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财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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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25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财政管理
分类号: F812.2
页数: 5
页码: 623-6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市在1989-2007年期间,设立了国有资产管理科和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国有资产进行了管理和监督。期间实施了国有企业改革和清产核资等工作,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和核实。这些措施有助于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关键词: 晋江市 财政 财政管理

内容

一、预算外资金管理
  1992年10月,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试行“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的管理办法。1996年8月,出台《晋江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预算外资金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政府,管理权属于财政,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票据、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并建立“基本建设债务偿还调节基金”,缓解财政压力。在票据环节,加强对执收执罚行为的监督管理,在交警系统试行罚没收入“罚缴分离”,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使用省财政统一印制票据,实行“凭证领票,总量控制、交旧换新、票款同行”的严格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票据管理体系。至1997年,纳入财政管理轨道预算外资金超2亿元,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偿债调节基金1938万元,盘活财政资金,有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规范部门的收支秩序。
  1998年起,分两次对市镇两级2335个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市级单位撤销账户1125个,集中资金7600多万元;镇级撤销账户283个,集中资金8847万元。清理以后市直单位只设一个支出结算账户,镇政府按资金性质设立总会计预算内资金、总会计预算外资金、单位会计经费、基本建设工程、农税待解、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人口福利基金等7个账户,资金全额纳入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在公检法等25个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扩大推行罚没收入“罚缴分离”,进一步推进“收支两条线”。设立单位银行账户电脑档案,实行户卡管理和审批年检制度。执行“零基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基本采取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使用办法,盘活财政资金,缓解财政压力,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收支秩序。
  2000年,出台《晋江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市镇两级分别于5月1日和8月1日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制度。确定118个银行代收点,除个别小额、零星收费为方便群众实行集中汇缴外,137家单位和19个镇(街道)的所有收费项目全部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制度,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资金通过代收网点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2002年12月,晋江市成立市级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再次清理单位账户,撤销市级单位账户371个,至此,三轮清理累计撤销账户1779个。会计核算中心将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基层所站、各中学、职校、市管小学、幼儿园386个单位分二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原单位开设的经费账户全部取消,在核算中心统一开设内部子账户,实现财政“零户”管理。
  2003年,对年终预算外资金收入结余分配办法进行改革,取消按收入计提15%政府偿债基金的办法,将收入结余分配为政府性基金、政府偿债基金。
  2005年,以贯彻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为契机,清理核销旧版票据46977本,5月1日起,全面启用全省统一新版财政票据。
  2006年,全面推进电子化票据改革,全年清理核销票据4.7万本、235万份,100家单位建立电子化票据管理系统,“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深化。
  二、部门预算管理
  1998年起,晋江实施以部门预算为核心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对各预算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全面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脱钩,制定较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编制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
  2002年,全市372家一级、二级预算单位,按照“全额管理、核定收支、超收奖励、短收扣支、比例调控、综合平衡”原则,编制部门预算,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取消“基数+增长”的传统编制方法,一切从“零”开始,重新测算和安排各单位具体科目和款项的支出预算需求。人员经费根据国库统付数据按实编列;公用经费按照统一的定额标准,编列到单位预算内外支出预算盘子中;专项经费根据轻重缓急和资金可能,经详细排序论证编列。建设经费按照支农、科技、城建等专项类别,细化编制到各个具体建设项目。教育经费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预算方案,将教育系统生均公用经费预算直接编制并下达到各学校,减少二次分配环节。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坚持“两上两下”程序,从基层单位编起,逐级汇总,预算一经批复不能随意调整。财政与各部门法人代表签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协议书》,实行目标责任制,对超出核定支出基数的,财政不予补拨,由单位自行负责。
  三、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
  2000年后,晋江逐步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加强财政监督,防止财政资金沉淀和挪用,集中财力办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有效的推进作用。
  2000年7月1日起,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编制、人事部门审定标准、单位定期编报、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统一代发”的原则,全面推行党政群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的工资统发,13056名在职人员,4368名离退休人员实行国库统一支付工资和离退休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也全部由国库统一代扣代缴。
  2002年12月,晋江市市级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正式运行,全市386个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基层所站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实行账户管理、资金结算、会计核算、档案管理“四个统一”。具体做法是:取消原单位银行账户,代之在核算中心统一开设内部子账户,除日常零星支出外,单位现金转账、往来款项收付等工作,统一由核算中心办理和承担;取消各单位会计、出纳,各单位设置1名报账会计,负责日常报账业务,大额支出凭单位完整审批手续,到核算中心报支直接支付。会计核算中心为各单位配备备用金卡,核定一定额度的备用金,零星开支通过办理备用金卡支付,单位大额开支直接由核算中心办理转账,开通“网上银行”,提高支付效率,各单位支出均处于财政监控下,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2004年起,民政优抚、五老人员及最低生活保障线对象2万多人补助金开始由国库直拨个人账户。政府采购资金和建设工程资金分别通过国库和专户直达供应商、建设项目,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
