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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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9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分类号: D922.294
页数: 1
页码: 294
摘要: 本文主要内容涵盖了洛江区工商管理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文章主要介绍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包括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专项治理活动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二是消费者维权服务,包括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的建立和消费者维权站点的覆盖情况,以及办理消费投诉和挽回经济损失的工作成绩;三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包括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在学校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以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讲座等。
关键词: 洛江区 经济 消费者 权益保护

内容

一、消费维权行政执法
  1997年起,区工商管理部门在开展日常市场监管的同时,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较为严重的消费领域,先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合同不平等格式条款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展销会专项整治、节日打假、构筑食品放心工程及“红盾护农”等数十项专项治理活动。至2007年累计查处各类市场经济违法违规案件828起,案值524万多元,罚没款240余万元,查缴没收一大批不合格、商标侵权商品。
  二、消费者维权服务
  2001年6月28日,区工商局成立检查大队及“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建立“12315”与检查大队、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三位一体”消费维权执法体系。
  2002年8月22日,区工商管理部门受理1位姓何消费者购买瓶装惠泉啤酒无故爆炸投诉案,经调查,惠泉啤酒厂给予何某20箱啤酒的赔偿(约合人民币600元)。
  2003年初,区工商局机关开展“红盾维权进社区(乡村)”活动,借助当地社区(乡村)党政、社团力量,在监管任务繁重、监管力量不足的社区(乡村)建立“红盾维权站”,由当地“维权站”负责消费者投诉处理、协助执法、提供咨询等维权服务工作。是年,全区挂牌成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5个,制定“消费者投诉站”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并在全区4个农贸市场及21家超市、商店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扩展消费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快捷处置消费纠纷。至2007年,全区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117个,覆盖到乡村、学校、企业等各个领域和角落。同年,洛江区政府拨付经费14万元作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专用经费,并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每年6万元)。至此,区工商局建立起覆盖完善的“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消费委会—各工商所+消委分会—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三级维权网络,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分类分流处理的运行机制。建区后,区工商管理部门受理调解各类消费投诉5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万多元。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
  1998年起,区工商管理部门每年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加大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分发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资料22.8万多份,受理群众咨询8260多人次。2002年11月7日,区工商机关联合区消委会,在罗溪中学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座。2003年,先后在河市中心小学、第十一中学、仰恩大学等学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和真假商品展示活动,在中学开设法制教育园地,提高在校学生维权意识。2004年,区工商机关在洛江区第十一中学举办走近“3·15”消法知识讲座,参加师生500多人。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期间在仰恩大学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讲座,500多名师生参与。2006年,在全区开展“诚信联盟”签约活动,由各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员与20余家食品经营者签订《诚信联盟协议书》,探索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三方共守承诺、各担义务的社会共治格局。同年在仰恩大学和昌楼教学楼开展以“食品安全消费”为主题的知识讲座,参与师生300多人。2007年3月12日至13日,在泉州市河市中学、泉州市第十一中学开展两场以“消费和谐”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讲座。同月15日,组织仰恩大学青年志愿者在仰恩大学学生街开展以“消费和谐”为主题社会调查,回收调查问卷300余份。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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