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置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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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78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建置沿革
分类号: K295.74
页数: 4
页码: 58-61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县在历史上多次析变,所辖境域随建置而变化。自西周至民国,晋江县的隶属关系多次变更。1988年石狮市析出后,晋江县共辖7个乡、7个镇、2个农场,至1990年区划未变。1991年和1992年,部分乡陆续改镇。1993年和1994年,部分镇下辖的村和居委会进行了调整。1995年,青阳、磁灶、英林等镇原建立的村公所撤销,恢复村委会设置。1996年,全市有15个镇、1个场,下设村(居)372个。
关键词: 晋江市 政区 建置沿革

内容

第一节 境域
  晋江境域几次析变,所辖境域依建置而变化。唐开元六年(718年)建县时境域包括今惠安县、泉州市区、石狮市。宋代兼辖澎湖岛。后几经析变形成今晋江市域。1987年石狮市从晋江县析出后境域再次缩小。境域陆地面积649平方千米,海岸线长122千米,海域面积957平方千米。地理位置:北纬20°30'44”—24°54'21”,东经118°24'56”—118°41'10”;东濒台湾海峡,西和南安市接壤,南与金门县隔海相望,北同鲤城区、丰泽区毗邻,东与石狮市相连。至2007年晋江市境域未变。
  第二节 隶属
  西周,属七闽地。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属越国地。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年)越灭,其族人迁徙流落于今闽省各地,或为君,或为王,称为“百粤”,并服于楚,晋地属之。秦,属闽中郡(即今闽省),晋江地属之。西汉,初属闽越王国。秦末,勾践的后裔无诸因助汉先后灭秦与楚有功,汉高祖封他为闽越王,领闽中郡故地。始元二年(前85年),为冶县地。东汉,属南部都尉的侯官县。汉献帝建安初年,以南部都尉置侯官等5县。侯官县兼领福、兴、泉、漳等地。三国至晋,先后属吴建安郡的东安县,晋安郡的晋安县。南朝宋、齐、梁、陈及隋代、唐初,均属南安郡的南安县。唐开元六年(718年),析南安东南地置晋江县,属泉州管辖,州、县同治。天宝元年(742年),改泉州为清源郡。乾元元年(758年),清源郡改为泉州。乾宁三年(896年),福州升为威武军,泉州属之。五代,属清源军。后汉乾祐二年(949年),南唐升泉州为清源军,领晋江等县。宋初,晋江属平海军,后属泉州。乾德二年(964年),改清源军为平海军。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改平海军为泉州,领晋江等9县。元,属泉州路。至元十五年(1278年),升泉州为泉州路总管府,领录事司二和晋江等7县。大德二年(1298年),改泉州为泉宁府。不久泉宁府复为泉州路。明,属泉州府。洪武元年(1368年),始定为泉州府,取消录事司,属福建布政司,领晋江等7县。清,属泉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建制。泉州府所领晋江等县属南路道。民国3年(1914年),属厦门道(南路道改称厦门道)。民国16年(1927年)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地方建制,晋江县直属福建省。民国22年(1933年)11月20日,“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同年12月11日,分福建为泉海等4省和两个特别市,13日,改泉海省为兴泉省,辖晋江等12县,治设泉州。民国23年(1934年)元月,福建人民政府失败,所设4省随之取消。同年2月,晋江属福建省。同年7月,改属第五行政督察区,区署驻同安。民国24年(1935年)10月起,晋江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27年(1938年)5月区署由同安移驻永春,民国35年(1946年)9月迁驻晋江县城(今鲤城区)。
  1949年9月9日,晋江县人民政府成立,归属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设泉州城区)。1950年4月,属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9月,属晋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5年4月,属晋江专区专员公署。1967年6月,由晋江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管辖。1968年9月,属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7月,属晋江地区革命委员会。1980年1月,属晋江地区行政公署。1986年1月,属泉州市。1992年为省辖市,由泉州市代管,至2007年此隶属不变。
  第三节 行政区划变化
  晋江行政区划随建置几经变化。
  1951年,划出县城及部分近郊建立泉州市,县城迁驻青阳镇。
  1958年和1971年,分别划出部分与泉州近郊相邻地归泉州市管辖。
  1987年12月,国务院批准石狮建市,划出石狮、永宁、蚶江3个镇和祥芝乡为石狮市行政区域。
  1988年,石狮市析出后,晋江县共辖7个乡、7个镇、2个农场,813个自然村、378个建制村、15个居。至1990年,这一区划没有变化。
  1991年,龙湖、英林、池店、罗山、紫帽、内坑、永和乡及西滨农场,先后改制为镇建制。
  1992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被列为福建省中等城市。
  1993年,青阳镇莲屿村析出霞行村,全市下辖村347个、居24个。
  1994年,深沪镇土屿村改为金屿居,全市下辖村346个、居25个。
  1995年2月,根据泉州市委办、政府办《关于撤销村公所,恢复村民委员会设置的通知》精神,撤销青阳、磁灶、英林等镇原建立的村公所,恢复村委会设置。1995年,青阳镇梅青村析出蔡厝村,全市下辖村347个、居25个。
  1996年,晋江市行政区划没变化,全市有15个镇、1个场,下设村(居)372个,其中村347个、居25个,依法办理陈埭镇桂林村委会析出西霞美村委会的调整变更审批手续。
  1997年,全市有15个镇、1个场,下设建制村355个,自然村774个,村民小组3730个;居26个,居民小组186个。对4个镇6个建制村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析出8个新建制村:安海镇庄头村析出前蔡村,西畲村析出丙厝、梧埭村,大山后析出大布林、小布林村;陈埭镇涵埭村析出霞村村;永和镇山前村析出梨星村;英林镇的沪厝安村析出柯坑柯村。
  1998年,全市有15个镇、1个场,下设村356个、居26个。批准新成立西滨镇海滨居。
  1999年,全市有15个镇、1个场,下设村356个、居26个。
  2000年,永和镇周坑村由一析三,保留周坑村,新增邵厝村、锦岭村。西滨镇新增跃进村,全市有15个镇、1个场。下设村359个、居26个。2001—2002年,全市有15个镇、1个场,下设村359个、居26个。
  2003年11月,为适应建设中等城市的需要,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启动行政区划调整和社区建设。深入调查、反复论证、并经省政府批准,撤销青阳、罗山两个镇建制,由青阳镇所属29个村(居)、罗山镇所属30个村,析出陈埭镇的双沟、赤西、沟头3个村,磁灶镇的砌田、车厝、官前、小桥4个村,安海镇的曾林、灵水、大山后、大布林、小布林5个村,设立青阳、梅岭、西园、罗山、新塘和灵源6个街道。至此,全市共辖13个镇、6个街道,1个场,359个村、26个居。11月27日,举行市区街道办事处成立大会,正式挂牌。
  2004年12月,青阳街道青阳居更名为阳光社区,青阳村更名为锦青社区,莲屿居和莲屿村合并为莲屿社区,青华居和青华村合并为青华社区。全市辖6个街道、13个镇、1个场,290个村、19个居、73个社区。
  2005年9月,梅岭街道新增竹园社区、梅园社区。
  2006年4月,罗山街道新增华泰社区。
  2007年,全市辖6个街道、13个镇,1个场,293个村、93个社区。同年6月1日,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市政府驻地由青阳街道南山路迁至罗山街道世纪大道。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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