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区前地方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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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38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建区前地方行政机构
分类号: D625.57
页数: 9
页码: 369-377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唐至民国时期和人民政府时期的地方行政机构的历史沿革。文章提到了不同时期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主要职责和历史变迁,以及政务纪要和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
关键词: 人民政府 行政机构 洛江区

内容

第一节 唐至民国行政机构
  一、唐至清县署
  (一)县署及所属机构
  唐开元六年(718年),晋江置县,洛江今域属晋江县管辖,县设县令、县丞、主簿各1人,县尉2人,经学博士、助教各1人。
  北宋建隆元年(960年),晋江列为望县,设知县事、县丞、主簿、县尉各1人。
  元至正二十年(1360年),晋江列为中县,设达鲁花赤1人(为掌印官或监县事,由蒙古人担任,县政由监县与县尹并治,但由监县统辖),同时设县尹、县丞、主簿、县尉、典史、儒学教谕各1人,并有巡检、盐场司令、司丞、管勾(员数未详)。此外,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泉州路设南、北2个录事司,元世祖至元十六年合二为一,管理城区,置达鲁花赤、录事、判官、典史各1人。
  明代,晋江县设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儒学教谕各1人,训导2人;祥芝、深沪、围头、乌浔4巡检司巡检各1人,税课局大使(后裁)、福全仓副使、河泊所河泊官各1人;浔美、丙洲2场盐课司大使、副使各1人。
  清代,晋江设知县、县丞、典史、儒学教谕、训导各1人,清康熙四年(1665年)裁,康熙二十一年复设;鹧鸪巡检司巡检1人(原在祥芝,康熙十九年改驻此),浦边巡检司巡检(原在乌浔,康熙十九年改驻此)、庵上巡检司巡检、福全仓副使、河泊所官员各1人(后裁),还有僧会司、道会司、阴阳学训术、医学训科。
  (二)基层机构
  唐宋时期,晋江县县署之下的建制为乡,乡设耆老;乡以下为里,里设里正。唐代乡、里数无考。宋代设5乡、23里(详见第二篇境域建置第二章行政区划第一节建区前行政区划)。
  元、明两代,城内3个隅,城外置43个都,共统135个图。
  清代初期,沿袭隅、都、图、甲之制。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以后,废图甲,设保甲。保设保长,甲设甲头(一说为甲长)。清政府在预备立宪期间,推行地方自治,以整个城关为界线,城外以人口满5万人为镇,不满5万人为乡。成立地方自治公所,置乡董、副乡董各1人,董事若干人。不数月,武昌起义爆发,泉州光复,自治公所废除。
  二、民国县政府
  (一)县公署县政府及所属机构
  民国元年(1912年),帝制废,晋江县改县署为县公署,改知县为县知事。公署设刑名和钱谷两科,各有科长1名(两科后改为局)。同时设有晋江劝学所。7月,劝学所改为教育公所,民国6年又复为劝学所。
  民国15年11月,北伐军东路军政治部进入泉州,委派县长,建立政权。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下设4个科。民国17年改为2个科、4个局。其后,科室屡有增并。
  民国24年推行新县制后,机构比较固定,设有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军事、社会6个科及会计室。
  民国26年,增设禁烟(鸦片)科,同年12月裁撤。民国29年1月,县警察所改为警察局。民国32年,县政府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军事科(后废,民国35年9月重设)、会计室、军法室等。民国34年1月,县各经征分处暨乡镇征收员全部裁撤,归并设立县经征处。民国38年1月,设立地政处,同年3月,县政府电话室改为电话局。
  (二)基层机构
  民国初年(1912年),沿用清制。
  民国3年,县之下设区,置区长。
  民国23年10月,建立联保及保甲。民国24年6月,晋江县设立4个区公所,各置区长1人,区员2人,雇员2—3人。同年8月,裁撤区公所,成立4个区署。
  民国25年,各区署设区长1人,区员4人,雇员4人。其中,第四区署(驻今河市镇)辖10个联保83个保,801个甲,警察所有警员16人。
  民国29年,实施新县制,撤销联保,成立46个乡(镇)公所,仍设4个区署领之,设区长1人,指导员4人,事务员1人。
  民国33年,撤销区署,全县设立25个乡(镇)公所。洛江今域有大猷乡、锦丰乡、罗溪乡、山顶乡4个乡公所;此外,今域万安街道属东北乡公所。
  第二节 人民政府
  一、县级人民政府
