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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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315
颗粒名称: 第十五篇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25.7
页数: 49
页码: 305-353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共产党泉州市洛江区地方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历程,以及中共洛江区委员会在洛江区社会事业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区后,洛江区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结合洛江实际,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提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团结带领全区人民推动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地方组织

内容

中国共产党泉州市洛江区今域地方组织始建于民国36年(1947年)8月,经过革命斗争锻炼,不断发展壮大。民国38年8月,配合人民解放军解放泉州。1949年9月9日,在泉州建立中共晋江县委员会。1971年1月,洛江今域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归属中共泉州市(县级)委员会;1986年1月,中共泉州市委员会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中共洛江境域地方组织归属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
  1997年8月,泉州市委决定成立中共洛江区委员会。中共洛江区委是洛江区社会事业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领导核心。建区后,洛江区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结合洛江实际,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提出“科教兴区”、“四加快一提高一加强”和“一二三四五五”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推进党的组织、宣传、政法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海内外统一战线工作,团结带领全区人民,发挥洛江沿海、沿江、侨乡和区域优势,推动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一章 设区前党组织
  第一节 解放前党组织
  一、组织机构
  解放战争时期,泉州党组织分别隶属中共福建省委(后改为闽浙赣省委)和中共闽粤赣边区委。民国36年(1947年)8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派郑家玄、王惠玑、倪章屿、朱义振和吴秀琼等人在大猷、锦丰等地组织群众开展地下斗争;12月,建立中共洪河(洪濑、河市)区工委,吴序阳任书记,吴秀琼任组委,倪璋屿任宣委,朱义振任武委,晋北地区归区工委领导,由宣委倪璋屿负责,活动在晋江县北部大猷、锦丰、罗溪(今域河市、马甲、罗溪)等地,活动中心在锦丰乡山边、下尾楼。1948年5月,中共洪河区工委改称中共洪河区委,增补王惠玑、林其平、吴秀云、郑汲水为委员。中共地下党干部进入晋北地区以后,通过深入群众开展宣传发动,在斗争中发现和培养一大批出身成分好、政治觉悟高、敢于斗争的积极分子,并分期分批把他(她)们吸收到党组织,使党的队伍不断地发展壮大。先后成立了3个党支部:1948年10月成立山边党支部,赖奕高任书记;1949年2月成立下尾楼党支部,苏荣任书记;1949年7月成立凤栖坑党支部,谢尚升任书记(后杜岩水)。同时还成立圳头、潘内、莲田、伍堡、罗溪、河市等6个党小组。
  1949年5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在晋江内坑后溪村召开会议,以洪河区委为基础,建立中共晋(江)南(安)永(春)工委,吴序阳任书记,辖洪濑、罗东、晋北、永春4个区工委。倪章屿任晋北区工委书记,张子龙任组织兼武装委员,洪水树任宣传兼筹粮委员,活动范围为晋江县北部等地,区工委驻锦丰乡山边、下尾楼。
  同年8月,晋北区工委召开会议,决定接管锦丰乡公所,组建晋北区工委办事处,由倪章屿任主任。同时成立晋北区中队,指导员由倪章屿兼任,王志全任中队长。9月9日,在泉州成立中共晋江县委员会,随后洛江今域成立晋江县第一区(山顶乡、罗溪乡合并为第一区)、第二区(锦丰乡、大猷乡合并为第二区)党委会。
  二、主要活动
  (一)深入发动群众,开展革命斗争
  1.在农村建立基点村和联络站
  1943年下半年,晋江县安海区委特派员许集美为打通晋南通往闽中的交通线,曾在大猷乡岭客四都古树脚、锦丰乡凤栖坑、义山、大罗溪等地建立过秘密交通联络站。1944年,由闽中特委委员蔡文焕亲自带领包括由林萱、朱伦炎等组成的一支20多人的闽中武装游击小分队等进入晋北和仙游交界的山顶、洪营、郭祈、白叶和西岭等山村,宣传党的革命主张,同群众建立密切联系,为将来开展游击战争做准备。1946年,惠安何帮基、朱汉膺曾到晋北莲田、宫迹、水云坑开展革命活动,吴序阳等地下党领导也在锦丰乡开展过地下工作。
  1947年,倪章屿、苏望春等先后在锦丰乡山边、下尾楼建立联络站,为洪河区工委会议提供膳宿,站岗放哨,发展党员,培养骨干,领导群众开展革命斗争。同年8月,郑家玄、王经贤、吴序阳、王惠玑等到过马锦丰乡边发动反“三征”运动,在山边村建立联络站和革命据点。
  1948年春,洪河区委组织干部深入乡村,在锦丰乡伍堡、洋坑、圳头、山边、下尾楼、坑边和大猷乡留坑岭、岭客、坛顶、顶官坪建立基点村,扩大政治影响,培养一大批革命积极分子。经过一年多艰苦工作,至1948年底,革命基地村和联络站、接头户覆盖晋北山区各个角落。1949年,吴序阳、吴秀琼、王惠玑到莲田一带活动,发动群众,巨美、西头、大墩、蔡坑内等村有300多人参加地下革命群众组织。
  2.加强统战工作,化阻力为助力
  1948年,吴序阳、倪章屿等到锦丰乡发动群众开展斗争时,还努力做好伪乡、保人员的分化、瓦解工作,化阻力为助力,如鹏峰保保长吴协和以及畲族坑头村的前丰山乡乡长,时任锦丰乡乡民代表、绅士蓝丹鄂和双髻山后土匪头目潘益元等,通过教育转变立场,成为“两面政权”,一面应付国民党,一面为地下党做工作。
  1949年春,泉州中心县委派霍劲波到晋南永边区指导工作,在锦丰乡下尾楼村召开会议,研究深入开展地方群众工作和为游击战争准备根据地问题,并着重研究如何做好山顶彭派和罗溪黄派两股地方势力的分化瓦解工作。随后,洪河区委抽调在南安罗东片区从事地下革命活动的山顶乡人彭千祥和罗溪人赖汉良两人返回山顶和罗溪,进行秘密的革命活动。同年4月,泉州中心县委又从沿海抽调时任晋江英林下柯坑党支部书记张子龙、埔顶寮党支部书记洪水树两人到晋北片区,充实晋北区工委领导力量,推动地下革命斗争的发展。晋北区工委加强对罗溪、山顶乡(今域虹山乡)的群众工作,为争取彭(棠)、黄(则火)两派地方势力头目的工作,区工委分工吴序阳、倪章屿去做争取黄派彭占高的工作,郑汲水做争取彭派赖春豪的工作。经谈判最后达成协议:一致同意停止火拼,向区工委缴交武器;保证地下工作人员的安全;不干涉地下党做群众工作。实现上述条件后,区工委将给双方生命安全。两派答应合作,但没有缴交武器,统战工作取得一定效果。同年6月下旬,晋南永游击大队攻打罗溪乡公所时,两派没有干涉,国民党县政府欲夺回罗溪,组织县自卫队、刑警队共400多兵力,由黄则火率领。在出发前,黄则火将消息通过彭占高转告罗溪地下党。罗溪地下党组织和游击队安全转移,没有遭受损失。
  3.组织发动群众,开展革命斗争
  在地下党的领导下,晋北人民被广泛地发动起来,积极参加反“三征”(征兵、征粮、征税)、反霸、减租和减息斗争。锦丰乡圳头、下尾楼等村,有90%的群众参加姑山反“清乡”斗争。大猷乡岭客、顶官坪村,全村群众都参加革命活动。圳头、高坂等村群众积极开展反“三征”斗争。国民党到村里抓壮丁,高坂群众追打国民党兵,使之狼狈逃回。
  1949年3月,锦丰乡农民在当地党组织的领导下,新民楼下村群众100多人,拿起锄头、木棍等工具,包围到该村催征公粮的晋江县田粮处人员潘宇民及粮兵20多人,解救被粮兵抓绑、吊打的抗粮农民2人,夺回被扣衣服、棉被等物,收缴粮兵枪支15支、子弹200多发,手榴弹30多枚。这次胜利,大大地鼓舞了群众的斗争情绪。
  同年6月初,吴序阳、林萱带领晋南永游击大队在锦丰乡驻扎,发动群众开展抗租、抗息斗争。锦丰乡溪东、杏川、岱山、莲田等有5户地主被佃农废除田租及高利贷,折合谷物6万公斤。6月12日,晋江县国民党政府调集自卫大队2个中队,还有晋北联防处特工队100多人,进入锦丰乡“清乡”,从下尾楼开始“清剿”,在晋北区委委员张子龙、洪水树的指挥下,有600多名群众集合起来,手持鸟枪、刀、木棍等武器,包围了下尾楼的“清乡”部队,分二路向敌人进攻,激战2小时,迫使敌人撤退。6月中旬,晋北区工委接到群众报告,设计埋伏活抓了锦丰乡伪乡长吴祖烈、伪乡队副吴剑辉,缴获短枪2支。同时将其乡警的枪支全部收缴,计有短枪5支、步枪17支、子弹数百发。
  (二)开展武装斗争,寻机打击敌人
  1949年3月9日,泉州中心县委作出抓紧开展武装斗争的决定。5月,晋南永工委选调40名武装民兵骨干,四都及锦丰乡各自派出几十位武工、文工队员,共160多人组建晋南永游击大队,林萱任大队长,吴序阳任教导员,下辖三个分队,主要在晋北一带开展游击活动。
  同年5月下旬,晋南永工委在坑头村开会,决定打击敌特、恶霸,收缴武器。6月上旬一天夜里,林萱率领游击大队往霞井坂尾村围捕霞井地霸吴太昌,缴获短枪3支、长枪5支,吴被游击队带走,因企图逃跑被击毙于山间。翌日,游击大队还夜袭顶尾楼村恶霸、晋北剿共联防处分队长苏坎家,缴获短枪4支、步枪3支,对苏坎进行教育后释放。6月下旬,游击大队在当地群众支持下,袭击罗溪乡公所,伪乡长张忌等人闻风逃跑。游击队俘获伪乡警、乡职人员25名,缴获武器32支,焚烧全部文书档案。被俘人员经教育后释放。随后,又乘胜攻占晋江县后溪洋顶军械仓库,缴获各种枪械200多支,还有硝石、硫黄等火药物资4500余公斤。
  同年8月初,泉州广大农村和主要集镇大部分被游击队控制,晋北区工委遵照泉州中心县委的指示,于8月中旬在锦丰乡坑头村召开区工委干部和村积极分子会议,参加人数70多人,会期3天,布置迎接解放军的任务。会议讨论决定:组建晋北区工委办事处;继摧毁伪罗溪乡公所后,着手组织人员接管伪锦丰、山顶和大猷乡公所,并分别成立工作队或治安委员会;打击、清算地主恶霸、土豪劣绅,为解放大军入泉扫清障碍。会后,区工委组织对山顶、罗溪、锦丰、大猷等乡公所进行全面接管,于马甲八角楼成立区工委办事处。8月下旬,根据闽浙赣委关于“继续做好支前工作”的指示精神,晋北区工委先后在罗溪、马甲和河市成立支前办事处,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筹集粮草和组织支前民工,以保障前线需要。
  同年9月中旬,人民解放军与晋江县第一、第二工作队到河市与倪章屿等领导会师。第一工作队即随解放军进入罗溪乡清剿残敌,维持社会治安。第二工作队进驻大猷乡、锦丰乡开展工作,组织支前。
  第二节 解放后党组织
  一、1971年前基层党组织
  1949年10月,晋江县将全县划分为10个区、1个城关特别区,洛江今域设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包含今万安办事处境域),各区设立区委会。1952年7月,第二区分为两个区,相应增设1个区委会。
  1958年8月,晋江县改设21个乡镇,晋北设罗溪乡党委会、马甲乡党委会和河市乡党委会。1958年10月,乡改称人民公社,乡党委会改称公社党委会。
  1959年底,晋江县筹办双阳华侨农场,成立农场党委会。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70年各公社(农场)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组,代表本地区党的领导。
  二、1971年后基层党组织
  1971年1月,晋江县析罗溪、马甲、河市3个公社和双阳华侨农场归泉州市管辖。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罗溪镇委员会 1971年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罗溪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3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罗溪公社委员会。1984年7月,改称中共泉州市罗溪乡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罗溪乡委员会。1991年10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罗溪镇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27个,党员717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马甲镇委员会 1971年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马甲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3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马甲公社委员会。1984年7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马甲乡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马甲乡委员会。1991年9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马甲镇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35个,党员945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河市镇委员会 1971年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河市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3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河市公社委员会。1984年7月,改称中共泉州市河市乡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河市乡委员会。1991年10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河市镇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31个,党员855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双阳华侨农场委员会 1971年1月,设立中共泉州双阳华侨农场革委会核心小组。1972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双阳华侨农场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双阳华侨农场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14个,党员304名。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泉州市洛江区委员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1997年11月,中共洛江区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洛江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3人;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区委常委8人,书记1人,副书记3人。2012年11月,中共洛江区委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洛江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4人、候补委员5人;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市委常委10人,书记1人,副书记3人。2006年7月,中共洛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洛江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6人,候补委员5人;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区委常委11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区委每届任期5年。其中,第二届(2002年11月至2006年7月),按照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领导班子自下而上进行换届,任期3年。
  二、工作机构
  1997—2002年,区委工作部门有15个,即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编办、党史研究室、档案局、信访局、党校。合署办公机构与挂牌机构: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台湾工作办公室(挂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与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区委办公室加挂机要局、保密局牌子。区老干部局(正科级)由区委组织部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正科级)由区委宣传部管理。
  2002—2007年,区委设工作部门9个。其中: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政策研究室、机要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局)职能并入办公室,保留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办公;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区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台湾工作办公室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区委部门管理机构3个:老干部局,仍为正科级,由区委组织部管理;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由区委宣传部管理;区委信访局(区政府信访局),为副科级机构,以区委办公室为主管理。区委议事协调办事机构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政府农业水务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三、党组党委会
  (一)党组
  1997年,区委在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工会6个部门设立党组。各党组配书记1名,根据工作情况配副书记1名或不配副书记,配党组成员若干名。至2007年12月,上述党组依旧。
  (二)区直机关党委会(党工委)
  1997年8月,区委在区直属机关中成立机关党委会。1999年7月,撤销区直机关党委会,设立区直机关党工委和纪工委,同时,按系统分别成立宣传系统、政法系统、党群系统、经贸系统、农口系统、政府口系统6个系统党委和纪委。8月,配齐区直党工委和纪工委领导班子。9月,各系统党委选举产生第一届系统党委、纪委领导班子。至2007年12月,区直机关共有系统党委6个、党委1个,分别是党群、政府口、农口、经贸、政法、宣传系统党委和公安分局党委。
  四、乡(镇)党委会
  1997年10月,区委辖万安、双阳、河市、马甲、罗溪、虹山6乡(镇、街道)党委会,乡(镇、街道)党委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若干人,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其他专职委员若干人。2005年9月,区委辖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河市、马甲、罗溪、虹山6乡(镇、街道)党委会,至2007年12月未变。
  第二节 党的代表大会
  一、中共洛江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1997年11月11—13日,中共洛江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148名。其中,各级党员干部105名,占代表总数70.9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8名,占12.16%;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专家24名,占16.22%;解放军、武警部队1名,占0.68%;妇女代表18名,占12.16%;少数民族代表6名,占4.0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3名,占35.8%。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陈敬聪代表区委作《团结拼搏,艰苦创业,把洛江区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全面推向21世纪》报告和黄志捷代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3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名。
  二、中共洛江区第二次代表大会
  2002年11月26—28日,中共洛江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198名。其中,各级党员干部代表117名,占代表总数59.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9名,占19.7%;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专家37名,占18.7%;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5名,占2.5%;妇女代表29名,占14.6%;少数民族代表10名,占5.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33名,占67.1%。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陈家富代表区委作《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努力建设繁荣富庶文明的现代工贸港口城市》报告,审议通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4名、候补委员5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名。
  三、中共洛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
  2006年7月20—22日,中共洛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221名。其中,各级党员干部代表134名,占代表总数60.63%,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44名,占19.91%;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专家39名,占17.65%;解放军、武警消防部队代表5名,占2.26%;金融系统代表4名,占1.81%;妇女代表37名,占16.74%;少数民族代表9名,占4.07%;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代表10名,占4.52%;归侨侨眷台籍党员代表6名,占2.7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72名,占77.83%。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陈家富代表区委作《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报告,审议通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6名、候补委员5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名。
  附一:洛江区出席中共福建省第七次和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中共福建省第七次表大会代表
  陈家富 李丽蓉(女) 黄曲衣
  中共福建省第八次表大会代表
  陈家富 陈巧生 刘平梅(女)
  附二:洛江区出席中共泉州市第九次和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中共泉州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
  王泽淮 卢希德 吕 竞(女) 朱启平 朱清晖 杨琦伟 吴公亮 陈家富
  陈灿辉 林新平 郭介炮 黄志捷 彭金亮 谢定昌 谢清平 蔡联辉
  廖志芳(女) 谭毓雄 杨条达 杨金灿 李丽蓉(女) 李斯成 陈炎南 林世铨
  洪秀霞(女) 黄庚寅 陈 翔 林银赞 黄奕林 龚志阳(女)
  中共泉州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王进足 吕 竞(女) 吕剑文 庄建辉 庄镇安 刘平梅(女) 许昆贞 孙增福
  苏清良 李丽蓉(女) 李奉恒 李承荣 吴子平 汪义路 陈翔 陈巧生
  陈家富 林切成 林荣忠 侯德芳(女) 洪飞跃 黄振华 黄碧煌(女) 傅圆圆(女)
  谢丽华(女) 谢清平 谭毓雄 颜元培
  第三节 全委(扩大)会议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全体委员(扩大)会议,由区委常务委员会主持召开。会议时间通常1天或半天。参加会议对象为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委政协党组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区直各系统党委书记,省、市驻洛单位党组负责人,副处级以上党员离退休干部等。
