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中国共产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643
颗粒名称: 卷五 中国共产党
分类号: D2
页数: 54
页码: 103-156
摘要: 本卷记述了南安市中国共产党的详细情况。其中包括了党员与党的代表大会、中共南安市委员会、中国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政法、综治、其他党务工作等。
关键词: 南安市 中国共产党

内容

第一章 党员与党的代表大会
  第一节 党员
  1989年,全县中共党员23682人、基层党组织937个。
  1989—1993年,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重点培养和发展农村、工厂等生产一线党员。1994年,把连续三年没有发展新党员的支部作为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党员发展工作列入基层党委目标责任制。1995—1999年,注重解决农村党员队伍老化问题,继续把发展农村党员工作重点向生产一线、优秀青年、优秀经济能人、妇女、后进村支部等五个方面倾斜。1995年,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查。是年,16个3年以上没发展党员的支部实现“零”的突破,发展了新党员。2000年,制定《关于实行中共党员发展对象协审和公示的通知》,决定由市委组织员办公室负责帮助、指导基层党组织把好发展党员的政审关,确保新党员质量。当年共协审重点发展对象682人,其中106名因政审手续不全或没有参加系统培训予以暂缓入党。2003年,制定《关于试行发展党员工作票决制的意见》,在泉州市率先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工作票决制。2004年,制定《南安市试行发展党员工作测评制的意见》,要求在发展党员时,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测评表,征求群众意见。出台《南安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2005—2007年,全市共发展党员2413名,其中农村党员1134名,占46.9%;35岁以下1105人,占45.8%;高中以上文化1626人,占67.4%;女党员427人,占17.7%。截至2007年底,全市农村党员队伍中,35岁以下年轻党员6851人,占27%,比2003年增长2.8%;高中以上文化8616人,占34%,比2003年增长31.7%;女党员3362人,占13.3%,比2003年增长6.7%。2008年,全市发展党员908名,其中女党员172名,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465名,机关事业单位党员238名,非公企业党员176名,其他党员29名。
  2008年,全市党员41816人,其中机关党员5377人,农村党员31290人,非公企业党员3086人,其他党员2063人;全市基层党组织1728个,其中农村党组织414个,街道、社区党组织36个,国企党组织70个,机关党组织359个,科教文卫党组织130个,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709个,新社会组织党组织10个。
  第二节 党员代表大会
  一、中共南安县第七次代表大会
  1990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召开,正式代表434名,出席代表432名。
  大会听取和审议梁奕川代表第六届县委所作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夺取我县改革开放和建设的新胜利》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大会提出之后三年“提前八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的第二个翻番,至1993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10亿元。努力把南安建成“政治安定、经济繁荣和社会文明的开放县份”的奋斗目标。
  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县委委员27名,候补委员3名;选举产生县纪委委员15名,县纪委常委5名。
  二、中共南安市第八次代表大会
  1993年12月17日至19日召开,正式代表315名,出席代表315名,列席人员117名。
  大会听取和审议梁奕川代表第七届县委所作的《抓住机遇,加速发展,把南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新阶段》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纪委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试行中共南安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的决定。
  大会提出之后五年“坚持两个文明同步发展,进一步落实‘蟠龙起舞、两翼展翅、中部开花、推进三角、带动山区’的战略格局,集中力量,认真实施‘乡镇企业发展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大市区建设工程’;1995年,提前五年达到小康水平;1998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75亿元,国民收入11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280亿元,出口商品总值60亿元,财政收入7.6亿元,综合实力跃居全省前列”的奋斗目标。
  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市委委员35名,候补委员5名;选举产生市纪委委员17名。
  三、中共南安市第九次代表大会
  1998年11月19日至21日召开,正式代表330名,出席代表330名,列席人员179名。
  大会听取和审议李建国代表第八届市委所作的《奋发进取,励精图治,把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南安带入新世纪》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纪委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实行中国共产党南安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的决定。
  大会提出“到2003年,巩固和发展在全省、泉州市领先地位,力争全市国内生产总值220亿元,年均增长11.5%。财政总收入10.2亿元,年均增长1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000元,年均分别增长8%、12.1%;计划生育工作进入泉州市、全省先进行列。社会各项事业有较大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争创省、全国卫生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得到切实加强,社会秩序进一步好转”的奋斗目标。
  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市委委员36名,候补委员5名;选举产生市纪委委员17名。
  四、中共南安市第十次代表大会
  2003年11月12日—15日召开,正式代表349名,出席代表349名,列席人员182名。
  大会听取和审议陈庆宗代表第九届市委所作的《与时俱进,加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纪委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大会提出,之后五年“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在全省、泉州市前列。到2005年,率先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亿元以上,财政总收入比2003年翻一番以上,力争更快更好些,为2010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的奋斗目标。
  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市委委员34名,候补委员6名;市纪委委员19名。
  五、中共南安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2006年7月20日至23日召开,正式代表355名,出席代表351名,列席人员178名。
  大会听取和审议骆国清代表第十届市委所作的《建设现代化工贸侨乡城市,为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纪委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试行)的决议》。
  大会提出“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在全省、泉州市前列,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5%以上,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0%,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5%,建设现代化工贸侨乡城市、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市委委员36名,候补委员6名;选举产生市纪委委员19名。
  附一:南安市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李振生南安市梅山镇蓉中村党委书记、福建莱克石化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附二:南安市当选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五次至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福建省第五次党代会代表:
  梁奕川 中共南安县委书记
  陈乌石 南安县化肥厂工人
  陈慧英 南安县康美镇东旭村党支部书记
  林淑华 南安县计生委主任
  黄书春 南安县地震办主任
  黄静绵 南安县红星中学校长
  福建省第六次党代会代表:
  颜波中 共南安市委书记
  许维泽 南安市官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
  吴秀华 南安市妇联主席
  陈永宝 南安市科协副主席
  叶丽英 福建金鹿集团南安蚊香厂党支部副书记、厂工会主席
  福建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
  陈庆宗 中共南安市委书记、市长
  许旭明 南安市计生委主任
  黄巧丽 南安市洪梅镇党委书记
  白健英 南安市环卫处清扫组组长
  李振生 南安市梅山镇蓉中村党总支书记、蓉中石油化工厂厂长
  福建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骆国清 中共泉州市委常委、南安市委书记
  陈巧英 南安市乐峰镇党委书记
  潘春来 南安市康美镇兰田村党委书记
  洪亚臻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幼教研究室主任
  梁捷生 南安市电力总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
  第二章 中共南安市委员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中共南安县第六届委员会任期三年:1987年11月至1990年11月;第七届委员会任期三年:1990年11月至1993年12月;第八届委员会任期五年:1993年12月至1998年12月;第九届委员会任期五年:1998年12月至2003年12月;第十届委员会任期三年:2003年12月至2006年7月;第十一届委员会任期五年,从2006年7月始。
  二、工作机构
  1989年1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设立机要室;3月,县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文明办)升格为科级单位;12月,县委办机要室改称县委机要局,为副科级单位。至1989年底,中共南安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对台工作部、县直机关党委会、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属县委部门管理的机构2个:县委文明办(科级单位,由县委宣传部管理)及县委机要局(副科级单位、由县委办公室管理)。属县委管理的事业机构1个:县委党校。
  1990年7月,县委党史工作委改称为县委党史研究室;10月,县老干部局改称为县委老干部局。1991年3月,县农业委员会加称县委农村工作部(简称县委农工部),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4月,县委对台工作部改称为县委台湾工作部(简称县委台工部),对外称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简称县台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5月,成立南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综治办),为正科级单位;11月,县直机关党委会改称为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县直党工委)。1993年4月,县纪委、县监察局合暑办公。
  至1995年底,中共南安市委所属市直机构:市委办公室(包括市委机要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包括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委对台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员会(包括市综治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机构: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
  1996年,撤销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农业委员会),设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市政府农业办公室牌子);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改称为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简称市文明办),仍由市委宣传部管理。
  1996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简称1996年机构改革),市委设6个工作机构:市委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其合署,加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市委政策研究室牌子)、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市宗教事务局牌子)、市委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3个部、办管理机构: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由市委宣传部管理;市委机要局由市委办公室管理。1个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市政府农业办公室牌子)。
  1998年,市档案局与档案馆合并,保留档案局牌子,改为市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同年,成立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加挂南安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牌子),为正科级单位;市保密局并入市委机要局,归市委办公室管理,为副科级单位。
  2002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简称2002年机构改革),市委设8个工作部门:市委办公室(加挂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机要局、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牌子)、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加挂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3个部门管理机构:老干部局由组织部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由宣传部管理,均为正科级;市委信访局(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市委办公室为主管理,为副科级单位。1个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挂靠单位:市委610办。3个事业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档案局、市委党校。
  2005年,市委信访局升格为正科级机构,仍由市委办公室为主管理。
  至2008年12月,市委工作部门8个: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工部(加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委、市委信访局(加挂市政府信访局牌子)。市委部、办管理的单位9个: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机要局、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由市委办管理;市委文明办由市委宣传部管理;市综治办、市委610办由市委政法委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市委非公企业党工委由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委管理事业单位3个:市委党史研究室、档案局、市委党校。
  三、机关党组、党委
  (一)机关党组
  1989年,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已设立党组。1997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市农办、市教育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计划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南安市支行设立党组。2002年9月,设立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06年1月,设立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市工商联(商会)党组;6月,设立市技术监督局党组;9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改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2008年2月,设立市总工会党组。
  (二)市直机关党委
  1989年,全县设立人武部、文教、经委、财委、农委、建委、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政法委机关等9个县直部门党委。
  1996年8月,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改为归口管理,市文教党委改设为文教口党委;撤销市经委党委、市财委党委,合并成立市计经贸口党委;市农委党委改设为市农口党委;市建委党委改设为市建委口党委;市委机关党委改设为市委党群口党委;市政府机关党委改设为市政府综合口党委;市委政法机关党委改设为市委政法口党委。
  1999年6月,成立市农业产业化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市水利电力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市工矿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市商贸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等5个国投公司党委。
  2002年6月,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全面调整,原来机关7个“口”党委重新划分为10个“系统”党委:市委党群口党委改称为市直机关党群系统党委;市政府综合口党委改称为市政府综合系统党委;市委政法口党委改称为市委政法系统党委;市农口党委改称为市农林水系统党委;市文教口党委改称为市文教系统党委;撤销市计经贸委口党委,设立市计划系统党委、市经贸系统党委;撤销市建委口党委,设立市规划建设系统党委;设立市统战系统党委、市财税系统党委。
  2005年11月,撤销商贸、工矿、农业、公共事业等4个国投公司党委,合并成立南安市贸工农国投公司党委。2006年3月,市文教系统党委改称为市宣传系统党委。
  至2008年,全市有党群系统、政府综合系统、统战系统、宣传系统、政法系统、计划系统、财税系统、经贸系统、农办系统、规划建设系统等10个系统党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公安局、贸工农国投公司3个市直党委。
  四、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
  1989年,全县有溪美、美林、东田、仑苍、英都、翔云、眉山、金淘、蓬华、诗山、码头、九都、罗东、梅山、向阳、洪梅、洪濑、康美、丰州、官桥、水头、石井等22个乡(镇)党委。
  1999年1月,因行政区域调整,撤销原溪美镇党委,设立溪美街道党委和柳城街道党委;撤销原美林镇党委,设立美林街道党委和省新镇党委;7月,撤销原丰州镇党委,设立丰州镇党委和霞美镇党委;撤销原罗东镇党委,设立罗东镇党委和乐峰镇党委。
  2003年4月,撤销原溪美街道党委、柳城街道党委、美林街道党委,设立溪美街道党工委、柳城街道党工委、美林街道党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
  2005年9月,撤销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党支部,设立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
  至2008年年底,全市有23个乡(镇)党委,3个街道党工委及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第二节 重大决策
  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