  1949年9月9日,晋江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长由中共福建第五地方委员会任命。县人民政府设立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建设科、文教科、支前办事处、公安局、税务办事处和地方税征处、军管邮电、交通银行等机构。
  1951年1月,泉州市人民政府(县级)成立。同年4月17日,晋江县人民政府直属机关迁至青阳。
  1952年7月,晋江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县长、副县长各1人。
  1955年12月,改县人民政府为县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委会),在县第一届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县人委会县长1人、副县长4人、委员24人。
  1955年12月至1966年4月,县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选举5任县长、副县长和人委会委员。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增至37个:办公室、文教局、卫生局、民政局、监察局、人事科(含编委会)、劳动局、公安局、华侨事务局、档案局、计划委员会、物价委员会、统计局、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交通局、水电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畜牧兽医局、气象站、财贸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粮食局、物资局、商业局、供销合作总社、工商行政管理局、专卖事业管理局、建设科、科学技术委员会等。至“文化大革命”前除少数单位撤并外,没有多大变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人委会工作停止。
  1968年10月28日,县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革委会”)成立,党政合一,设革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常委、委员若干人。革委会设直属机构三大组,即政治组、办事组、生产指挥组。1969年11月,人民保卫组从政治组分出,县革委会直属机构改为四大组。
  1971年1月,晋江县析罗溪、马甲、河市3个公社和双阳华侨农场,归泉州市(县级)管辖,政府机构为泉州市革命委员会。1981年2月,恢复泉州市人民政府名称。1986年1月,泉州市人民政府改称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注:鲤城区政府工作机构详见《鲤城区志》卷十九人大、政府、政协第二章政府第二节人民政府P642。)
  二、基层机构
  1949年9月9日,晋江县人民政府成立,随即在泉州(今鲤城区)设立城南(一区)、城中(二区)、城北(三区)3个区政府,在农村设立10个区政府。同年10月,将全县改设为10个区、1个城关特别区,区设区公所,为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区以下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民协会,作为过渡性的民主政权。原罗溪乡和山顶乡合并设立第一区,区公所设在大罗溪;原锦丰乡和大猷乡合并设立第二区,区公所设在河市街;原东北乡(含今域万安街道)归第三区,区公所设在新前。
  1950年6月,全县改设为12个区、1个特别区、2个镇,区(镇)以下设214个乡。一区共设10个乡,二区共设14个乡。
  1952年7月,实行小区小乡制。原第二区拆分成两个区,新设立第二区辖今域马甲片,区公所设在马甲街;第三区辖今域河市和双阳片,原第三区改称第四区。
  以上(1949—1957年)为区、乡镇分设时期。区设区长、副区长,乡设乡长、镇设镇长。
  1958年3月,晋江县撤区并乡,全县划为31个乡镇,晋北(洛江今域)有虹山乡、钟山乡、罗溪乡、鹫南乡、马甲乡、河市乡、双阳乡等。同年8月,全县又改为21个乡,晋北(洛江今域)设罗溪乡、马甲乡和河市乡。
  以上为撤区并乡时期,乡设正、副乡长。
  1958年10月,乡改称人民公社,晋北有罗溪、马甲、河市3个公社管委会。1961年10月,泉州市(县级)东海公社析部分大队成立城东公社(含今域万安街道)。
  1961年6月,调整社队区域,晋江县改设20个公社管委会,下设367个生产大队,9个居委会。1968年6月至9月,公社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
  1971年1月,罗溪、马甲、河市3个公社和双阳华侨农场划归泉州市(县级)管辖。
  以上为人民公社时期,设正副社长。“文化大革命”期间,革委会设正副主任。
  1980年7月,泉州(县级)市区人民公社改制设街道办事处,同年,撤销郊区人民公社革委会(双阳华侨农场革委会于1981年4月撤销),恢复人民公社代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度。
  1984年,郊区人民公社均改为乡建制,乡建立人民政府,设立民政、司法等工作部门;生产大队及所有生产队相应改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
