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用电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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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11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用电监察
分类号: TM92
页数: 1
页码: 221
摘要: 本文介绍了洛江区供电公司在2002年至2007年期间进行的一系列用电管理和检查工作。通过实施“两改一同价”改革,用电监察班负责各辖区域的用电检查工作,并采取措施加强用电管理,包括对窃电和违约用电的打击、对计量装置的加固加封等。
关键词: 洛江区 电力 用电监察

内容

2002年,洛江区农网“两改一同价”完成,洛江区客户全部纳入直供管理,洛江供电公司设置用电监察班负责各辖区域的用电检查工作,用电监察人员12人,开展用电普查、加大对窃电和违约用电的打击力度,共查处窃电违章用户238户,追补电量185.27万千瓦时,追补电费53.01万元,收取违约金67.16万元。发现计量异常11户,追补电量6.61万千瓦时,追补电费6.41万元。不少用户任意违约用电,其中以超合同约定容量用电、在电价低的线路上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和私自迁移、更动计量装置三种情况最为普遍。为此先后对750个计量柜加固加封,对3000多个计量集装箱加装铁罩外壳,堵住窃漏电的缺陷。
  2003—2004年,洛江供电公司挖掘潜力,降损堵漏,保持对窃电、违约用电造成持续的打击声势和强大的威慑力,同时结合普查,对电力用户宣传安全、用电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规则》相关条文印制成宣传单,提高居民、企业依法用电的意识和履行《供用电合同》自觉性。经用电普查,低压照明用户普查8000户以上,超过应普查总数46895户的17%;其他用电普查面按要求达到100%。查处窃电违章用户50户,追补电量24677千瓦时,追补电费1.51万元,收取违约金7.59万元;发现计量异常35户,追补电量14003千瓦时,追补电费8961元。
  2005—2007年,洛江供电公司被泉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行业示范窗口”。公司对新增大容量用户用电申请源头环节执行“承诺书”制度,对大容量客户进行用电容量的检查,规范农村低压用电行为,开展对部分执行电锅炉电价、冰蓄能电价、农业电价用户的专项检查和特殊电价用户的监督。2005年,查处窃电户8户,违约超容用户63户,追收电量107.23万千瓦时,挽回经济损失68.99万元。2006年,查处窃电户追收电量120.82万千瓦时,追补电费69.28万元,追收违约金23.45万元,共挽回经济损失92.73万元;2007年1—5月,发现窃电用户数4户,违约用电57户,计量误差72户,追补电量475059千瓦时,追补电费32.08万元,收取违约金18.36万元。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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