  1997年11月13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陈敬聪为区委书记,陈家富、卢希德、谢定昌为区委副书记,黄志捷、朱启平、朱清辉、尤祖举为区委常委。
  1998年7月23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大会听取和讨论陈敬聪代表区委常委会所作的《面向新世纪,适应新任务,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报告,审议通过《中共洛江区委关于依法治区的决定》。
  1998年11月19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1999年为“特色农业年”,实施“绿色工程”“白色工程”“旅游工程”三大工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
  1999年9月26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省委六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部署洛江科教兴区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决定》。
  1999年11月24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确定洛江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与具体措施,审议通过《中共洛江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2002年11月28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区委常委10名,其中,陈家富为书记、吕竞、陈灿辉、朱清辉、尤祖举为副书记。
  2002年12月10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十六大精神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全区学习贯彻活动,审议通过《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二届二次全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的决议》。
  2003年8月8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对全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开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新局面作出部署,听取和讨论陈家富代表区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创洛江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新局面》的报告,审议通过《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二届三次全会决议》。
  2004年2月12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听取陈家富代表区委常委会所作《抢抓新机遇,寻求新突破,掀起洛江跨越式发展新高潮》报告,对全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进行部署,审议通过《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二届四次全会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决议》。
  2005年1月14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的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听取陈家富代表区委常委会所作的《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升级构建泉州湾滨海生态城区》报告,研究部署构建泉州湾滨海生态城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审议通过《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二届五次全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升级的意见》。
  2006年7月22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区委常委11名,其中,陈家富为书记、吕竞、陈灿辉、朱清辉、尤祖举为副书记。
  2007年11月30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省委八届三次、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对洛江区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和开创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建设新局面作出全面部署,听取和讨论吕竞代表区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创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建设新局面》报告,审议通过《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三届五次全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决议》。
  第四节 常委会议
  一、区委常委会议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常委会议,会议议题由区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由区委办公室提前告知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按议题组织有关方面准备汇报材料,材料简练;提交解决的问题,事先同有关部门协商,提出解决方案。
  会议按通知时间准时开始。出席人员如无法出席,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列席人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从严控制,一般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人员一般不用替代。
  会议上汇报问题,对上级召开的会议只汇报主要精神和贯彻意见,对本部门工作只汇报主要情况和必须由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汇报经过协商后的意见。会议要围绕中心,言简意赅,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并由会议主持人归纳总结。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事项由区委办公室督查股督办落实和反馈。
  二、常委(扩大)会议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常委(扩大)会议,一般由区委书记或区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参会对象除区委常委外,还邀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党员),区政府副区长(党员)、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党员),乡镇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会议或主要领导人讲话精神,提出传达贯彻的措施和步骤,征求与会人员的建议和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或决定、决议等文件,向外公布和传达,并做好督查催办落实和反馈工作。
  1997年,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4次。10月23日,研究1998年洛江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洛江区1998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10月31日,研究洛江区机关、事业人员编制分配方案和人事调配方案等。11月5日,研究区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方案及部分事业机构工作人员调整的问题。
  1998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17次。1月17日,讨论《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加快招商引资步伐的若干规定》《泉州市洛江区土地有偿划拨、有偿出让及农业开发用地地价指南》等。3月2日,研究万安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事宜和人事工作。4月3日,研究区政府工作报告、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与1998年计划报告、洛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报告。4月10日,研究万安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5月8日,研究创建文明村镇、洛江区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9月11日,研究万安开发区科技工业园建设方案。11月14日,研究双阳华侨农场改制人员安置方案,吉源花苑经济适用房售房的配套规定。
  1999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22次。1月29日,研究1999年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区财政责任方案、双阳国企改革职工安置方案。4月2日,研究洛江区新村建设工作、全区村级道路硬化总体规划和签订责任书事项。6月25日,研究《开展创建文明区、文明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双阳国企改革问题、万安中学筹集、组建实施方案。9月21日,研究《洛江区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决定》。11月25日,研究关于确立2000年洛江区“城镇建设年”“企业发展年”和“特色农业年”的建议。12月15日,研究2000年洛江区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万安开发区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干部管理问题等事宜。
  2000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12次。1月3日,研究洛江区“三讲”教育工作实施方案。4月11日,研究泉美园艺项目启动建设有关问题。11月28日,审议《中共洛江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建议说明》,研究2001年全区工作思路。
  2001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11次。1月4日,研究洛江区“十五”规划计划纲要,2001年政府工作指导思想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200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与重点建设项目,“五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三个代表”教育实施方案。3月26日,研究万安开发区塘西工业园开发建设、对实施“五大工程”实行年度考评等问题。
  2002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7次。1月7日,研究《区政府工作报告》《洛江区财政预算报告》《洛江区计划工作报告》、200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2002年重点建设项目,研究村(居)干部补贴若干规定及泉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安园产业规划编制有关问题。3月22日,研究配合仰恩大学扩建等有关事宜。
  2003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5次。2月11日,研究《区政府工作报告》《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计划(草案)》《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及其他重要工作安排。3月4日,研究乡镇新一轮财政体制。5月7日,回顾总结洛江区前阶段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洛江区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7月23日,研究2003年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含)以下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实施意见。
  2004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9次。4月7日,研究万安中心城区第一批街路命名更名方案、整顿不适应村工作、成立洛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推选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人选等事项。6月18日,研究深入开展计生“五清理”工作、对农村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权的独生女户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政策、泉州敬德职业学校办学方案、组建区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机构、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等事项。8月27日,研究成立洛江区促贸会(洛江区国际商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公开招聘中学校长、副校长人选、派驻区直机关纪检组等事项。12月17日,研究区工商联(商会)换届、召开共青团洛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规范区直机关福利补贴的实施办法、优化小学教职工队伍的意见等事项。
  2005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11次。1月11日,研究《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0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及区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事项。2月24日,研究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制定《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洛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预警告暂行规定》等事项。8月11日,研究成立洛江区综治工作协会、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双阳“镇改街道”工作、滨江大道建设等事项。12月19日,研究区委《关于制定泉州市洛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成立区委教育工委和纪工委等事项。12月30日,研究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区级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改制、马甲动植物观赏园租赁经营、成立九三学社泉州市洛江区支社委员会、民盟泉州市洛江区总支部委员会等事项。
  2006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7次。1月24日,研究《泉州市洛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事项。3月10日,研究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事项。4月30日,研究县乡党委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双阳华侨农场改制改革和落实侨务政策等事项。11月29日,研究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区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和乡镇人大换届等事项。
  2007年区委常委扩大会召开12次。2月2日,研究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8月10日,研究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区慈善会成立筹备工作、成立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成立民革洛江区支部、致公党洛江区支部有关事宜。12月24日,研究召开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2008年区重点建设项目、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查究制度的规定等事项。
  第五节 重大决策
  一、人才引进
  1997年12月17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泉州市洛江区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规定》。引进的人才是洛江区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所需的高、中级人才及其他特殊技能者,包括海外专家学者、出国留学学成人员。重点引进携带高科技项目、高新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真才实学和丰富经验的行政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人才引进采用调动、借用、停薪留职、辞职等形式,也可以采用智力流动形式、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技术入股等创办、兴办、联办多种企业。人才引进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就高不就低。到非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根据不同的人才层次和贡献从优商定,由人才交流中心协调确定。在洛江区从事科研开发及推广满10年者,有突出贡献并纳完社会保险金的,符合退休条件,经人事部门审核,可按个人档案工资100%发给退休养老金。引进人员的配偶及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随调;身边无子女的,可随调一个己工作的子女。随迁的家属、子女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就业,符合招干、录聘用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引进人员的家属和未成年子女属农村户口的,迁入后由人事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给予办理“农转非”手续。子女转学入学,由教育部门给予优先安排就学。子女不受城市人口指标限制,免交城市增容费,凭人事部门调动证明到公安、粮食部门办理户粮手续。个人落户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家庭落户于万安街道派出所。
  二、科教兴区战略
  1999年9月26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洛江科教兴区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决定》。洛江区委把科教兴区摆在现代化建设关键战略位置,在全面完成“九五”期间科教兴区各项任务的基础上,至2005年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率有较大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5%,高新科技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24%以上;在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基础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10%,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市中等水平。推进技术创新,培育30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IS09000质量认证达到20家以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支持高等教育,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翻一番,办好一所示范性、高水平的普通高中。新办1所职业中学或职业中专。把“乡土人才”培养与外地人才引进有机结合起来,培养造就一批优秀的科学技术人员、教育工作者、企业家和党政领导干部。人才队伍规模达到8000人。高层次人才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从目前不足1%提高到4%以上。调整优化科技、教育结构布局,推进科教产业发展。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和民办、侨办教育。围绕区支柱产业、基础产业和重点项目,利用沿海接受国外科技产业循环发展的前沿优势,研究、开发、推广一批在全国同行业领先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重点实施工业高新科技攻关项目5项,技改项目50项,开发新产品40项,主要工农业产品80%以上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培植年销售额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3家。普及推广农业标准化,扶持建设10家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绿色名牌产品,建好2个省级科技示范乡镇,1个市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建成3个现代农业示范乡镇;完善区、镇、村三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农民教育培训网络,培训1000名农民技术人员。依靠科技进步,加强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推广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废弃物利用等公共技术,加强严重危害入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运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加强灾害监测、预报与防治等相关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强五大防御体系关键技术的研发,增强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建设市、区级可持续综合实验区和康居示范住宅小区,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四加快一提高一加强”发展战略
  2001年9月,区委提出“四加快一提高一加强”总体发展思路:加快工业化步伐,千方百计增加经济总量;加快城市化步伐,推进城镇建设;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步伐,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和改进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2003年3月,洛江区根据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试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2005年5月30日,中共洛江区委员会决定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新提拔非经选举产生和依法任命的区管副科级领导干部,包括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领导职务的干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1年。由区委决定任职的,试用期从区委发出试用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需由区委向有关任免机关提名任命的,自任免机关任命之日起计算。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经考核评定为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由干部提任前所在单位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或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在正式任职或免去试任职务前,由区委领导或区委组织部领导进行谈话。