  1990年12月,中共南安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制定之后三年的总体奋斗目标: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动员和依靠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团结稳定、集中精力把南安的改革开放与建设搞得更快更好。要突出抓好科技教育,在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和巩固国营企业的主导地位的同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开发型农业,大力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大力加强党的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前八年实现工农业产值的第二个翻番。至1993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10亿元。
  1993年12月,中共南安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制定之后五年的总体奋斗目标:必须以撤县建市为契机,深入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保护并调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坚持两个文明同步发展,进一步落实“蟠龙起舞、两翼展翅、中部开花、推进三角”的战略布局,集中力量,认真实施“乡镇企业发展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大市区建设工程”,奋斗五年,奠定南安经济发展的雄厚基础,1995年提前达到小康水平;力争到1998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75亿元,国民收入11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280亿元,出口商品总值65亿元,财政收入达到7.6亿元,综合实力跃居全省前列。
  1998年11月,中共南安市第九次代表大会制定之后五年的总体奋斗目标: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念好山海经,走好兴工路,搭好经贸台,吹好引凤箫,谱好文化曲,加强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把一个政明风清、市强民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南安带入21世纪。到2003年,巩固和发展在全省、泉州市的领先地位,力争全市国内生产总值220亿元(现行价,下同),年均增长11.5%。财政总收入10.2亿元,年均增长12.1%。
  2003年11月,中共南安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制定今后五年的总体奋斗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创新、务实意识,全力推进沿海、东西溪沿岸、山区三个层面联动快速发展,打造实力南安、活力南安、魅力南安,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南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到2005年,率先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亿以上,财政总收入比2003年翻一番以上,力争更好些,为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经济发展战略
  (一)“发展乡镇企业”战略
  1990年,县委、县政府培育乡镇企业“五朵金花”(南丰、南华、南晶、南泉、南美)典型,以带动全县乡镇企业发展。1991年,县委、县政府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南安经济的重要战略,提出“一年播种、两年开花、三年结果”的发展乡镇企业工作规划,决定1991—1993年开展“乡镇企业年”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展乡镇企业。
  1992年2月,县委作出《关于加速乡镇企业发展步伐的决定》,在技术人才使用、信贷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政府管理服务等方面出台扶持优惠措施,促进乡镇企业加快发展。1993年12月,市委在中共南安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上,提出“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南安经济的重要战略,常抓不懈,争取在1998年实现乡镇企业总产值翻两番,突破316亿元”。
  1994年,市委、市政府贯彻“发展乡镇企业”战略,组织实施“乡镇企业发展工程”,引导和激励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各方力量筹资兴办企业。
  1996年2月,市委作出《关于大力发展“三资”企业的决定》,并决定组织开展三资企业年活动。5月,市委作出《关于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和提高的决定》,提出乡镇企业“要坚持走企业规模化、产品名牌化、管理现代化的质量效益型路子,积极外引内联,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努力实现乡镇企业的新跨越”。
  (二)“工业立市”战略
  1997年1月,市委总结实施“发展乡镇企业”战略的成功经验,提出“再创南安市‘九五’辉煌,潜力在工业,希望在工业。要以工业立市,加快企业向规模化、产业化、科技化方向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的新跨越”。1998年11月,在中共南安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市委再次强调“工业立市”是南安经济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是确保21世纪南安在全省、全国保持领先地位的必然选择。
  市委制定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开展“工业立市”系列活动:1997年,开展“工业发展年”活动;1998年,开展“工业壮大年”活动。当年12月,市委作出《关于加快发展乡镇明星企业,推进工业立市进程的决定》,在全市乡镇工业中,确认一批骨干企业作为南安市明星企业进行培植和扶持,促其形成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力强的“南安旗号”企业,带动全市乡镇工业整体素质的提高;1999年,开展“推进工业立市进程考评”活动。
  2000—2008年,第九、十、十一届中共南安市委始终坚持“工业立市”发展战略,推进“工业立市”向“工业强市”迈进,并根据各阶段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提出发展壮大南安工业的新举措。
  三、中心城市建设
  1993年12月,市委提出:南安设市和今后发展迫切需要建设一个大市区。要按照现代化城市要求,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速度和侨乡特色,进行规划设计。此后市区建设的重点应放在现市区的延伸和大规模开发建设美林新区,尽快形成大市区格局。要在市区建设一批包括柳湖公园、戏院、体育馆、青少年宫等设施,以及高档的商场、酒店、综合大楼。要引进现代化的城市管理经验,加强城市居民意识教育。
  1998年11月,市委提出:要按照《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市区有山有水的自然环境优势,努力塑造显山露水、依山傍水、青山绿水的城市新格局。抓好市区行政区划调整,改造旧区、发展新区,引导市区向四面拓展,扩大容量。至2003年,市区规模扩大到16平方千米,人口18万,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8%,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以上的水平。
  2005年,市委进一步确立“以江为轴、东进西连、北拓南疏、拥江发展”的城市建设思路和“山水园林城市”的建设目标,强调要以超前的意识、发展的眼光谋划和完善城市规划,提升城市规划水平,撑开城市框架;提出要突出北拓东进,加快城东组团和城北组团的市政、路网、商贸等设施建设。要突出“一江(西溪)一湖(柳湖)三山(南山、龟山、凤凰山)”景观特色,精心设计城市风貌和城市景观,加大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力度,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要以城市路网、市政设施、旧区改造、新区建设、社会事业布局等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提高城市辐射和集聚功能;修订中心城区规划,至2010年,中心市区建成区面积达25平方公里,人口达25万。
  四、申请撤县建市与行政区域调整
  1992年5月,根据南安经济发展需要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县委、县政府作出申请撤县设市的决定。1993年5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南安撤县设市,同年10月16日举行撤县建市庆典活动,南安市正式设立。
  1998年底,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并决定申请撤销原溪美镇、美林镇,设立溪美、柳城街道和美林街道、省新镇。1999年初,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并决定申请撤销原丰州镇、罗东镇,设立丰州、霞美和罗东、乐峰镇。
  第三章 中共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节 机构
  一、市纪委(监察局)
  1989年,中共南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为副处级机构,内设办公室、控告申诉室、纪检室、审理室等4个室,核定行政编制25名。1993年4月,县纪委、县监察局合署办公。1997年3月,核定行政编制34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加挂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等8个室。
  2002年,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南安市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委办〔2002〕83号)精神,市纪委、监察局内设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加挂“市监察局举报中心”)、执法监察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等8个室以及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效能投诉中心)2个挂靠单位。核定行政编制28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核定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事业编制4名。2006年,增加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2名。2007年,增加市纪委行政编制1名。至2008年底,市纪委、市监察局内设机构不变,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6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
  二、派出机构
  2000年9月,市纪委在教委、计生委、卫生局、建委、土地局、财政局、交通局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在检察院、法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邮电和金融系统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2002年,市纪委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经济贸易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民政局、农业与海洋局、水利局、科学技术局、文化体育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广播电视事业局、教育局、计划生育局等18个市直部门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2006年,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在部分市直部门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通知》,市纪委在司法局、林业局、粮食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统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7个市直部门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
  至2008年底,市纪委共在32个市直部门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
  第二节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清理违规建房
  1990—1991年,对党政干部违反规定建私房进行清理查处。全县接受清理的党政干部4000人(副处级以上30人,科级560人,科级以下3410人)。经查1982年以来建私房770人,其中不同程度违反省委相关文件规定262人,给予罚款处理151人、共274142元;责令退地还耕50人、面积共2663.67平方米;给予党纪处分5人。1995—1996年,对党政干部违规购买集资房、多占公房进行清理。全市违规人数147人,给予处理140人,其中:副处级以上5人,3人退出公房,2人退出集资房;科级89人,处理86人,退出租住公房8个单间、集资房及公房66套;科级以下53人,处理49人,退出租住公房27个单间、集资及公房23套。清房还处理收回现金55.58万元。至此,清房工作基本结束。
  二、礼品、礼金登记和清理
  1995年,处理党员干部公务活动接受礼金2人2320元。1997年,建立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制度。是年,2名处级干部按规定分别上交礼品(1条金项链)礼金(5500元人民币),38名科级干部按规定上交礼品折合人民币3.29万元。2000年,设立南安市廉政账户,接收领导干部上交的礼金款项。2001年,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
  全市130多个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规定填写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上交情况汇总表,共清理收受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13.5万元。
  三、处理违规配备车辆和通信设备
  1994—1996年,清理党政机关购买和使用进口小汽车。乡(镇)政府和市直机关进口排气量3.0小车共15部,其中3部经有关部门评估作价拍卖,8部退还原赠车者,2部转企业单位使用,2部经报送审批作为公务接待用车留用。1995年,清理公款购买摩托车61部,全部按有关规定处理。当年,处理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的科级干部2名,追缴学习费用6106元。
  1995年,清理用公款购买手提电话146部、住宅电话166部、无线寻呼机212只。1998年,重新修订出台《关于南安市无线移动电话、私人住宅电话配备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实行“话机折价归私、话费限额报销”的管理办法。同时,再次开展清理工作,全市352个单位共清理出公款购置的移动电话905部和公款安装的住宅电话241部,按规定全部折价处理,折价金额共84.5万元,应缴78.56万元全部缴交入库。2008年,开展个人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专项清理,清理解除捆绑办公电话144部,清退由公款支付的个人通信费用42775.28元。四、廉洁自律制度建设
  1996年,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文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按照标准接待,原则上市区范围内不吃饭,下乡不喝酒,到企业不就餐。1998年,重新修订公务接待标准,乡(镇)机关和市直部门单位的接待费实行“一控四限”(控制总额、限点接待、限员陪客、限额就餐、限时结账),干部下乡一律在机关食堂用餐,接待费从会计账目中单独列项,严格接待费的审批和监督。1999年12月,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禁用公款赠送红包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财务审批权。2000年。根据干部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用车和周转房使用管理的问题,出台《关于南安市领导干部用车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市政府干部周转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用车及周转房管理。
  五、其他工作
  1989年起,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公物移交工作制度。是年,全县47名科级干部向原单位办理公物移交手续,移交电视机2台、摩托车6辆、手提电话17部、录音机1台、传呼机7个、热水器2台、冷热饮水机1台以及其他公物共183件。1991—1992年,清理和纠正党政机关及其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对54家挂靠党政机关的企业,采取整体脱钩处理或划转企业管理;对参与企业经营的专(兼)职干部,限期回归原单位。1993年,清理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费用,1992年7月至1993年10月,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27个98人,按规定个人应上缴的“三费”(置装费、伙食费、零用钱),全部缴交市财政部门。2001年,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登记清理工作,全市38名县(处)领导干部均填报登记表,并由单位张榜公布。2002—2006年,每年春节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召开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座谈会。200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黄金周期间,加强公款公车旅游整治工作,制止3个单位拟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2005年,检查监督国有企业领导廉洁自律工作,专项整治开具虚假发票用于公款报销的行为。2006年,专项清理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101个
  单位1046名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各类出国(境)证照1169本,其中处级干部31人52本,按规定不宜由个人保管的证照全部上交有关部门。
  第三节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989—1995年,重点查处经济领域贪污、挪用公款与镇、村干部利用土地审批环节贪污受贿的违纪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57件。1995年,立案查处市土地管理局、市地产开发公司受贿窝案;查处接受礼金2人共2320元,处理上交国库。11月,组织全市财务、税务、物价专项大检查,检查重点户6443户,查出违纪2836户、违纪金额416.08万元,追缴入库407.4万元。1996—1997年,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案件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受回扣、贪污公款案件。1996年,立案查处3名镇领导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查处3名村干部贪污公款的案件。1997年,立案查处国有企业厂长、经理收受回扣、贪污公款的案件2件。
  1998—2002年,重点查处涉及“三机关一部门”(党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1998年,立案查处1名机关科员、1名镇党委副书记利用漳泉肖铁路征用土地赔偿的工作便利,贪污公款的案件;立案查处1名村干部利用漳泉肖铁路征用土地侵吞公款案件。1999年,立案查处1名副镇长在担任漳泉铁路南安丰州段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贪污、受贿的案件。2000年,立案查处市食品公司经营店面出租的受贿窝案;立案查处1名工商所副所长利用职务便利受贿75000元、徇徇私枉法的案件;立案查处1名村支书挪用村路拓宽专用款7万元的案件;立案查处1名水库管理处主任挪用公款153223元的案件。2001年,立案查处科级干部11件11人;立案查处某村两委干部以“技术转让费”为名伪造票据、虚报8万元的集体贪污窝案及1名村主干贪污受贿案。2002年,立案查处“三机关一部门”违纪案件22件22人(科级干部12人、其他10人),其中立案查处1名副镇长在任职期间,利用分管镇基金会工作便利受贿4.5万元,并造成集体资产流失258万元的案件。
