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电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0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电力
分类号: F426.6
页数: 5
页码: 217-221
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了洛江区输电线路、变电站和配电网络的建设和改造情况,以及电价政策的变化。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电力

内容

第一节 输电线路
  改革开放前,洛江境域经济发展缓慢,境内山区乡村长期以来靠油灯照明,直至1958年才由罗溪虹山村的彭革成、彭永洲、彭太平等联合当地华侨投资,创办虹山水力发电站,发电供应本村群众照明,并附设碾米加工。随后,在民建公助的政策扶持下,各地积极利用当地水力资源建设一批小水电站,至1970年罗溪、马甲、河市、双阳等三社一场,投产小水电站计7站7台,总装机112千瓦。双阳华侨农场自办发电厂。1974年,罗溪八峰水电站建成,装机125千瓦。1980年以后,罗溪广桥二级水电站总装机2台计800千瓦,一些骨干小水电站相继建成。至1985年,境内山区水电站达到52座、装机54台,容量2130千瓦,年发电量256万千瓦时。
  1987年6月,35千伏马甲变电站投运,罗溪、马甲、河市相继成立供电所,从此乡镇山区用电统一纳入福建电网供应。山区的小水电站也从单机独立发、供电至联网运行。至此境内居民用电户接近100%。
  随着洛江今域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供电负荷不断提升,电力基础建设力度加大。1990年底,为保障35千伏华大变电站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架设35千伏院华线,线路从110千伏院前变电站起至35千伏华大变电站止,长5.71千米。全线共有杆塔31基,其中13—29号杆由35千伏东华线开断改接而成,1991年12月竣工投入运行。1993年,属鲤城区马甲供电所管辖的35千伏华马线移交泉州电业局管辖,成为省属线路,该线路从35千伏华大变电站起至35千伏马甲变电站止,长22.81千米。
  1997年7月,为建设220千伏城东输变电工程配套项目,架设110千伏城凤Ⅰ、Ⅱ回,线路起自220千伏城东变电站,终至110千伏凤山变电站,为双回同塔架设线路,单回长5.99千米,同年10月竣工,12月投运,工程总投资(双回)473.76万元。1998年7月,220千伏城东变电站以双回110千伏线路与院前变电站连接,线路长8.95千米,工程10月竣工,11月投运,工程总投资491.65万元。2001年5月,110千伏城郊线投入运行,线路从220千伏城东变电站起至110千伏西郊变电站止,线路全长9.2千米,工程总投资242.8万元。至2007年,省属原35千伏后东线、后江线、后华线、东华线均先后停役,仅有35千伏华马线、院华线、新埯线、新平线4条线路还在运行,长37.08千米,由泉州供电局管理。洛江区省属35千伏华大等投运于80年代的变电站,其主变压器损耗大、线路老化等状况,影响变电站的安全经济运行,不适应电网发展的要求,2001年35千伏华大变电站退出运行。
  第二节 变电站
  一、双阳变电站
  110千伏双阳变电站,位于洛江区双阳镇高厝村北侧,占地面积4983平方米。2000年,为满足河市、双阳等乡镇用电负荷增长需求,省电力公司审批建设110千伏河市即双阳输变电工程项目,改善洛江区配网结构。2002年5月9日变电站一期工程开工,7月8日竣工。备供投入运行的35千伏马甲、罗溪变电站,全站运行模式采用无人值班,集中监控方式,总投资1788.86万元。
  二、城东变电站
  220千伏城东变电站,位于泉州洛江区院前村,占地3.02万平方米,为华能福州电厂二期配套送出工程项目之一。1996年,省电力局批准建设220万千伏城东输变电工程,一期工程1997年11月26日竣工,建筑面积1353平方米,主控楼面积440平方米,1997年12月并网,交付泉州局负责运行和管理。同时投入运行的有220千伏惠城线Ⅰ回,电源从220千伏惠安变电站输入;110千伏6回,主要向泉州市区的凤山变、院前变、大淮变供电;10千伏13回,主要向洛江区供电。二期工程2001年5月19日竣工投入运行。变电站实际总投资11385.57万元,单位投资316.27元/千伏安。
  三、其他变电站
  2007年,500KV洛江河市大园变电站、220KV洛江田边变电站、万安、马甲110KV变电站动工建设。
  第三节 配电网络