  五、农村税费改革
  2003年,洛江区经省、市同意,区委、区政府决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泉州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省、市财政转移支付和部分支出由区级负担以及各地精简机构和人员、压缩开支、自我消化的基础上,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立即停止征收乡统筹费、村提留费、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对2003年后已经向农民收取的2003年度乡统筹、村提留和教育集资,要依照国办发〔2003〕85号文件要求,必须于2003年12月31日前如数退还给农民。要立即暂停清收农村税费改革前的农民税费尾欠,对有困难的农民给予减免照顾。
  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4月26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以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把广大农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十一五”建设,实现全区农业总产值达5.65亿元,年均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500元,年均增长7%左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0%,农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7%,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600%,农村居民基尼系数0.3—0.4,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100%以上,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5岁。50%乡镇建成市级以上文明乡镇,30%村建成区级以上文明村,35%以上的农户为文明农户;农村年均人口出生率≤14.2%,年均自签增长率≤9%;实现免费、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区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2%以上,环境质量指数达到85分,农民居住质量指数≥75%。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提高,有垃圾箱、垃圾转运场、无害化公厕等环卫设施,卫生管理队伍健全。乡村排水排污系统畅通,垃圾清运率达70%以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60%以上的乡、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工作,农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达90%以上。
  第三章 纪检 监察
  第一节 机构
  一、领导机构
  1997年9月,经中共泉州市委批准,成立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员会统一领导的副处级机构)、泉州市洛江区监察局,行政编制14名,1998年7月,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行政监察机关举报中心)、执法监察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办),下辖事业单位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编制3名。2002年12月,经区委、区政府批准,设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3名,至2007年区纪委机构编制不变。
  1997年11月12日,在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选举黄志捷为洛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002年11月28日,在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上选举朱清辉为洛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006年7月20日,在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上选举林荣忠为洛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二、派驻机构
  2004年9月,根据省、市纪委文件精神,区委下发《中共洛江区委员会关于派驻区直机关纪检组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多个重要部门设立派驻纪检组,加强对派驻单位日常工作的监督。同期,区纪委向区政府办、经贸发改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教育局、卫生局、审计局、财政局、法院、检察院12个单位派驻纪检组,由区委组织部任命12名纪检组长。同期,区纪委设立党群、宣传、政法、政府口、经贸、农口6个区直系统纪委,由系统专职副书记兼任系统纪委书记。此外,区公安分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均成立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配有1名纪委书记和3名纪检组长。
  三、基层机构
  1997—2007年,全区6个乡(镇、街道)均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配有纪委书记。
  第二节 纪检工作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997—2007年,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规定的“五个不许”、市委“十不准”等廉洁自律规定,规定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1998年6月,全面完成公费移动电话、摩托车清理工作,清理移动电话89部,摩托车174辆,收回违控罚款和拍卖款54万多元。2003年,印发《洛江区廉政谈话制度(试行)》。至2007年底,区纪委领导干部同下级党政“一把手”谈话41人次,实施诫勉谈话15人,对115名拟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和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开展处级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清理,防止领导干部家属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牟取不正当利益;开展科级以上干部因私因公出国(境)护照清理登记工作;实行领导干部收入登记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礼品登记制度,对35人清退用公款为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2.08万元。
  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1997—2007年,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8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2人。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受理来信来访、举报电话757件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1件。在执纪办案中,加强组织协调,促进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严格依纪依法,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推进一案一整改工作;稳步推行案件协审制度,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质量与效率。
  三、信访举报跟踪落实
  1997—2007年,采取“座谈寻访、定点接访、流动下访”的“三访”新举措,从源头上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化解基层信访问题。修订《洛江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2006—2008年目标管理的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和《洛江区基层信访举报材料立卷归档要求》,明确信访举报工作任务、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全面发挥,定期跟踪了解下转信访件办理情况,审核上报、回音材料,不符合要求马上退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脚点,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为民排忧解难。
  四、纠风治乱
  1997—2007年,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农村义务教务免收学杂费等政策的落实,减轻贫困学生家庭负担;规范普通高中和高等院校收费行为,查处和纠正乱收费行为8起,处理党员干部3人。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农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药品代购管理,推行基层卫生院、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药物统一采购制度。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减轻农村负担“四项制度”,重点查处涉农负担案件,查处挪用税改专款人员1名,给予党纪处分。治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范围拓展到41个部门,“政风行风直通车”“行风热线”等舆论监督的影响日益扩大。2006年11月在全市率先举办《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走访农村活动,市水利局、农业局,洛江区公安分局、卫生局、教育局等24个部门的“一把手”在洛江区马甲镇文化站广场“摆摊设点”,接受群众的咨询或投诉。两个半小时内,现场共接待群众500多人,受理88件咨询投诉件,现场接听热线电话30个,短信24条,当场为民办实事5件。
  五、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4年起,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拓展源头防治工作领域。促进公共权力规范运行,明确村务公开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2007年4月,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归集25个行政机关单位进驻服务中心,集中办理333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14个部门设立专门窗口,11个部门归入综合窗口,审批时限大幅缩减。促进市场机制健全完善,规范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变更签证和(预)结算审核管理的通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投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健全招标投标制度,节省大量建设资金。同年,对各乡镇、街道2003年后《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收缴票据150本,督促有关村补入账金额82105元。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后,政府采购实际成交额为5279.02万元,节约资金5178万元。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矿山问题工作;参与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优化小学教师队伍、招生等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救灾资金和“菜篮子”工程财政补贴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划拨到位,专款专用。参与12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99年后,制定出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范围及主要任务分工》《关于贯彻省委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实施意见》《洛江区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的意见》以及《洛江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预警告暂行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目标任务进行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有关部门,区委书记、区长分别与乡镇、街道和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会,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抽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机关效能建设
  1997—2007年,制定《洛江区效能督查工作制度》,协同区委办、区政府办督查室加强对区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业区促投建工作、防抗台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以及政务公开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2000年3月,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决定》,2002年4月区委下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2003年投诉中心成立后,至2007年底,受理效能投诉131件,给予效能告诫13人次,诫勉教育26人。
  八、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997—2007年,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建设,成立河市镇南塘村、万安街道杏宅社区、马甲镇新庵村等廉政文化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2006年6月,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党员干部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净化发展环境”公益广告牌,增强人民群众守法观念,推进治腐抓源头工作。拓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域,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通过文艺会演、写春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普及廉政文化。
  九、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997—2007年,开展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教育,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通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通报典型案例、谱写廉政歌曲、设立廉政教育书库和电教片库、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创作廉政公益广告、举办知识竞赛、观看电教片、开设廉政书画展等多种形式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强化党内监督,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的落实。开展廉政教育,开展以“以廉洁奉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八个一”)宣传教育月活动,在“两节”期间开展“清正廉洁过新年”系列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每月一文一警”读书思勤廉活动和开展学习“格言警句”体会征文活动。注重发现和培养正面典型,树立马甲镇义山村刘平梅、双阳街道林瑞英等“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多角度、多渠道开展示范教育活动,弘扬正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启迪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十、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1997—2007年,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业务建设。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修订、完善多项制度;开展以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的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促进基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监督。2004年9月1日,洛江区委印发《中共洛江区委员会关于派驻区直机关纪检组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区政府工作部门派驻纪检组。同年出台《中共洛江区委员会关于对区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区直纪检组由区纪委和驻在单位双重领导改由区纪委直接领导,规范区直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加强对纪检组驻在部门的监督。加强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建设,为推进洛江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第四章 组织建设
  第一节 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基层党建
  (一)农村党建
  1997—2007年,推行村党支部“两推一选”、村委会“直选”办法,选好配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优化班子结构。1999—2007年,全区整顿转化不适应村52个,6万多名群众得到实惠。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村务决策听证制度,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落实基层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2000年起,在全区推行党建工作流动红旗和黄牌警告制度。2002年1月起,村(居)主干固定补贴为每人每月400元,兼任者不得兼酬。筹集资金1500多万元,新建(翻建)村部24个,新装修村部36个,新增设、配套党员活动室42个,新成立各类活动中心45个,全区村级组织100%实现有址办公。2003年,深入实施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2006年6月起,组织实施以堡垒工程、农村党支部书记工程、示范工程、先锋工程、民心工程、城乡互动工程、帮扶工程等为内容的“新农村党建系列工程”,开展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活动,培育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乡镇党委、村党组织127个,其中省级5个,市级30个,区级92个。7月,80个村(居)实行“两推一选”,占应换届村(居)数的94.1%,比上届增加9.6个百分点。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289名,其中下派驻村任职干部7名,新进班子的80人,占27.7%;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1.8岁,同比下降1.1岁;学历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212人,占73.4%,同比提高18.3%;妇女干部51人,占17%,同比提高4.4%;致富能手92人,占31%,同比提高1%。
  (二)街道社区党建
  1998—2007年,围绕争创城市党的建设工作先进区目标要求,成立街道社区党建共建工作联席会议,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城市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组织开展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四联四带”“党员六在前”“党员在社区,服务在社区,奉献在社区”等活动,发挥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作用。精心实施育民工程、暖心工程、健康工程、乐民工程、美化工程和安民工程等“六项工程”,构建和谐文明社区。建立完善社区党建示范点投入机制,促进社区党建工作,培育万福、琯头、阳山、新岭4个社区党建示范点。
  (三)“两新”组织党建
  1997年,洛江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区委组织部重视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抓好党组织的设置、发展党员、群团组织工作。1998年,区委下发《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开展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当年组建大华蓄电池有限公司、仙公山管委会2个党支部。
  1999—2000年,贯彻落实全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推动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上新水平。着重抓好产值超500万元的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组建工作,新组建南方机械、新华针织2个党支部,新发展党员6名。
  2001—2002年,贯彻《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暂行规定》,新组建信和涂料、海滨服装2个党支部,新发展党员6名。
  2003年,区委组织部在全区“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活动月。本着“优势互补,互促共进”的原则,选择15个区直机关党支部与“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结对联建创“十佳”(班子选配佳、宣传教育佳、制度执行佳、党员素质佳、群团配套佳、合作共事佳、作用发挥佳、发展党员佳、活动载体佳、档案管理佳)活动,推动结对双方组织、人才、信息、产业等方面资源的良性互动,形成区直机关党建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工作格局。新组建天祥工艺、建峰包袋、泉美园艺、新春印刷厂4个党支部,全年新发展党员10名。
  2004年3月,中共洛江区委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成立,作为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常设机构。行政编制,挂靠区委组织部,按正科级配备,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工委下设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中心,事业编制,正股级,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建立区党员领导挂钩联系45家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加大对联系点的培育力度。成立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置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制定印发《洛江区2004—2005年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划》,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若干意见》,从区、镇两级机关选派97名党员干部担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编发《洛江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印制“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服务卡”。组织实施“50100”计划,全年新组建明日艺品、艾博礼品、赛特电源、艺盛礼品、南洋艺品、凹凸精密机械、雅兴家庭用品、伟宝时装、秉兴工艺、腾达精铸、思莹工艺、双阳金刚石工具、建文工艺、和诚鞋业、大华蓄电池、华邦电子、汇成针织、信联织造18个党支部,并成立大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全年新增党员156名。