  2003—2008年,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受贿索贿案件和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滥发补贴及商业贿赂案件。2003年,立案查处市城监大队1名副大队长私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产46.91万元、贪污1万元的案件。2004年,立案查处某乡政府挥霍浪费、违反收支两条线及廉洁自律规定、滥发奖金补贴的案件;立案查处某中心小学虚开票据套取公款、私设小金库、发放不合理补贴141752.3元的案件;立案查处某医院药剂科科长收受药商贿赂20400元的案件;立案查处某小学校长虚开工程支出票据、私设小金库350582.22元、贪污公款5000元的案件。2005年,立案查处某镇人大副主席利用分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职务便利,贪污2万元的案件;立案查处某派出所1名民警受贿13500元、索贿5000元的案件;立案查处某畜牧兽医站截留私分检疫费、店租等67200元的案件;立案查处某小学校长挪用公款94900元的案件。2006年,立案查处市法院工作人员向法院原院长行贿窝案;立案查处某食品站站长私设小金库150740元、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2007年,立案查处1名副局长受贿47528.29元的案件;立案查处1名法医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案件当事人20000元贿赂的案件;立案查处1名供电所职工挪用公款173049元的案件。2008年,立案查处某局1名科长利用职务便利,在开发商选址、变更过程中受贿70000元的案件;立案查处某医院工作人员利用医药采购、综合大楼基建的职务便利受贿窝案;立案查处1名医院院长受贿29万元案件;立案查处某农机站截留保险费比例提成228435.7元的单位受贿案件;立案查处1名司法助理员利用负责征地拆迁的工作便利受贿12万元的案件。
  1989—2008年,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5369件(次),审查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504件。受党纪处分共1357人,其中开除党籍376人、留党察看249人、撤销党内职务60人、严重警告344人、警告328人;受政纪处分党员179人(副科级以上干部119人),其中开除公职9人、撤职37人、降级19人、记大
  过29人、记过41人、警告44人。移送司法机关审理受刑事处罚128人。
  第四节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一、治理公路“三乱”
  1994年,市纪检监察部门贯彻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将制止公路“三乱”(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作为纠风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拆除违规设立的收费站、检查站,实现国道、省道无“三乱”。此后,为巩固整治公路“三乱”的成果,每年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抽查境内公路。至2008年,共出动524人次整治公路“三乱”,抽查境内公路3300多公里,查处“三乱”案件22起,清退乱收费90多万元。
  二、减轻农民负担
  1998年,督促市物价管理部门制定《关于农村供电实行最高限价的通知》,全市285个村最终用户电价控制在1元/度以内,占村总数的72%。农村平均电价由原来的1.25元/度回落至1.1元/度左右,每年减轻农民电费支出2000多万元。1999年,全市发放30万份农民负担监督卡,在22个村建立44个农民负担监察点,220个农民负担监督户,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制止违规行为4起,废止和修订涉及农民负担文件2份,取消涉及农民不合理负担2项,减轻农民负担590.79万元,清退已收取的款项90.79万元。2000年,农村实行电网改造,改造后全市平均电价每千瓦时下降0.24元,减轻农民用电负担53862.1218万元。
  2001—2008年,共取消涉农不合理收费项目19项,减轻农民负担23389.25万元。2002年,在全市设立30个事业性收费窗口网点,229个收费项目纳入网点管理,撤销收费项目8个。2003年,市政府制定《南安市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全部退回向农民收取的三项村级提留款和五项乡镇统筹款的预收款。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治理农村报刊征订乱摊派。
  三、治理教育乱收费
  1999年,坚持按照“省立项目、省定标准”的原则收费,设立中小学乱收费举报电话。是年,共受理群众举报乱收费信访件31件,查处违纪金额17.2万元,全部清退给学生。2001—2008年,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一费制”,对全市中小学教育乱收费进行专项整治,共查处违规违纪案件105件,查处违规收费343.26万元,退还不合理收费90.04万元。四、治理整顿医疗药品市场秩序
  2000年4月,首次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药品,共成交20个品种146.65万元,比国家规定的批发价下降150万元,平均降价达50.6%。大幅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对2467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及225种药品价格进行调整,收费总幅度调低6.5%,药品价格降低幅度达14.56%。2001年,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对全市970多家医疗单位、个体药店及美林、官桥等地药品批发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药品29万多种(次),处罚89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店10家。2003年,专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731家,立案查处161件,依法取缔15家,罚款29.2万元。2006年,加大药品市场执法力度,组织检查药店和医疗机构1300多家(次),立案92起,取缔无证经营8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2000多种,罚没款36.2万元。督促做好省第四批集中招标中标的1706种药品跟标工作。至2008年,全市公开招投标集中采购药品共4301种,降低药品价格3953.046万元,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6000多家,立案572件,依法取缔违法经营15家,罚没款168.1万元。
  五、治理商业贿赂
  2006年,成立南安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将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市纪委监察部门重要议事日程。2007年,开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专项治理整顿,工商系统立案查处4件涉嫌商业贿赂案件,卫生系统封杀14家涉嫌商业贿赂的医药购销企业,医务人员上交不正当收入43万元。
  第五节 执法监察
  一、专项执法监察
  1989—1992年,探索执法监察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的途径和方法。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整顿公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993—2002年,先后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春耕备耕、农用物资、农用柴油价格、农业专项资金、生产自救款、粮食销售价格、菜篮子专项资金、农村电价整顿、涉农收费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000—2002年,专项监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四项社保资金的管理、使用。
  2003—2004年,监督检查水利、交通、教育危房改造等项目配套的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03年、2007年、2008年,开展环保执法监察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参加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督查工作。2004—2006年,对教育乱收费、行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督查。2007年,监督检查《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2008年,会同林业、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林业系统2006年以来林业执法进行专项监察。
  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执法监察
  1996年,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的执法监察。1997年,开展农业建设用地清查,清理非法占地行为,检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收支情况。1998年,开展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南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和评标定标办法》《南安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廉政建设管理规定》《南安市建设工程评标定标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管理规定》等,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及中标后工程的跟踪管理。1999年4月起,每年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政府采购规范运作,同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2002年,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四项制度的实施。8月,对南安大盈糖厂的土地使用权采取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评估价427万元,挂牌交易成交510万元。是年,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全年公开招投标73个工程项目,工程标底总价24731.17万元,中标价为23222.63万元,节约投资1508.54万元。
  2004—2006年,督查并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合法权益的行为。2007年,把规范中介组织作为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内容,对中介组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督促主管部门建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工作机制。2008年,把土地、矿业、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中串通投标(含串通竞买)行为纳入专项整治范围。11月,在全省率先开通集查询、管理、电子摇选、公众评议于一体的“中介网上超市”。是年,确定南安市重点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目录。
  三、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
  2008年3月,启动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制定《南安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方案》。是年,市卫生局等11个试点单位通过细化、量化、简化行政自由裁量权,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09部,共梳理出自由裁量权条款1948条,细化行政权力3001项,制成“权力清单”,依法压缩“弹性空间”,
  建立健全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
  第六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99—2000年,市委先后制定《南安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南安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把各级班子及其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和分管的部门和范围逐项分解,量化指标。2002年,市委、市政府发出《市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范围及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南安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
  2004—2005年,市纪检监察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分解为5大项34小项,逐项落实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及市直相关部门,做到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建立6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试点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先后有7个乡(镇、街道)和2个市直单位的17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2006—2008年,先后建立《南安市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定《关于科级领导干部述廉报告制度的意见》《关于对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工作中违纪行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008年,研究制定《南安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完善惩防体系,把领导干部的考核考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机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
  第七节 机关效能建设
  1998年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勤政建设工作动员大会,颁布《南安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市纪委监察部门成立勤政监察室,聘请15名勤政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2000年3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将勤政监察拓展为机关效能建设,成立南安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效能办)。6月,成立南安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制发“一表两函一书”(投诉登记表,交办函、转办函,效能告诫书),对投诉件的处理要求当日投诉、当日批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2001年5月,市效能办协调设立南安市勤政服务大厅,15个职能部门和2家中介机构入驻,设置20个服务窗口。8月,设立洪濑机动车辆办证服务窗口。
  2002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南安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市勤政服务大厅逐月进行绩效考评,评选每月优秀服务窗口。制定出台《南安市清障工作实施意见》,实行工作例会、挂钩联系企业、督查督办、被诉待岗、效能告诫、效能追究、定期通报等7项清障工作制度。2003年,开展企业评议机关效能工作,就18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部门如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征求企业的意见建议。2005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南安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对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主要采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方式进行。是年10月,创建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30个与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入驻并设立服务窗口。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审批流程再造,简化审批环节,实现审批与监管适当分离,改变多头收费为一个窗口收费,做到“办事不出中心,高效便民”。2006—2008年,全面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把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纳入效能监督。2006年4月底,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并联审批试点开通,企业和群众能够通过互联网办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至2008年,在效能建设中全市给予效能告诫22人,移交党政纪处分3人,辞退2人。
  第八节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989—1992年,县纪委监察部门以组织学习辅导材料、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以及召集党员代表座谈会为主要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1991—1992年,结合城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中纪委7个规定等辅导材料。1993—1994年,开展“讲党性、学先进、比廉洁”的专题教育。在官桥、洪濑、美林、梅山、九都、溪美等乡(镇)及税务局、工商局、农行、电力公司建立教育联系点,以点带面,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1995—1996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纲要》,开展“学理论、讲党性、守纪律、比奉献”的专题教育活动。1997年,举办“党纪政纪教育”专题教育讲座,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为主要内容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1998—2003年,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1998年,组织全市500多名领导干部到泉州参观全省反腐倡廉展览;举办南安市地税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会,组织观看南安市地税系统先进事迹图片展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1999年9月,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学地税整顿机关作风活动。2000年9月,在全市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报反腐败典型案例,以案警醒党员干部,加强反腐思想防线建设。2001年3月,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选择新蓝村党支部、市科协陈永宝等5个实践“三个代表”先进典型到各乡(镇、街道)巡回报告。2002年,先后开展学习陈欠水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宣传月活动。2003年,市委开展向艰苦奋斗、勤政廉政的优秀共产党员——南安市档案局长吕火把学习活动,激励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勤政为民的优良作风。
  2004年,开展优质党课教学观摩评比活动,先后在市委党校及市直系统党委举办15场党课教学观摩现场会。2005年,建立金淘叶飞将军故居、石井郑成功纪念馆、梅山李光前故居、泉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南安市公安局看守所、南安市委党校、南安市地税局等7个反腐倡廉教育基地。2007年,分三批组织600多名科级党员干部和市在建重点建设项目负责人到泉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2008年初,在市区长安街设置120块廉政公益宣传牌,举办文化广场廉政文艺晚会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图片展。
  第四章 组织工作
  第一节 机构
  1989年,县委组织部内设5个科室:秘书科、干部科、青干科、组织科和党课电化教育室。人员编制36名,实有人员30名。1990年3月,党课电化教育室改称为中共南安县委党员电化教育办公室。4月,增设干部审理调查科。1994年6月,增设党代表联络科。1996年3月,增设党群机关干部管理科。1997年6月,中共南安市委党员电化教育办公室改称为中共南安市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2000年,干部审理调查科改称为干部监督室。2002年机构改革,市委组织部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党群机关干部管理科、青年干部科、干部监督室、党代表联络科;3个挂靠单位: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2004年9月,设立中共南安市委非公有制企
  业工作委员会,挂靠组织部管理。2008年11月,南安市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加挂南安市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牌子。
