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物价与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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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61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物价与收费管理
分类号: F726
页数: 5
页码: 232-236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丰泽区的监管机构、物价水平和价格管理方面的情况。
关键词: 经济管理 物价 收费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监管机构
  丰泽区成立之前,境内物价管理由鲤城区物价委员会负责。1997年,区物价局成立,归区计划统计局管理。下辖区价格事务所和区物价检查所2个事业单位。
  1998年初,根据《泉州市丰泽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泉州市丰泽区党政机构开展“三定”工作的通知》,区物价局为区计划统计局归口管理副科级机构,当年有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
  2000年,区价格事务所更名为区价格认证中心,人员增至5人。
  2001年,区物价检查所更名为区物价检查分局。
  2007年,区物价检查分局更名为区物价检查所。当年区物价局有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
  第二节 物价水平
  改革开放后,国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价格工作也随之进行改革。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价格改革力度不断加大。
  1997年建区后,丰泽区继续实行政府控价目标责任制,理顺价格结构,实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根据中心城区特点,提高价格调整适合度,加强市场监督检查,规范价格秩序,辖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3.6,低于福建省年初提出的控价目标,为1991年以来最低一次涨幅。
  1998年,丰泽区围绕价格杠杆调节功能,努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8.7,首次出现负增长。
  1999年10月起,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在连续16个月下降后,开始出现上升拐点,但价格指数仍低全省及泉州市水平。2000年,由于采取行政调价等干预措施,提升居住和服务项目价格,引起辖区物价出现恢复性上升态势。
  2003年,推进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杠杆促进需求增长。但从总体上看,市场供过于求矛盾突出,价格回升乏力,仍无摆脱市场需求不旺、持续疲软困境。
  2004年,由于世界经济复苏进程加快,国际市场价格普遍上升,当年粮油等农产品价格上涨较大,对价格总水平产生较大推动,辖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高于省、市年初提出的目标。
  2006年开始,辖区物价逐渐上升。2007年5月,受国际粮食价格、生猪“蓝耳病”疫情、南方雨雪冰冻灾害等因素影响,物价加速上涨,辖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达105.2,为3年来物价涨幅最高一年。
  第三节 价格管理
  1997年9月30日,省政府召开农村电价管理和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之后,区物价局深入到镇(街道)、村(居)调查摸底,整顿农村电价,农村用电线路改向“一户一表”过渡,对线损严重且一时无法改造的远离市区山村,执行最高限价,有困难的,采取限期分步降低电价做法,配合市电业局开展学习北峰电管站文明示范窗口,逐步把全区农村电价推上规范化管理轨道。是年,区物价局重抓农贸集市检查和专项检查,稳定市场物价。区物价局加强节日市场检查和自选超市检查,抽调物检人员分组分片在节日期间到辖区农贸市场开展商品明码标价,规范超市经营行为。
  2000年,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超市、加油站的明码标价检查,查处擅自印刷标价签超市1家。全年办理农电违价案件33件,其中群众举报28件,上级移交4件,区信访局移交1件,当年办结32件,办结率96.96%。
  2001年,针对物价涨幅大、变化快的情况,开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肉、禽、蛋和粮油等主要商品物价监测,聘用30多名超市和商场物价员,扩大商品价格监测覆盖面。聘请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设立社区价格监督举报箱,在教育、卫生、交通等系统推行物价监督员制度,建立价格收费管理基层监督制度。
  2002年,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诚信一条街”创建活动通知》要求,开展“价格诚信一条街”创建活动,确定津淮街西段为“价格诚信一条街”示范街,组织人员到津淮街西段沿街店面宣传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等关法规政策。同时,与辖区工商部门和丰泽街道联合组建“文明诚信街”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进津淮街西段价格诚信、公平竞争氛围。全年接受投诉22件,立案查处3件,直接反馈16件,办结率86.36%。对1家既不执行明码标价又不接受处罚的商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03年,在各主要农贸市场建立粮食价格市场采价点,定期向泉州市物委报送粮食行情:还根据区内酒店、超市多,商品流通量大的特点,区物价局深入到辖区各商店、酒家散发《福建省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管理办法》,并将辖区内明码标价作为督查重点内容,规范超市、酒店明码标价行为,对8家经宣传教育无效的商店进行处罚。