  1987年10月,罗溪乡划出虹山、苏山、白凤、松角山4个村建立虹山乡。
  1991年11月9日,除虹山乡外,乡改为镇建制。
  至1996年末,今洛江境域有河市、马甲、罗溪3个镇和虹山乡政府以及双阳华侨农场。
  第三节 政务纪要
  一、巩固政权,安定社会
  1949年9月9日,泉州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同月11日,军管会政务处接管晋江县政府、法院等18个机构,财经处接管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11个单位。同月13日,晋江县人民政府开始办公,随即大力组织民工、船只、汽车、筹措粮食,开展支前工作。同年11月起,农村工作以剿匪反霸为中心,结合减租减息与合理负担情况,征集公粮,开展生产自救,废除保甲制,建立基层政权,第一区(含域罗溪、虹山)共建10个乡政权,第二区(今域河市、马甲)共建14个乡政权。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建立各级户籍管理组织,禁用银圆外币,取缔工商业者非法经营活动,努力恢复生产,稳定物价,整顿交通秩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950年11月下旬至1952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全县(含洛江今域)范围内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晋江县委调机关干部、部队、农村积极分子和乡主干,合计642人,组成土改工作队,分别到各乡协助开展土改工作。在广泛宣传政策和建立农民协会的基础上,进行划分阶级,征没收土地、五大财产分配给贫雇农。为保证土改工作圆满结束,在土地改革运动基本结束之时,还重新组织干部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土地改革工作检查,纠正错划成分及解决遗留问题。通过土地改革运动,实现“耕者有其田”,彻底推翻封建制度,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翻身做主人。
  1951年12月至1952年间,根据中共中央有关决定和指示,晋江县机关内部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在对不法商人社会上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骗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通过运动,加强工人阶级的领导,保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执行,恢复和发展各项事业。
  1963—1966年,中共晋江县委遵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下简称为“四清”运动,初期为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分工,后来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初期在处理和纠正部分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上存在问题,起过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对阶级斗争形势作了夸大的估计,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致使不少基层干部遭受不应有的打击和错误处理。
  1966年5—8月,“文化大革命”由学校向机关、城镇、农村全面展开。1968年10月,县、各公社(镇、场)成立革委会。1970年6月,县、各公社先后成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
  1975年1月起,根据中央精神对党政等各级组织进行全面整顿,政治局面和经济状况明显好转。
  1976年2月,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社会再度混乱。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揭批与江青反革命集团有关的人和事,加强思想和组织建设,调整和充实各级领导班子,纠正、平反“文化大革命”期间及其以前历次政治运动的冤、假、错案,促进安定团结。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全面拨乱反正,坚持改革开放,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使各方面的工作沿着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前进。
  二、经济建设
  (一)农业
  1951年12月,中共晋江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稿)》,经宣传发动,全县农户以自愿结合、互助变工形式组成461个变工队,进行互助生产。