  2005—2006年,新组建丰达工艺、精致工艺玩具、东华(泉州)洋伞、泉通轻工、新维电子、世为鞋业、美尔奇工艺实业、日星艺品、明达包装制品、明益五金电器、华岩石业、海都轻工、胜泉(泉州)工艺、英凯制衣、恒泰鸿伟鞋业、英凯制衣、丰泰鞋业、银艺(泉州)工艺、德盛工艺礼品、新利来鞋厂20个党组织,新增党员129名。
  2007年,从区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党员干部和区管副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第二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区直机关党组织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结对联建创“十佳”活动。新组建恒盛汽车销售、亚伦工艺品、旭峰鞋业、德盛包装、德信织造、百发工艺美术、丰勤电子、维龙(泉州)轻工、嘉辉胸罩服装、诺亚树脂、诚裕服装、华大织带、东艺雕刻、众志金刚石工具、和汉纽扣塑胶制品、肯特礼品、大兴电线电缆、豪鑫制衣、宏恩食品、建文艺品、健胜家具、友诚塑胶、金山扣具、兴达纸品、波司登体育用品、洪梅艺品、嘉华卫生用品、荣兴食品、荣祺食品、德源轴承实业、佳晟轻纺制品、洋和轻工、龙强箱包、全兴机械制品、超盛鞋业、永盛鞋塑、金泰利鞋服、金奇宝鞋塑、意达鞋业、豪德盛鞋业、翔实鞋业41个党组织,新增党员202名。实现市委规定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全组建的目标,实现“三个100%”(全区有3名以上党员的企业100%建立党组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100%组建党组织,单独组建率100%。至2007年12月,全区设街道非公企业党委2个,配备副科级专职副书记2名。全区建立“两新”组织党组织97个,党员425名,其中新经济组织党组织98个,党委2个、党支部96个,党员390名;新社会组织党组织6个,其中党总支1个,党支部5个,党员70名。
  二、区级机关党建
  1997年,党委会组织开展以“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1998年,遵照中共中央和区委的部署,组织区级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2001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辅导班、专题报告、讨论会,促进参学对象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2004年,组织区级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和胡锦涛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促进共产党员永葆先进性。
  1997—2007年,开展创“三优”(创优质服务、树优良作风、当优秀公仆)、“创五好支部、建文明单位、当人民公仆”“驻村入户办实事”“五建五创”等活动,推动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机关党员形象。每年选择一批机关先进党组织及省、市驻洛单位党组织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结对联建创“十佳”活动,通过思想教育联做、党建工作联抓、主题活动联办、服务群众联动,达到互促共进的效果。全区34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与机关党组织结对联建,深入企业、村(社区)和中小学开展扶贫解困活动近100场次,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职工和贫困学生550多人次,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1200多个。建立调查研究、挂钩联系、信息交流和党委书记联席会议等机关党建联系点四项工作制度,探索建立“系统带动、上下联动”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深入开展,提升机关党建服务全局、走在前头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学校党建
  1997—2007年,以“建一流支部班子,带一流教师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为工作目标,把学校党建工作与学校办学目标、群团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的师德教育、科学管理结合起来,抓好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及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配套组织建设。注重在青年教师、业务骨干、教学能手中培育“苗子”,引导青年尽快成长成熟,吸收在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中发挥着骨干作用的青年教师加入党组织。开展“四比”(比学习、比工作、比团结、比奉献)、“五带头”(带头学习政治、带头钻研教学业务、带头开展教育科研、带头提高师德修养、带头关心师生员工)、“一位党员是一面旗帜”党员挂牌上岗、“同心圆”捐资助学等主题活动。至2007年底,全区中小学校设立党总支2个,党支部15个,党员448人。
  四、“创先争优”活动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内一项基本制度,一般每5年集中开展2至3次表彰。1997—2007年,全区推荐表彰区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97个,优秀共产党员12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71名;其中,推荐市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5个,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6名;推荐省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优秀共产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
  第二节 党员队伍建设
  一、党员发展
  2001年10月始,重点抓好发展新社会阶层人员入党、试点工作理论研究以及入党申请人队伍的发展壮大等工作。2003年起,在全区整顿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农村党支部,整顿转化17个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测评、预审、公示、票决和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探索实行发展党员约谈、提示、通报等制度,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增强基层党组织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意识。总结借鉴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试点工作经验,通过各级领导挂钩联系、下派党建指导员、机关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对联建”“党员五在前”主题实践活动等途径和形式,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工作,尤其是在私营企业主中发展党员工作。2004年2月27日,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在洛江区召开,全省九个设区市和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德化县4个县区在会上汇报交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成果。1997—2007年,全区新发展党员1642人,其中女党员531人,少数民族党员51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330人,35岁以下的885人。
  二、党员教育
  1997—2007年,在全区党员中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以及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转发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拓展整改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
  三、党员动态管理
  1998—2007年,构建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共同负责的双向动态管理模式,在各乡镇(街道)成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100%的流动党员持有活动证,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探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途径和办法,在机关党员中坚持开展驻村活动,在农村党员中深入开展“实践‘三个代表’、推进洛江发展”、百名农村党员帮扶百户困难户、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2007年始,在全区开展建设新农村“百组千名”党员行动,3300多名党员加入450个党员行动小组,走访群众3650多户,形成帮扶对子1320多对,帮助基层解决860多万元发展资金,帮助广大群众解决251个热点难点问题。
  四、党员帮扶
  2007年起,实行党员区领导、机关党支部结对帮扶困难党员制度,24名党员区领导、48个机关党支部与48名困难党员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172名困难党员结对帮扶。全区结成各种帮扶对子220对。
  第三节 干部管理
  一、干部任用
  1997年8月建区时,除属地乡镇、学校、卫生院人员不动外,从原鲤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调到洛江的干部职工515人,其中机关干部(含两院)169人,科级干部62人。8—12月,提拔干部32人充实各有关科级领导班子。2002年,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调整交流干部76名,对于1947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男干部和1952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女干部实行离岗待退。2003年,结合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回头看”工作,调整交流干部31名,提拔33名。2004年,提拔54人,其中35岁以下的30人,占55.6%;大专以上学历51人,占94.4%;妇女6人。同年,首次开展干部任用票决工作,对4名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进行票决,扩大选人用人工作中的民主作用。2006年,乡镇换届考核,对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实行全面定向推荐,全面考察全区48个区直单位和6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290名科级干部,98名区管后备干部人选德才表现,全年提拔25名干部,分别于7月、12月召开区第三次党代会和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区三届政协一次会议,完成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2007年,提拔调整干部64人,其中提拔干部30人。区直机关与乡镇(街道)之间交流13人,党政机关与人大、政协机关之间交流6人。
  二、乡(镇、街道)干部选拔任用
  1999年,洛江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按照“优化结构,配齐配强乡镇领导班子;选贤任能,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突出重点,选准配强党政‘一把手’;相对稳定,保证镇(乡、街道)工作连续性;合理交流,增强领导班子活力”的调配原则。10月,乡镇(街道)党委换届选举;12月,乡镇(街道)人大、政府换届选举(调整),6个乡镇(街道)选出(调整)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75人,平均年龄35.1岁,比换届前下降2.3岁,35岁以下40人,占53.3%;大专以上学历55人,占73.3%,比换届前提高15.5个百分点;妇女6人,占8%。全年提拔干部40人,其中35岁以下23人,占57.5%;大专以上学历33人,占82.5%;妇女4人;非中共党员2人;少数民族1人。2002年,乡镇换届,乡镇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5.5岁,比换届前下降1.4岁,35岁以下39人,占51.3%;大专文化程度60人,占78.9%;女干部6人;少数民族干部7人。全年共调整交流干部20名,提拔5名。2006年5月,乡镇党委(街道)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新一届乡镇党委班子成员39人,平均年龄35.6岁,比换届前下降1.4岁,其中35岁以下26人,占66.7%;大专以上学历36人,占92.3%;妇女2人;少数民族干部1名。12月,完成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新一届班子结构更趋科学合理,乡镇政府班子成员24人,平均年龄37.5岁,35岁以下7人,占29.2%:大专以上学历23人,占95.8%;妇女2人;非中共党员1名;票决产生5名新任乡镇党政正职的领导干部。
  三、干部考核
  1997年起,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对单位干部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后,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表现情况,对领导班子作适当调整。1998年1月,组织考核55个单位,33个领导班子,166名科级干部和98名后备干部。1999年1—2月,组织对乡镇(街道)和区直中层领导班子,科级干部进行考核,考核领导班子33个,科级干部166人,区管后备干部初步人选109人。2000年6月,组织对6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77名科级干部进行考核。2001年,组织对区中层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39个班子和207名科级干部,同时对105名区管后备干部初步人选进行考核。2007年,组织对中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全面考核。同年,对于拟连续3年以上(含3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要按照成立复核小组、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扩大公示范围、审核审批等步骤进行复核、确认。
  四、干部审查
  1997—2007年,对区直机关党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2004—2005年,对10名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7年,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式,实行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是年,审计3批12名领导干部,对2名犯错误干部分别给予免职、降职处分。
  五、干部教育培训
  (一)培训学习
  1997—2007年,选送处级干部98名、科级干部355名到省、市培训学习。1998—2007年,洛江区党校举办科级干部培训9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8期,参训学员844名,其中科级干部229名,后备干部208名。
  2000年,重点协助开展区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三讲”集中教育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回头看”有关工作。抽调干部集中办公,科学制定方案,开展“三讲”教育活动。2001年,组织全区250多名科级干部参加《干部任用暂行条例》知识问答活动。2002年3月,制定《2001—2005年泉州市洛江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统筹谋划全区“十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03年,组织全区干部党员2433人参加由中组部主办的《干部任用条例》知识竞赛活动,促进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组织实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同年2月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实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保证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005年3月制定《关于对各级干部进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的实施意见》。2007年,组织全区领导干部以及组工干部634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30名,科级干部288人),参加省委组织部举办的《干部任用条例》知识竞赛,促进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同年12月,制定《2007—2010年洛江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统筹谋划全区“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锻炼学习
  1998年10月,选拔第一批27名干部到镇(乡、街道)或村(居)开展工作,锻炼培养一批年轻干部。2004年3月30日选派24名干部到12个不适应和经济欠发达村挂职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和村主任助理,时间1年。2005年5月,选拔第二批17名干部到镇(乡、街道)或村(居)开展工作;3月31日,选派6名干部到双阳街道、河市镇政府协助做好征地拆迁工作;4月4日,选派19名干部到12个不适应和经济欠发达村挂职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和村主任助理,时间1年。11月10日,选派12名后备干部到市、区重点项目挂职锻炼,时间半年。2006年4月26日,选派5名干部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挂职任支部第一书记,时间1年。同月29日,选派6名干部到福厦铁路洛江段、万虹公路协助开展征迁工作;5月22日,选派20名后备干部到双阳街道协助做好征地及拆迁改造等工作,时间3个月。6月20日,选派5名干部到不适应村和经济欠发达村挂职任村支部副书记和村主任助理,时间1年。8月3日,选派8名干部到福厦高速铁路洛江段协助做好征迁工作。9月12日选派7名干部到双阳街道协助做好吕埔片区拆迁安置工作。2007年3月28日,选派5名干部到双阳街道协助做好滨江大道征迁工作,时间3个月;5月25日,选派1名干部到万投公司协助做好滨江大道建设,时间6个月。7月13日,选派11名干部到不适应村和经济欠发达村挂职任村支部副书记和村主任助理,时间1年。
  六、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后备干部工作制度
  1997年11月,区委下发《中共洛江区委关于建立区管后备干部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一支80人左右的区管后备干部队伍,推动后备干部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轨道。1998年,调整充实建立一支83名的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2004年6月,重新推荐、调整建立一支97名的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2005年5月,重新推荐、调整建立一支93名的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2006年3月,重新推荐、调整建立一支98名的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2007年8月,重新推荐、调整建立一支119名的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
  (二)干部任免制度
  1997年,区委印发《洛江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同年12月,区委印发《洛江区党政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暂行规定》。2000年10月,下发《关于执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通知》,对科级干部任用实行任前公示,通过下发通知或在拟提任对象单位上墙公布等办法,公示时间为10天。2003年,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经组织考评,对能胜任的干部给予正式任命,任职时间从正式任职算起,并享受相应待遇。2004年,制定《中共洛江区委全委会表决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工作方案》,实行区委全委会对重要干部任用表决制。2005年,在试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出台《中共洛江区委关于试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通知》,明确适用对象、试用期时间、试用期间的待遇、试用期满的考核评定、任免手续的办理等。至2007年,全区公示拟提任为正、副科级干部270多人次,决定提拔270多人次。
  (三)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1997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形成系统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组织部办公室设立组织部长信箱,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监督。1998年,区委下发《关于党委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1999年3月,转发《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建立干部入学申报制度。2000年,区委下发《中共洛江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宏观管理的通知》。2001年,区委下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关于试行干部考察工作预告的通知》,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和被考察对象的监督。2002年,区委下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江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加强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05年,区委制定下发《洛江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若干制度》,完善机关纪律,有关事项报告及外出请销假制度。2006年,区委印发《中共洛江区委关于<制订<区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加强干部工作管理>的通知》,规范区委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管理。同年,区委印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理顺洛江区教育系统干部管理体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同年,下发《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对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厉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出具体措施。2006年起,对全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工商联、群团机关等在编干部进行公务员登记,至2007年12月31日,全区登记公务员504人。其中,处级干部30人、科级干部337人、一般干部137人。2007年,区委印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的通知》,简化评选表彰程序。