  2005年,区物价局加强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价格检查和明码标价检查,针对节日期间商家误导消费者情况,向消费者散发《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传单,并重点检查大型生鲜超市明码标价工作。针对中秋节期间“天价月饼”现象,及时制定发放“禁止中秋期间销售天价月饼”提醒函并让商家签收。明确规定商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不得将月饼进行豪华、过度包装。加大价格欺诈行为查处力度,对两家经营床上用品商家存在虚构原价、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违法行为,予以1万元的处罚。
  2006年,开展春运票价、农贸市场明码标价以及车站售票、旅游景点门票、公用电话收费检查。结合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查处擅自印刷标价签超市1家。
  2007年,对辖区主要商业街道、车站周边的近百家商店以及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宣传检查,对其中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执行明码标价的9家商家进行处罚。针对成品油市场供应紧张状况,为防止不法经营者趁机哄抬油价,区物价局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检查辖区14家加油站(含民营加油站),项目涉及成品油供应情况、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擅自提价、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第四节 收费管理
  一、收费许可证管理
  1997年,丰泽区按照《福建省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许可证管理。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暂行办法》,开展收费许可证审验,重点审验持证单位在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执行时间、计费单位等情况是否与收费许可证规定相一致等内容,发现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及时纠正。
  1998年,率先在全市实行企业收费登记卡制度,实行亮证收费,当年全区具有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01个,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行为。
  1999年,配合《泉州晚报》社等新闻单位开展市区公用电话、停车场、“面的”(微型面包的士车)等收费检查,检查处理违价收费停车场、“面的”及公用电话经营户112户。
  2000年,协同企业局、监察局、减负办、财政局,开展涉企收费卡检查,检查20余家重点企业收费卡登记情况。经过检查,全区均无发现有“三乱”(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现象。
  2003年,结合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已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给予核减或调低,年度审验109家,审验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1691万元,其中审验合格率95.41%(另有10家收费单位有办证未收费)。
  2004年秋季,是全面推进教育收费“一费制”第一学年,区物价局首次召开教育收费“一费制”听证会,在征求多方意见基础上,由区政府下达全区“一费制”收费标准。同时,对“一费制”实施后学校收费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并通过对收费许可证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是年,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对所有收费主体按行政许可法进行重新核实,取消收费项目10项,发放新收费许可证110本。
  2007年,完成对全区176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单位的收费年审工作。应审验率达97.09%,审验合格单位165个,基本合格单位2个,合格率占98.08%,基本合格率占1.2%。年度审验行政收费总额为3499万元。
  二、收费公示制度
  1997年,重点监督涉农收费公示制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对各个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均要求公开公示,让群众明明白白交费。
  2000年,制定公布环境卫生收费标准,把街道、居委会环境卫生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2005年,规范市区停车场收费管理,要求辖区停车场收费项目、标准和使用税务票据的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同年,配合泉州市物价检查分局对丰泽区环保系统和建设系统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个别单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2006年,在巩固和完善教育、医疗收费公示基础上,将收费公示制度扩展到各行各业。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停车场收费问题,借交通整顿机会强化规范。加强对民办医院的收费监管,辖区内民办医院实行收费价格报备制度。
  2007年,制作校园标志牌和教育收费公示栏112块分发到全区112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中(其中中小学36所,幼儿园76所),统一规范教育收费公示行为。
  三、收费检查