  1997年12月29日,洛江配电网新建9回10千伏出线(琯头、昌林、西福、庄任、华大、东宅、后埭、双阳、城华线),合计全长50.48千米(电缆5.25千米,架空45.23千米),有效地解决城东片区的用电需求,减轻35千伏华大变电站的供电压力,缩短10千伏线路的供电半径。2001年,洛江区工业区形成,负荷发展迅速。5月19日,220千伏城东变扩建投运1台18万千伏安主变压器,并相继架设投运新田线、城华Ⅱ回、草邦线、万安南线、万安西线、杏宅线、梧宅线、花美Ⅰ回、花美Ⅱ回共9回10千伏线路,合计全长51.37千米(电缆8.83千米,架空42.54千米),有效地解决洛江万安工业区和浔美工业开发区、南埔工业区等负荷问题。
  第四节 电价
  1999—2000年,为充分利用水力资源,省电网实施丰水期浮动电价,每年从4月1日起至7月31日结束,电价为每千瓦时0.28元。2000年,取消新、老电价,对省电网新、老电价实施并轨,实行统一销售电价。对实行统一销售电价后电费支出增加较多的部分用户,根据以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给予优惠。销售电价(按各类用电最低电压等级标准)每千瓦时的居民生活用电按0.367元、非居民生活用电按0.408元、商业用电按0.728元、大工业用电按0.522元、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按0.615元、农业用电按0.149元、趸售电价按0.403元计收电费。
  2002—2007年,省电网直供营业区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同价(按各类用电最低电压等级标准),同价水平为每千瓦时城乡居民用电0.422元,非居民用电0.510元,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0.617元,农业生产用电0.199元,商业用电0.78元,大工业用电0.484元,趸售电按0.403元计收电费。
  2003—2005年,洛江供电公司推进邮储代收电费、规范电费收费模式,75个村电费取消现金坐收,开通邮政代收业务,完成率86%,电费金额占坐收金额的92%以上,降低电费现金收取安全隐患,方便用户电费的缴纳。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及省物价委电价政策,加强用户尖、峰、谷时间段电量的抄录及用户力率电费的考核,根据《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营业窗口环境标准设计(试行)》的要求,优化营业窗口的服务环境,规范营业窗口人员服务行为。2006—2007年,拓宽交费渠道,规范电费交付模式,洛江邮政局增设代收网点,实施e路通工程。
  1998年,洛江区把整顿农村电价列为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加快输电线路整顿和变压器更换进度。至2000年,全区农村照明电价控制在0.8—0.9元/千瓦时,比最高电价下降一半多。2001年8月至2002年6月,全区实施农电“两改一同价”工程,改造后农村到户电价降幅为0.2—0.4元/千瓦,大大减轻农民负担。
  第五节 用电管理
  20世纪90年代初,用电由泉州电业局进行直供和趸售两种方式,洛江属于直供区。洛江等区域线路由“开四停三”改为“开三停四”,电量也受到较大的影响。1994年,泉州电力工业发展步伐加快,220千伏变电站主变压器容量增至90万千伏安;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压器容量增至108万千伏安。
  2001年,洛江区全社会用电量19197.65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76%,其中(按行业分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用电量201.58万千瓦时,占1.05%;工业用电量10625.90万千瓦时,占55.35%;商业物供仓储业用电量359万千瓦时,占1.87%;城乡居民用电6890.382万千瓦时,占35.89%。
  2007年,洛江区全社会用电量48623.49万千瓦时,是2001年的2.5倍。其中(按行业分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用电量213.5621万千瓦时,占0.44%;工业用电量29174.09万千瓦时,占60%;商业物供仓储业用电量442.47万千瓦时,占0.91%;城乡居民用电17990.69万千瓦时,占40%。
  第六节 农电管理
