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反渎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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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748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反渎职侵权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页码: 1205-1206
摘要: 本节介绍了晋江县(市)检察院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616件,立案侦查160件,挽回经济损失441.4万余元。
关键词: 晋江市检察院 渎职侵权 立案侦查

内容

1988年,县检察院法纪检察科查处侵权罪、渎职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三类”案件。受理法纪案件19件、22人,立案6件、9人,全部侦结,其中移送审查起诉5件、6人,移送免予起诉1件、3人。
  1989—1990年,县检察院严厉查处“渎职”“侵权”犯罪;针对法纪案件案源少、专业性强的情况,加强与公安、监察、劳动、邮电、安委会等部门的配合,建立协作机制,从互通信息上开拓案源,将侦查重心放于取证上,受理案件线索40件,立案侦查15件、19人,移送审查起诉11件、14人,移送免予起诉4件、5人。
  1991年,法纪案件发案率大幅上升,受理案件62件、72人,从中立案25件、31人,侦结24件、30人,移送审查起诉17件、20人,移送免予起诉7件、10人。案件类型主要是非法拘禁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占立案数的84%。侦办的非法拘禁案90.91%属于由经济纠纷引起扣押“人质”以索取钱物的“人质型”非法拘禁,犯罪人员87.5%是办厂经商人员,且81.82%的案件属于跨地区作案。重大责任事故的发案以合作经营组织和个体经营户为主,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有章不循,冒险作业,私召乱雇,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导致重大责任事故时有发生。
  1992—1993年,重点开展“五类”案件的侦查工作。1992年,针对多发的重大责任事故案,市检察院把在改革开放中的大胆探索和新产品试制及工作中的失误与犯罪区别开来。考虑到案件系发生在厂、矿、企业,事故责任人皆为主持日常工作的人员,轻易采取强制措施,可能造成企业无法正常运转的局面,在案件查处中采取让嫌疑人继续在岗待审,侦查人员利用晚上时间深入发案单位调查取证,真正做到既查清案件事实,又不影响生产。1993年,立非法拘禁案10件,占立案总数的76.92%,均为经济纠纷引发的“人质型”拘禁案。市检察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坚持“积极受理、快速出击”和“案要查、人要救,债帮清”的原则,一旦发现线索或接到举报,组织力量赶赴扣押地,及时“解救人质”、准确勘察现场,查明情况,尽可能控制事态的发展;在人质解救上,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坚持做到解救“人质”三个一样(即本地外地一样,有无外地检察机关委托一样,“人质”有无过错一样)。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还积极对经济纠纷进行调解,合理解决矛盾,1993年,解决纠纷15件,总金额10.57万元。
  1994年,受理86件、121人。1995年,受理124件、145人。2年立案42件、54人,结案100%,解救“人质”132人,解决经济纠纷金额292万余元。
  1996—1997年,法纪案件的受案范围、犯罪主体和罪名发生改变,查处法纪案件的难度提高。市检察院初查案件时做到严格保密,一旦案情有实质突破,即采取快立、快侦、快结的方式,确保办案质量。两年立案侦查27件、30人,移送起诉7件、8人,免予起诉15件、17人,不起诉3件、3人,撤销案件2件、2人。
  1998—2000年,受理各类法纪案件线索66件,立案8件、8人,结案率100%。查办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林某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和市公安局民警戴某某玩忽职守案等案件。
  2001年,成立渎职侵权案源信息协调组,提高内部协作合力。对外继续加强同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横向协作,建立案源情况通报制度,形成办案战斗力。受理案件线索16件,决定立案2件、2人,结案率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2002年,获取案源12件,决定立案侦查3件、3人,结案率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
  2003年,法纪检察科更名为渎职侵权检查科。2003—2005年,市检察院渎职侵权部门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反渎职侵权斗争。2005年,渎职侵权检查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03—2005年,受案36件,立案侦查5件、5人。
  2006年,市检察院开展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活动,初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12件(包括上年度受理线索4件),立案1件、2人。
  2007年,市检察院把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各机关、单位摸底排查。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4件,初查不立案4件(其中2006年积案3件),立案侦查3件、3人。同时加大对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监督力度,完善安全事故同步介入调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办案、联合调研、共同预防等工作机制,介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件,从中立案侦查相关人员涉嫌渎职侵权案1件、1人。
  1988—2007年,县(市)检察院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616件,立案侦查160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41.4万余元。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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