  至2008年,市委组织部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党群机关干部管理科、青年干部科、干部监督室、党代表联络科。4个挂靠单位: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市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市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实有人员28名。
  第二节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1991年、1994年、1997年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市委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抽调市、乡(镇)机关干部组成联络组,分片挂钩指导换届选举工作。1997年,全市共调整村支部书记122人、村委会主任165人。新一届村支部和村委会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分别比届前下降5.48岁和7.62岁。200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72个村党支部开展“两推一选”(党内推荐支委候选人和党外推荐支委候选人,有选举权的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支委人选)工作,全市414个村(居)党支部共选配支委1678人,其中高中文化程度789人(中专以上97人),占46.8%,平均年龄40.4岁,比上届降低2.1岁。2003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在全市确定26个试点村,试行“两推两考一选”(村民代表推选、党员推选,考试、考核,党内选举)村党支部班子成员。2006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全市选定25个村试行“差额选举”村级党组织书记。全市416个村(社区)共选配“两委”成员共2791人,其中支委1671人,村委1541人,交叉任职421人。
  二、新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
  20世纪90年代初,南安开始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1992年,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共建党支部116个、党总支7个,其中全县59个工业小区有29个工业小区建立党组织。是年,通过实行独建、联建、挂靠的办法,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建立7个党支部。1993年,在乡镇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建立5个党总支、89个党支部,党员总数达2132名。1994年,成立溪美镇崎峰工业区党支部、帽山工业区党支部。1998年,组建非公有制企业党总支2个,党支部27个。1999年,全市3741家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192家,覆盖面达39.7%,建立团组织489家。2000年,组建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15个,升格为党总支7个。2001年,把企业员工超百人或销售额超百万元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组建党组织的重点单位,当年组建这类企业党组织8个。至2007年底,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632个,其中589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全部组建党组织。
  三、整顿转化后进村党支部
  1989年,全县60个后进村党支部,经整顿转化升级30个党支部。1992年,结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对全县22个软弱涣散的后进村党支部进行整顿,是年转化升级5个党支部。1995年,从市、乡(镇)机关选派195名干部组成工作队进驻后进村帮扶整顿,31个后进村中26个实现转化升级目标。1997年,市委制定《关于整顿村建薄弱村的意见》,推行“山海协作、结对帮贫”措施,完成38个后进村整顿转
  化升级。2001年,重点检查全市26个“不适应村”和78个村(居)站(所)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使用及村务公开情况。2002年,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南安市2002年党建工作要点》,重新确定26个不适应村党支部,进行整顿转化。2003年,出台《关于加强2003年不适应村整顿转化的工作意见》,划拨14万元支持不适应村开展党员教育培训。2005年,确定61个不适应村和经济欠发达村,出台《不适应村和经济欠发达村整顿帮扶工作的意见》。
  第三节 党员教育培训
  20世纪80年代末,县委组织部开始翻录党员教育录像带并发放到基层党组织,供组织党员观看。1989—1992年,党员教育以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主要内容,3年间共举办各类党员培训近500班次,其中,1992年举办学习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讲话精神报告会、培训班103班次,受训人数30883人次。1990年3月,成立电教办公室(挂靠县委组织部),负责开展党员干部的电化教育工作。
  1993—1996年,党员培训以学习中共十四大精神、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新党章为主。1993年,各基层党委共举办新党章学习骨干培训班38期,培训学习骨干1950人。1994年,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建立677个电教播放点(配备录像播放机、电视机等设备)。当年,组织播放5837场次,党员电化教育在各支部广泛开展。此后,组织观看党员教育电教片成为各支部的常态化活动。1995年,市委先后在市委党校举办2期“双学”(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学习党章)党员骨干培训班,培训300多名学习骨干。1996年,在各党委党校举办党员培训班176期,对全市党员进行普遍性培训;在南安广播电视台开设《南安党建》栏目,播出党建动态消息和党员教育专题片。
  1997—2000年,党员教育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简称“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党性教育活动为主。1999年3月至5月,开展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集中教育活动。当年,在党员中广泛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全市举办“三讲”培训60期,报告会100多场。
  2001—2004年,党员教育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中共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2001年1月,市委发出《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当年,全市党组织分两批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共有660个单位(含党支部)1万多名干部、党员参加。2002年,通过回访复查,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农村“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2003年,全市各级党组织举办各类培训活动800多场次,辅导党员、干部学习中共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005—2006年,在全市党组织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5年1月31日,市委召开大会动员部署。第一批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有10个市直系统党委,共187个党组织(党组、党委、党支部),党员3192名,教育活动时间为2005年2—7月;第二批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主要有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共626个党组织,党员10733人,教育活动时间为2005年7—12月;第三批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主要有农村党组织,教育活动时间为2006年1—6月。教育活动分动员学习、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在第一、二批教育活动中,市委抽调近200人组成84个督导组,深入各党组织指导、督促教育活动的开展。在第三阶段教育活动中,抽调600多人组成140个宣讲队,到农村支部开展学习辅导。
  2007—2008年,党员教育以学习中共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主。开始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至2008年,全市建成终端站点443个,完成镇、村两级远程教育网络的全覆盖。
  第四节 干部管理
  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干部交流
  1991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回避交流、异地交流、提拔交流。1994年,共调整交流科级干部203名,占632名科级干部的32%,其中在15个乡(镇)中选派20名干部进行山区沿海互派交流挂职,在公安、法院系统进行轮岗调整交流。当年,乡(镇)与市直机关换岗交流35人。1995年,回避交流、异地交流、提拔交流科级干部69名,占科级干部总数的10%。组织乡(镇)山海协作交流,互派联络员20名。筛选表现较好和表现较差的55名乡(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交流。1999年,对71名科级干部和50名乡(镇)一般干部进行交流,挑选重点培养对象到条件差、基础弱、工作难度大的单位、岗位或艰苦地方锻炼。
  2000—2004年,乡(镇、街道)机关与市直机关科级干部交流面达28.89%。其中,乡(镇、街道)到市直机关任职58人,市直机关到乡(镇、街道)任职16人,乡(镇、街道)之间交流99人。2005—2008年,一批在山区乡(镇)工作10年以上、表现优秀的干部交流到中部和沿海乡(镇、街道)工作。
  (二)任前公示
  2000年7月,市委制定下发《关于实施科级干部任前公示制的决定》,并配套出台《南安市科级干部任前公示信访工作暂行规定》,把任前公示列入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年,59名拟提任副科级干部实行任前公示。2001年,市委制订下发《关于试行干部考察工作预告制度的通知》,把考察预告列入干部考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此后至2008年,全市拟提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均实行任前公示。
  (三)公开选拔
  1998年底,市委决定实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1999年2月,通过公开报名、考试考核,选拔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4月,市公安局103名干警参与柳城、省新派出所正副所长、正副指导员公开选拔考试。2000年,教委、财政局、林业局、团市委、侨务办、人才中心等6个部门的7个科级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2001年,指导市法院公开选拔审判长2名,执行庭长1名,独立审判员2名。2002年,确定市检察院、工商局、卫生系统共19个中层干部职位进行公开选拔。
  (四)市委全委会票决领导干部人选
  2005年,市委试行全委会票决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8月,市委十届四次全会首次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投票表决2名乡(镇)党政正职人选。2006年,按照《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规定的程序,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十一届二次全会共票决28名乡(镇)党委书记拟任人选和乡(镇)长拟推荐人选,其中5月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票决11名,11月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票决17名。2007年,市委全委会票决乡(镇)党委书记拟任人选和乡(镇)长拟推荐人选8名,其中十一届三次全委会票决4名,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票决4名。
  二、干部考察任用
  1989年,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对全县65名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党委秘书进行考察考核,确认享受副科级待遇58人。
  1990年县乡换届选举,县委组织对全县22个乡(镇)和县直机关93个部、委、办、局共379名任职半年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全县乡(镇)调整配备党政领导干部243人(其中女干部6人),其中:调整配备党委书记22人,副书记42人,专职纪检书记16人,副科级党委委员81人;调整配备乡(镇)长22人,副乡(镇)长43人;配备乡(镇)人大常务主席团主席22人(其中专职15人,兼职7人)。
  1992年,县委组织考察105个科级领导班子447名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使用74名中青年干部,对10名工作表现较差的领导干部给予降职或调整使用。
  1993年县乡换届选举,县委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调配领导班子,换届后乡(镇)党委书记留任19人,乡(镇)长留任13人;其他领导干部调整65人,留任179人;新提拔43人,免、降职3人。1994年,全面考察考核市直机关领导班子,调整交流科级干部203名,占632名科级干部的32%。1995年,重点抓好与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工作。6月,全市22个乡(镇)全部配备计生专职副乡(镇)长。1997年,确定35名市直机关干部任科级非领导职务。
  1998年县乡换届选举,严格组织考察考核,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趋向合理。换届后,全市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9.5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17人,占57.92%。2000年,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副科级后备干部269名。2001年,市委制定《关于试行干部考察工作预告制度的通知》,把考察预告列入干部考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10月下旬,抽调54名干部组成5个干部考察组,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86个市直单位、26个乡(镇、街道)885名科级干部和209名市管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2002年机构改革,市委研究制定11条干部调配原则,其中确定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职年满55周岁;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职和乡(镇、街道)正副职年满53岁以上科级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此次调整,新提拔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2.74岁,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占42.11%。调配后,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平均年龄37.64岁,其中35岁以下占38.52%(每个乡镇党政班子至少配备2名35岁左右的干部);市直机关和乡(镇)共配备妇女干部81人,少数民族干部8人、非中共党员干部12人。是年,组织考核273名年轻干部,调整充实后备干部。2003年,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南安市乡镇党委工作暂行规定》,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修养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2004—2006年,制定与落实《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切实做好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三、干部审查监督
  1989—1991年,千部审查的主要工作是处理干部历史遗留问题、做好犯有严重错误干部的管理教育和使用工作、确定和更改个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1989年7—8月,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干部职工队伍中开展纯洁内部的清查清理工作,在679个单位38792人(其中党员10229人)中,查出7起与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在北京的政治风波有关的人和事。1992年起,干部审查由以审查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为主,转到审查干部现实表现中的问题为主,其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上来。1994年4月,市委组织部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干审联络工作制度的通知》,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通报会,沟通交流干部监督的有关信息,分析研究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1995年上半年开始,实行县(处)级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工作。每半年一次申报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收入。9月,市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1997年,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检查监督的暂行规定》,市委制定出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2001年,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为期半年的诫勉处理。2002年,贯彻执行中纪委、中组部、总政治部《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对领导干部参加“三会”组织的情况进行清查登记,开展自查自纠。2004年,开通“12380”专用举报电话,加大对反映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举报的受理和核查力度。2008年,完善全市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动态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前移干部监督关口。
  四、干部挂职锻炼与对口支援
  (一)挂职锻炼
  1991—2008年,先后选派数名科级干部到省、泉州市直单位挂职锻炼,先后选派数批市直单位干部到村、居(社区)挂职锻炼。2005年,采取乡(镇、街道)党委推荐、组织部门差额考察的办法,推荐选派6名乡(镇、街道)科级干部赴永春县挂职锻炼。
  (二)对口支援
  1995年、1998年、2001年、2004年,先后选派四批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支援西藏。1997年,选派第一批干部到宁夏西海固地区的8个国定扶贫开发重点县对口支援。1999年、2002年、2004年,分别选派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干部对口支援宁夏。2008年,选派领导干部赴宁夏同心县挂职对口支援。1999年、2002年、2005年,先后选派三批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对口支援新疆。2004—2008年,每两年选派2名处级干部到重庆市万州区天城移民开发区对口支援。
  五、人才工作
  (一)人才选拔
  1991年8月,选拔第一批南安县优秀拔尖人才11人。1995年,选拔第二批南安市优秀拔尖人才9人,重新确认第一批优秀拔尖人才10人。1999年3月,选拔第三批优秀拔尖人才10人,重新确认前两批优秀拔尖人才,保留优秀拔尖人才称号3人。2003年3月,选拔第四批优秀拔尖人才8人,重新确认前三批拔尖优秀人才15人,保留拔尖优秀人才称号6人。2007年1月,全市选拔第五批拔尖优秀人才4人。
  (二)人才管理
  1990年3月,制定出台《关于做好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管理的暂行规定》。1995年11月,制定出台《关于选拔管理优秀拔尖人才的意见》。1998年4月,制定出台《关于做好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2001年,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引进情况进行调查摸底。2002年,取消1名违法乱纪的技术人才的优秀拔尖人才称号。对100名优秀专业技术后备人才和110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后备人才资料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录入电脑建档。2004年4月,制定出台《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园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2006年9月,制定出台《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形成涵盖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培养等一系列政策规定。2007年,优秀拔尖人才签订任期工作目标责任书,青年专业人才开展“一带一、结对子”等活动。2008年9月,制定出台《南安市优秀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第五节 市直机关党务工作