  (四)干部交流制度
  1997年,根据工作需要,对管辖权限内干部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有计划地实行干部交流。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单位任职满10年以上的,原则上进行交流;乡(镇)党政一把手在同一个地区任同一职务满二届,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在同一职务任职满10年的,一般进行交流。2001年2月,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联合印发《洛江区党的机关工作者和国家公务员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交流轮岗的原则和相关条件。2003年,同年,全区集中开展较大规模的交流轮岗工作,区直单位之间、乡镇(街道)之间、区直单位与乡镇(街道)之间共交流轮岗30人。
  (五)竞争上岗制度
  2001年11月,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联合印发《洛江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党政群机关和有关单位内设机构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应采取竞争上岗方式补充调整,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公开考聘制度
  2003年9月,区委、区政府印发《洛江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全区事业单位除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外,在编制内补充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事业职工)时,原则上都应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6年11月,区委、区政府印发《洛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废止《洛江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核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与对象、应聘条件、基本形式和程序、办理聘用、退役运动员和士兵应聘的照顾办法、组织领导等。
  第四节 人才队伍建设
  1998年9月,制定《关于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的意见》。2001年4月,确认区管第一批优秀拔尖人才5名;5月,召开洛江区第一批优秀拔尖人才座谈会,帮助知识分子解决生活、工作上的问题,鼓励知识分子为经济建设出谋献策,多出成果。2002年6月,制定《关于选拔管理优秀企业管理人才的意见》;因人事变动,7月对区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2006年7月,推荐参评首届“泉州市十佳农村实用人才”4名,1名入选;9月,制定《洛江区“两新”组织人才系列工程实施方案》,实施“人才培育工程”“机制创新工程”“人才集聚工程”“优质服务工程”“党员人才工程”。做好知识分子特困户走访慰问工作,帮助知识分子解决实际问题,为知识分子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发放慰问金7000元。推荐加入市高级人才协会会员4名。2007年6月,印发《洛江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人才工作主体在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的基础上增加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阳光国际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观赏园艺植物育种人才培养》项目获得2007年泉州市优秀人才培养专项资助;发放知识分子特困户慰问金6500元。组织科技副乡(镇)长参加全市“技术管理和技术创新”培训班学习,提高科技副乡(镇)长的业务素质。同年,为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做好“洛江区第二批优秀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
  第五节 老干部工作
  一、落实政治待遇
  1997—2007年,区委老干部局建立老干部学习、阅文、情况通报和参观考察等制度。依托区老年学校,每月(25日)组织一次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向离退休干部传达中央、省、市、区委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每年定期通报区情,举办各种报告会,组织参观工农业生产;邀请离退休干部参加重大节庆活动;区党代会、人代会及各基层党委召开党代会时,邀请离退休干部代表按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等。
  1997—2007年,全区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均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1997年始,按照《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落实离休干部“两费”。1999年7月23日,区委老干部局、区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局、卫生局联合印发《关于洛江区企业离休干部“两费”保障的暂行规定》,明确亏损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和医药费由区财政负责,效益好的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仍由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困难企业的“5·12”退休干部的退休费由区级财政给予保障。1998年4月、2002年6月、2004年5月、2005年3月分别下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区政府关于区领导挂钩联系老干部工作的通知》《关于乡镇卫生院医生挂钩联系老干部工作的通知》《关于优秀青年挂钩联系老干部工作的通知》《关于老干部工作人员挂钩联系老干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实行并坚持落实做四个“一对一”挂钩联系老干部工作制度。2003年2月,下发《关于建立上门为老干部报销医药费制度的通知》,开始实行上门为老干部报销医药费制度。坚持落实老干部生病、生日、节日、病故、有难“五必访”制度等,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二、设置活动场所
  1999年3月,根据区编委会关于同意设立泉州市洛江区老年学校的通知精神,依托马甲镇成立区老年学校。区老年学校按照“思想工作、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提高素质、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狠抓教学质量、强化管理。每月25日左右,聘请市、区有关领导干部、教授和医生等专业人士为老干部举办知识讲座。2003年11月,依托马甲镇成立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面积200多平方米,设有图书室、阅览室、书画室、乒乓球室、气排球场等活动场所。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加大软硬件设施建设,征订报刊杂志,增设健身器材和办公设备等。至2007年,区老年学校有骨干培训班1个,学员85人。
  三、发挥老干部作用
  1997—2007年,多数离退休干部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愿意、专业特长和健康状况,在全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余热。区委、区政府和区直部门聘任老干部为行风监督员、政策宣传员、课外辅导员、信访调解员、民调治安员,定期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服务大局,贡献力量。组织老干部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党课、团课、校外辅导等形式,讲述革命史、创业史以及个人奋斗史,对青少年言传身教。组织老干部协助基层关工委、老龄委和老年人协会开展工作,发挥老干部在帮教青少年、民事调解、计划生育、移风易俗、村路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第六节 机构
  一、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组织部
  1997年8月,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组织部成立。2002年,区委组织部内设办公室、干部股、机关党群干部管理股、组织股、青干知工股5个职能股室,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2007年,行政编制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内设办公室、干部监督室、干部股、机关党群干部管理股、组织股、青干知工股6个股室;下辖事业单位:洛江区干部信息管理中心、洛江区党员电化教育管理中心、洛江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中心,编制分别为2名、3名、2名。
  二、区委老干部局
  1998年7月,区委编委明确区委老干部局为区委主管老干部工作职能部门,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属区委组织部管理的正科级机构,内设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下辖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学校,编制分别2名、1名。至2007年,机构、编制不变。
  第五章 宣传工作
  第一节 理论宣传
  1997—2000年,学习宣传中共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成立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以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区、坚持唯物论、反对伪科学等专题学习40余场,开展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在广东重要讲话精神。
  2001—2002年,学习宣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共十六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中国与世贸组织”“入世后金融业发展”等专题辅导及组织观看电视专题讲座26场。举办“驻村心得交流会”。开展“‘三个代表’实践在洛江”征文研讨活动。
  2003年,学习宣传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领导干部挂钩“驻村入户”宣讲活动。开展以学习谷文昌、郑培民和“艰苦奋斗勤政廉政”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纪念民族英雄俞大猷诞辰500周年系列活动和“施琅杯”征文。结合区委、区政府开展的“抢抓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市委、市政府的“泉州人的再思考”等重大课题的调研活动,开展区域定位观念更新。
  2004年,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邀请中宣部原副部长翟泰丰作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举办中心组集中学习15场。
  2005年,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先进性教育开展理论武装工作,举办第二个“学习节”系列活动,召开建设学习型城区工作座谈会,开展“四进社区”活动,举办“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宣传咨询活动。
  2006年,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主题理论宣传活动。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重点抓好全区城乡集中开展“回顾‘十五’辉煌成就,展望‘十一五’美好前景”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下发《洛江区基层理论工作实施细则》,成立洛江区业余讲师团。
  2007年,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制定下发《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考评细则》。拍摄以《发展农村文化,促进乡风文明》为主题的和谐文化建设理论专题片并获奖。编发《洛江区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工作简报》50期。
  第二节 社会宣传
  1997—2000年,宣传“团结拼搏艰苦创业”洛江精神,宣传万安开发区被福建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的发展前景,把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创先、“三五”普法、社会稳定、计划生育、人口普查、国防、环保、教育强区等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宣传。
  2001—2002年,举办建区5周年大型庆典活动,组织“爱我洛江”征文、大型文娱晚会、南音专题演唱会、书法摄影作品展等活动。制定《洛江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意见》《洛江区创建省级文明区先进区活动方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规。帮助边远自然村开通有线电视,实现“村村通”。
  2003年,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表彰实施农村先进文化示范工程单位。开展谷文昌先进事迹学习宣传工作。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宣传教育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开展“实践‘三个代表’,推进洛江发展”为主题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获省第八届创建文明区工作先进区称号,文明区工作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区工作先进区通过验收。
  2004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央1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经济普查、计划生育、冬季征兵等专项宣传。
  2005—2006年,以演讲、征文、大讨论等形式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宣传工作,围绕计生、经济普查、“中国十三亿人口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建设、平安洛江、普法、国防教育、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科技先进区二连冠、省级双拥模范区、非公党建、禁毒、禁赌、交通安全法、建设节约型社会等展开宣传工作,制作大型喷绘宣传画30幅。
  2007年,围绕又好又快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先进性教育、建区10周年等组织各种形式的专题宣传工作。
  第三节 新闻宣传
  2001—2002年,制作《洛江人民喜迎“十六大”》电视专题片。《人民日报》刊登专题1篇;福建电视台报道2条次;《福建日报》报道13条次;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报道2条次;省内其他报社报道102条次。《泉州晚报》报道130条次,其中专题报道6次;《泉州晚报·海外版》报道15条次:泉州电视台报道67条,其中专题报道2条;泉州人民广播电台报道209条次。
  2003年,以“新时代、新形象、新洛江”为主题的重点宣传活动项目,宣传洛江现代化生态型新城区建设、推进万虹大道20千米工业走廊、构筑现代生态型城镇体系、抗击“非典”、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576条新闻在中央、省、市等新闻媒体中报道。
  2004—2007年,在《人民日报》、《福建日报》、《福建通讯》、《泉州晚报》和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泉州电视台、泉州人民广播电台等报刊、电视、电台媒体刊发播报专题、新闻等2093篇(条)。专题报道16篇。2005年,录制《双拥潮涌洛江畔》《构建法制化城区、奏响和谐社会主旋律》等电视专题片;在《泉州晚报》刊载《高扬理想的旗帜、前景辉煌看洛江》长篇通讯报道。
  第四节 区外宣传
  1997—2000年,在香港大公报刊发《前进中的泉州市洛江区》《泉州万安开发区被福建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万安开发区概况》《团结拼搏拓热土,艰苦创业相腾飞》等新闻稿。
  2001—2002年,出版反映洛江区建区五年来成就的《洛江采风》文集、《洛江风采》画册。在香港《大公报》建报百年大庆刊发祝贺专版《洛江投资的好地方》;在《泉州晚报》及晚报海外版组织3个专版宣传发展成就。
  2003年,制作《洛江摄影家》《洛江科技》画册和《民族英雄俞大猷》等外宣品。儿童文学作品《坏精灵王大就》获省百花奖三等奖。成立区艺术团。
  2004年,制作电视片《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歌曲《奉献》等。配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的专题宣传、《走遍中国——泉州专辑》洛江部分的拍摄工作,做好《特色泉州》《今日说法》图片、文章组稿工作,在香港《大公报》《福建日报》《泉州晚报》上刊载《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五金机电产业基地》等宣传洛江的专版。
  2005年,组织“洛江美”原创歌曲创作采风活动,录制《洛江美》歌曲MTV,获省第二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泉州分会场优秀创作奖暨表演奖;组织“魅力洛江”摄影大赛,编印“魅力洛江”优秀摄影作品集。
  2006年,在《人民日报》刊载《理念突围》《产业突围》《城乡统筹突围》,协助开展“海峡西岸经济区活力泉州行”新闻采访活动,推出“活力乡镇”宣传;参与制作《活力泉州纪实》画册,组织反映洛江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摄影作品参加《经济日报》“活力泉州”摄影专版;制作《泉州洛江:崛起五金机电业》专版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在《香港商报》上刊载专版《中国·洛江: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在《红旗画刊》上刊载《全力打造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
  2007年,协助省电视台开展《福建行、两岸情》采访拍摄活动;配合泉州市“采访线”工程的开展,选送、上报区各采访点及基本情况。开展建区十周年宣传活动,制作《活力洛江》大型宣传画册、《洛江美—洛江原创歌曲CD专辑》《洛江美—洛江歌曲选编》及《洛阳江畔升明珠—洛江10年新闻稿选编》等宣传品。
  第五节 机构
  1997年8月,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成立。1998年2月,泉州市洛江区宣传理论研究室成立,是宣传部下辖事业机构,编制3名。2000年12月,中共洛江区委报道组成立,是宣传部下辖股级事业单位,编制3名;2007年8月,增加编制1名。2002年12月,机构改革,增加区委宣传部网络新闻宣传管理职能,新闻出版与版权行政管理职能划出归区政府文体旅游局承担,区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干部股、宣传股、文教股,行政编制5名;至2007年,机构、编制不变。
  第六章 统战工作
  第一节 理论学习和宣传
  1997年11月,召开建区后第一次统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统战工作任务。此后,区委每年召开全区工作会议,在会上传达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洛江区统战工作任务;统战部部长、副部长每年参加全省、全市统战工作会议和部长工作会议;召开包括各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代表、工商联、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及各乡镇(街道)统战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和业务会议;选派人参加省、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各类统战干部进修班,加强各个时期统战理论学习与宣传。
  1998年1月,以“洛江区人民政府”名义向海外洛江籍乡亲发出《致海外乡亲书》近千份,介绍洛江新区地理位置、投资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优惠政策等情况,引起海外乡亲强烈反响。4月,区委下发《关于加强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1999年3月,区委统战部率洛江区部分商会会员参加市工商联组团参加的1999年越南国际贸易博览会观摩考察活动,9月5日接待第三届世界福建同乡恳亲大会的香港泉州同乡会,10月参加区政府组团到黑龙江七台河市考察活动,11月接待菲华泉州公会、罗马尼亚福建同乡会乡亲到洛江区参观访问。2002年10月,区委统战部有关领导参加市工商联组团的赴浙江省宁波、温州商务的考察活动。2003年3月,区委、区政府组织庆贺团到香港参加香港泉州同乡会第七届理监会就职典礼仪式。2007年7月,接待马来西亚侨亲杜菜馆一行。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形式,不断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宣传与对外交往交流。
  2000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一战线知识竞赛活动,向区直机关、各乡镇(街道)、学校等单位分发统战知识竞赛答题卡500份;组织召开全区各界人士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座谈会;组织支部党员到革命老区古田会址、江西瑞金苏维埃政府等旧址参观,让全体党员接受一次革命传统教育。2005年2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营造统一战线理论学习的浓厚氛围。
  第二节 支持民主党派工作
  一、协助各民主党派抓好自身建设和社会建设
  1997年,民盟泉州南少林武术学校支部成立。1998年,民进泉州市南少林武术学校支部成立。与民建泉州市委会副主委唐津剑协商洛江区民建会员发展、组织建设等事宜。1999年12月,召开洛江区第一次民建会员大会暨民建洛江区支部成立大会。2002年,协助民建洛江区支部到惠安民建总支部参观学习。2004年,分别与民革泉州市委会、农工党泉州市委会、民建泉州市委会主委、民进泉州市委会协商民革组织发展、成立农工党洛江区支部、成立民建洛江区总支部委员会以及筹建民进洛江区支部等相关事宜。召开农工党洛江区第一次党员大会暨农工党洛江区支部成立大会。2005年,先后召开洛江区第二次民建会员大会暨民建洛江区总支部委员会成立大会、洛江区第一次民进会员大会暨民进洛江区支部成立大会。分别与民进泉州市委会、民盟市委会主委、民革泉州市委会、九三学社泉州市委会协商成立民进洛江区支部、民盟组织建设、民革组织建设及成立九三学社洛江区支社等相关事宜。2006年,召开洛江区九三学社第一次社员大会暨九三学社洛江区支社成立大会。2007年,先后召开洛江区民革党员大会暨民革洛江区支部成立大会、召开洛江区致公党党员大会暨致公党洛江区支部成立大会民主党派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年,洛江区有7个民主党派(无台盟)成员238人,其中民建、民进、农工党已成立总支部。
  二、支持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
