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泉州市洛江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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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31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泉州市洛江区委员会
分类号: D225.7
页数: 14
页码: 308-321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共洛江区党组织的发展历程,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党组党委会和乡(镇)党委会的设立和换届情况。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委员会

内容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1997年11月,中共洛江区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洛江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3人;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区委常委8人,书记1人,副书记3人。2012年11月,中共洛江区委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洛江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4人、候补委员5人;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市委常委10人,书记1人,副书记3人。2006年7月,中共洛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洛江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6人,候补委员5人;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区委常委11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区委每届任期5年。其中,第二届(2002年11月至2006年7月),按照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领导班子自下而上进行换届,任期3年。
  二、工作机构
  1997—2002年,区委工作部门有15个,即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编办、党史研究室、档案局、信访局、党校。合署办公机构与挂牌机构: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台湾工作办公室(挂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与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区委办公室加挂机要局、保密局牌子。区老干部局(正科级)由区委组织部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正科级)由区委宣传部管理。
  2002—2007年,区委设工作部门9个。其中: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政策研究室、机要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局)职能并入办公室,保留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办公;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区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台湾工作办公室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区委部门管理机构3个:老干部局,仍为正科级,由区委组织部管理;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由区委宣传部管理;区委信访局(区政府信访局),为副科级机构,以区委办公室为主管理。区委议事协调办事机构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政府农业水务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三、党组党委会
  (一)党组
  1997年,区委在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工会6个部门设立党组。各党组配书记1名,根据工作情况配副书记1名或不配副书记,配党组成员若干名。至2007年12月,上述党组依旧。
  (二)区直机关党委会(党工委)
  1997年8月,区委在区直属机关中成立机关党委会。1999年7月,撤销区直机关党委会,设立区直机关党工委和纪工委,同时,按系统分别成立宣传系统、政法系统、党群系统、经贸系统、农口系统、政府口系统6个系统党委和纪委。8月,配齐区直党工委和纪工委领导班子。9月,各系统党委选举产生第一届系统党委、纪委领导班子。至2007年12月,区直机关共有系统党委6个、党委1个,分别是党群、政府口、农口、经贸、政法、宣传系统党委和公安分局党委。
  四、乡(镇)党委会
  1997年10月,区委辖万安、双阳、河市、马甲、罗溪、虹山6乡(镇、街道)党委会,乡(镇、街道)党委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若干人,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其他专职委员若干人。2005年9月,区委辖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河市、马甲、罗溪、虹山6乡(镇、街道)党委会,至2007年12月未变。
  第二节 党的代表大会
  一、中共洛江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1997年11月11—13日,中共洛江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148名。其中,各级党员干部105名,占代表总数70.9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8名,占12.16%;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专家24名,占16.22%;解放军、武警部队1名,占0.68%;妇女代表18名,占12.16%;少数民族代表6名,占4.0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3名,占35.8%。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陈敬聪代表区委作《团结拼搏,艰苦创业,把洛江区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全面推向21世纪》报告和黄志捷代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3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名。
  二、中共洛江区第二次代表大会
  2002年11月26—28日,中共洛江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198名。其中,各级党员干部代表117名,占代表总数59.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9名,占19.7%;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专家37名,占18.7%;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5名,占2.5%;妇女代表29名,占14.6%;少数民族代表10名,占5.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33名,占67.1%。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陈家富代表区委作《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努力建设繁荣富庶文明的现代工贸港口城市》报告,审议通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4名、候补委员5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名。
  三、中共洛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
  2006年7月20—22日,中共洛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221名。其中,各级党员干部代表134名,占代表总数60.63%,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44名,占19.91%;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专家39名,占17.65%;解放军、武警消防部队代表5名,占2.26%;金融系统代表4名,占1.81%;妇女代表37名,占16.74%;少数民族代表9名,占4.07%;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代表10名,占4.52%;归侨侨眷台籍党员代表6名,占2.7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72名,占77.83%。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陈家富代表区委作《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报告,审议通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6名、候补委员5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名。
  附一:洛江区出席中共福建省第七次和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中共福建省第七次表大会代表