  一、机构
  1989年,中共南安县直属机关委员会(简称县直机关党委,加挂县委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牌子)为中共南安县委工作机构。1991年11月,县直机关党委改称中共南安县委党的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委党工委)。同月,县委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为县委县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委县直机关纪工委)。同月,设立南安县县直机关人民武装部,挂靠县委党工委。1993年10月,县委党工委改称为中共南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党工委)。1995年,设立南安市市直机关计划生育办公室,隶属市直党工委。2002年6月,市直党工委内设秘书科和党务科。
  2008年,市直党工委内设秘书科、党务科,加挂市直机关武装部、市直纪工委、市直机关计生办牌子。编制共12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实有人员10名。二、思想政治建设
  1991年,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直机关单位开展城市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1992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十四大精神与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讲话精神。1995—1996年,开展“两学”(学理论、学党章)和“三个基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孔繁森等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组织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活动,市直机关党组织为民办好事、实事670多件,为市聋哑学校及上杭县、武平县等灾区、贫困地区献爱心共计人民币122万多元,衣物18175件。1996年12月开始,市直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活动。1997年,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结合“三讲”教育活动,组织听取辅导报告近200场次,党员干部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3556篇;地税系统等市直17个部门312个单位向社会作出服务群众办事的公开承诺。1998年,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举办理论培训班176班次,培训党员10180人次,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2386篇。是年,每月组织一次机关党员理论学习报告会,先后邀请厦门大学、福建省社科院等院校教授作学习邓小平理论、认识东南亚金融危机等专题辅导讲座。10月,南安市地税局被中宣部、人事部、中央文明办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学地税,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党建先进支部”活动。1999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市直党工委与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广电局,联合对市直机关40多个单位工作作风建设进行检查指导,促进机关廉政勤政建设。
  2000年,市直党工委先后组织7个系统党委共500多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属赴泉州参观“泉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图片展览”;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反腐倡廉座谈会和市领导班子身边工作人员反腐倡廉座谈会。2001年,市直机关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帮助党员干部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02—2003年,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在市直各系统确定一批“不适应机关党支部”进行整顿提高。2005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市直机关全面展开,16个系统党委、14个党总支、280个党支部、6411名党员参加教育活动。2006年,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撰写以“学党章、知荣辱、求和谐、促发展”为课题的调研文章20多篇。2007—2008年,组织学习中共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
  三、党组织建设
  1991年开始,每年年底组织各支部对照党员目标管理内容进行工作回顾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被评为优秀党员的,给予表彰鼓励;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由所在支部给予教育帮助,跟踪考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给予相应的组织纪律处理。1996年8月,市直党工委所属党委、总支、支部换届,原8个基层党委调整为7个口党委(市委党群口、市政府综合口、农口、计经贸口、建委口、文教口、政法口党委),4个隶属党委(南安电力总公司、轴承有限责任公司、康龙农场、公安局党委)。下辖22个党总支、293个党支部。此次换届共调整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77人,副书记、委员296人。
  1998年,市委制定《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意见》,对机关党委的职级待遇、专职党务干部的配备、机关党建经费的划拨等作出具体规定。3月,开展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建议。1999年3月,市直党工委印发《关于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建设“五好”党支部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第一年抓典型带动,第二年抓相对规范,第三年抓全面提高”的创建工作规划,提出力争90%以上的党支部达到“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一支好的党员队伍、建立健全一套好的党建制度、形成一种好的思想作风、创造一流的好业绩”的创建目标。是年,把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的98个党组织从市直各口党委划出,归属各国投公司党委。
  2000年,市直机关9个党委、7个党总支换届,调整充实党委委员36名,增设7个口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补纪委委员28名。2002年,分别对第一轮开展创建活动达标的党支部进行考评验收,市直机关“五好”党支部建设三年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是年,市直机关原来7个“口”党委重新划分为10个“系统”党委,并设立系统党委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备党委专职副书记和纪委书记。新组建3个党支部,撤销24个党支部,41个党组织变更隶属关系。2003年11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五好”党支部建设的补充意见》,机关党支部继续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2005、2007年,机关各级党组织分别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1989—2008年,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共培训入党积极分子近5000人,发展新党员近3000人。被各级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的基层党组织近500个(次),“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近2000人(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000多人(次)。
  第五章 宣传工作
  第一节 机构
  1989年,县委宣传部内设秘书科、宣传科、理论科、对外宣传科、干部科。挂靠管理单位:县委文明办、县文教党委。1990年,设立党员教育科。1995年,市委设立南安市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委宣传部。1999年3月,市委报道组划归市委宣传部管理。2002年6月,市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宣传科(加挂市国防教育办公室牌子)、干部科(加挂企业、新闻职改办牌子)、对外宣传科(加挂市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理论科等5个职能科室。2006年3月,市文教口党委改称为市宣传系统党委。2007年2月,设立中共南安市委讲师团,为市委领导下、受市委宣传部指导与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
  至2008年,市委宣传部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秘书科)、宣传科、理论科、对外宣传科、干部科等5个科室。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挂靠管理单位有市委文明办、市委报道组、市委讲师团。
  第二节 理论学习
  1989—1991年,通过培训、宣讲、座谈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共十三大精神、中央领导同志的系列讲话精神,共举办培训班30多期,巡回宣讲8300多场,座谈会600多场,专题报告会650多场。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召开以后,理论学习的重心转移到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共十四大精神。11月,在全县开展学习中央2号文件和中共十四大精神活动,组织5个宣讲小组,分赴各乡(镇)巡回宣讲中共十四大精神。1993年,建立税务局党支部、溪美镇党委等7个理论学习示范点,通过示范点培训学习骨干,摸索总结学习方法在基层推广。1994年7月,举办首期科级干部读书班,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当年,共培训4期430人。1995年,制定全市党员干部“两学习”(学理论、学党章)三年规划,在市有线电视台开辟《党员新风赞》专题,将理论教育阵地延伸到广播、电视等现代化宣传媒体。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召开以后,理论学习内容主要是中共十五大精神、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论述。1998年,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6期科级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中共十五大精神培训班,800多名科级干部参加培训。举办3场市直机关学习中共十五大精神报告会。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党建理论研讨暨论文评比交流会,收到研讨论文70多篇。开展优秀党课评比,共收到参选党课教案30多篇,评出优质党课6篇,其中1篇被评为省优质党课教案,入选《1998年基层党课教案获奖文集》。2000年6月,举办全市“三个代表”理论学习骨干培训班及科级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班,组织开展“三个代表”理论研讨活动,编印《“三个代表”100问》理论学习辅导材料。是年,市委表彰理论学习先进集体39个、先进工作者33名。
  2001年,采取中心组成员备课宣讲、市委理论宣讲服务小组作学习辅导、聘请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讲座、观看中央党校录制的县级中心组学习录像材料以及中央党校卫星远程教学录像等方法,进一步完善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召开以后,理论学习以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是年,举办全市宣传系统干部学习《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读书班。2003年,组织开展“建设宽裕型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与理论创新”征文活动,收到参赛论文80多篇,选送12篇参加泉州市评选并且全部获奖。2006年底,组织理论宣讲团深入基层宣传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共巡回宣讲68场,听众3万多人。2007年,市委批准成立中共南安市委讲师团,负责全市理论和形势政策宣讲、重要理论课题调研以及中心组学习服务等工作。宣传部制定《市委讲师团特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选拔、聘请23名讲师团特聘教师。2008年,开展“新时期理论宣传创新的实践”专题调研活动,《南安市创新理论宣传的实践与思考》等调研文章在《福建理论学习》等期刊发表。
  第三节 宣传教育
  一、形势与政策宣传
  1989年6月,县委宣传部门及时部署宣传党中央关于制止动乱、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指示精神。部署与协调新闻媒体播出有关稿件500多篇、录像1200多场。1990—1991年,针对东欧和苏联局势剧变,深入开展以“稳定压倒一切”为主要内容的形势教育。1991—1993年,宣传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的基本路线,宣传南安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取得的成绩,宣传县第七届党代会以来三年的建设成就及之后五年南安发展蓝图。1994—1996年,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围绕制定实施《南安市“九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开展“奔小康、建新村”主题宣传,促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997—1999年,为迎接香港、澳门回归,开展“爱祖国、爱家乡、促统一”宣传教育,动员南安籍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其亲属以实际行动支持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宣传南安实施科教兴市的工作部署。
  2000—2003年,先后开展计划生育、形势教育及预防和控制“非典”(非典型性肺炎)宣传教育。2000年,制作《共产党员计生模范》《新风颂一南安计生文艺节目集锦》等录像片下发到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供组织群众观看。举办“计生宣传文化一条街”活动,组织文艺小分队到乡村宣传计生国策。是年,组织国际国内形势教育宣讲团,下基层宣讲80多场次,听众达3万多人次。2001年,市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形势教育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市直机关形势报告会制度。2003年,面对防控“非典”的严峻形势,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引导舆论”的要求,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开展预防和控制“非典”的宣传教育。2004—2008年,突出宣传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以及中共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围绕南安市实施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战略,组织大量的宣传报道,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经济发展宣传
  1991—1995年,围绕“八五”计划、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推动农业综合开发,组织一系列宣传活动。1992年,宣传县委、县政府“蟠龙起舞,两翼展翅,中部开花,推进三角,带动山区”的经济发展战略,宣传30多个经济建设的典型单位和先进个人。1995年,组织开展“乡(镇)、部门领导访谈录”“实现乡镇企业第二次革命”“实施三分经济区域战略”等专题宣传。1996—2000年,围绕“九五”规划,针对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新农村建设等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任务、重大举措,深入乡(镇)和企业,组织“工业发展传真”“企业创名牌”等专题宣传报道。
  2001—2003年,围绕“十五”规划以及国企改革、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环境等热点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举办“辉煌的五年”图片展览、协调省级、泉州市级媒体,组织“重点工程建设巡礼”专题采访,在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推出以“南安民营企业应对入世”为主题的专题系列报道。开展南安建市十周年专题宣传,在《人民日报》《福建日报》《香港文汇报》推出系列报道,展示南安经济建设成就。2004—2005年,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年”专题宣传,为南安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营造浓烈氛围。组织文艺小分队下乡巡回表演,宣传“建设新农村、和谐奔小康”,全市5万多人次观看演出。
  2006—2007年,宣传南安市“十五”成就和“十一五”规划及“招商选资和项目落地年”的工作思路。围绕福建省光伏产业发展论坛暨泉州(南安)光伏项目推介对接会、长三角招商洽谈会、中国(南安)水暖五金交易会、第三届世界南安青年联谊大会、“11.8”石博会以及参加“6.18”项目成果交易会、“9.8”厦门国际贸洽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开展宣传报道。2008年,紧扣“招商选资和项目建设提升年”主题,围绕首届中国“海丝”工艺品博览会暨首届中国美术陶瓷技艺大赛、第九届世界南安同乡联谊恳亲大会、首届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中国(南安)水暖五金交易会、水头国际石材博览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等重大经贸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分别在《人民日报》《福建日报》《泉
  州晚报》等报刊上推出《南安崛起千亿光电产业集群》《南安打造国字号工艺品市场》《大爱无疆真情如潮》《南安打造海西机械制造业基地》等新闻报道。
  三、先进典型宣传
  1989—1991年,宣传出资办敬老院收养鳏寡孤独老人的黄联体、舍已救人的洪联合等先进个人典型事迹。1992年,宣传码头镇东大村发展种植业的典型经验。1993—1995年,宣传“张海迪”式好少年戴巧艺及梅山镇新蓝村“再思进创新业”典型经验。
  1998—2001年,开展“农村党员学科技用科技标兵”“企业、社区职业道德标兵”宣传活动。2003—2005年,宣传全国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南安市地税局等先进集体;宣传“人民的好医生”李云华、无私奉献的卫生院院长李英贤等先进个人典型事迹,在全市卫生系统发出《关于开展向李英贤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06—2008年,宣传官桥内厝村、康美蓝田村、东田湖山村、英都霞溪村等一批新农村建设典型。
  四、爱国主义教育宣传