  1999年农网改造前,泉州局直供区农村电网包括洛江区,泉州局直供区供电的乡(镇)、村(居)隶属两家管电,即泉州局和各乡镇电管站(共12个),除专变用户外,基本上是泉州局售电给电管站,由电管站供电到农户。洛江区具备法人地位的泉州市马甲供电公司,由泉州局趸售供电后售电到村。农村配电管理和维护,由各村自行负责,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各种管理方式并存,农电职工队伍庞大,人员多、素质差,有的村委会聘请电工管理,有村干部自己管理,有农村电工承包。受资金投入不足的限制,农村电网建设水平低下,设备装备只求电灯亮,不考虑器材质量,大部分存在年久失修、陈旧等问题,安全隐患多、技术线损大、电压质量差、供电可靠性偏低。电价管理混乱,到户电价由各村或管理者自行制订,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的侵蚀,乱摊派、乱加价、乱收费现象严重。1999年,泉州市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全面展开,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加快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农村电力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及泉州市“两改一同价”领导小组的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对农村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撤销辖区内乡镇电管站,成立供电所,由泉州局直接管理。2000年,马甲供电公司的体制改革与洛江区的农网改造同步推进,2001年8月3日,洛江区政府和泉州局共同签订《洛江区农电“两改”工作协议书》,马甲供电有限公司撤销,由泉州局组建马甲供电所,实行营配合一、直供到户,同年8月9日马甲供电所成立,8月10日马甲供电公司的电网部分资产进行移交洛江区政府,泉州局接管招聘马甲供电公司人员。是年底,市直供区内的12个乡镇电管站均全部撤销,乡镇供电所管理进行改革,规范农村用电秩序,做到“四到户”“五统一”“三公开”,降低电价,减轻农民负担。泉州局农村电工招聘委员会对农村电工统一考核,择优录用、竞聘上岗,服务质量提高。2002年1月28日,泉州供电局洛江电业公司成立。同年6月,泉州市洛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一期工程(一期投资3762万元,二期投资1000万元2002年底完成)通过省政府验收,农村电价大幅度下调,全市直供区农村到户电价降幅为每千瓦时0.2元至0.4元,每年为农民减负金额500多万元。农电“两改一同价”工程降低农村电价,实现电力“三为”(为农业、为农村、为农民)服务,洛江农村电网结构布局更趋合理,农村供电的线路变压器损耗由改造前的平均25%—30%普遍降到12%以下,供电质量提升。
  第七节 用电监察
  2002年,洛江区农网“两改一同价”完成,洛江区客户全部纳入直供管理,洛江供电公司设置用电监察班负责各辖区域的用电检查工作,用电监察人员12人,开展用电普查、加大对窃电和违约用电的打击力度,共查处窃电违章用户238户,追补电量185.27万千瓦时,追补电费53.01万元,收取违约金67.16万元。发现计量异常11户,追补电量6.61万千瓦时,追补电费6.41万元。不少用户任意违约用电,其中以超合同约定容量用电、在电价低的线路上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和私自迁移、更动计量装置三种情况最为普遍。为此先后对750个计量柜加固加封,对3000多个计量集装箱加装铁罩外壳,堵住窃漏电的缺陷。
  2003—2004年,洛江供电公司挖掘潜力,降损堵漏,保持对窃电、违约用电造成持续的打击声势和强大的威慑力,同时结合普查,对电力用户宣传安全、用电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规则》相关条文印制成宣传单,提高居民、企业依法用电的意识和履行《供用电合同》自觉性。经用电普查,低压照明用户普查8000户以上,超过应普查总数46895户的17%;其他用电普查面按要求达到100%。查处窃电违章用户50户,追补电量24677千瓦时,追补电费1.51万元,收取违约金7.59万元;发现计量异常35户,追补电量14003千瓦时,追补电费8961元。
  2005—2007年,洛江供电公司被泉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行业示范窗口”。公司对新增大容量用户用电申请源头环节执行“承诺书”制度,对大容量客户进行用电容量的检查,规范农村低压用电行为,开展对部分执行电锅炉电价、冰蓄能电价、农业电价用户的专项检查和特殊电价用户的监督。2005年,查处窃电户8户,违约超容用户63户,追收电量107.23万千瓦时,挽回经济损失68.99万元。2006年,查处窃电户追收电量120.82万千瓦时,追补电费69.28万元,追收违约金23.45万元,共挽回经济损失92.73万元;2007年1—5月,发现窃电用户数4户,违约用电57户,计量误差72户,追补电量475059千瓦时,追补电费32.08万元,收取违约金18.36万元。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洛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