  1952年春,晋江县创办互助组并进行推广,至1953年春耕,各地形成一批互助组,以临时互助组居多。1953年8月,晋江县举办5期互助组长培训班,并于秋季开展互助组整顿提高工作。至1954年秋,互助组发展,参加农户占总农户的52%。1955年8月,大力宣传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掀起举办高级合作社的高潮,至年底全县参加初级社农户占总农户的64.6%。1956年,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40条》,至年底,参加高级社农户占总农户的76%,参加初级社农户占总农户的8.8%,基本完成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此同时,开展农业增产运动,引进陆财号等水稻新品种,改进耕作技术如实行深耕翻犁,大力兴修水利,扶持副业生产。
  1958年10月,境内3个乡成立人民公社。“大跃进”期间,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生产上搞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分配上搞“一平二调”,经济上吃“大锅饭”,搞部分供给制,加上严重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挫折。是年,晋江县响应上级“开发万宝山”号召,县有关部门在双阳创办华侨工商农场(热带作物实验场)、畜牧场、南山林业苗圃(注:1960年,为安置印尼归侨,并入双阳华侨农场);马甲公社创办加锥油茶场(注:1962年由县接办改称国营加锥农场)。1959年12月,在马甲彭殊村动工建设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的大型水库—惠女水库。
  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加强农业战线。1962年2月,创办罗溪国营林场。1963年,双阳华侨农场为解决归侨人多问题,在洛阳江边围海造田,并修建五坎坝引水工程。
  1964年后,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贯彻执行农业“八字宪法”(土、肥、水、种、密、保、管、工)。1.兴修水利:建设罗溪前洋、翁山、马甲后坂、乌石、梧峰青蛇、潘内沈友、前村七林、新民蔡山、双阳新南、赤崎、河市白洋招岭水库等一批水利设施。2.推广农业技术和科学种田:引进推广矮秆抗倒伏水稻品种,如矮脚南、珍珠矮等,甘薯推广“新种花”“晋薯7号、8号”等优质高产品种。推广科学种田,如科学管水,防治病虫害、深耕翻犁,增施有机肥(推广绿肥)、化肥。又如推广甘薯“五改”(改土深耕,改越冬老蔓苗为薯块育苗,改稀植为合理密植,改不施肥少施肥为科学施肥,改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增产措施。推广应用各种新式农械农具。3.开展造林种果:各公社、大队纷纷组织耕山队,开发山地办果林场、茶场、畜牧场。如河市公社创办划豆场、大帽山场,庄田、蛟南猪场,大队创办溪山、溪井果林场,南塘、坛上茶场;马甲公社创办厝仔农场,大队创办新民茶场;罗溪公社队办场有玉叶、钟山、建兴、碧山、垵内、白凤、苏山、虹山等茶场。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搞以粮为“纲”,大力推广矮秆新品种如矮脚南特、广稻矮,加强科学种田技术推广普及,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1971年境域粮食总产创历史最高水平,水稻亩产250—300公斤,比1949年提高一倍多。20世纪70年代兴修一批水利设施如罗溪车戽、诗埔水库等,此外建设如罗溪八峰、广桥、马甲北溪、河市新告、白洋等一批小水电站。1993年5月,城东海堤(含洛江今域万安街道部份)动工,翌年11月堤坝合拢,围垦土地5000亩。
  1980年后,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抓紧农业基本建设和以科学种田为中心的农业技术推广,调整农业结构,提倡多种经营,促进农村商品经济蓬勃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各级大力发展甘蔗生产,引进推广闽糖、桂糖等甘蔗新品种,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1982年境内种植甘蔗面积近万亩。1984年后,因种植甘蔗效益下降,其种植面积减少。河市等地发展西瓜种植面积2500亩,罗溪垵内、建兴发展香蕉400亩,马甲永安发展形成百亩花卉基地。同时,各地开展学(永春)天马建设茶果场,今洛江境内丘陵山区成片开发种植茶果,如虹山、马甲洋坑、新民等茶场以及河市坛顶、白洋、罗溪前溪五尖山等果林场等。粮食生产方面,开展杂交水稻栽培示范和中低产田改造,化学肥料大量应用,至1991年洛江境域(不含今万安街道境域)耕地面积55389亩,粮食播种面积118663亩,其中水稻播种面积63845亩,平均亩产达385公斤。甘薯引进新品种,继续推广“五改”措施,但大麦、小麦等冬种面积逐年减少,蔬菜等经济作物面积逐年增加。
