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普查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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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8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普查与调查
分类号: C829.2
页数: 3
页码: 282-284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洛江区在不同层面进行的专项普查和抽样调查工作。内容涵盖了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农村居民收支调查、农业产量抽样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海洋经济调查、工业品价格调查、产品市场占有率调查和服务业抽样调查等多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和结果。这些调查和普查数据为洛江区提供了详尽的经济、人口、农业等方面的统计资料,为政府决策和规划提供了重要参考。
关键词: 洛江区 经济 普查 调查

内容

一、专项普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多次开展人口普查、工业普查、建筑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农业普查。2003年,国务院决定把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工业普查等普查合并为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以10年为1个周期,经济普查以5年为1个周期,10年内共有3项4次普查任务。在逢“0”的年份进行人口普查;逢“3”“8”的年份进行经济普查;逢“6”的年份进行农业普查。洛江建区以来共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2001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2004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2006年)4项4次普查。
  (一)人口普查(见第三篇人口与计划生育第六章人口调查)
  (二)全国基本单位普查
  至2007年,全国开展2次基本单位普查,即1996年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
  2001年,全区开展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普查结果:全区法人单位766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93个,事业法人单位196个,机关法人单位64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2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其他法人单位86个。产业活动单位1097个,其中,第一产业59个,第二产业294个,第三产业744个。
  (三)经济普查
  2003年12月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2004年9月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2004年3月4日,洛江区政府下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3月底,各乡镇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9月30日,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经济普查工作,决定区普查办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别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联络员职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培训方案》《宣传工作方案》《工作进度安排》《建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分片联系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区、镇两级普查机构职责进行明确,乡镇主要负责按小区进行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的普查登记及相关工作;区普查办要直接面向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从区级分专业,对各类单位进行布置培训、收集、审核、录入上报。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包含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建筑业普查的内容,普查表式50多种,指标数千个,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经济总量90%以上。2004年10月至2005年5月,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法开展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复查核实工作。2005年6月17日,洛江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过市级验收;2006年2月24日至3月20日,分三期在《洛江政讯》上公布《洛江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编印《泉州市洛江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汇编》。普查结果:至2004年末,洛江区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共1074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01个,事业法人单位183个,机关法人单位62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3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其他法人单位85个。产业活动单位1249个,其中,第二产业540个,第三产业709个。个体经营户5815户,其中,第二产业994户,第三产业4821户。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数为83895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66613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7282人。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64193人,占76.5%;个体经营人员19702人,占23.5%。在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5%、3.8%、7.8%、23.6%和64.3%;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11.6%、28.8%和59.6%;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3.7%、8.8%、23.4%和64.1%。2007年1月,编印《洛江经济普查年鉴—2004》。2007年底,完成整理和分析研究资料。
  (四)农业普查
  国务院决定在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2006年8月2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2005年11月18日,洛江区政府下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泉州市洛江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3月底各乡镇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联络员职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培训方案》《宣传工作方案》《工作进度安排》等规章制度,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洛江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工作的通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培训方案》,要求“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主要从乡镇干部、下村干部、离退休教师等人员中选调。同年9月21日,在洛江区河市镇开展市级农业用地普查专项试点,选择河市镇新告、南塘、浮桥、河市、溪山5个村就耕地面积进行尝试性调查。同年11月2日起,区普查办分期分批对“两员”进行培训,培训普查人员近千人次。2007年1月1日开始普查登记。耕地面积普查是农业普查的重点和难点,区普查办会同统计、国土、农业等部门制定耕地面积普查实施方案,对人均耕地面积分布比较均匀,户与户之间耕地相差不悬殊的村主要采取抽样调查,选取一定数量的农户作为样本进行实际丈量。对国有农场、拥有耕地较多的农户则采用全面统计的方法。对坡度较大的地块运用GPS定位仪进行丈量,坡度较小的则用测绳或米尺进行丈量。根据不同用途分别造册登记,然后进行汇总处理。普查结果:洛江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1个乡、3个镇,包括67个村级组织、34267个住户(含万安、双阳街道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户),其中在农村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户33872户,常住人口109569人。至2006年末,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25428户,其中种植业户22600户,占88.9%;农业生产经营单位247个,从业人员2524人,全年经营总收入19406万元。同年5月21日,洛江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2007年6月始,进行数据处理、资料整理开发等后续工作。
  二、抽样调查
  (一)人口抽样调查(见第三篇人口与计划生育第六章人口调查)
  (二)农村居民收支调查
  1997年,洛江建区后农村住户调查工作抽中6个乡镇18个村102户,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量上报账本,规范记账方法,要求每户都要进行编码,每村都配备辅助调查员,负责账薄收集上报工作,提高抽样调查数据质量,为了解洛江区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及消费水平提供准确数据支持,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06元。1998—2003年,洛江区继续对农村住户调查工作抽中的6个镇18个村102户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量上报账本。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080元,增长5.2%。2004年,洛江区按照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方法对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进行轮换,抽取5个乡镇8个样本村90户,开展居民住户收支调查工作,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45元,增长13.8%。2005—2007年,洛江区继续对抽中的5个乡镇8个村90户继续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量上报账本,2007年,洛江区农民人均纯收入6316元,增长8.7%。
  (三)农业产量抽样调查
  1997—2004年,未开展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2005年,根据省农调队《关于开展粮食播种面积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洛江区首次对8个抽中样本村进行水田面积、水稻播种面积进行实测调查,当年,稻谷播种面积59110亩,总产量24947吨。2006—2007年,洛江区继续对抽中8个样本村进行水田面积、水稻播种面积及农产量进行实测调查。2006年,稻谷播种面积63335亩,总产量24642吨;2007年,稻谷播种面积62515亩,总产量16719吨。
  (四)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
  1997—2006年,未开展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系农村投资的分列小项。2007年,全区抽中8个村90户农村常住户固定资产完成额来推算全区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量。据抽样年报资料显示,全区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为3379万元。
  (五)海洋经济调查
  2003—2007年,海洋经济核算的内容和方法基本一样。海洋经济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海洋经济第一产业(滩涂种植业、滩涂林业、滩涂牧业、海洋渔业)、海洋经济第二产业(海洋工业和海洋建筑业)、海洋经济第三产业(海洋运输仓储业、海洋批发零售贸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地质勘查业、海洋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及其他海洋第三产业)。
  (六)工业品价格调查
  2002年4月起,工业发展速度采用价格缩减法试算。洛江区抽中的工业品价格调查企业有20家,涉及食品制造、金属制品、专用设备制造、乐器制造、工艺美术品等行业。2007年,洛江区工业品价格调查企业数28家,当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102.2(以上年价格为100)。
  (七)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调查
  2003年起,产品市场占有情况统计调查作为常规性统计工作列入统计调查体系中。调查范围为工业企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农业生产和销售单位。调查内容包括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工业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批发和零售贸易企业基本情况、商品类值销售情况、重点商品销售情况、主要农产品产销情况;三大产品去向(省内、省外、境外)、农产品省内市场销售情况。2006年,产品市场占有情况由年报改为半年报。2007年,洛江区市场占有情况半年报样本45家,年报样本61家。
  (八)服务业抽样调查
  2004年,国家统计局制定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开展部分服务业统计调查。2005年,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纳入国家统计局正式统计报表制度,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数据。2006—2007年,洛江区抽中样本企业3家,样本村1个,样本对市以上有代表性,对洛江区没有代表性,数据未对外公布。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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