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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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7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管理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2
页码: 270-2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至2007年,洛江区税务部门实施了税务登记、税收征管、发票管理、税务稽查、协税护税和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和监督,并推行了各项信息化系统,提升了税收征管水平。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税收管理

内容

一、税务登记
  2001年起,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漏管户清理、验换证照等。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或自工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或在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001—2007年,全区办理税务登记3480户。
  二、税收征管
  2001年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按实征收,改进销售额变动率峰值和进项税额变动率峰值测算方法,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的税源监控。制定实施征管质量“三率”(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和欠税率)考核办法。2003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系统(CTAIS)上线,税收征管信息化走上快车道,改变过去多窗口、多部门的办税方式。2004年,推行“一人一窗一机”的管理模式,实现“票表稽核”,使纳税人办税更加方便快捷。
  三、发票管理
  2001年起,推行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工作,派员入户安装调试,辅导企业开票,直至正常运转使用。2007年,开展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异常票的审核检查工作。
  四、税务稽查
  2001年起,税务稽查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协查工作;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2002年,查处案件9起,补税20.18万元,罚款11.93万元。2003年,立案查处涉税案件6户,其中偷税案件4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件,补税、罚款、滞纳金合计44.62万元,其中查补增值税27.03万元,滞纳金2.66万元,罚款14.93万元。2004—2006年,立案查处案件26起,补税、罚款266万元。2007年,查处税收违法案件98起,补税、罚款138.25万元。
  五、协税护税
  2001—2007年,区国税局与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结成协税护税单位,各协税护税单位及时向税务机关反映纳税人纳税情况,督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时申报、缴纳税款;协助税务机关监控税收源头;检举漏征漏管户及纳税人隐瞒收入等情况。区工商局把注册登记和年检验照等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区公安局在必要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严厉打击偷、抗、骗税以及逃避追缴欠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信息化建设
  2001年,开通金税一期工程。2002—2003年,提升基层分局网络线路带宽到2M;CTAIS系统(中国税收征收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强化对“四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运输发票、窗口代开发票)异常发票的审核检查;正式运行网络版防伪税控系统,推行防伪税控开票。2004年,推行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2006年,金税系统、征管系统、退税系统等数据整合,全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有644户,防伪税控企业“一机多票”开票45%;利用与省、市、县和基层分局联网的内部办公网络进行公文流转,进行网上办公;加大硬件设施投入,保证“人手一机”。2007年,车购税征管系统、协查系统3.0版、稽核系统6.0版、公路内河税控运输系统上线运行。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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