  畜牧业方面,上级农业部门和基层畜牧兽医站引进畜牧良种,如先后引进丹麦猪和大、中约克猪,长白猪和杜洛克猪,改进饲养技术,广泛使用配(混)合饲料,开展防疫灭病,畜牧业向集约化发展。1990年后,马甲镇祈山吴继忠年饲养番鸭10万只,河市镇建立5—6个年出栏千头的生猪养殖场。1992年,马甲农业高科技开发区养殖场引进丹麦丽佳鸭,当年繁育40多万只父母代种鸭。1995年,罗溪永成畜牧场建成,年出栏生猪万头,马甲动植物观赏园从缅甸引进鳄鱼110只。1997年,河市华丰畜牧场在原河市五七农场创建。
  20世纪90年代,在稳定粮食种植基础上,各级政府鼓励和扶持山地开发,倡导果树(龙眼)上山,随着龙眼价格攀升(1994—1996年龙眼鲜果每公斤8—10元),激发农民积极性,龙眼种植迅速发展,至1997年建区前境内种植面积7.5万亩,比1990年翻1倍,龙眼种植遍布丘陵山地,龙眼生产经营成为农村经济支柱之一。
  与此同时,随着泉州城市快速扩展,近郊蔬菜基地减少,为保障城市菜篮子供应,1994年鲤城区政府决定在河市开辟蔬菜新基地,各级政府对河市、马甲等蔬菜基地发展大力扶持,进行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鲤城区农业局、河市镇政府先后在蛟南、溪山建立蔬菜试验示范场,加强蔬菜新品种和科技的推广,如地膜覆盖栽培、大棚蔬菜生产、无公害生产技术等等,推动河市、马甲蔬菜基地形成和发展。1995年4月,市区林方生等人在双阳华侨农场阳江管区创办高标准无公害生产基地(面积200亩)。至1997年建区时,境内建立蔬菜常年基地3500亩,季节性基地3000亩。
  (二)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境内工业几乎空白,20世纪60年代,各公社、大队创办一些社队企业,以手工业为主,河市、马甲有农械厂、木器厂、竹器社、砖瓦厂、粮油加工厂,罗溪有铜锣厂、铁木厂、粮食复制品厂等。双阳华侨农场企业规模较大,有农械厂、造纸厂、纸箱厂、塑料厂、石料厂、碾米厂。1986年起,马甲在杏川引进创办新华针织厂(港资),河市创办饲料厂、宝成针织厂。1972年双阳农场创办华侨塑料厂。至1991年,洛江区今域乡、农场(不含今万安街道境域)工业总产值5074万元。1992年后,境内工业迅速发展,马甲镇、河市镇分别建设大厅埔工业区、霞溪工业区。马甲企业主要由本地能人创办鞋厂、床上用品厂等;河市工业区引进创办荣祺食品、大华蓄电池、佘氏针织、银艺工艺、长兴食品等;双阳华侨农场辖区有双阳金刚石、和诚鞋业、永祥机械等。1993年,鲤城区政府启动万安工业区建设,一批企业先后入驻,主要以轻工为主,鞋服箱包类如汇成针织、洲克服饰、诚裕服装;陶瓷树脂类如建文工艺、明日艺品、美尔奇工艺、泉港工艺、东艺雕刻、诺亚树脂、泉通轻工、丰达工艺;五金机械类如凹凸精密机械、明益五金、金山金刚石、丰源机械等。至1997年,洛江境内工业企业271家,其中乡镇及乡以上工业企业56家,工业总产值13.3亿元。
  (三)商贸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私营商业经过“五反”后,经营受到限制,纷纷转业、歇业,合作社商业经营上升。1951年1月3日,罗溪双溪乡农民集资创办晋江县第一家合作社,社员603人。1952年6月晋江县合作总社成立,随后确定以区建社的原则。8月底,马甲、河市供销社成立,社员分别有2124人、4746人。供销社遵循办社宗旨,把服务农村支援农业生产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根据农时季节,做好组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应。广大农民依靠供销社及分布各农村中的代销点进行供应,市场占有率90%以上。罗溪、马甲、河市3个基层供销社还设货挑担6担,送货到偏僻山村。
  同期,罗溪、马甲、河市各有集贸市场,其中河市设立交易所,为国家收购粮食、水果、畜牧、柴草等农副产品。1953年以后,国家先后对粮、棉统购统销,牲畜派购,主要农产品统一收购,集市贸易范围缩小。1954年,取缔粮食自由市场,河市集镇设立国营粮食市场;1958年人民公社化,集市贸易自行消失。1961年农村集市贸易恢复,市场活跃。
  “文化大革命”期间,供销社系统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计划、分级核算、各负盈亏,供销社的商品、奖金、劳动工资纳入国家计划,商品供应紧张,许多工业品凭票供应。农村集市受到严格限制,市场萧条。河市、马甲、罗溪粮站新建粮库等设施。各地公社驻地设立食品购销站,主要收购生猪等畜禽。
  改革开放后,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开放农副产品市场,搞活城乡经济,工商部门先后新建河市、马甲、罗溪农贸市场,适应日渐繁荣的集镇交易。各基层供销社试行经营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1983年供销社系统进行体制改革,恢复原来集体所有制性质。1986年,供销社系统打破“大锅饭”推行大包干经营体制,实行柜组核算、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先后经过5轮(一轮承包期为3年)15年的承包经营管理。供销社着重抓好农资、烟花爆竹、图书发行等专(主)营商品的经营。至1992年,原鲤城区河市、马甲、罗溪供销合作社分别下设门市部25个、20个、31个,共有干部职218人,资产总值8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250万元),当年购进总额665.7万元,销售总额600万元。90年代中后期,因供销社经营管理机制问题,以及历史遗留的问题,如供销社较大资金包袱,加上城镇改造拆迁,供销社网点原有地段优势丧失,且经营网点破旧,其经营业务逐步衰落。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境内商业逐步从国营、集体主导,向多种经济并存、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转变,个体、私营商业快速发展,形成大批从事批发零售及餐饮业的城乡个体户,商业网点遍布乡村角落,商品购销旺盛,市场日益繁荣。
