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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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709
颗粒名称: 二、管理体制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2
页码: 269-270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晋江县和丰泽区税务部门的历史沿革和税收征管体制的变革。
关键词: 财政税务 国家税务 管理体制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晋江县税务部门和县级泉州市税务部门在境内一些乡下设税务所或稽征组。在税务所辖区内,不分纳税人的经济性质、经营行业、隶属关系,一切税收征纳事务均由当地税务所管理。1984年恢复乡镇设置后,境内各乡设立税务所(分局),隶属县级泉州市税务局。1986年1月,境内各乡税务所(分局)隶属鲤城区税务局。
  从1989年5月起,对实行30多年的“一员进户,各税统管,征管查一人负责”的征管合一形式进行改革,在推行征查分离基础上,征收手段上也由手工操作转向电脑操作。1994年1月1日,国家实行分税制改革,中央税和共享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国税征管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金融、保险企业缴纳的营业税中按提高3%税率计征的部分,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等。此次分税制改革以1993年为基础,中央将净上划中央的收入余额返还地方。是年,鲤城区国税局在境内有关镇(街道)设立基层税务所。
  1994年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各地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平均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上述两税每年每增长1%,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分税制初期,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1997年1月1日起,中央80%,地方20%。同年,将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原来对买卖双方各征3‰调高到各征收5‰。其中,调高税率增加的收入全部作为中央财政收入,因此中央88%,地方12%。
  2000年,根据国务院通知规定,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分享比例由中央88%、地方12%,分三年调整到中央97%、地方3%。即2000年中央91%、地方9%,2001年中央94%、地方6%;从2002年起中央97%、地方3%;2002年后,新设立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征收。
  2007年,丰泽区国税局在辖区设有泉秀、东湖、北峰、东海4个税务分局(区地税局下设北峰、东海等7个税务分局)。各分局征收的主要税种有农业税、工商各税和地方各税,其中,农业税包括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工商各税包括盐税、货物税、商品流通税、厘金、营业税、工商业税、工商统一税、工商税、所得税、产品税、增值税;地方各税包括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交易税、文化娱乐税、筵席税以及地方杂捐和附加等。
  税收体制变革后,中央和地方固定收入重新划定。中央固定收入:消费税,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外资银行、港澳台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金融保险营业税(3%部分),中央企业上缴利润等。地方固定收入: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外资银行、港澳台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印花税,屠宰税,筵席税,农牧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和地方企业上缴利润等。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本书收录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与海洋渔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地方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军事法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民政,华侨华人,港澳台乡亲,教育,科技,文体旅游,艺文,医疗卫生,风俗宗教民间信仰,街道概况,方言和人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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