  陈家富 李丽蓉(女) 黄曲衣
  中共福建省第八次表大会代表
  陈家富 陈巧生 刘平梅(女)
  附二:洛江区出席中共泉州市第九次和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中共泉州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
  王泽淮 卢希德 吕 竞(女) 朱启平 朱清晖 杨琦伟 吴公亮 陈家富
  陈灿辉 林新平 郭介炮 黄志捷 彭金亮 谢定昌 谢清平 蔡联辉
  廖志芳(女) 谭毓雄 杨条达 杨金灿 李丽蓉(女) 李斯成 陈炎南 林世铨
  洪秀霞(女) 黄庚寅 陈 翔 林银赞 黄奕林 龚志阳(女)
  中共泉州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王进足 吕 竞(女) 吕剑文 庄建辉 庄镇安 刘平梅(女) 许昆贞 孙增福
  苏清良 李丽蓉(女) 李奉恒 李承荣 吴子平 汪义路 陈翔 陈巧生
  陈家富 林切成 林荣忠 侯德芳(女) 洪飞跃 黄振华 黄碧煌(女) 傅圆圆(女)
  谢丽华(女) 谢清平 谭毓雄 颜元培
  第三节 全委(扩大)会议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全体委员(扩大)会议,由区委常务委员会主持召开。会议时间通常1天或半天。参加会议对象为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委政协党组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区直各系统党委书记,省、市驻洛单位党组负责人,副处级以上党员离退休干部等。
  1997年11月13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陈敬聪为区委书记,陈家富、卢希德、谢定昌为区委副书记,黄志捷、朱启平、朱清辉、尤祖举为区委常委。
  1998年7月23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大会听取和讨论陈敬聪代表区委常委会所作的《面向新世纪,适应新任务,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报告,审议通过《中共洛江区委关于依法治区的决定》。
  1998年11月19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1999年为“特色农业年”,实施“绿色工程”“白色工程”“旅游工程”三大工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
  1999年9月26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省委六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部署洛江科教兴区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决定》。
  1999年11月24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确定洛江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与具体措施,审议通过《中共洛江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2002年11月28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区委常委10名,其中,陈家富为书记、吕竞、陈灿辉、朱清辉、尤祖举为副书记。
  2002年12月10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十六大精神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全区学习贯彻活动,审议通过《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二届二次全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的决议》。
  2003年8月8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对全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开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新局面作出部署,听取和讨论陈家富代表区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创洛江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新局面》的报告,审议通过《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二届三次全会决议》。
  2004年2月12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听取陈家富代表区委常委会所作《抢抓新机遇,寻求新突破,掀起洛江跨越式发展新高潮》报告,对全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进行部署,审议通过《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二届四次全会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决议》。
  2005年1月14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的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听取陈家富代表区委常委会所作的《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升级构建泉州湾滨海生态城区》报告,研究部署构建泉州湾滨海生态城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审议通过《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二届五次全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升级的意见》。
  2006年7月22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区委常委11名,其中,陈家富为书记、吕竞、陈灿辉、朱清辉、尤祖举为副书记。
  2007年11月30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省委八届三次、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对洛江区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和开创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建设新局面作出全面部署,听取和讨论吕竞代表区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创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建设新局面》报告,审议通过《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三届五次全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决议》。
  第四节 常委会议
  一、区委常委会议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常委会议,会议议题由区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由区委办公室提前告知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按议题组织有关方面准备汇报材料,材料简练;提交解决的问题,事先同有关部门协商,提出解决方案。
  会议按通知时间准时开始。出席人员如无法出席,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列席人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从严控制,一般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人员一般不用替代。
  会议上汇报问题,对上级召开的会议只汇报主要精神和贯彻意见,对本部门工作只汇报主要情况和必须由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汇报经过协商后的意见。会议要围绕中心,言简意赅,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并由会议主持人归纳总结。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事项由区委办公室督查股督办落实和反馈。
  二、常委(扩大)会议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常委(扩大)会议,一般由区委书记或区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参会对象除区委常委外,还邀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党员),区政府副区长(党员)、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党员),乡镇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会议或主要领导人讲话精神,提出传达贯彻的措施和步骤,征求与会人员的建议和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或决定、决议等文件,向外公布和传达,并做好督查催办落实和反馈工作。
  1997年,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4次。10月23日,研究1998年洛江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洛江区1998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10月31日,研究洛江区机关、事业人员编制分配方案和人事调配方案等。11月5日,研究区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方案及部分事业机构工作人员调整的问题。