  1998年4月,洛江区委下发《关于区领导与党外人士交友联系的安排意见》。同年10月,区委、区政府牵头召开部分政协委员、党外人士座谈会,通报区政府成立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征求党外人士意见。2001年,统战部组织召开党外人士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听取党外人士意见。2002年,召开全区民主党派、工商联“庆七一”联欢座谈会。10月,区委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对区委、区纪委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2004年11月,区委常委会研究审批成立民建洛江区总支部委员会和成立农工党洛江区支部事宜。2005年12月,召开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同月30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审批成立九三学社洛江区支社及民盟洛江区支部事宜。
  三、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调研工作
  1999年,省委统战部有关领导带领省民主党派科技工作考察团一行16人到洛江区万安工业开发区考察调研。2001年,市政协、民建市委会主要领导到洛江区河市镇市田村、蛟南村考察调研,协议扶持该两村经济发展项目事宜。2003年,九三学社石狮市支社一行9人到洛江区参观,九三学社洛江小组负责人、统战部有关领导随同参观。2005年,致公党福建省委会和致公党泉州市委会相关领导一起到洛江区调研双阳归侨信访件事宜。2006年,农工党泉州市委会到统战部协商与河市镇新告村建立挂钩联系点事宜,并到新告村实地考察。
  第三节 党外干部工作
  1998年9月,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当年,区人大中党外人士代表占总数的35%;党外人士常委5名,占总数的31%;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6名,其中党外副主任1名。区政府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1名;政府组成部门20个,配备党外领导干部的部门5个,占政府组成部门数的25%。区政协中,党外委员93名,占总数的62.4%;党外常委21名,占总数的67.8%;党外副主席2名(其中专职副主席1名),占总数的40%。
  党外人士和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与实职安排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营造区委和党外人士团结、和谐的政治氛围,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调动党外人士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他们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第四节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建区以后,洛江区重视做好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洛江区知名党外知识分子人才库。通过调查摸底,掌握一批重点联系的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士56人,并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反映他们的心声、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2004—2007年,洛江区非公有制企业引进党外知识分子,为洛江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五节 海外联谊工作
  洛江区有海外华侨华人16.14万人,主要分布在东南亚(15.38万人,占95.29%,其中印度尼西亚7.88万人、占48.82%)、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等22个国家。重点人士61人,其中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地位的有56人,占91.8%;专业上有造诣的有5人,占8.2%。社团19个,其中乡会类6个、宗亲类10个。1997—2007年,共接待旅外乡亲达1200多人次,华侨华人为家乡社会公益事业捐资赠物达1亿元以上。
  2007年9月,组团参加菲华泉州同乡会换届庆典活动,并走访慰问新生代华人华侨代表性人士,加深友谊,增进感情。组团赴东南亚走访慰问泉籍社团和乡亲代表,拓展与新华侨华人、海外留学人员和华裔新生代的交往。
  第六节 机构
  1997年8月,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统战部成立。1998年,区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经济联络股、宗教股3个职能股室。
  1998年5月,洛江区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在6个乡镇(街道)各配备兼职统战委员1人。2002年7月,机构改革,区委统战部加挂洛江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牌子,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经济联络股、民族与宗教事务股3个股室,行政编制4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至2007年,区委统战部机构、编制不变。
  第七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文明创建
  一、文明城区创建
  1998年初,区委决定以创建万安文明安全示范片区(即洛江中心城区的主要部分)为载体,推动洛江区文明城区创建。4月,洛江区文明城区创建领导小组成立;7月,出台《关于创建万安文明安全片区的实施方案》,从社会风气、治安、环境、生活设施、社区文化等方面进行改善和提高,启动文明城区创建工作。1999年7月,洛江区创建文明区、文明社区活动领导小组成立,召开专题会议。同月,出台《开展创建文明区、文明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2000年1月,区文明委印发《1998—1999年度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一级达标城市实地考评责任分解表》,将领导机制建设、市民行为规范、城市日常管理等7项创建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2001年7月11日,区文明委出台《“创建万安文明社区实施方案”》,以文明城区创建为载体,深化文明城区创建工作。2002年4月,洛江区列为泉州中心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范围。同月,区委出台《洛江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意见》,从宣传教育、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7个方面推进文明城区创建,形成从机关到基层、从单位到家庭,多层次、多领域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格局。
  2003年开始,在各社区逐步推进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七进社区”活动,完善社区服务、发展社区文化、加强社区教育、整治社区治安、改善社区环境、开展社区互助,完善社区管理体系。2003年8月,洛江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第八届(2000—2002年度)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城区”。至年底,培育1个省级“先进示范社区”(万安街道万福社区),3个省级“科普示范社区”(万福、南山、阳山社区),2个市级文明小区(双阳阳山小区、万安吉源小区)。2004年,区委提出建设学习型城区的意见,扩充文明城区创建内涵。2005年,全区开展文明单位“为社区建设办实事,共建文明和谐社区”活动。全区32个文明单位参加活动,推动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向纵深发展。
  2006年11月,洛江区获省级“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区”称号。2007年,启动“爱心超市”进社区活动,开展以“迎农运”为主题的系列文艺会演,普及文明礼仪常识,提高广大居民的文明意识。8月,出台《泉州市洛江区“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0月,洛江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成立,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职能组。11月,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泉州市洛江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治环境公正公平、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生活环境安居乐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文明城区建设富有特色。
  二、文明村镇创建
  洛江区成立之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抓“六提倡六反对”(提倡婚事新办,反对高价彩礼;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大操大办;提倡孝老爱亲,反对厚葬薄养;提倡多办善事,反对操办神事;提倡安全环保,反对滥放鞭炮;提倡依规建房,反对贪大求高)的移风易俗活动和“三清六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厨)工作,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998年8月,出台《洛江区乡、镇、街道及村(居)创卫方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1999年6月,区文明办转发《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确定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移风易俗和评选文明农户为主要内容,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2000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乡镇(村、居)干部到泉州市区参观“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愚昧”大型图片展,按“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同年,马甲镇仰恩村被评为省级“精品村”。同年12月,马甲镇仰恩村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村”称号。
  2001年始,组织创建宽裕型文明村活动。2002年,确定7个宽裕型文明村创建对象。双阳镇、万安街道杏宅回族村获“泉州市第八届(2000—2001年度)文明村镇”称号。2003年,开展防抗“非典”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文明乡镇竞赛活动,加快宽裕型文明村和小康村建设步伐。4月,确定万安桥南、双阳南山等8个宽裕型文明村和16个小康村(居)试点,全区当年投入资金数千万元。市定小城镇建设试点单位马甲镇配合仰恩大学城建设。
  2003年8月,仰恩村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八届(2000—2001年度)文明村”称号。2004年,在推进宽裕型文明村、小康村建设的同时,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在农村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全年投入各项创建资金4588.11万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05年,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美德在农家”和打击“六合彩”等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竞赛,抓好文明新村示范点建设并组织观摩活动。2006年,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载体,制定并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和措施,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资金投入。2006年11月,马甲镇和罗溪镇前溪村分别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第九届(2003—2005年度)文明乡镇”和“文明村”称号。2007年,以“优化人居环境”“家园清洁行动”和“城乡结对、共创文明”活动为载体,开展“服务新农村、家园清洁志愿行动”系列活动,深化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精神文明工作,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文明行业创建
  1998—1999年,启动“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评选“文明窗口”“行业标兵”活动,全区涌现出6个市级“优质服务示范窗口”。2000—2001年,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改善教育系统的教学风气和卫生系统医德医风。2002年10月,区文明委发文推动竞赛活动,要求各行业、系统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规范行业行为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境界、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塑造窗口的满意形象,带动全行业的文明进步。2004年6月,区文明委召开全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对启动区第一届(2004—2005年度)“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进行总动员、总部署。22个行业部门的负责人与区文明委签订《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协议书》。2005年1月和9月,区文明委召开2次创建文明行业竞赛工作交流会,推进全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2006年,启动新一轮“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参赛行业由上一届的22个增加到25个。开展“共筑发展环境”和“共铸诚信”活动,构建“诚信联盟”。2007年,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开展创建百佳“迎农运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活动,促进服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督促各行业加强诚信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区工商局、工行洛江支行、建行洛江支行分别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区检察院、区国税局、邮政洛江分局等10个单位被授予泉州市第十届(2004—2005年度)文明单位称号;区建设局、交警高速公路支队泉州大队等4个单位获评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四、基层文明创建
  1997年12月始,全区各行业、各部门按照领导班子政治坚强、业务工作成效显著、思想道德风尚良好、科学文化素质提高、遵纪守法秩序安定、工作环境整洁优美6个方面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在全区干部职工中开展“进单位做文明职工,出单位做文明市民”活动,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秩序、文明言行、服务质量等突出问题。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省、市、区级文明学校建设管理办法,以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开展思想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维护治安秩序、改善设施条件、美化校园环境为重点,推进文明学校创建。2000年上半年,区文明委专门下发《关于创建仙公山文明风景区实施方案》文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文明风景区创建,促进景区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商品开发。泉州工商银行洛江支行、洛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洛江区财政局3个单位获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南少林武术学校被授予省级“文明学校”,中共洛江区委办公室等16个单位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泉州市罗溪中学等7所学校被授予市级“文明学校”称号,洛江区建设局等3个单位被授予市级“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泉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授予泉州市“2004—2006年度文明企业”称号。
  2000年3月,结合“三讲”教育,区委通过发文件、开干部大会等形式,在全区开展“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创建文明单位,争当人民公仆”活动。6月,区委发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8月,开展学习、推广区人武部“四公开三监督”典型经验做法。9月开始,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2001年11月,在全区组织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活动,要求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学习贯彻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2002年,在区直机关组织开展“树优良作风、创优质服务、做优秀公仆”活动和开展“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济困”活动,改进机关作风,为特困家庭办实事。2005年10月,开展文明单位“为社区建设办实事,共建文明和谐社区”活动,全区有32个文明单位参加。
  五、军警民共建
  1998年,洛江区人武部与泉州南少林武术学校建立共建关系。1999年,洛江军地双方共同将万荣街命名为“文明双拥示范街”。2000年初,投入近5万元为部队配备电脑、复印机等现代办公设备,投入1万元建立一个“拥军书库”,为部队添置体育器材。区法院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促进军政军民团结。驻泉部队参与当地的抢险救灾工作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并和南少林武术学校、河市小学、罗溪中学建立共建关系。军民共建单位以共抓思想道德建设,共办利国利民实事,共育(“四有”)新人为主要内容,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促进军地双方的两个文明建设。
  2001年,在实现“双赢”目标的同时,洛江区人武部通过借鉴地方办事公开,创建的“部务公开”经验得到省军区和泉州军分区的肯定,被誉为“洛江经验”。省军区《人民前线报》作连续报道。2002年5月,开展双拥宣传工作,在《泉州晚报》《泉州通讯》《福建通讯》《人民日报》刊登双拥专题报道;制作双拥专题电视片在泉州电视台、福建电视台播放;印制千本双拥宣传画册。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新闻媒体报道洛江双拥共建工作;至年底,全区结成20多对军警民共建对子。同年,区人武部获泉州市第九届、第十届“文明单位”称号,连续5年被军分区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泉州南少林武术学校被评为“全国推进素质教育先进单位”,被泉州市委、市政府、军分区授予“双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泉州市文明办、军分区政治部授予“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获泉州市政府、军分区颁发的“民兵科技练兵汇报表演优胜奖单位”牌匾,被泉州市政府、军分区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等。2006年11月,泉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区人武部被授予省级“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泉州南少林武术学校—区人民武装部、双阳街道—解放军180医院被授予市级“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
  第二节 思想道德建设
  一、社会公德
  1998年,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学美岭、创五好”活动。1999年,通过打造精神文明宣传一条街、“三下乡”等形式,对市民进行行为规范、文明常识、法制、尊老敬老、丧事新办等方面的宣传教育。2000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破除封建迷信”,“扫黄打非”、打击“黄、赌、毒”、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等活动,组织实施泉州市民公约、市民文明守则、市民行为道德规范活动,营造“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的社会氛围。2001—2002年,把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道德新风与你同行”等活动结合,按照“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个字基本要求,加强社会公德建设。2003年,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纳入全民教育的全过程;结合防抗“非典”工作,开展“三讲一树”(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等活动,规范群众的行为,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2004年,强化道德规范教育。深化“道德新风与你同行”“学雷锋、树新风”等主题活动。3月,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倡导社会新风”为主题的青年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2005年,以纪念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60周年为契机,开展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进行国防知识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元宵节和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期间,通过各类宣传阵地、“灯谜竞猜活动”等形式,普及20字基本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六百工程”(即百场报告进机关、百部优秀电影进乡村、百首革命歌曲进校园、百套优秀读物进社区、百名青年志愿者进家庭、百家精神文明先进集体结对献爱心)等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开展“道德新风与你同行”“扶残助残”“金秋扶贫助学”“希望工程”“送温暖工程”“志愿洛江、与爱同行”等实践活动,倡导无私奉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和关心帮助弱势群体的高尚道德情操。开展综治普法宣传,强化群众的法制意识。结合“三下乡”“婚育新风进万家”“美德在农家”等主题,在全区开展“优质服务二女户,热心关爱女孩”系列活动,营造关心、关爱“二女户”和女孩的良好氛围。2006年,以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契机,开展“党在我心中”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读书,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短文征集、短信创作大赛、火炬接力、文艺会演等系列活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2007年,利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教育,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职业道德
