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营商环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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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营商环境
分类号: F124
页数: 1
页码: 2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洛江区在营商环境方面拥有优惠政策、行政管理权限和财政体制,并出台了多项规定和意见,利用经贸活动平台开展招商引资。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个窗口”“一条龙”服务,设立“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务新入住企业等。
关键词: 洛江区 招商引资 营商环境

内容

1997年建区后,洛江区拥有国家、省、市赋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享有县一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权限和财政体制。1998年1月,为推进全区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区政府出台《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加快招商引资步伐的若干规定》。4月,洛江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洛江区城乡企业工作的若干意见》。1999年3月,经批准设立的万安开发区、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马甲农业综合试验区享有省级经济开发区的优惠政策。洛江区贯彻执行利用外资的法规、政策,利用省、市牵头组织的重大经贸活动平台,每年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厦门“9·8”投洽会、福州“6·18”项目对接投洽会、上海华交会、广交会和泉台产业对接投洽会等各种展会和经贸活动,开展招商引资。对外商投资项目的立项、变更的报备、审批、跟踪、证件代办、落地等全过程实行“一个窗口”“一条龙”服务,在行政审批中心服务窗口设立“绿色通道”,对新入住企业、跨区企业和重点企业全程跟踪服务。2001年4月30日,为拓展招商空间领域,引进一批新企业、新项目,洛江区委下发《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工作意见》。6月5日,区政府、政协联合召开改善投资环境加快洛江经济发展座谈会。2002年12月,为加快洛江区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出台《关于扶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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