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思想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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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67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思想道德建设
分类号: D267.2
页数: 3
页码: 134-1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南安县,自1989年起,每年都会开展各种群众性学雷锋活动,以及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此外,还开展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建设工作,包括宣传先进典型、评选模范、推广基本道德规范等。对于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南安县组织了宣誓仪式、法制教育讲座等活动,并开设了文明学校、家长学校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了青少年的素质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关键词: 南安市 中国共产党 思想道德

内容

一、社会公德建设
  1989年起,每年3月份以纪念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为契机,全县各地广泛开展群众性学雷锋活动。1991年1月至1992年上半年,根据中央、省、泉州市部署,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简称“农村社教”)。溪美莲塘村等35个村被评为南安县“农村社教”先进村;阎建安等69人被评为南安县“农村社教”先进个人。1993年8月,印发《南安县文明市民知识》《文明建设手册》,在南安撤县建市期间,开展“遵守文明规范,争做文明市民”的宣传教育活动。
  1990—1998年,先后广泛宣传出资办敬老院收养鳏寡孤独老人的黄联体、舍已救人的洪联合、尤传度及“张海迪”式好少年戴巧艺等先进典型,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开展“学美岭、创五好”活动,学习宣传各条战线“爱国、敬业、守法、奉献”的先进典型。1993—1995年,开展推荐评选“全国道德模范”“泉州市道德模范”等活动。1996—1998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全市共资助上千名贫困家庭子女走进大学校园。
  2001年,学习贯彻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修订《南安市民文明公约》《南安市民“十不”行为规范》,举办“家庭盛开文明花”表演大赛与“道德新风与你同行”主题活动,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2003年,开展“道德新风与你同行”为主题的“十百千万工程”活动,全市130个文明单位与280多户特困家庭结对帮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2000—2005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2006—2008年,宣传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市民积极参与思想道德建设实践,开展“文明春风暖万家”“树文明新风、过祥和节日”“活力南安迎农运、道德新风伴我行”“公民道德宣传日”“迎奥运、办农运、讲文明、树新风”“迎农运、讲礼仪知识竞赛”等活动。2008年5月,开展首届“感动南安十五人”评选活动,表彰15名爱岗敬业、见义勇为、奉献社会的道德模范。
  二职业道德建设
  1989—1991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1992—1995年,根据行业特点,先后在公安系统开展“正气杯”、在税务、财贸等窗口行业开展“满意杯”、在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开展“医德杯”等职业道德建设竞赛活动,树立机关事业单位和执法部门的文明窗口形象。培育宣传“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南安市地税局等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职业道德先进典型。
  1997—1999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学习孔繁森、吴金印、王振民等模范人物和“学先进、争优创先”活动。宣传部、文明办、广电局联合在南安市广播电视台开辟“职业道德建设大家谈”,表彰先进,推广典型,推动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市旅游局开展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中旅社、金鹿大酒店、航空旅行社、东风旅行社等4家企业获“泉州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0年,开展“企业、社区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2001年,全市机关事业窗口单位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2003—2005年,在经营服务单位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市工商局、市个协联合开展创建“文明诚信经营单位”活动,评选52个南安市“文明诚信单位”,推荐22个单位参评泉州市“诚信经营服务单位”。根据《福建省行风建设及教师职业道德“六要六不要”的规定(试行)》,开展师德承诺活动,引导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形成积极向上、爱岗敬业的良好精神风貌。
  2006—2008年,继续宣传“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正式候选人——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康复点专职医生李云华等典型事迹,先后在南安市及泉州市直机关举行李云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三、家庭美德建设
  1991年7月,在县城成立南安县第一所文明居民学校,第一批学员40名,教学活动以培养和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为中心,开展法律常识、道德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1992—1993年,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双学双比”竞赛活动。1993年,在市直机关评选表彰首批“五好文明家庭”100户。1994—1995年,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争当文明市民标兵”活动。1994年,市委、市政府授予27名市民为“南安市首批文明市民标兵”称号。1997年,全市评选“五好文明家庭”3000多户,1998年元旦表彰100户“计生文明幸福家庭”。
  2000—2005年,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活动,构建“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2001年,联合市妇联举办“家庭盛开文明花”等活动,评选五好文明家庭”408户,“家庭好角色”104人,“文明楼院”37幢,推荐赴省、泉州市表彰21户。2002年,加大社区家长学校创建力度,先后在水头、溪美、柳城等乡(镇、街道)成立22所社区家长学校,家长学校主要讲授优生优育优教知识。2003年,制定《南安市家教“十五”规划》,推选3所家长学校、3名家教工作者、1个家教先进集体赴泉州市表彰。2006—2008年,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建设活动,结合“文明礼貌月”和国庆节活动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在农村继续开展“美德在农家”竞赛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现代生活方式,总结推广福建省“美德在农家”试点村—码马头镇枫树村的典型经验。
  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989年起,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后,联合教育部门组织“迈好青春门,走好青春路”“走向成年、立志成才、创建未来”为主题的18岁中学生成人教育宣誓仪式。1990—1995年,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邀请司法干警到学校举办法制教育讲座。1995年,邀请厦门大学法律系24位师生到学校、企业进行法制教育和维权意识教育。1996—2000年,坚持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拓宽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的两条渠道,抓好文明学校、家长学校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个载体,开展“讲公德、守法纪”读书教育和创先评优活动。2000年,举办全市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知识竞赛活动,组织青少年参观国防教育基地及实践“三个代表”典型——梅山镇新蓝村的两个文明建设成就。实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维岗创建活动。2001年,制定《南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2003年,发动和组织各级团组织以座谈会、辅导报告、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学习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青少年中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行为”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2004—2008年,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05年,在市区长安街开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一条街”“法制宣传一条街”,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爱祖国、爱福建、爱南安”“新世纪我能行”“迈好青春门,走好成人路”“我做合格小公民”“向不良习惯告别”等活动。2006年,贯彻“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开展小公民道德教育。2007—2008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活动。英都西峰小学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开通网上会亲通道,设立留守儿童“谈心室”,被确定为全国留守儿童家教示范点。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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