  1990年,全县开展“军民共学雷锋、共建精神文明、共同继承和发扬古田会议精神”活动。1992年,举办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330周年大型图片展等宣传教育活动。1994年12月,市委、市政府认定驻军32435部队红色尖刀连荣誉室、蓬华山城革命烈士纪念碑、官桥岭兜烈士纪念碑、诗山公园烈士纪念碑、郑成功纪念馆、郑成功陵墓、丰州九日山风景区、水头安平桥、梅山国光学村光前堂、翔云烈士纪念碑等10个单位(景点)为南安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5年,开展纪念抗战胜利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1997年,市委、市政府对10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重新命名并授牌。是年7月,郑成功纪念馆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百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00年,举办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知识竞赛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清明节期间,指导全市各地开展“缅怀先烈丰功伟绩,立志报效伟大祖国”祭扫烈士陵园活动,全市10万多人参加活动。是年,组织开展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50周年活动。2001年,组织开展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340周年活动;在金淘镇占石村设立叶飞故居陈列室。2003年,举办纪念李光前先生110周年诞辰暨创办国光中学60周年系列活动。2006年,市委宣传系统与有关单位联办沟通爱国心,共固我长城——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文艺晚会。至2008年,南安市域内有5处被列为泉州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郑成功纪念馆、叶飞将军故居陈列馆、官桥岭兜革命烈士纪念碑、郑成功陵园、李光前故居纪念馆;4处被列为福建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郑成功陵园、郑成功纪念馆、叶飞故居陈列馆、李光前故居纪念馆;3处被列为福建省国防教育基地:郑成功纪念馆、叶飞将军故居陈列馆、驻军某部“红色尖刀连”连史馆。
  第四节 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
  1989年,开展制止动乱、维护稳定的宣传,组织撰写有关对外宣传稿件及宣传品输出。配合涉外部门深入水头、洪濑、诗山等地的“三资”企业,宣传制止动乱、维护稳定的政策和形势,发动侨、港、澳、台眷属给亲友发一封信、通一次电话、拍一份电报、会一次面,如实介绍家乡稳定的政治局势。1990年,共向海外报刊、电台发稿163篇,先后被中国香港地区,以及菲律宾、缅甸、日本等国家的报刊、电台
  采用126篇,被内地在海外发行的报刊采用100多篇。1992年,向海外输出《弘扬民族英雄郑成功的爱国开拓精神,振兴南安经济》宣传材料和《人民日报》(海外版)、《福建日报》、《泉州晚报》的《南安》专版等近3万份。1993年,组织采写600多篇对外宣传稿件,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关报刊发表400多篇;投入100多万元,完成《南安》大型画册、《南安市地图》、《南安市情》、《闽南金三角的明珠——南安市》折页的制作出版。1995年,重新调整南安市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定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对外宣传的专职或兼职干部33名。1997年,南安市对外交流协会成立,聘请一批海内外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1998年,协助中央电视台拍摄《郑成功》《南安情节》《南安古韵》《蔡浅古民居》《芙蓉李的传说》《九都镇的变迁》《郑成功与台湾》等专题片。1999年,组织制作《回归日近情更浓——澳门南安乡亲喜迎回归》电视专题片,并在泉州电视台、南安电视台播出。
  2001—2002年,与国台办、省台办联合编印《民族英雄郑成功》大型画册。为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340周年,举办中国曹禺戏剧奖“郑成功杯”全国小品小戏大赛、海峡两岸郑成功学术研讨会、“台湾问题”知识竞赛、郑成功故乡旅游推介会及一日游活动。2003年,举办李光前先生110周年诞辰暨创办国光中学60周年纪念活动。印发《在全市开展涉台教育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开展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宣传活动。在石井台胞接待站建立涉台教育宣传栏,对往台探亲、旅游、定居的370多位台属,进行入台行前教育。2004年,开展首届南安市优秀对外宣传作品评选活动,表彰20件获奖作品。2005年,协助省委对外新闻办拍摄“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电视系列南安专题片。2006年,在《香港商报》刊登《中国南安——现见代化工贸侨乡名城》专版。参与编辑出版连环画《侨界楷模李光前》,该图书在港、澳、台及海外华人华侨社团中广泛赠送。2007年,在中国南安市南音协会、菲律宾长和郎君社总社、印尼东方音乐基金会缔结“三姐妹”社十周年庆典、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345周年等活动中,赠送南安市对外宣传品。2008年,协助台湾东森电视台和福建海峡卫视拍摄完成《掷跷跋》民俗活动节目。
  第六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机构
  1988年7月,成立南安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中共南安县委宣传部。1989年3月,南安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改称为中共南安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委文明办),并确定为科级机构,核定编制7名。2007年6月,设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中心,为市委文明办内设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
  2008年,市委文明办编制9名,其中事业编制2名,内设办公室、创建科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中心。
  第二节 思想道德建设
  一、社会公德建设
  1989年起,每年3月份以纪念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为契机,全县各地广泛开展群众性学
  雷锋活动。1991年1月至1992年上半年,根据中央、省、泉州市部署,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简称“农村社教”)。溪美莲塘村等35个村被评为南安县“农村社教”先进村;阎建安等69人被评为南安县“农村社教”先进个人。1993年8月,印发《南安县文明市民知识》《文明建设手册》,在南安撤县建市期间,开展“遵守文明规范,争做文明市民”的宣传教育活动。
  1990—1998年,先后广泛宣传出资办敬老院收养鳏寡孤独老人的黄联体、舍已救人的洪联合、尤传度及“张海迪”式好少年戴巧艺等先进典型,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开展“学美岭、创五好”活动,学习宣传各条战线“爱国、敬业、守法、奉献”的先进典型。1993—1995年,开展推荐评选“全国道德模范”“泉州市道德模范”等活动。1996—1998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全市共资助上千名贫困家庭子女走进大学校园。
  2001年,学习贯彻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修订《南安市民文明公约》《南安市民“十不”行为规范》,举办“家庭盛开文明花”表演大赛与“道德新风与你同行”主题活动,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2003年,开展“道德新风与你同行”为主题的“十百千万工程”活动,全市130个文明单位与280多户特困家庭结对帮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2000—2005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2006—2008年,宣传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市民积极参与思想道德建设实践,开展“文明春风暖万家”“树文明新风、过祥和节日”“活力南安迎农运、道德新风伴我行”“公民道德宣传日”“迎奥运、办农运、讲文明、树新风”“迎农运、讲礼仪知识竞赛”等活动。2008年5月,开展首届“感动南安十五人”评选活动,表彰15名爱岗敬业、见义勇为、奉献社会的道德模范。
  二职业道德建设
  1989—1991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1992—1995年,根据行业特点,先后在公安系统开展“正气杯”、在税务、财贸等窗口行业开展“满意杯”、在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开展“医德杯”等职业道德建设竞赛活动,树立机关事业单位和执法部门的文明窗口形象。培育宣传“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南安市地税局等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职业道德先进典型。
  1997—1999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学习孔繁森、吴金印、王振民等模范人物和“学先进、争优创先”活动。宣传部、文明办、广电局联合在南安市广播电视台开辟“职业道德建设大家谈”,表彰先进,推广典型,推动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市旅游局开展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中旅社、金鹿大酒店、航空旅行社、东风旅行社等4家企业获“泉州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0年,开展“企业、社区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2001年,全市机关事业窗口单位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2003—2005年,在经营服务单位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市工商局、市个协联合开展创建“文明诚信经营单位”活动,评选52个南安市“文明诚信单位”,推荐22个单位参评泉州市“诚信经营服务单位”。根据《福建省行风建设及教师职业道德“六要六不要”的规定(试行)》,开展师德承诺活动,引导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形成积极向上、爱岗敬业的良好精神风貌。
  2006—2008年,继续宣传“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正式候选人——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康复点专职医生李云华等典型事迹,先后在南安市及泉州市直机关举行李云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三、家庭美德建设
  1991年7月,在县城成立南安县第一所文明居民学校,第一批学员40名,教学活动以培养和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为中心,开展法律常识、道德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1992—1993年,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双学双比”竞赛活动。1993年,在市直机关评选表彰首批“五好文明家庭”100户。1994—1995年,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争当文明市民标兵”活动。1994年,市委、市政府授予27名市民为“南安市首批文明市民标兵”称号。1997年,全市评选“五好文明家庭”3000多户,1998年元旦表彰100户“计生文明幸福家庭”。
  2000—2005年,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活动,构建“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2001年,联合市妇联举办“家庭盛开文明花”等活动,评选五好文明家庭”408户,“家庭好角色”104人,“文明楼院”37幢,推荐赴省、泉州市表彰21户。2002年,加大社区家长学校创建力度,先后在水头、溪美、柳城等乡(镇、街道)成立22所社区家长学校,家长学校主要讲授优生优育优教知识。2003年,制定《南安市家教“十五”规划》,推选3所家长学校、3名家教工作者、1个家教先进集体赴泉州市表彰。2006—2008年,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建设活动,结合“文明礼貌月”和国庆节活动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在农村继续开展“美德在农家”竞赛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现代生活方式,总结推广福建省“美德在农家”试点村—码马头镇枫树村的典型经验。
  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989年起,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后,联合教育部门组织“迈好青春门,走好青春路”“走向成年、立志成才、创建未来”为主题的18岁中学生成人教育宣誓仪式。1990—1995年,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邀请司法干警到学校举办法制教育讲座。1995年,邀请厦门大学法律系24位师生到学校、企业进行法制教育和维权意识教育。1996—2000年,坚持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拓宽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的两条渠道,抓好文明学校、家长学校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个载体,开展“讲公德、守法纪”读书教育和创先评优活动。2000年,举办全市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知识竞赛活动,组织青少年参观国防教育基地及实践“三个代表”典型——梅山镇新蓝村的两个文明建设成就。实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维岗创建活动。2001年,制定《南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2003年,发动和组织各级团组织以座谈会、辅导报告、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学习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青少年中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行为”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2004—2008年,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05年,在市区长安街开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一条街”“法制宣传一条街”,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爱祖国、爱福建、爱南安”“新世纪我能行”“迈好青春门,走好成人路”“我做合格小公民”“向不良习惯告别”等活动。2006年,贯彻“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开展小公民道德教育。2007—2008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活动。英都西峰小学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开通网上会亲通道,设立留守儿童“谈心室”,被确定为全国留守儿童家教示范点。
  第三节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创建文明县城(城市)
  1990年7月,成立县城建设指挥部,开始规划建设县城与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分设宣传、改建、卫生、市场、交通、建设、机关、治安等8个工作组,开展为期半年的县城综合整治。1991年,集资兴建儿童乐园、体育场、游泳池、文化中心等一批文化体育设施(建筑)。1992—1996年,以教育和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改变陈规陋习为重点,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宣传教育活动。1993年,撤县建市后,加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成立市容综合管理领导组,颁发《城区市容管理规定》《门前“三包”责任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城区改建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1996年,市委制定《南安市“九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快文明城市建设步伐,提升文明城市品位。
  1997—1999年,先后开展创建新华街、溪美街“三优街”(优秀岗位、优质服务、优美环境)、创建文明安全片区(小区)和文明社区竞赛活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修订《南安市文明公约》,提倡移风易俗树新风,禁止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制定《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在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开展评选“无烟单位”活动。发出《关于加强市区综合治理的通告》,颁发《市容市貌管理七项规定》,明确对破坏市区公园、路牌路灯、电话亭、果皮箱等公共设施的具体处罚标准。开展移风易俗活动,革除陈规陋习,举办集体文明婚礼。1999年,市创卫指挥部向市区各宾馆、酒楼(店)、歌舞厅(KTV)、旅社、游泳池等单位下达创卫达标任务书。
  2000年,市文明办等单位联合为500对新婚夫妇举办集体文明婚礼,婚礼得到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2003—2008年,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止乱张贴、乱扔乱倒垃圾的不良行为。清理搭建的违章建筑。理顺环卫体制,实行市、街、居环卫三级管理。加强文明示范街建设,市工商局组织开展公平交易执法年,开展“创质量信得过,无假冒伪劣商品市场”活动。市建委制定《市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减少建筑垃圾对城市环境的污染。
  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城市环境不断美化,市民文明程度与城市形象显著提升。南安先后获得“第四届(1991—1992年度)创建文明县城竞赛先进县城”、“第五届(1994—1995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优胜城市”、“第六届(1996—1997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二级达标城市”(全省排名第三)、“第七届(1998—1999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一级达标城市”(全省排名第六)、“第八届(2000—2002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先进城市”(全省排名第三)、“第九届(2003—2005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第十届(2006—2008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等称号。
  二、创建文明行业(窗口)
  1990—1996年,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推行服务承诺制与公开办事制度,各窗口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在各行业窗口单位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全市各系统窗口单位参加活动,涌现出溪美地税分局、水头公安分局等一批省和泉州市级“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示范单位。1997—1998年,在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公共事业等30个单位中,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开展“创‘十杯’评百佳”和创建“青年文明号”“三八文明号”活动,先后评选出125个先进单位和486个先进个人。税务系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医疗卫生部门开展“白衣工作者奉献爱心”活动,
  邮电系统开展“尽职、创新、守纪、为民”活动。1999年,市国税局、地税分局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进入21世纪,各行业继续开展“百家窗口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双十佳职业道德建设”“共铸诚信、打造诚信南安”“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文明诚信经营单位”“迎农运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等主题活动。市气象局、市电力客户服务中心等一批窗口单位被命名为省、泉州市级“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点。2000年,供销系统先后开展“服务三农,满意在供销”“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百店千柜无假货”活动,涌现出各类先进单位(集体)32个、先进个人44人次。市国税局推行办税八公开制度、限时工作制、服务承诺制。2001年,市委文明办专门组织对市区“百家窗口”优质服务竞赛先进单位抽查暗访,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提高文明单位的建设水平。2003年,全市26个单位被省、泉州市列为“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单位。2006—2008年,在行业窗口单位推行公开承诺、民主监督、公开评议等工作制度。通过群众评议、新闻媒体公示、社会问卷调查、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对行业窗口单位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当年行业风气平均满意度达88.08%。
  三、创建文明村镇