  至1997年建区时,境内国有商业企业16家,从业人员282人,主要有分布在各乡镇的食品站、粮站、医药商店;集体企业28家,网点480个,从业人员600人;城乡个体工商户400个,从业人员500多人,国营商业、集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1619万元、5456万元、13354万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7.9%、26.7%、65.36%。
  三、社会事业
  (一)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接管境内私立小学(解放前有17所小学)实行民办公助或逐步接办。通过各级财政和群众尤其是华侨捐资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1956年创办马甲中学(始名晋江县侨星中学,后易名晋江县第四中学)。1958年起,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劳动教育,发展各类学校。同年创办罗溪中学(始名罗溪中级文化学校,后易名晋江县第二十九中学),1961年创办双阳中学。此后,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调整,发展全日制教育,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1966—1968年,因“文化大革命”,中学没有招生。1969年复课,招收两年制初中生,同年创办虹山附中,1970年,试招两年制高中生,1971年创办河市中学(始名河市农业中学)。
  1981年起,大力发展农村幼托事业,加快普及小学教育步伐,积极进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开展扫盲工作。1985年,基本实现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此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泉州市鲤城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增加教育投入,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调整教育结构,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推行校长责任制和教师聘任制,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1988年秋季,仰恩学院在马甲建成并向全国招生,1992年改名仰恩大学,1994年7月作为国家教育改革试点改制为私立仰恩大学。
  1992年,境内提前一年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幼儿园入园率和小学“四率”(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保持较高水平。至1996年,境内教育通过“两基”验收。至1997年6月,境内有幼儿园58所,幼儿入学率85.4%;小学71所593个班级,小学入学率98.3%;中学8所,其中高中校3所。
  (二)卫生计划生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晋江县政府成立防疫委员会,各区成立分会,乡设防疫支会,村设卫生小组;1953年2月,防疫委员会改称爱国卫生委员会。各级发动大搞爱国卫生运动,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各种流行传染病发病率大大下降,鼠疫、霍乱、天花、疟疾等烈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中西医结合疗法得到推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很大改观。此后,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顿、巩固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防治,推广新法接生,各种烈性传染病基本消灭。
