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农电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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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1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农电管理
分类号: TM92
页数: 2
页码: 220-22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泉州局直供区农村电网在1999年农网改造前的现状,包括供电和管理混乱、设备陈旧、电价混乱等问题。
关键词: 洛江区 电力 农电管理

内容

1999年农网改造前,泉州局直供区农村电网包括洛江区,泉州局直供区供电的乡(镇)、村(居)隶属两家管电,即泉州局和各乡镇电管站(共12个),除专变用户外,基本上是泉州局售电给电管站,由电管站供电到农户。洛江区具备法人地位的泉州市马甲供电公司,由泉州局趸售供电后售电到村。农村配电管理和维护,由各村自行负责,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各种管理方式并存,农电职工队伍庞大,人员多、素质差,有的村委会聘请电工管理,有村干部自己管理,有农村电工承包。受资金投入不足的限制,农村电网建设水平低下,设备装备只求电灯亮,不考虑器材质量,大部分存在年久失修、陈旧等问题,安全隐患多、技术线损大、电压质量差、供电可靠性偏低。电价管理混乱,到户电价由各村或管理者自行制订,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的侵蚀,乱摊派、乱加价、乱收费现象严重。1999年,泉州市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全面展开,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加快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农村电力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及泉州市“两改一同价”领导小组的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对农村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撤销辖区内乡镇电管站,成立供电所,由泉州局直接管理。2000年,马甲供电公司的体制改革与洛江区的农网改造同步推进,2001年8月3日,洛江区政府和泉州局共同签订《洛江区农电“两改”工作协议书》,马甲供电有限公司撤销,由泉州局组建马甲供电所,实行营配合一、直供到户,同年8月9日马甲供电所成立,8月10日马甲供电公司的电网部分资产进行移交洛江区政府,泉州局接管招聘马甲供电公司人员。是年底,市直供区内的12个乡镇电管站均全部撤销,乡镇供电所管理进行改革,规范农村用电秩序,做到“四到户”“五统一”“三公开”,降低电价,减轻农民负担。泉州局农村电工招聘委员会对农村电工统一考核,择优录用、竞聘上岗,服务质量提高。2002年1月28日,泉州供电局洛江电业公司成立。同年6月,泉州市洛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一期工程(一期投资3762万元,二期投资1000万元2002年底完成)通过省政府验收,农村电价大幅度下调,全市直供区农村到户电价降幅为每千瓦时0.2元至0.4元,每年为农民减负金额500多万元。农电“两改一同价”工程降低农村电价,实现电力“三为”(为农业、为农村、为农民)服务,洛江农村电网结构布局更趋合理,农村供电的线路变压器损耗由改造前的平均25%—30%普遍降到12%以下,供电质量提升。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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