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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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体制
分类号: F812.757
页数: 2
页码: 252-2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至2007年洛江区财政管理的发展历程,包括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收支情况以及重要政策措施。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财政体制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境内即建立区乡财政,贯彻中央提出的关于统一乡镇财政,实行“包、禁、筹”的财政方针。1958年,晋江县对晋北即河市、马甲、罗溪3个公社实行财政包干。1978年,颁发《泉州市农村人民公社一级财政管理办法试行方案》,明确规定农村人民公社财政的收支范围、提留比例、分成办法以及公社财政应坚持的“当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先收后支,留有后备,不打赤字预算,搞好综合平衡”的预算管理原则,并对公社实行“定收定支,收入上交,支出下拨,结余留用,增收分成”的财政管理办法。1986年,鲤城区政府在东海、罗溪两乡试建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给积极性、财力许可、因地制宜、不断完善的原则,对乡镇预算内资金实行“定收定支,超收分成,短收扣支,节支留用,超支不补,一年一定”的财政管理体制。乡镇不设金库,预算收入直接解交区金库,预算支出由区政府拨款,年终结算。预算外采取“定收定支,包干使用”的体制,确定具体提留项目和比例。1988年,区政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不断改进的原则,对各乡镇预算内资金部分实行“定收定支,收入上交,支出下拨,超收分成,短收扣支,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二年一定”的财政管理办法,增加的特产税及教育费附加收入计入包干数。1990年,对各乡(镇)实行“核定基数,增收分成,短收扣支,结余留用,一定二年”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年终按体制结算,增收分成款作为乡镇的机动财力,由乡镇统筹安排。
  1997年,洛江区成立后,洛江区财政享受县一级的优惠财政政策,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定额缴补、增收全留”的财政管理体制。建区初,洛江区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较为滞后,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区财政做好区划调整资产的调配和财产的移交。同年9—12月,从市区资产调配组取得预算内资金1947万元,40辆汽车、85部摩托车和3950万元的股权。为加强资产的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年12月,组建洛江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制定《洛江区过渡期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保证新区各项工作尽快走上正轨。探索培植财源的途径和财税管理办法,完善理财环境,财政总收入2936万元,财政收支倒挂。
  1998年,作为财政起步之年,重点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同年3月,提出区直企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争取到1997—1999年“1∶3∶3”省级固定分成比例增量返还的优惠财政政策,提出并落实关于市属企业税收和房产税划归洛江区政策。同月,开展全面清理通讯、交通工具工作,制定新的邮电管理办法,4月,提出并实施农村教育费附加“乡征、区管、乡用”等节支措施,确保重点投入,支持新区发展。
  2000—2002年,改变区直企业税收管理体制,实行区直企业的税收按属地原则管理。实施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实施国库统一支付工资制度,规范财政支出管理。
  2003—2004年,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清退2003年预收除农业税以外的各项税费,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组建区会计核算中心,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组建泉州市金河土地开发公司等3家有限公司、万安开发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整合国有资产。2004年,财政总收入完成23063万元,首次突破2个亿,区级财政收入11225万元,首次突破1个亿。
  2005—2007年,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管理办法,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增强国投公司实力和融资能力。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进程,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试行政府公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规范公务车辆管理,节约行政成本。实行会计工作微机动态管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及会计职称规范化管理。实施税、库、行一体化建设,完善金税工程、CTAIS系统建设。设立契税财政直征窗口,规范征收行为,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05年财政总收入30030万元,首次突破3亿元。优化支出结构,制定统一的福利补贴标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调度资金,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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