  20世纪90年代初,在全县农村开展文明乡镇竞赛活动,各乡(镇)开展破除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移风易俗和整治环境卫生、改旧建新等工作。1992年,组织梅山、水头等4个镇,梅山蓉中、石井淗江等8个村参加泉州市文明村镇竞赛,取得较好的成绩。是年,水头镇被推荐为全省“十好文明集镇”。1997—1999年,开展“六提倡、六反对”(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婚姻自主,反对买卖婚姻;提倡村邻和睦,反对宗族纠纷;提倡艰苦创业,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少生优生,反对计划外生育)活动,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公共道德。各乡(镇)、村组织工作队以及发挥老人协会作用,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制止“普度”“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九都镇作出《关于开展厚养薄葬移风易俗活动的决定》,制定“定点申建坟墓”和“丧事简办”两个制度。1999年,在市区成功街成兴片区等9个片区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片区活动。
  2000—2004年,先后制定实施《关于开展创建文明乡镇竞赛活动的意见》《南安市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各乡(镇、街道)继续开展殡葬改革、乡村卫生整治、婚姻新风进万家等活动。溪美街道全面推行殡葬改革,投入16万元治理乱建坟墓。省新镇全镇签订《计生村规民约》,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水头镇全面推行火化,投资300多万元兴建安息堂。2003年,贯彻落实《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开展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为内容的“七进社区”活动和“社区读书活动”共80多场次。市区溪美、新华、湖新等社区成立创建文明社区(小区)理事会,建立市民学校、治安联防队、卫生清洁队、文体活动队、志愿者服务队、计生服务队、老人督导队等“一校六队”。期间,英都霞溪村、梅山新兰村、官桥内厝村、石井淗江村等一批乡村成为省、泉州市级宽裕型文明村。
  2005—2008年,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制定和实施《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农民素质提升规划》《家园清洁行动规划》。在沿海片以水头镇为样板开展创建现代文明镇活动,在山区片以蓬华镇为样板开展创建生态文明镇活动,促进侨乡特色新农村建设。2007年,市委发出《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精神文明连片创建活动的通知》,按照以点带面,联片创建,整体推进的思路,开展连片文明村群创建活动,同时以优化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家园清洁行动为载体,以治理脏乱差和移风易俗为重点,深化文明村镇竞赛活动。是年,官桥镇内厝村、康美镇兰田村分别获得“全国十佳小康村”和“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称号。
  第七章 统战工作
  第一节 机构
  1989年,县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联络科、经济科,行政编制6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1990年12月,设立宗教科。1991年10月,成立南安县宗教事务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1996年机构改革,撤销宗教事务局,市委统战部加挂宗教事务局牌子,内设办公室、经济科、联络科、民族宗教科等4个科室,行政编制8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2002年机构改革,设立南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经济科、联络科等3个科室,行政编制9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至2008年,人员编制与内设机构不变。
  第二节 理论政策学习宣传
  1991—1993年,县(市)委统战部先后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宗教界人士学习中共十三届七中、八中全会和中共十四大精神、邓小平重要讲话,召开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负责人座谈会,探讨如何做好新时期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1994—1997年,先后召开有关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统战、对台、宗教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全市民营经济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研讨等。1998—2003年,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工作专题调研、理论研讨及理论学习。1998年,组织民主党派骨干深入社会各阶层,了解社情民意,共写出提案25件,完成5个调研课题。2000年,先后召开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研讨会,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统战侨台理论培训班、民主党派骨干培训班;协助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服务南安经济发展专题调研。2001年,协调市委党校把统一战线理论列入干部培训课程,派人员到科级干部培训班讲授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政策,举办全市统一战线知识竞赛问答活动。2002年,联合市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到石井和台资企业开展“发挥地理优势,促进南台经贸交流与合作”调研。2003年,组织撰写统战理论调研文章,其中《关于社区统战工作的几点思考》《做到“六个抓”,引导私营企业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两篇文章被《福建统一战线》刊发。
  2004—2008年,以座谈会、学习会等形式,开展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学习培训。2004年,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学习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2005年,组织统战系统各单位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8年,召开全市统战工作暨统战理论培训会,学习新时期统战理论知识,提高统战系统队伍素质。
  第三节 党外人士举荐安排
  1991年县级换届选举,县委统战部向县委推荐优秀党外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第十一届县人大代表中党外人士141名,占总数28.48%。党外人士任第十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任副县长1名;县政协第七届委员中,党外人士206名,占总数91.15%。党外人士任第七届县政协副主席3名。
  1994年县级换届选举,第十二届市人大代表中党外人士144名,占总数28.40%。党外人士任第十二
  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任副市长1名;市政协第八届委员中,党外人士243名,占总数90%,党外人士任第八届市政协副主席3名。是年,推荐13名党外人士分别为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特约教育督导员、特约审计员人选,推荐5名党外干部为市政府局长助理人选。1998年,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一支30名的党外科级后备干部队伍。是年9月,民主推荐7名党外人士为副处级后备干部人选。
  1999年县级换届选举,第十三届市人大代表中党外人士144名,占总数35.38%。党外人士任第十三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任副市长1名;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中,党外人士231名,占总数92.77%。党外人士任第九届市政协副主席2名。2000年9月,推荐9名党外人士为市直机关单位领导任职人选。2001年10月,推荐8名党外人士、少数民族干部为科级后备干部人选。2002年6月,推荐11名党外人士及2名少数民族干部为科级后备干部人选。
  2004年县级换届选举,第十四届市人大代表中党外人士154名,占总数37.29%。党外人士任第十四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任副市长1名;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中,党外人士399名,占总数96.61%。党外人士任第十届市政协副主席1名。2005年,会同市委组织部门制定培养选拔党外后备干部工作规划,对全市党外干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优秀党外干部信息库。
  2007年县级换届选举,第十五届市人大代表中党外人士149名,占总数35.90%。党外人士任市第十五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常委会委员6名,任副市长1名;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中,党外人士386名,占总数89.98%。党外人士任第十一届市政协副主席2名,任政协常委15名。2007年,推荐24名民主党派成员担任有关部门党风廉政监督员、行风监督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等。
  第四节 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作
  一、指导民主党派工作
  1988年11月至2008年,先后指导组建致公党南安市委会、民革南安市委会、民建南安市委会、农工民主党南安市总支委员会、民盟南安市总支委员会、台盟南安市支部委员会、九三学社南安市支社委员会等7个民主党派组织。2006年,制定出台《中共南安市委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决定》,指导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和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二、指导工商联工作
  1992年开始,指导协助工商联(商会)会员企业通过独建、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党、团组织及工会、妇联基层组织,指导市工商联(商会)在乡(镇、街道)成立商会。2001年开始,指导市工商联(总商会)组建异地商会(经济促进会)。2004年,指导市工商联(总商会)修订《南安市异地商会基本工作制度》、完善各异地商会的会务、人事、财务、接待等制度。2006—2008年,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回归工程”的工作部署,倡导和引导在外南安籍工商界人士回家乡创业。至2008年底,共设立18个乡(镇、街道)商会及24个异地南安商会。
  第五节 南安乡亲联谊活动
  1992—1996年,先后会同侨务部门指导海外侨胞设立马来西亚雪兰莪南安会馆、澳门南安同乡会等海内外南安乡亲联谊社团组织。1997年7月,组团参加香港南安乡亲庆祝香港回归祖国活动。1998年9月,参与举办“第四届世界南安乡亲联谊会”暨“南安建市五周年纪念大会”。1999年9月,参与组织召开“世界南安市同乡联谊会第二届理事大会”;12月,组团参加澳门南安乡亲庆祝澳门回归祖国的活动。2000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香港南安公会举办“第五届世界南安同乡联谊恳亲大会”活动。2001年10月,承办首届“南安市海内外工商界联谊大会”。2003年,参与举办首届“世界南安青年联谊恳亲大会”;指导协调成立“世界南安青年联谊会”及筹建“世界南安青年会馆”。2004年,协助召开世界南安同乡联谊会第三届理事大会;组团参加第七届世界南安同乡(台北)联谊恳亲大会,赴菲律宾参加第七届菲华南安公会、第三届澳门南安同乡会就职典礼活动,组团参加“第五届深(圳)南(安)企业协会”“第三届珠澳(福建)工商联谊会”理事会就职典礼。2005年11月,协助举办“第二届世界南安青年恳亲联谊大会”。2006年,协助举办“第八届世界南安同乡联谊恳亲大会”;组团参加“新加坡南安会馆成立80周年”庆典活动。2007年5月,组织成立“南安市海峡两岸交流协会”;10月,协助举办第三届“世界南安青年联谊恳亲大会”。2008年,组团参加“菲律宾菲华南安公会成立80周年暨第十届理事会就职典礼”;指导召开“南安市台属台胞联谊会第三届理事大会”。
  第八章 政法 综治
  第一节 机构
  1982年11月,设立中共南安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1989年,县委政法委为正科级单位,编制6名。1991年,成立南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综治办),为副科级单位,行政编制3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2002年机构改革,市委政法委内设政工科、办公室、调研督查科、市综治办等4个职能科室,其中政工科、市综治办为副科级机构、核定机关行政编制9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2005年,设立南安市法律咨询中心,为政法委下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市委610办公室与市委政法委实行合署办公,由市委政法委统一管理。2006年12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按同级正职配备。2008年,市委政法委机构编制不变,机关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
  第二节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991—1993年,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开展“法律进千家万户”活动,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1994—1996年,全市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105起,调处成功2819起,成功率90.8%。1997—1998年,建立健全司法调解网络,全市设立22个乡(镇)司法办、16个法律服务所、399个村调委会,共有调解人员1860名。全市339个村(居)没有发生因民间纠纷激化而转化为刑事的案件。2000年,贯彻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市开展“百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各乡(镇、街道)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做到有机构、人员、经费与办公地点。2002年,分3批组织培训全市村(居)委会调解主任和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2003年,全市26个乡(镇、街道)、雪峰经济开发区全部建立调委会。4月,洪濑、梅山两镇排查化解一起300多名群众参与的群体性纠纷。2004—2006年,重点围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城镇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和涉及“三农”(农村、农业、农民)的问题,化解民间纠纷,排除群体性事件隐患。2006年,霞美、省新、金淘、诗山、码头等镇司法所围绕泉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开展专项调处,促进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2007—2008年,贯彻实施《泉州市“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方案》,开展“两个排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建立市直单位挂钩联系各乡(镇、街道)“两个排查”活动制度。两年间,共排查矛盾纠纷18779件,调处成功18350件,调处成功率97.7%。
  1991—2008年,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7866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7834件,调处成功95286件,调处成功率97.4%。
  第三节 “平安南安”建设
  2004年6月,启动“平安南安”建设活动,市委制定出台《建设“平安南安”工作意见》,成立南安市建设“平安南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合署办公。是年,先后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的“平安一号”专项行动、治爆缉枪的“平安二号”专项行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平安三号”专项行动。2005年,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居)”创建活动,实施“‘一区’(中心市区)、‘两点’(水头、洪濑)、‘三线’(324国道、307、308省道和铁路沿线)防控战略”,逐步建立“打击、防范、控制”一体化,“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
  2006年,市委、市政府将平安建设列入《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系统网络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11月,开展以“百千万”(百场电影、千警访视、万人签名)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南安”宣传月活动。2007年,建立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队伍,全市共选任综治协管员419名,平安中心户长4516名。6月,南安市与厦门翔安区、同安区签订治安协作联防协议,增强与厦门交界区域社会治安防控能力。2008年,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2.76%,平安建设知晓率78%。是年,南安市被省委、省政府表彰列为平安县(市、区)。
  第四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一)目标管理责任制
  1993年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与各乡(镇、街道)的党政主要领导签订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政领导责任书》,并向58个综治成员单位下达《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政领导责任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与下属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综治领导责任书,一直延伸到车间(班组)和村民小组。2005年开始,进一步完善日常抽查、半年初检、年终总评的综治责任考核机制,每年年终各综治责任人填写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绩档案表,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每年组织2次以上综治工作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2006年,市综治委制定出台《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查究机制的实施意见(暂行)》,对综治工作实行综治问责制,
  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倒数末两位且满意率未达90%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和派出所所长需向市委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2007年,印发“平安南安”创建责任分解表,明确“平安南安”创建要求,落实各部门单位责任。
  (二)一票否决制
  1992—2008年,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先后审核各类参评先进参评模范的单位和个人14450多件,对326个单位和个人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与有关单位对全市历年5378名应征青年进行“征兵联审”,依法对其中358名不合格人员提出否决意见。
  二、创建基层安全单位
  1995年,南安市创建基层安全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组织开展创建基层安全单位活动。当年,各乡(镇)以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单位”为载体,开展创安活动,推广电子防盗报警措施。1996年,重点抓好重要企事业、金融系统及有关基层单位的“三防一保”(防火、防盗、防事故、确保员工人身及单位财产安全)工作,全市132个内保单位、2232个企业全部签订“三防一保”责任状。1997年,继续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片区活动,建立校园特别管护区,聘请校园综治副校长29名。1998年,开展“百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市派出148名干部,组成22个工作队到22个乡(镇)开展重点整治和创建安全文明片区活动。1999—2000年,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成立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机构,开展护路联防活动。
