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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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311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页数: 2
页码: 303-304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晋江市洛江区(现改划为泉州市)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制建设、专项治理和管理机构方面的情况。具体包括通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周月活动、开展安全培训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针对重点行业和重大节假日开展的专项整治和检查活动情况,同时介绍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情况。
关键词: 洛江区 经济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法制建设
  1997年起,洛江区通过宣传车、广播、有线电视和制作宣传板报、图片展览以及张贴标语口号、悬挂大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意识。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洛江区做好宣传贯彻。在“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两节”“两会”“春运”等重要时期和重点时段深入厂矿、企业、乡镇、机关、学校、村(社区)进行宣传,有效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02—2007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每年6月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其间,全区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场,悬挂跨街横幅标语及张贴标语口号8300幅(张),刊出专题安全生产板报227板,发放宣传图集30份、宣传教育材料28.7万份、安全生产法单行本100本,征订安全生产明信片2000张,出动宣传车152车次。2002年至2007年举办各类建设工程安全培训、危化品从业人员培训、复审培训、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培训15期,培训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51人次。2006年,洛江区以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一法三卡”试点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试点单位活动为载体,分别组织130多家、10家和8家企业3.3万多人参加“安康杯”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
  第二节 专项治理
  2002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后,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两节”、“两会”、“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期,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三合一”建筑消防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旅游景区(点)、食品卫生、学校和卫生医疗机构等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安定稳定。2002年4月至2007年12月,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774家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84份,取缔无证石油经营点33处、无证照非法危化品生产加工点2家,责令停止非法经营行为4家,停产停业整顿6家;检查企业及家庭作坊点2092家次,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426份,取缔“三合一”企业(家庭式作坊)29家(处);检查车辆11514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章54826件,查扣机动车7489辆;检查非煤矿山544家次,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237份,取缔无证非法、死灰复燃采石点66家(点)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网点566家次,取缔无证经营网点163家,查处非定点进货经营点38家,没收销毁烟花爆竹371箱。
  第三节 管理机构
  一、洛江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2年4月,设立洛江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机构级别为正科级,行政编制8名。至2007年,机构、编制不变。
  二、乡镇(街道)安委会
  2003年5月29日,万安、双阳街道和河市、马甲、罗溪镇、虹山乡先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企业领导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2007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挂靠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办。
  三、洛江区安全监察大队
  2004年6月,洛江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成立,参公事业编制5名。2006年12月更名为洛江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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