  2006年6月1日起,全市财政工资性支出、优抚补助、企业扶持奖励、规模以上政府投融资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均由国库直接支付到最终用款人。当年累计办理直接支付1238笔,金额10.41亿元,初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资金收付信息管理网络。至此,除单位日常运转必需的零星支出和经核准的其他支出由国库拨付至会计核算中心单位子账户,再由核算中心办理支出划拨及报账手续,其余支出皆由国库直接支付到最终用款单位和商品劳务供应者。
  2007年起,桥南片区、泉州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建设项目陆续纳入会计集中核算范围,核算单位达到398个。会计核算中心建立财务意见书制度,向财务处理不规范的单位发出“财务活动意见书”,督促帮助单位实施整改。至2007年底,会计核算中心从成立后,累计拒付纠正不合规支出1917笔、金额6346.91万元。
  四、推行政府采购
  2000年7月始,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稳步推进”的原则,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当年共组织12批次、774万元大宗公务用品实行公开招投标采购,资金节约率8.25%。
  2001年,开通晋江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实行网上公开。全年共组织集中采购133批,预算金额33279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9980万元,节约资金3299.69万元,节约率9.9%。其中:组织全市公用机动车辆统一招标投保,年可节约财政性资金180万元,节约率45.3%;试行招标采购地方储备粮7700吨,节约资金17.48万元。
  2002年,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组织集中采购133批,采购金额47142万元,节约率9.53%。
  2003年,组织政府集中采购156批,采购预算规模8.3亿元,节约率10.97%。政府采购方式逐步规范,初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2004年,组织政府集中采购223批,采购预算规模达12.74亿元,节约资金1.8亿元,节约率14.1%。
  2005年,组织政府集中采购175批,采购金额7.1亿元,节约率20.15%。
  2006年,结合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出台《晋江市政府采购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政府采购审核和资金拨付、清算程序。建立监督、管理、采购相分离的工作制度,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委员会领导下,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职责,采购具体执行业务推向市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操作。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组织161个采购单位、企事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自查自纠,对全市30家有大宗货物和服务采购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全年共组织政府集中采购277批,采购金额9.53亿元,节约率13.95%。
  2007年,市委办、市政府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坚持以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一律采用公开招标。对采用其他方式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许可并按照程序呈批。对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必须经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决定方可进行。对专项设备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招标文件,要求经过专家论证并报送财政部门备案。全年组织政府集中采购362批,采购金额12.24亿元,节约率12.29%。
  市财政局每年公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目录包括“通用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全部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制订《晋江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晋江市政府采购资金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等配套办法。
  五、规范奖金津补贴
  2004年9月,晋江出台《晋江市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金津(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实行收入分配机制改革,按照“统一规范、资源整合、标准适度、绩效挂钩”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金福利津(补)贴制度。各镇(街道)、各部门自行制定发放的各项奖金、津贴、补贴和过节费一律取消,统一整合由岗位补贴、勤作补贴和年度绩效奖三部分组成的奖金津补贴。岗位补贴根据不同职级系数发放,适当拉开档次,实现与职务、级别、工作任务挂钩。勤作补贴和年度绩效奖在严格限额管理控制的基础上,由单位根据工作任务、绩效考评制定具体分配办法,并负责发放。教师岗位补贴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执行统一标准,以机关事业单位勤作补贴和年度绩效奖限额标准核定量化工资限额,实现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离退休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岗位补贴的一定比例发放综合补贴。充分考虑镇(街道)、政法队伍等特殊岗位、一线队伍实际情况,相应制订倾斜政策,保留公检法系统等行业性津贴,政法队伍及乡镇基层一线队伍工作人员每月增加定额超时夜班补贴。
  六、财政投资项目评审
  1996年,晋江市在全省县级财政局率先成立基建财务科,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预算拨款、决算审核工作。
  2007年7月,成立晋江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全市工程概算在2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融资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竣工决算进行评估与审查。建立“先评审、后招标”评审机制,把评审结果作为工程控制价和财政部门编制预算、办理采购和拨款的依据。实施“初审、复核、审定、会审”四级复核制度,对重点工程进行现场勘测核实,建立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库,合理控制投资造价,保证评审质量和工程进度。至2007年底,先后审核等级公路、水利设施、市政工程、房屋建筑、环保设施等建设项目92个,工程预算总造价14.02亿元,同口径审减1.8亿元,审减率12.84%,对遏制工程预算高估、资金损失浪费现象发挥积极作用。
  七、会计管理
  1987年,创办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晋江函授站,2003年停办。1996年起,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1138人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9188人次。2000年,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后简称《会计法》),开展《会计法》宣传系列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材料。组织人员参加全国、全省会计知识竞赛,全面宣传普及财经法律法规知识。为市直单位乡镇领导、青年干部和教育、卫生等系统举办30多场财务管理辅导讲座,为金融银行、乡镇、教育系统等部门举办集中培训。定期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纠正企业、单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督促整改到位,促进会计管理规范化。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组织对全市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
  2001年,晋江市组织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以及财政部出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就改为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清理换发、后续管理、从业要求、管理主体、资格取得条件、考试制度、证书颁领、注册登记与年检等作系统规定删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法定规章,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2001—2007年,每年组织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行专项检查,至2007年底,全市登记在册会计人员发展到11700人,其中具有初级以上职称1284人、中级以上职称278人。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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