  1998-1999年,在党政机关开展“创文明机关、当人民公仆”活动,在行业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抓勤政廉政建设和诚信建设。窗口单位普遍实行服务承诺和限时服务制度。1998年上半年,全区有3人获评为“1997—1998年度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2000年,坚持以人为本,多渠道、多形式地对广大群众进行思想教育,着重培育干部的公仆意识、企业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窗口行业的优质服务意识。2001年,采取各种措施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倡导诚信经营。2002年,在基层单位、行业,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和创建“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活动,提高创建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2003年,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2周年纪念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倡导以“守法”“诚信”“敬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2004—2005年,抓诚信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2006年,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党政机关开展“诚信服务、执政为民”和“争创文明科室、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行业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宣传教育。2007年,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利用公益广告、墙报、板报、宣传栏、文明市民学校等载体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迎农运为契机,在各行业组织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组织职业道德“双十佳”参评活动,树立学习榜样。
  三、家庭美德
  1998年上半年,在全区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家庭文明角色”评选活动,宣传弘扬家庭美德,评选8个市级“五好文明家庭”和8个市级“家庭文明角色”以及73户区级“五好文明家庭”。1999年开始,以开展评选“星级文明户”活动为契机,在广大群众中兴起一个讲文明、树新风的热潮。组织一批《家庭美德格言》宣传手册下发到基层。6月,开展评选“敬老文明家庭”活动,在全区掀起一股“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区共评选出50个区级和12个市级“敬老文明家庭”。2003—2005年,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美德在农家”“万家社区读书”“关爱女孩行动”“优质服务二女户”等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敬老文明家庭”“敬老文明村居”创建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全区命名表彰“五好文明家庭”47户,郭秋云等11户“敬老文明家庭”受到市里表彰。2006年,开展“扬荣弃耻、构建和谐家庭”主题实践活动。在社区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公民”“好妻子”“好丈夫”评选表彰活动和“妇女、家庭、环境”“美在家庭”“教育一个好孩子、建设一个好家庭、做一个好当家、当一个好儿女”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家庭成员从我做起,从自家做起,建设健康向上、和谐幸福家庭。2007年,开展“文明家庭”“敬老文明家庭”“敬老文明村居”“婚育新风进万家”“美德在农家”等创建活动,弘扬家庭美德。
  附:洛江家风家训(选摘)
  晋江丰山蓝氏族约家法(十要是非录) 一、尊天地不可欺;二、敬祖宗不可忽;三、孝父母不可逆;四、爱兄弟不可争;五、各妻子不反目;六、宗亲友不能乱;七、信朋友不昧心;八、睦乡党不刻薄;九、恤孤寡不凌迟;十、重书香开闲路。(辑自《晋江丰山蓝氏族谱》,系清乾隆年间手抄本,收藏人洛江区马甲镇坑头村蓝进发。)
  弼佐刘氏家规 同姓之亲俱系祖宗血脉不许革出,异姓之人非我族类不许冒认,螟蛉之子鱼目混珠不许抱养,子孙非为不肖祖父当教戒不可弃逐,宗人子孙或科第或发业或孝悌或善人凡修谱者皆当备赞。族谱十年一修生卒配葬皆当备录世系内以便观览,科第孝善之家有志名篇章者切宜修录,祖宗坟墓世宜修扫勿令丘墟,宗中子孙四民当认一字劝善戒恶以为释回增美之路。
  四、诚信建设
  2001年,采取各种措施打击制售假冒名牌鞋、名牌烟、“黑心棉”等伪劣行为。2002年,开展治理“餐桌污染”,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在首富商业街建设文明示范街,评选“文明示范店”。2003年,围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推进“诚信洛江”建设,开展“百店千柜无假货”“文明诚信经营单位”等评选活动)。规范私企劳动用工,开展集体协商工资试点,防止恶意拖欠工人工资行为;开展“红盾行动”,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评选、推荐市级私营、个体文明经营户。2004年,以“共铸诚信”活动为主题,推进“诚信洛江”建设。开展“最佳信用企业”“百店千柜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守合同重信用”“纳税信誉等级评定”“质量价格信得过”等评选活动,培育和推出示范街、示范店和诚信企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利用节前强化劳动监察,为企业员工追发工资近百万元。2005—2007年,建立健全政府诚信监督机制,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开展“百店千柜无假货”“三优街”“星级文明商店”“文明诚信经营单位”创评活动,宣传、推广各行业文明诚信先进典型。深化“爱我洛江,共铸诚信”活动,以社区为依托,广泛开展“诚实做人、诚信做事”教育;以行业为抓手,广泛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党政机关为先导,开展“诚信服务、执政为民”的宣传教育,以执政为民的良好作风,为诚信建设做出表率,把诚信宣传教育与组织形式多样的诚信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诚信建设贯穿于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
  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998年4月,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学习“雷锋式的好青年—刘志珊”的活动,举行征文比赛,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争做跨世纪“四有”新人的热情。2002年,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同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教育相结合,教育青少年远离邪教。组织全区9所学校近千名中学生参加道德知识竞赛,强化学校德育工作。2003年3月,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和300多名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开展“学雷锋、树新风”道德实践。组织《科普法》知识竞赛及“航空百年”科普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编印《洛江区科普苑》《青少年科普图片》《防治非典100问》《非典预防与治疗问题》《登上健康快车》等相关书籍资料、科普挂图,通过开展科普展览、讲座、咨询、培训、竞赛和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普及科学常识、实用技术和健康常识。2004年9月,开展电脑技能竞赛、科技制作大奖赛、科技图片巡回展、理想信念巡回报告、校园模拟法庭演示活动等内容的“健康成长·发展成才”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并采取15条具体措施。2005年,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人员、经费、办公场所三到位;发挥社区(村镇)团队组织、(“五老”)队伍、各类教育阵地的作用,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及其组织保障体系和相应工作制度,开展“爱心助成长”活动;以学校、社区、医院为依托,在全区各中学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加强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疾患疏导、治疗;组织发动各中小学开展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罗溪中学开展的“一分钱教育基金会”和泉州第十一中学开展的“学生自我服务日”活动,作为创新案例推荐到全市、全省交流,入选省文明办创新案例。举办首届中学生“与文明对话”辩论赛、首届暑期“少年普法行”“读健康书籍、度阳光假日”主题读书活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宣传月”系列活动、“心系祖国,健康成长”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系列活动、庆“六一”城乡少年儿童文艺联欢和“爱祖国、爱福建”寒假社会实践等活动。六一节期间,与泉州电视台“刺桐红”专栏在梧峰希望小学开展庆“六一”城乡少年儿童文艺联欢和组织慰问残疾儿童及学校特困学生。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期间,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思想道德实践“八个一”活动。2006年,以纪念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党在我心中”系列活动、第十三届“红色之旅”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系列活动、“爱祖国、爱科学、爱国防”图片展、升国旗仪式、主题团队、中小学生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月活动,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开展“知荣辱、树新风,青春与文明同行”青少年文明短信创作大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征文活动,“知荣辱、促诚信”青少年火炬接力赛。在中小学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目标的(“五爱”)宣传教育活动,“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和小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结合文明学校创建,开展安全、法制、环保、诚信、社会公德等系列教育活动;举办“洛江区青少年网络文化节”,开展青少年阳光上网和大型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倡导青少年健康上网,推进网络文明工程;开展“计划生育国策宣传进校园”活动,普及、提高在校中学生计划生育国策意识;抓好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示范点的建设。
  2007年,开展“牢记八荣八耻,争做红花少年”“树时代荣辱观,促校园新发展”等主题活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学生参观闽台缘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知识竞赛、板报评比、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举办“文明交通与我同行”中学生小品表演赛、征文比赛,“诚实遵规,文明出行”演讲比赛,推荐、培训校园“文明交通宣传大使”,开展“活力泉州迎农运、道德新风伴我行”“青春焕活力,文明构和谐”等活动,加强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教育。关心帮助单亲家庭、特困家庭、农村贫困“二女户”家庭和“流浪儿童”、孤残儿童,把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与帮扶、救助、保护工作相结合。发挥关工委、团区委、妇联作用,落实“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手拉手”等活动。在各个乡镇建立“留守儿童服务指导站”,建立家庭档案,组织留守儿童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等公益性。开展“捧一缕书香、献一份真情”爱心捐书活动,创建“留守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提供零距离帮助。设立“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定期开办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培训班,提高临时监护人监护质量。开展以“同享党的阳光雨露、亲情关爱留守儿童”为主题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实行区直机关“五好”党支部和农村党支部结对,党员与儿童结对。发动各级“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示范岗”及优秀女党员、女干部等先进典型,组建10支260名巾帼志愿者队伍,为留守儿童提供系列服务和帮助。招募230名“代理家长”与儿童结成“一帮一”或“一帮多”的帮扶对子。建立留守儿童联系卡,定期或不定期地将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向家长反馈。发出“让孩子在关爱中成长”致广大外出务工家长的一封信,倡导外出打工父母经常回家探望孩子,定期与孩子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联系,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和综合表现。组织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阵地检查,实现公益性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制度。
  第三节 社会风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废除国民党政权机构,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彻底摧毁反动基础,同时收容改造妓女、流丐,严禁赌博、贩毒,破除封建迷信,扫除旧社会一切丑恶现象。“文化大革命”中,人们的思想被扭曲。干部、群众天天在毛泽东像前举行“早请示、晚汇报”活动,开展“斗私批修”、跳“忠”字舞等活动,个人崇拜盛行。1981年3月,洛江境域内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1987年,洛江境域内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婚姻自由、反对买卖婚姻,提倡村邻和睦、反对宗派纠纷,提倡艰苦创业、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泉州市政府颁布的《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发动群众制止“普度”等封建迷信活动。1991年,提倡优生优育,反对计划外生育,发挥片区共建优势,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举行各种便民活动,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创造卫生城市;组织评选文明机关大院、文明街巷、文明楼院、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
  洛江建区后,区委提出“团结拼搏、艰苦创业,为把洛江建设成为繁荣、富庶、文明的新型城区而奋斗”的口号。“团结拼搏、艰苦创业”成为洛江精神。1999年,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举办“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敬老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得到发扬。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创建万荣双拥示范街,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社会风尚浓厚。推进殡葬改革、倡导丧事新办,殡葬新风逐渐形成。从当年9月1日起,万安街道全境及双阳镇部分村全面实施火化,其他乡、镇(村)逐步推进殡葬改革。2000年,通过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等活动,营造“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以“六提倡、六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和“讲文明、树新风,破除封建迷信”等活动,使“普度”“佛生日”等迷信活动大为收敛,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得到遏制,火化区火化率达100%。2001年,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教育,改善社会风尚。2002年,治理“餐桌污染”,打击“假冒伪劣”,创建“文明示范店”;推进文明单位和特困家庭结对济困,促进扶贫济困风气形成。2003年,开展学习谷文昌、郑培民活动,弘扬艰苦奋斗勤政廉政精神;开展纪念俞大猷诞辰500周年和施琅将军收复台湾320周年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纪念毛泽东为雷锋题词40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2004年,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邓小平100周年诞辰等重大纪念活动为契机,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强化人们的道德意识和规范意识;通过开展志愿服务,弘扬志愿精神。2005年,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和助人为乐风气浓厚。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为民办实事80多件,慰问物资73.34万元,形成帮扶208对988名困难群众得到帮助;全区机关干部职工为患病的泉州第十一中学李辉老师捐款6.7万元。尊老爱幼形成风尚,同年6月,罗溪镇翁山村被命名为“全省敬老模范村”;同年9月,郭秋云等11户家庭被授予泉州市2004—2005年度“敬老文明家庭”。2006—2007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思想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荣辱观逐渐形成。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风气大为改变,扶贫济困、助学、助老等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开展,慈善捐赠成为成功人士的自觉行为。
  附:洛江区乡规民约(选摘)
  蔡襄祠乡规民约
  洛阳桥蔡襄祠《告示》碑文 晋江县知事张,为出示严禁事,照得蔡忠惠公,为有宋一代伟人,洛阳万安桥,功垂利济,碑记巍然。迄今千余载,众受其惠。当时建祠于桥之南,实崇德报功之深意。兹乃于祠前设立灰窑,以致烟臭熏腾,布满堂宇,不敬孰甚!本县来守斯土,凡乡贤名宦各祠,及诸名胜遗迹,责应保存。姑念乡愚无知,从宽令其拆毁,毋得违延,致干究办。并责成桥南乡长,嗣后有如灰窑等类,不准在蔡公祠附近设立。查该乡不乏读书明理之士,务各助乡长劝导愚氓,勿忘其感戴功德之初心,本县有厚望焉。
  又谒见旁有张袭侯祠,多年倾圮,袭侯系福建陆路军门提督,亦功德及民,载在志乘者。着将石像一并保存,不准毁伤,各宜禀遵毋违。特示。
  民国6年9月示
  注:碑为花岗岩石质,高155厘米,宽55厘米,厚12厘米,现立于蔡襄祠内右廊。
  万安街道桥南居委会文物保护公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洛阳桥及附属文物蔡襄祠、泉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刘氏家庙的保护和管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福建省文物保护条例》,按照“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要求,使居民自觉保护文物,结合本居委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居委会文物保护公约并经居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条:本居委会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
  第二条:洛阳桥及蔡襄祠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泉州市文管办洛阳桥文物保管所负责管理,本居委会居民应积极配合保管所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居委会居民要自觉遵纪守法,珍惜爱护国家的宝贵文化遗产。要弘扬社会公德,做到文明,礼貌待客,争做文明公民。
  第四条:为更好保护洛阳桥“筏型基础”和“种蛎固基”的世界造桥技术,严禁居民在“筏型基础”石上敲凿海蛎。
  第五条:洛阳桥、蔡襄祠周边,桥南古街,街尾路两侧300米范围内,若要翻建旧大厝及新建房屋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报批。
  第六条:不准在洛阳桥、蔡襄祠周边及沿街随意乱搭盖,违者给予强行拆除。
  第七条:搞好公共卫生,不准在文物景区内(包括桥体两侧300米范围内海域)乱排放污水,乱倒垃圾、海蛎壳,保持洛阳桥、蔡襄祠周边环境的整洁,并协助做好周边绿化、美化的管护,不得擅自在洛阳桥文物片区范围内摆摊、设点经营。
  第八条:本居委会居民要自觉维护洛阳桥文物景区内的治安,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四防”工作,互相关心,互相督促。
  第九条:本文物景区内的居民饲养禽畜要定点圈养,并注意做好各自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条:本居民公约自二〇〇二年七月一日起生效,望居民共同遵守。
  桥南居民委员会
  第四节 机构
  一、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该办公室于1997年8月成立,由区委宣传部管理,行政编制暂定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专职)。2002年12月,机构改革,该机构保留,增加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职能,机关行政编制暂定2名,其中专职领导职数1名。至2007年底机构、编制不变。
  二、洛江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该委员会于1998年1月成立,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担任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其中相关部门领导担任文明委成员。委员会组成成员随人事变动更换补充。
  第八章 其他工作
  第一节 机关党务工作
  一、政治思想工作
  (一)政治理论教育
  1997年,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2001—2002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2005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和胡锦涛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促进共产党员永葆先进性。2007年10—12月,配合区委组织学习中共十七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纳入党支部工作检查考评内容。抓好“三讲”、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
  (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1999年11月,开展向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学习活动。2003年11月,开展向航天英雄杨利伟学习活动,激励机关党员干部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做贡献。2007年9月,组织学习全国助人为乐模范邱娥国先进事迹。
  二、机关组织建设
  (一)机关党组织