  1998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17次。1月17日,讨论《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加快招商引资步伐的若干规定》《泉州市洛江区土地有偿划拨、有偿出让及农业开发用地地价指南》等。3月2日,研究万安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事宜和人事工作。4月3日,研究区政府工作报告、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与1998年计划报告、洛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报告。4月10日,研究万安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5月8日,研究创建文明村镇、洛江区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9月11日,研究万安开发区科技工业园建设方案。11月14日,研究双阳华侨农场改制人员安置方案,吉源花苑经济适用房售房的配套规定。
  1999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22次。1月29日,研究1999年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区财政责任方案、双阳国企改革职工安置方案。4月2日,研究洛江区新村建设工作、全区村级道路硬化总体规划和签订责任书事项。6月25日,研究《开展创建文明区、文明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双阳国企改革问题、万安中学筹集、组建实施方案。9月21日,研究《洛江区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决定》。11月25日,研究关于确立2000年洛江区“城镇建设年”“企业发展年”和“特色农业年”的建议。12月15日,研究2000年洛江区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万安开发区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干部管理问题等事宜。
  2000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12次。1月3日,研究洛江区“三讲”教育工作实施方案。4月11日,研究泉美园艺项目启动建设有关问题。11月28日,审议《中共洛江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建议说明》,研究2001年全区工作思路。
  2001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11次。1月4日,研究洛江区“十五”规划计划纲要,2001年政府工作指导思想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200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与重点建设项目,“五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三个代表”教育实施方案。3月26日,研究万安开发区塘西工业园开发建设、对实施“五大工程”实行年度考评等问题。
  2002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7次。1月7日,研究《区政府工作报告》《洛江区财政预算报告》《洛江区计划工作报告》、200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2002年重点建设项目,研究村(居)干部补贴若干规定及泉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安园产业规划编制有关问题。3月22日,研究配合仰恩大学扩建等有关事宜。
  2003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5次。2月11日,研究《区政府工作报告》《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计划(草案)》《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及其他重要工作安排。3月4日,研究乡镇新一轮财政体制。5月7日,回顾总结洛江区前阶段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洛江区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7月23日,研究2003年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含)以下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实施意见。
  2004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9次。4月7日,研究万安中心城区第一批街路命名更名方案、整顿不适应村工作、成立洛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推选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人选等事项。6月18日,研究深入开展计生“五清理”工作、对农村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权的独生女户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政策、泉州敬德职业学校办学方案、组建区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机构、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等事项。8月27日,研究成立洛江区促贸会(洛江区国际商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公开招聘中学校长、副校长人选、派驻区直机关纪检组等事项。12月17日,研究区工商联(商会)换届、召开共青团洛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规范区直机关福利补贴的实施办法、优化小学教职工队伍的意见等事项。
  2005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11次。1月11日,研究《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0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及区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事项。2月24日,研究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制定《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洛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预警告暂行规定》等事项。8月11日,研究成立洛江区综治工作协会、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双阳“镇改街道”工作、滨江大道建设等事项。12月19日,研究区委《关于制定泉州市洛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成立区委教育工委和纪工委等事项。12月30日,研究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区级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改制、马甲动植物观赏园租赁经营、成立九三学社泉州市洛江区支社委员会、民盟泉州市洛江区总支部委员会等事项。
  2006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7次。1月24日,研究《泉州市洛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事项。3月10日,研究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事项。4月30日,研究县乡党委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双阳华侨农场改制改革和落实侨务政策等事项。11月29日,研究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区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和乡镇人大换届等事项。
  2007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12次。2月2日,研究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8月10日,研究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区慈善会成立筹备工作、成立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成立民革洛江区支部、致公党洛江区支部有关事宜。12月24日,研究召开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2008年区重点建设项目、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查究制度的规定等事项。
  第五节 重大决策
  一、人才引进
