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个私经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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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9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个私经济管理
分类号: F760.5;F121.23
页数: 2
页码: 292-293
摘要: 本文主要内容涵盖了从民国时期到2007年的洛江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管理发展历程。文章描述了该地区工商管理机构在不同时期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登记、整顿、管理以及相关政策和制度的调整与完善。内容包括历史背景下的登记管理、清产核资、企业分类监管、以及在实践中推行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呈现了该地区个体经营与企业管理体系的演变和发展。
关键词: 洛江区 经济 个私经济

内容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有一定的行政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12月、1952年晋江县工商科先后对全县行、坐商和摊贩进行全面登记。1957年、1963年又对小商贩进行全面整顿登记发证。“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取缔个体商贩。1978年,工商部门开始办理个体小商贩登记管理发证工作,仍然采取限制扩大的办法,1986年,洛江今域各工商所移接和加强乡镇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工作,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开展法制教育。1990年初,按工商所的管辖区域,开展个体工商户管理。同时在各工商所之间开展个体经营管理规范化(即亮照经营、无占道、明码标价、文明经商)的竞赛活动,推动个体经营行为走上轨道。
  1997年,洛江工商分局成立后,从市工商局、鲤城工商分局移交并整理归档各类企业档案809份,个体工商户档案1021份,又于1999年理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接收4户原鲤城区国有企业,此为洛江建区初期全区在册经济户口总数。
  1998年6月20日,洛江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工商机关拟定的《关于加强我区矿产开发和种养殖业登记管理的请示》。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出政务承诺制,规定注册登记时限,以及违诺处理办法。至年底,初检外资企业82户,年检率为87%;年检内资企业426户,年检率为90%;私营企业6户,年检率100%;个体工商户验证换照557户,补检27户,罚款1.71万元,注销企业171户,个体户215户。
  1999年,洛江区经济户口呈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量与质双增长的发展势态。同年,区工商局对洛江区的集体所有制“公司”进行清产核资,与区清产核资办公室配合,在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前提下,甄别集体企业80户,其中“挂靠”集体企业37户,甄别后办理变更或重新登记15户;对全区经济户口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按照法定程序注销个体工商户104户、私营企业1户、内资企业63户。全年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案件12起,罚没金额8500元。
  2000年,新增个体工商户173户,注销335户,总数为389户,注册资金1305万元,同比减少9.75%和3%。新增私营企业50家,吊销17家,总数为146家,注册资本21279万元,同比增长30.36%和41%。新增内资企业15家,清理甄别集体企业113家,私营企业数量412家,注册资金58589万元,同比下降11.4%和4.59%。同年,洛江私营企业协会成立。
  2001年,洛江区市场经济增速加快,全年新增个体工商户402户,资金数额634万元,同比增加130%、264%。根据“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完成洛江区集体企业清理甄别清理工作。全区清理甄别233家挂靠集体企业,其中对原挂靠集体企业的21家“公司”按规定进行规范改制。鉴于清资核产清理甄别工作中存在的遗留问题,通过部门协调,批准采取先办理清理甄别、年检后改制办法,为企业甄别改制提供方便条件,办理登记注册工作。
  2002年,区工商局开展“整顿规范公司出资行为”的专项检查,责成7家股权变动企业进行审计、变更。8月26日起,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登记核准方面试行一审一核制,将原有的受理与审查环节合并,审查员受理审查后直接送核准人审批。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限最快当天申请当天发照,企业注册登记时限缩至3天。同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和下岗证申办个体工商户计42家,免收管理费16800元,免收注册登记费360元。
  2003年3月1日,《洛江区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洛江区人民政府设立专门受理中心,依托在工商部门注册大厅,对企业前置许可审批试行“中心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与告知承诺两种方式。至2003年11月15日,受理涉及前置审批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105份,提交完整材料并经区工商机关核发执照67家(其中并联审批4家,告知承诺63家)。同年,区工商机关出台《洛江区工商局开展服务项目带动战略活动工作方案》,依法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登记手续,缩短办事时限。同年,工商部门推出“非典”时期工商管理费优惠措施,全区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12125元,受优惠的个体工商户总计87户。
  2004年,区工商局遵循“为企业服务,为企业解忧”的原则,建立重点项目专人联系制、无偿代理服务制、全程跟踪服务制三项制度。改革受理窗口运行模式,在万安辖区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由区工商局注册窗口统一办理:河市、双阳、马甲、罗溪的企业由注册窗口统一办理,个体工商户的受理与发照由辖区工商所办理,便利民众就近办理营业执照。试行“先照后证承诺等级制”,对6家未取得法定前置审批文件,但符合主体登记其他条件的申请者先予办理注册登记,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营业执照,允许企业在有效期内进行各项筹备工作。同年,区政府办公室批转区工商局《关于建立洛江区查处无照经营综合监管机制的方案》《关于无照经营源头治理实施意见》,促进查处无照经营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年区工商机关累计取缔无照经营123家,立案100起,罚没款22.88万元。
  2005年,区工商局下放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权限和年检权限至河市、马甲工商所。推行登记事务教导制,对13家从事农资经营的无照经营户提请洛江区政府召开部门协调会,引导其与区供销社建立连锁经营模式,办理营业执照。
  2006年7月1日起,区工商局实施企业注册官制度,15名工商人员聘任上岗。除集体讨论及委托事项外,基本实现登记事务一人办结。同年,区工商机关推行“统一对外、集中办事、就近办理、一级办结”的工作模式,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2007年,洛江区人民政府出台《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洛江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区工商局注册窗口进驻区政府服务中心。区工商机关委托万安、河市、马甲工商所直接登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在全区所有工商所辖区实现就近、就地登记。根据《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划分A类守信企业1315户,B类基本守信企业4户,C类失信企业1户,D类严重失信企业0户。以行业风险为依据,划分T类企业145户。同年7月14日,区工商机关作为查无证无照经营牵头部门,组织公安局、经贸发局等16个成员单位召开首次洛江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部署2007年度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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