  1999年,规范农村收费行为,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根据农网改造进程,及时审定农村电价,在全市率先基本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减轻农民负,取消居民生活用电最低收费和供用电贴费等一些抑制电力消费的不合理规定。
  2000年,针对群众反映教育收费问题,组织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规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行为;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组织开展涉及外来人员收费检查。
  2002年,开展物价和收费大检查,重点检查人民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收费、药品经营、中小学收费和公用电话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
  2005年,针对群众反映教育乱收费问题,组织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3家,处理3家,退还缴费者46.9万元。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出《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以后,开展涉及外来人口收费专项检查,查处区劳动服务公司利用群众办事窗口办理证件,强制收取外来人员每月登记费、委托档案管理费共10多万元的违法行为。
  2006年,规范学校公示制度,聘请学校教师担任收费义务监督员,分发聘书和价格法律法规,使教育收费监督范围更广、收费内容更加透明,进一步制约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生。
  2007年,规范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单位能较好地执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有1家医疗单位存在推迟执行政府定价行为,对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立案查处,没收违法金额2296.75元,罚款6000元。
  第五节 价格收费服务
  一、价格咨询与调查
  2001年,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的必需品价格采取每周一报,及时向群众公布商品价格的市场监测情况。
  2002年,开展形式多样的价格服务活动。利用“3.15”法律宣传活动和依法治区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价格政策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关于价格政策疑难问题,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在开展明码标价宣传月活动中,结合推广中英文版标价签,向广大商家发放明码标价宣传材料和《价格管理条例》手册。
  2003年,建立农村农副产品成本调查点,定期反映农村农副产品生产成本升降情况,为价格决策服务。
  2006年,开展“价格服务进药店”活动,选择辖区较大的医药连锁公司进行明码标价试点。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在学校公布物价部门举报电话和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的举报咨询电话以及学校网址。
  2007年,在社区、广场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群众发放价格政策材料及一些相关收费管理文件4200多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在中闽百汇(泉秀分店)召开“规范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现场交流会,宣传、介绍明码标价典型经验。
  二、价格认证
  1998年3月20日,据区编委会批准成立泉州市丰泽区价格事务所。同年4月2日启用印章开展刑事案件价格评估工作。全年完成评估案件90件。1999年,价格事务所发挥价格评估在政府集中采购中的作用,完成各类价格鉴证(包括刑事、司法、行政涉案)、价格评估和咨询服务等250件。
  2001年,区价格事务所更名为区价格认证中心。中心以优质服务配合区法院开展执行年活动,全年完成涉案物品价格认证300件,涉案标的5600万元。
  2003年,完成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委托价格认证208批次。其中为区政府搬迁新办公大楼集中采购核减支出10余万元;为粮食部门2556吨陈粮拍卖和2000吨新粮轮换提供市场采价服务。在浔美工业区二期征地中,为昌盛渔业有限公司完成养殖鱼池(地)机械、设施和人工投入标的认证。为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强制执行经济案件、民事案件拍卖办理价格认证50件(次),标的金额1200万元,办理刑事涉案认证250件,标的金额1000万元,办理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00件,标的金额6500万元。其中,中意超市突然倒闭,业主外逃,供应商情绪激动。区价格认证中心加班加点配合法院到现场勘察,及时做出价格认证报告,为法院及时化解该场社会矛盾争取时间。是年,区价格认证中心被国家发改委认证中心评为“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2005年,先后拓展工商部门查扣社会假冒伪劣商品价格鉴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欠薪追讨和拍卖价格认证、保险车贷的车辆评估等工作。通过主动上门接案、加班认证、及时送达报告书等措施,争取鲤城、洛江等外县(市、区)价格认证市场份额。全年完成评估业务579件,标的金额9616.2万元。
  2007年,在巩固原有刑事案件价格鉴定、法院及公路稽征等行政执法机关价格认证基础上,拓展丰泽辖区以外南安、晋江等县市业务。全年完成价格认证300多件,标的金额1亿多元。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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