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济责任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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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30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经济责任审计
分类号: F239.47
页数: 2
页码: 298-299
摘要: 本文主要内容是关于福建省晋江市洛江区审计局在2003年至2007年期间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审计局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和实施意见,开展了对离任和在任期间的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旨在规范领导干部的财务管理行为,促进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纠正财务违规问题。审计结果引起了相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为干部考核提供了参考依据。审计工作在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规范财务制度,纠正财务违规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 洛江区 经济 经济责任审计

内容

2003年,区委、区政府出台《洛江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洛江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区审计局制定《洛江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使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受到深刻财经法纪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规范相关单位的财务制度,纠正单位“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薄弱,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会计核算不规范等财务违规问题,促进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领导干部单位财物移交和工作交接,同时弄清领导干部是否有账上弄虚作假、决策上失误、个人经济上违规等问题,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为干部管理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2003年,区审计局对政府部门3个正科级离任领导干部实施任期(2001年—2003年6月)经济责任审计。2004年,对3个区直党政部门、3个乡镇和2个中学等单位主要领导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5年,对区科技局、环保局、文体局、区老龄办4个区直党政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区政府领导交办(受主管部门委托)对1个国有企业(区外贸公司)单位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纠离任者应负直接责任1条,应负主管责任5条,涉及应负经济责任的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13万元。
  2006年,首次开展对乡镇现任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任中审计,深化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在审计中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当年对马甲镇、罗溪镇、虹山乡3个镇(乡)6个党政主要领导和区交通局、劳动局、林业局、安监局、档案局、侨务办、残联7个区直单位的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此外跨年度审计2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查纠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385万元,界定领导干部应负相关经济责任(主管)23条。
  2007年,对10位领导干部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双阳街道办事处2位党政主要领导,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党校、农水局、老干局、侨联7个区直单位和马甲中学的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纠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330万元,界定领导干部应负相关经济责任(主管)17条。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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