  1997年12月17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泉州市洛江区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规定》。引进的人才是洛江区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所需的高、中级人才及其他特殊技能者,包括海外专家学者、出国留学学成人员。重点引进携带高科技项目、高新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真才实学和丰富经验的行政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人才引进采用调动、借用、停薪留职、辞职等形式,也可以采用智力流动形式、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技术入股等创办、兴办、联办多种企业。人才引进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就高不就低。到非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根据不同的人才层次和贡献从优商定,由人才交流中心协调确定。在洛江区从事科研开发及推广满10年者,有突出贡献并纳完社会保险金的,符合退休条件,经人事部门审核,可按个人档案工资100%发给退休养老金。引进人员的配偶及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随调;身边无子女的,可随调一个己工作的子女。随迁的家属、子女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就业,符合招干、录聘用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引进人员的家属和未成年子女属农村户口的,迁入后由人事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给予办理“农转非”手续。子女转学入学,由教育部门给予优先安排就学。子女不受城市人口指标限制,免交城市增容费,凭人事部门调动证明到公安、粮食部门办理户粮手续。个人落户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家庭落户于万安街道派出所。
  二、科教兴区战略
  1999年9月26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洛江科教兴区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决定》。洛江区委把科教兴区摆在现代化建设关键战略位置,在全面完成“九五”期间科教兴区各项任务的基础上,至2005年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率有较大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5%,高新科技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24%以上;在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基础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10%,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市中等水平。推进技术创新,培育30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IS09000质量认证达到20家以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支持高等教育,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翻一番,办好一所示范性、高水平的普通高中。新办1所职业中学或职业中专。把“乡土人才”培养与外地人才引进有机结合起来,培养造就一批优秀的科学技术人员、教育工作者、企业家和党政领导干部。人才队伍规模达到8000人。高层次人才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从目前不足1%提高到4%以上。调整优化科技、教育结构布局,推进科教产业发展。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和民办、侨办教育。围绕区支柱产业、基础产业和重点项目,利用沿海接受国外科技产业循环发展的前沿优势,研究、开发、推广一批在全国同行业领先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重点实施工业高新科技攻关项目5项,技改项目50项,开发新产品40项,主要工农业产品80%以上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培植年销售额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3家。普及推广农业标准化,扶持建设10家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绿色名牌产品,建好2个省级科技示范乡镇,1个市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建成3个现代农业示范乡镇;完善区、镇、村三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农民教育培训网络,培训1000名农民技术人员。依靠科技进步,加强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推广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废弃物利用等公共技术,加强严重危害入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运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加强灾害监测、预报与防治等相关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强五大防御体系关键技术的研发,增强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建设市、区级可持续综合实验区和康居示范住宅小区,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四加快一提高一加强”发展战略
  2001年9月,区委提出“四加快一提高一加强”总体发展思路:加快工业化步伐,千方百计增加经济总量;加快城市化步伐,推进城镇建设;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步伐,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和改进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2003年3月,洛江区根据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试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2005年5月30日,中共洛江区委员会决定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新提拔非经选举产生和依法任命的区管副科级领导干部,包括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领导职务的干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1年。由区委决定任职的,试用期从区委发出试用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需由区委向有关任免机关提名任命的,自任免机关任命之日起计算。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经考核评定为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由干部提任前所在单位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或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在正式任职或免去试任职务前,由区委领导或区委组织部领导进行谈话。
  五、农村税费改革
  2003年,洛江区经省、市同意,区委、区政府决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泉州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省、市财政转移支付和部分支出由区级负担以及各地精简机构和人员、压缩开支、自我消化的基础上,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立即停止征收乡统筹费、村提留费、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对2003年后已经向农民收取的2003年度乡统筹、村提留和教育集资,要依照国办发〔2003〕85号文件要求,必须于2003年12月31日前如数退还给农民。要立即暂停清收农村税费改革前的农民税费尾欠,对有困难的农民给予减免照顾。
  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4月26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以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把广大农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十一五”建设,实现全区农业总产值达5.65亿元,年均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500元,年均增长7%左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0%,农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7%,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600%,农村居民基尼系数0.3—0.4,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100%以上,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5岁。50%乡镇建成市级以上文明乡镇,30%村建成区级以上文明村,35%以上的农户为文明农户;农村年均人口出生率≤14.2%,年均自签增长率≤9%;实现免费、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区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2%以上,环境质量指数达到85分,农民居住质量指数≥75%。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提高,有垃圾箱、垃圾转运场、无害化公厕等环卫设施,卫生管理队伍健全。乡村排水排污系统畅通,垃圾清运率达70%以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60%以上的乡、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工作,农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达90%以上。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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