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税收减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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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7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税收减免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1
页码: 2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7年至2007年,洛江区逐步实行了对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和自营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旨在减轻企业出口商品的税收负担。在此期间,全区办理出口退税金额达22017万元。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税收减免

内容

1997年,执行国家对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实行“免、抵、退”的税收管理办法。2002年,执行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出口全面实行“免、抵、退”的税收减免办法。2002—2007年,全区办理出口退税22017万元。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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