  1958年8月,罗溪、马甲、河市成立乡保健院。1961年后,各级组织医疗队,发动医务人员深入农村,进行水肿病、肠道传染病等疾病防治,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开展计划生育工作。1964—1968年,村一级设保健站(室),实现乡乡有医院、村村有保健站。1984年,旅居印尼侨胞捐资建设虹山卫生院竣工。1985年后,整顿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医院管理,提高防病能力。各乡镇卫生院基本拥有X光诊断机、高压消毒设备、心电图机、超声波机,有的卫生院还有综合手术台等医疗设备。
  1988年后,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加强卫生监督和防疫工作,境内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经上级卫生部门考评基本达标。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生育政策,加强网络建设和孕前管理。1992年,境内人口出生率为10.7%,计划生育率为85.7%。
  四、乡村建设
  (一)镇区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各区(乡)对驻地街道逐步改造,主要街道两侧逐步兴建供销社、粮站店铺,其他公共设施有邮电所、信用社。20世纪60年代初,双阳华侨农场、河市公社、马甲公社在驻地建设影剧院。
  1972年,河市公社在奎峰山腰修建办公楼。20世纪70年代马甲公社在南街新建邮电所、信用社、医院、广播站、兽医站、税务所、工商所等。20世纪70年代末,工商部门在河市、马甲镇区新建农贸市场。1984年,河市乡政府迁至河市东田新址,并配套建设新街(200多米),两侧为店面兼民居。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马甲、罗溪、虹山、双阳先后新建政府(农场)办公楼;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站新建或修建综合楼、店铺、仓库。1987年,罗溪新建农贸市场(二楼服装及小商品市场),罗溪、虹山逐步建成农民街。1988年,罗溪影剧院建成。
  1993年,马甲镇在南街新建农贸市场(二楼服装及小商品市场),新建马甲中街(80米)。1994—1995年,河市镇在炉田兴建玉泉商住街,在泰源先后建设5幢商住楼以及河市果蔬批发市场;河市、双阳、马甲、虹山相继新建邮电大楼;马甲供销社、粮站在马甲街两侧新建综合楼、商住楼;区粮食局在马甲南街建综合大楼(5层)。1996年,罗溪汽车站建成。
  (二)道路
  1950年6月,境内琯头至双阳路段修复。1958年,发动沿线民工全线修通泉州至罗溪公路和河市至洪濑公路。1962年,开通马甲至南安梅山公路。1966年,建成罗溪至洪四道路。1968年,建成梅山至仙游公路(途径罗溪)。1976年,开通罗溪后溪至虹山公路。1988—1990年,各级政府加大贫困村道路建设,开通马甲梧峰、炉田、河市鸟关、厝斗、市田、虹山松角山三元坑等公路,境内实现村村通公路。1992—1996年,琯头至马甲公路分段进行拓宽改造,开通罗溪林场至虹山公路。同期,乡镇(农场)、村多方筹集资金掀起乡村道路建设热潮,通往行政村道路80%以上实现砼路面硬化改造。
  (三)其他公共设施
  供电 境内山区乡村长期以来靠油灯照明,直至1958年才由罗溪虹山村的彭革成、彭永洲、彭太平等联合当地华侨投资,创办虹山水力发电站,发电供应本村群众照明,并附设碾米加工。随后,在民建公助的政策扶持下,各地积极利用当地水力资源建设一批小水电站,至1970年罗溪、马甲、河市、双阳等三社一场,投产小水电站计7站7台,总装机112千瓦。双阳华侨农场自办发电厂。1974年,罗溪八峰水电站建成,装机125千瓦。1980年以后,罗溪广桥二级水电站总装机2台计800千瓦,一些骨干小水电站相继建成。至1985年,境内山区水电站达到52座、装机54台,容量2130千瓦,年发电量256万千瓦时。
  1987年6月,35千伏马甲变电站投运,罗溪、马甲、河市相继成立供电所,从此乡镇山区用电统一纳入福建电网供应。山区的小水电站也从单机独立发、供电至联网运行。1990年底,境内有水电站25座、装机27台,容量1693千瓦,年发电量170万千瓦时,至此境内居民用电户接近100%。
  邮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河市、罗溪仅有简陋的邮政代办所,1952年新增马甲邮政代办所。1955年起,农村邮件投递由各乡选派若干青年为投递员进行投递,数日投递一次。1956年,罗溪、河市设立农村电话交换点,开办电报业务;1958年马甲安装农话交换点,1962年开办电报业务。随着业务发展,3个邮政所先后改为邮电支局。至1965年,境内实现社社有总机,队队通电话通邮路。1965—1970年,各邮电支局新建综合楼。1992年12月,境内光缆程控电话扩容改制工程割接开通并网运行,实现电话程控化、传输数字化,固定电话安装超过3000多门。农村邮路聘用邮递员由骑自行车逐步发展为摩托车投递。1993—1995年,各乡镇(农场)驻地新建邮电综合大楼,以满足业务迅速发展的需要。1995年,境内设立GSM基站8个,中国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境内乡镇(农场)驻地,移动通信业务开始发展。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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