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房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10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房产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2
页码: 124-125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不同历史时期房地产交易税费的制度,以及洛江区房地产建设和市场的发展历程。政府投资和国营企业投资进行公有房屋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和旅外华侨也参与捐建。房地契税和商品房价格的确定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变化。至2007年底,全区有41个单位的干部职工参加了房改,出售公房面积4.49万平方米,回收售房款557万元。
关键词: 房地产交易税费 公有房屋建设 房地契税

内容

历代官府对房地产交易均以课税形式给予合法化,东晋有“值税”,北宋有“印契”,明清以“契税”,民国时期以“验契发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洛江区境域地面主要是农田菜地、龙眼树地或杂荒地,房屋建设错落不整,建筑质量低。20世纪50年代始,由政府投资和国营企业投资进行公有房屋建设,首先投建国营工商贸用房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服务用房。集体经济组织的公房建设也随之发展,还有旅外华侨也参与捐建医院、学校用房。期间有建设职工宿舍。1951年,进行房地验契,即对“白契”按值补纳9%的契税,发给“公定买契纸”;对“红契”验讫加盖、估值,核定税额以备开征。此后,贯彻政务院颁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对房产产权转移前的买卖、典当、赠予、交换、审批办理,契税率定为:买卖征6%,典当征30%,赠予现值征6%,交换按不等价差征6%。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城乡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1979年,开始逐步有计划进行公房建设。1987年,市房管局按折旧费、修缮费、管理费、租金、保险费5项因素,拟将住房租金调整为每平方米1.05元,呈市政府审批。同年11月7日,市建委、物委和建行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商品房的价格标准,包括成本费、经营管理费、利润部分。1997年底,开展房改售房工作。至2007年底,全区41个单位的干部职工计334人参加房改,出售公房面积4.49万平方米,回收售房款557万元:支付27个单位的干部职工计132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的住房补贴174万元,补充财政住房公积金支出150万元。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洛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