  建区时,区直各单位建立党支部29个,党员人数220人。1997年,按照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标准,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1999年,《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后,区直党工委起草实施意见,经区委同意下发实施,促进机关党组织间的工作衔接和各项职能到位。2000年,区直党工委制定出台《党建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党支部的发展党员等工作制度,促进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2005—2007年,区直党工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条例》,指导机关各党委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调研理顺机关党组织设置,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至2007年底,区直机关有系统党委6个、单位党委1个,分别是党群、政府口、农口、经贸、政法、宣传系统党委和公安分局党委,所辖党支部52个,党员819人(共发展新党员390人),其中预备党员15人,女党员202人,台湾省籍2人,少数民族17人。35周岁以下党员309人,占37.7%;36—45周岁263人,占32.1%;45周岁以上247人,占30.1%。文化程度本科以上701人,占85.6%;中专高中及以下118人,占14.5%。
  (二)争先创优
  1998年,在区直机关单位开展建设“五好”党支部活动。2003年上半年,首次评选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2001—2002年度)。2003年,开展“七一”期间表彰活动。至2007年,开展三轮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四轮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评选19个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33个先进“五好”党支部和13个“五好”党支部,区直机关党建先进单位达36.5%,“五好”党支部占88%。
  (三)党务队伍建设
  1997年8月下旬,区委在29个部门成立党支部、任命29名党支部书记,成立5个党组,机关270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分类型、分层次培训机关党务干部,提高履职能力。开展创建“先进机关党工委”和党工委系统“三级联创”活动。
  (四)发展新党员
  1998年,区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实行入党预审、公示、测评等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至2007年,发展新党员390人。
  三、机关党建机制建设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1997—2007年,区委加强对机关党工委的领导,定期听取机关党的工作汇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时配好配强各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和党务干部,区直党工委坚持每年两次召开机关党委书记联席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找出差距、提出对策,协调机关党建资源,狠抓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联系点的落实,形成机关党建“三级联创”的工作领导体系。
  (二)建立工作责任机制
  1997—2007年,强化主要领导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把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一起布置、一起督查、一起总结。每年初,党工委与各系统党委、各系统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落实专人、落实责任、落实任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制机制。
  (三)建立党建工作制度
  1997—2007年,建立系统党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系统党委工作规范制度、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内监督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勤政制度、党员干部培训制度、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领导干部每年为支部上两次党课制度、支部每月两次理论学习制度、党建工作提示制度、党建材料调阅制度、全体党员每年撰写两篇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制度等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意识,形成用制度建党、用制度教育党员干部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
  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999年,区直机关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查自纠。2000年,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结合胡长清、成克杰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02年以后,开展“树优良作风、创优质服务、做优秀公仆”的“创三优”活动。2005年,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区直机关《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惩防腐败的具体落实意见》,构建惩防机制。2007年,根据全区部署要求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整顿。1997—2007年,区直机关工委(党委)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纪人员63人,其中,党员54人、开除党籍20人。
  五、机构
  (一)机构设置
  1997年8月,成立中共泉州市洛江区机关党委会,行政编制暂定4人,其中领导2人。1999年7月设立区直机关党工委,设书记1名,由区委分管党建副书记兼任;设副书记3名,其中常务副书记1名(正科级),主持日常工作;同年8月,区委编委核定行政编制暂定5人,其中领导职数4名(常务副书记1名、副书记2名、武装部长1名),妇女工作和区直工会专职人员事业编制各1名。
  (二)机构调整
  1999年7月,根据洛江区委《关于设立区直机关党工委和调整区直机关党组织设置的通知》文件精神,设立区直机关党工委,撤销泉州市洛江区直属机关党委会。区直党工委作为区委派出机构,领导区直机关和区直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设委员7—9名,书记由区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副书记3名,其中主持日常工作正科级常务副书记1名。设立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区纪委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区直机关和区直企事业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5名,由区直机关党工委一名副书记兼任。设立泉州市洛江区直属机关武装部,负责机关民兵预备役的日常工作,设副科级部长1名。区直纪工委、武装部和原已设立的区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共青团区直属机关委员会、区直属机关妇女委员会均与区直机关党工委合署办公,受区直机关党工委和其各自上级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以区直机关党工委领导为主。8月,配齐区直机关党工委和纪工委领导班子,9月,各系统党委选举产生第一届系统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按口分别设立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宣传系统、政法系统、党群系统、经贸系统和政府口系统委员会。同时成立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办公地点分别挂靠区委宣传部、区政法委、区直党工委、区政府办、区农水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党委同时隶属区直党工委管辖。系统党委委员职数5—7名,设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书记由主管部门党员行政领导兼任,专职副书记列入机关行政编制,为副科级干部。系统纪委委员职数3—5名,书记1名由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可由下辖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干部兼任。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区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和各系统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由区委审批,区直机关党工委委员和区直机关纪工委委员的调整配备由区委组织部审批。区直机关党工委、纪工委、工会、武装部、团委等机构的编制问题由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编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核定,进行组织领导机构调整。
  (三)职能调整
  2002年,根据泉洛委办印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精神,“职能调整:强化对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研、指导、督促、检查职能。设置区直机关工会、区直机关团委、区直机关妇委会、区直机关武装部4个职能股室,挂靠机构为区直纪工委,另有党群系统党委。区直党工委机关行政编制暂定3名,其中,常务副书记1名,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1名。系统党委专职领导按有关规定配备。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另定”。
  第二节 党校工作
  一、干部教育
  1998年,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和区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1期,培训学员62人。1999—2007年,举办各类培训班29期,培训学员1792人,其中科级干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8期417人;区直机关、万安街道、双阳街道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9期552人;2002年,举办党建培训班1期213人;2003—2006期间,举办村主干培训班2期349人。
  二、理论宣传
  1998—2000年,学习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中共十五大精神。2000—2005年,学习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江泽民“5·31”讲话、“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讨论等专题;学习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专题。2005年,学习宣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2006—2007年,学习宣传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专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讲话精神和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等专题。
  三、科研工作
  1997—2007年,区委党校的科研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为洛江区建设和发展服务,参与区委党建课题的调研,每年形成1—2篇区级党建理论调研文章,文章在市级、区级刊物刊发。
  四、组织机构
  1998年2月17日,经区委批准,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党校成立,校址设在区政府办公大楼后楼,为区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教务处两个股室。区委党校成立之初,有行政后勤人员3人,其中,领导1人,没有专职教师;2002年,行政人员4名。2005年因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重新“三定”,编制6名,其中常务副校长1名,副校长1名,内设改为办公室、组织股2个股室。区委副书记兼任校长,常务副校长主持工作。2007年,全校行政人员6名,其中常务副校长、副校长各1名。
  第三节 党史编研
  一、工作机构
  1999年6月,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党史研究室成立。2001年7月,确定为正科级事业机构,编制1名。2003年12月,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2007年6月,增加事业编制2名。
  二、编纂研究
  1997—2007年,通过向有关县(区)党史、档案部门查阅、复印,下乡调查研究,询问老干部等办法,广泛收集、抢救党史照片和资料。依托《洛江快讯》《洛江组工通讯》等区内宣传媒介,定期或不定期刊载有关党史资料,特别是洛江党史重大事件;把党史知识纳入党校培训特别是科级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党员干部党史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与使命感。2000年9月,编发第一期《洛江党史》。至2007年,编印8期《洛江党史》共110余万字,撰写各年度地方史大事记,为党史宣传和党员教育,宣传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成就提供基础资料。
  三、宣传教育
  1997—2007年,办好建党纪念宣传栏,与有关部门编印建党知识手册、举办知识竞赛,协同宣传、文化等部门编排上演现代高甲戏《英烈千秋》。2004年,邓小平100周年诞辰之际,举办邓小平理论研讨会,为大会提供材料;举办“邓小平生平与思想”征文比赛。2005年,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发行《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图片》,举办征文活动,出版纪念专刊。2007年,深入中小学校、基点村讲授党史,撰写各类宣传文章。
  第四节 信访工作
  一、办信接访
  1998年,区信访局受理来信210件,来访43批209人次。其中,集体上访9批135人次。区领导到基层接待群众168人次,受理问题119件。其中,当场解决21件、解答72件、交办28件、列入专题调查8件。
  1999—2002年,区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354件,受理群众来访163批508人次。其中集体访26批315人次。区领导到基层接访群众12场,接待群众263人次,受理问题110件。
  2003—2004年,区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194件,来访144批932人次,其中集体上访28批702人次。区领导到基层接访群众12场,接待群众147人次,受理问题139件,其中解决31件、解答93件、交办15件。
  2005—2006年,区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269件,来访159批642人次,其中集体访33批426人次。2006年4月14日,在虹山乡举办市、区领导联合接访群众活动,接待群众12人次,受理问题5件,其中当场解决1件,研究解决4件。
  2007年,区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126件,来访89批240人次,其中集体访8批139人次。同年9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圆圆率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到河市镇接访,共接待群众16人次,受理问题5件,其中当场解答2件,研究解决3件。
  二、信访法制学习
  区党政领导及部门主要领导人手一册《信访条例》《信访宣传材料》,自觉加强信访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各单位专兼职信访干部结合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学习中共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乡镇(街道)及部门还结合征地、拆迁、计生专项治理、换届、项目建设、配合中心市区禁止摩的营运整治等中心工作,采取以会代训、讨论交流、案件分析、召开协调会等方式,组织直接与群众接触的工作人员加强信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信访干部运用《信访条例》等信访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信访问题。
  三、区领导接访日
  1998—2007年,实行区领导接访日制度,开展领导接访、约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开展市挂点领导接访活动6场,“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6场,区挂点领导下基层接访活动63场,接访群众571批1303人次,受理问题600件,研究解决573件,解答11件,交办16件;区领导结合开展驻村帮扶、入户宣传、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等活动,进村入户约访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困难和问题,支持群众讲真话、讲实话,确保民意、民情、民智的顺畅上达及国家法律法规和领导决策的及时下传,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信访积案化解
  2004年5月起,实行每月排查、区分管业务领导包案督办的制度。按照“每月排查、领导靠前、解决难题”的原则,对255件重点信访件落实区分管业务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区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调研、协调、指挥、一包到底;责任单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及时反馈;协办单位主动配合、齐抓共管。
  五、信访联席会议机制。
  1997年,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2004年9月,建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2005年8月,制定《关于处置信访人在区委区政府机关门口聚集上访的工作预案》,完善排查化解、干部下访、领导接访、领导包案等信访工作制度。
  六、组织机构
  1997年8月,洛江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成立,为副科级机构,行政编制2名。2005年12月,区信访局由副科级调整为正科级,作为区委、区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以区委办为主管理,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编制3名。
  第五节 政策研究工作
  2000—2001年,区委办政研室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行业等专题进行研究,组织撰写《泉州市洛江区“十五”城市化体系发展战略构思》《洛江区城郊农业“十五”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和《洛江区吉源花苑商住小区Ⅰ期运作经验》等21篇调研文章。
  2001—2002年,围绕区委提出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党的建设”四大专题进行研究,组织撰写《实践“三个代表”与时俱进发展洛江》、《实践“三个代表”努力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活力》和《建农村新面貌树农村新风尚》等12篇调研文章。
  2002—2003年,围绕洛江区发展战略、民营经济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专题进行研究,组织撰写《建设高素质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为创造性推进洛江区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理顺关系锐意改革》和《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村级党组织建设》等17篇调研文章。
  2003—2004年,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综合治理机制、第三产业发展等专题进行研究,组织撰写《开发山地资源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关于加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建设的对策思考》和《盘活土地促进洛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13篇调研文章。
  2004—2005年,围绕三次产业发展、“三农”问题、村级党组织建设等专题开展调研活动,组织撰写《浅析洛江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加快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的思路和对策》《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繁荣农村经济》《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实践与探索》等19篇调研文章。
  2005—2006年,围绕区委年度重要工作、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以及典型性、苗头性问题等关系全局和长远的战略性问题进行调研,组织撰写《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升级的意见》《构建洛江和谐社会的实践与思考》《洛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等11调研文章。
  2006—2007年,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机制、农业农村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专题开展调研,组织撰写《围绕优化“五个环境”加快提升我区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和谐洛江建设》《洛江区生态环境建设的现状和思考》等14篇调研文章。
  2007—2008年,围绕统一战线工作、社会治安治理、干部作风建设等专题开展调研,组织撰写《洛江区海外统战工作的思考和探索》《关于构建洛江区多级联动大调解格局的思考》《洛江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实践与思考》等6篇调研文章。
  第六节 保密工作
  一、宣传教育
  1998—2007年,区委保密局通过广播、墙报、标语、录像、知识竞赛、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规文件汇编》等多种保密宣传材料。采取以会代训、开设讲座或参加省、市保密局培训等方式,对全区专兼职保密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保密业务培训。区委党校把保密教育培训纳入培训体系,将保密知识教育列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
  二、保密管理
  1998—2007年,区保密局强化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运转、清退、归档、销毁、保管各环节保密管理,将磁介质、光介质、电介质等新型秘密载体纳入管理范畴。区委办公室每年清理一次机要文件;建立健全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上网信息保密审查管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等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
  三、保密检查
  1998—2007年,每年多次组织开展全区保密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保密工作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保密设施配置和保密环境等。11年间,全区未发生重大泄密事件。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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