洛江建区前,洛江境域的公安工作隶属鲤城公安局。1982年7月,河市派出所成立。1983年3月,罗溪、马甲派出所成立。1985年12月,双阳农场派出所(企事业派出所)成立。1991年5月。仰恩学院派出所(企事业派出所)成立。1991年9月,虹山派出所成立。至1991年9月,洛江境域有河市、马甲、罗溪、虹山、仰恩大学、双阳农场和罗溪林场7个派出所。1997年,区公安分局成立后,下设河市、马甲、罗溪、虹山4个派出所,股级建制,实有人员34名。1998年4月,增设万安、双阳2个派出所,股级建制,实有人员16名。2002年,全区6个公安派出所升格为副科级建制,实有人员67名。至2007年,机构、编制不变。
  二、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江大队
  1995年10月,鲤城交警大队在河市设立鲤北中队,1997年中队搬迁至马甲新址。建区前,鲤城交警大队城东中队在万安琯头设有执勤点。
  1997年12月,泉州市交警支队洛江大队成立,全队编制16名,内设办公室、车管股、驾管股、交管股;下设万安中队、马甲中队。2007年,内设办公室、车管股、驾管股、交管股。
  三、泉州市洛江区公安消防大队
  1997年11月25日,泉州消防支队派员筹建洛江大队,1998年2月26日兵员进驻,借驻于昌林食品厂内。同年6月30日,洛江区公安消防大队成立,配备执勤消防车2部。2000年5月,塘西村新营房竣工,同年9月25日迁入新营房,12月29日举行大楼落实剪彩仪式。新营房占地0.76公顷,建筑面积3079平方米。大队下辖一个中队,实有人数24人,其中大队5人,中队19人。有执勤消防车4部,均为水罐消防车。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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