  2001年,大力推进“11211“(每个村建立一个治安工作领导小组,一个警务室,健全调委会和治保会,设立一个流动人口登记服务管理站,建立健全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工程建设,各村(居)委会建立综治办、警务室、治保会、调解会、治安巡逻队等组织,把物防、技防设施纳入新建住宅小区规划,提高防范水平。2003—2005年,开展治安体系建设年活动,制定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实施方案》,构建“一区、两点、三线”治安防范体系格局。2005—2006年,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创安工作途径。市区成功开发区由各企业厂家出资,组建一支治安巡逻队,维护开发区治安。官桥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十厂联防”“十店联防”活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网络。2007—2008年,全市在“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海域”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抓系统带单位,推进“五个工程”(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均获得泉州市级“平安乡镇、街道”称号,“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达标率分别达95%、83%、96.8%。
  三、社会治安重点整治
  1991年,对全县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排查,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什么”的方针,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是年,保福岭、梅花岭、福厦路一带拦路抢劫犯罪活动比较突出,市委政法委协调公安机关攻坚破案,在水头、美林和官桥挖出4个抢劫团伙,破获抢劫案51起。1992年,水头镇下店村、江崎村、巷内村、山前村多次发生封建械斗,同时这一带车匪路霸案件多发。县委、县政府抽调政法机关及有关乡(镇)干部组成整治工作队进驻,制止封建械斗、打击车匪路霸,摧毁14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1993—1994年,针对部分沿海地区走私、偷私渡活动屡禁不止的问题,政法委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及反偷私渡”专项斗争,遣返审查偷私渡人员230名,查获海上走私物品价值200多万元。1994年8月,市委、市政府从市直机关抽调88名干部,会同省、泉州市下派的20名干部,组成整治农
  村治安工作队,进驻全市20个重点村,开展社会治安整治工作。1995—1997年,分期分批整治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乡(镇)、村(居)。1995年,针对沿海地区吸贩毒犯罪蔓延势头,协调政法机关组成工作队进驻官桥、水头、石井三镇,专项整治打击毒品犯罪活动。1996年,组织112名农村社会治安整治工作队员,进驻27个重点整治点开展社会治安整治。1998年,抽调270名工作人员组成重点整治工作队,集中打击溪美崎峰、美林、康美、丰州等地的地痞流氓和地方恶势力。工作队举办7期法制教育班,557人接受教育,25名批捕在逃犯投案自首。
  2000—2002年,重点整治制售假冒香烟违法活动,打击黑恶势力和治理农村基金会。2000年,先后3次组织整治崎峰地区制贩假烟突击行动,捣毁制假窝点147个,查处涉烟违法案件1119起。2000—2001年,开展农村合作基金会问题专项整治,市委派出7个清理基金督查组,分别进驻14个重点乡(镇、街道)开展清理整顿。至2001年底,全市农村基金会实现整体清盘关闭。
  2003—2008年,每年都排查确定一批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单位,分别由泉州市级单位和南安市有关单位指导开展重点整治工作。
  四、专项治理
  (一)流动人口管理
  1997年,成立南安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局户政科。制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意见》,推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站式、多证合一”新模式。1998—2000年,外来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员不断增多,各乡(镇)、街道先后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村(居)和企业厂家聘任流动人口协管员。2001年,市综治委牵头组织“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专项治理期间,全市共清查出租房屋5400家8189间,其中取缔18家,限期整改50家,重新办(换)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4865本;清查建筑工地441处,公共场所296处,特种行业场所1084处,路边店509家;清查流动人口25101人次,清理遣送“三无”(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外来人员1725人次,新登记暂住户口20123人,办证53066人。2003年,制定《关于实行租赁房屋委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消除治安隐患。2006年,公安机关先后抽调警力1600多人次分赴溪美、水头、霞美、官桥、丰州、洪濑、诗山等地,协助当地派出所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打击流动人口犯罪,促进当地治安的好转。2007—2008年,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乡(镇、街道)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所,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社区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至2008年,全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所29个(其中石井3个),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109个,聘请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130人,兼职协管员338人。当年,登记暂住人口43万人,登记租赁房屋38000万户,办理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12000份,办理新版暂住证14.3万本。
  (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1990年起,大多年份都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重点打击抢劫、盗窃、敲诈、勒索师生的各种犯罪活动,查封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歌舞厅、电子游戏机室、不健康书摊等。1997年,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的通知》要求,在全市中小学校建立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聘请校园综治副校长29名。1998年,市综治委联系泉州劳教所“现身说法演讲团”,到石井延平中学、石井中心小学和溪美西溪中学给6000多名学生进行现身说法演讲。1999年起,每年市教育局局长与全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人。2002年,市综治委成立南安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自2005年起,在全市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2006年,制定《南安市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增强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能力。2007年,对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整治,查封一批网吧、电子游戏机室。至2008年,全市459所中小学被确认为市级“平安校园”。
  (三)铁路护路联防
  2000年,成立南安市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工作小组,制定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方案。当年,在美林街道办事处召开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议,签订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建立定期排查、督查通报和联防例会制度。铁路沿线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非法道口、侵界种植、违章建筑和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及整治铁路桥下两侧非法采沙行为。2001年起,把护路联防工作列入综治责任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抓落实。当年,开展创建“平安铁道”和“争创百日无铁路交通事故”活动。200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市综治委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美林街道3次组织镇综治办、派出所和工商所人员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共清理15家,罚款11600元,取缔无营业执照站点6家。
  2000—2008年,南安市铁路沿线各地共建立18支专兼职治安护路队(联防队),队员388人;取缔非法采沙点38处,抓获非法采沙人员342人,没收、炸毁非法采沙船350艘;清理整顿铁路两侧废品收购站点56处,取缔无营业执照站点17家,移送有关部门处罚46人,罚款21000元,发放整改通知书42份。2008年,南安市铁路护路办被评为“全省清理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泉州市铁路护路工作先进集体”。
  五、安置帮教
  1997年,成立南安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1998年,建立乡(镇、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和村(居)安置帮教小组。村(居)治保组织建章立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帮教卡,并落实帮教人员。当年,溪美镇个体劳动者协会安置帮教工作成效显著,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0年,进一步落实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定期回访制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2001—2008年,全市共组织排查清理刑释解教人员3020名(其中刑释2962人),其中重新犯罪24名,重新犯罪率0.7%,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市综治办牵头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核查纠正脱管漏管监外犯罪专项活动,共清理刑期或考验期未满的监外执行罪犯339人,核查发现脱漏管67人,对监外执行的脱漏管罪犯逐一走访考察,纳入监管。
  第九章 其他党务工作
  第一节 政策研究
  1995年,市委办公室设立政策研究科。2002年,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委政策研究室”牌子。至2008年,机构与隶属关系不变。
  二、经济发展重点课题研究
  1996—2000年,围绕南安市“九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调研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外向型经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课题,撰写《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登上新台阶》《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港口建设,促进对台经贸发展》《大力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培育和扶持支柱产业及重点产业,实施乡镇企业二次革命》《实施“两区三乡一军”战略,推进南安新一轮创业》等重点调研文章。
  2001—2005年,围绕《南安市“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组织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融资、产业基地建设、专业市场建设、世贸规则对南安经济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等课题的调研,撰写《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的研究》《利用世贸规则促进南安农业发展》《加快南安市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我市专业市场的思考》等重点调研文章,为南安建立和提升水暖泵阀、石材、粮食等生产基地与专业市场提出意见建议。
  2006—2008年,围绕《南安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实施,组织调研招商引资、规模工业发展、装备制造业发展等课题,撰写《加快建设南安特色产业建设基地》《南安市规模工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整合做大我市装备制造产业》《南安市招商引资面临的新挑战和对策》等重点调研文章,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党建工作重点课题研究
  1995—1999年,针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特点,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反腐倡廉的研究,撰写《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新路子》《我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与思考》等调研文章。针对南安新经济组织发展较快的特点,组织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研究与探索,撰写《南安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索》等调研论文。
  2000—2003年,组织党组织作用发挥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题调研,撰写《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系统党委作用》《建立和完善南安市反腐保廉预防体系》《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调研论文。2004—2008年,组织撰写《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防治腐败机制的对策》《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思考》《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推动农村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适应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转变新要求,健全完善办公室高效协调运转机制》等调研文章。
  四、体制改革重点课题研究
  (一)民生保障体系研究
  1995—2008年,开展一系列涉及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撰写一批调研文章:1995年《加快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00年《推进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2001年《加快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02年《我市卫生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初探》、2003年《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2004年《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2005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些调研论文为市委、市政府建立健全民生保障体系提供决策参考。
  (二)财税、金融及管理体制研究
  1996—1998年,配合财税金融体制的改革,开展调研并撰写《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探索》《财税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探究》《提高信贷质量,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探索》等论文。1999年,针对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瓶颈制约的状况,调研撰写《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2000—2004年,组织调研并撰写《关于建立南安财政稳定增长机制的建议》《关于实施县(市)级公共财政改革初探》《完善市级公共财政体制,改善财政支出结构》等等调研文章,为提高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水平提供决策参考。
  2006年,组织调研并撰写《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融资》《创新金融协调机制,助推南安经济跨越提升》,为促进金融系统加大服务南安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第二节 党史研究
  一、机构
  1981年12月,成立中共南安县委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委党史办)。1987年2月,中共南安县委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改称为中共南安县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委党史工作委)。1990年7月,县委党史工作委改称为县委党史研究室,为县委直属的事业单位。2000年5月,市委党史研究室核定编制6人。2007年6月,被确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至2008年,机构与编制没变。
  二、党史征编
  1990年,县委党史研究室派员深入官桥岭兜老革命根据地调查走访,整理编写《岭兜革命斗争史》。1991—1993年,组织人员征集地方党史资料,编写出版《中共南安组织史》。1995年,征集南安籍新四军老战士资料,编写《张极生、吴大群》一书。1996—1998年,组织人员走访调查,到市档案馆查阅档案500多卷,编写《南安县城的接管与社会改造》《南安农业合作化运动》《贯彻“八字方针”的历史性成就》。1997年,制定《南安社会主义时期党史五年(1997—2001)征研规划》,并报经市委批准实施。1998年,组织走访老干部老同志,搜集整理口述历史资料近5万字,查档整理资料近2万字;编写《六十年代南安国民经济调整》《南安拨乱反正工作》《南安“大跃进”运动》《新时期南安农村的变革》《新时期南安城市改革》等专题。是年,编写《南安地方史主要事件(1921—1949年)》《1998年上半年南安大事记》,征集50多名南安籍革命烈士历史资料。
  2000年,整理南安重要历史人物资料,报市委审批后呈送中央党史研究室,其中8名入选《人民英雄大典》;征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南安各个历史时期照片49幅,入选《泉州革命·建设·改革画集》。2001年,完成《中共南安地方史大事记(1949.10—2000.12)》;与市新四军研究会联合征编出版《钟山魂一纪念李刚烈士》;编辑出版《中共南安地方史大事记》。2002年,协助市新四军研究会编印《叶飞画册》《叶飞传》资料征集工作;配合市委宣传部编辑出版《南安今古》市政市情读本。2006年,征集编撰《南安籍革命烈士》《南安地方大事记(2001—2005)》;完成《抗日战争时期南安人口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调查》。
  至2008年底,共组织编写出版各类党史资料19本总计180多万字。
  三、党史宣传
  1993年,联合南安广播电视台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建市年”的工作部署,参与动员全市人民为撤县建市作贡献。1994—1996年,在“8.21”南安县城和平解放纪念日前后,联合市新四军研究会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共召开座谈会、报告会9场。1998年,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搜集整理南安建市以来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成果,出版《纪念南安建市5周年专刊》。2000年,派员参与市委宣传部组织的理论形势宣讲团,深入农村基层巡回演讲;编辑出版《党史博采》,印发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学校,开展党史宣传和革命传统教育。2001年,配合市委宣传部在南安电视台开辟《南安革命史回眸》专栏;联合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在中小学举办党史知识竞赛82场;举办《奋斗·辉煌》和《南安革命英烈榜》图片展;参与叶飞将军故居陈列馆布馆工作,宣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高风亮节。2002年,联合有关部门到厦门、石井、官桥等地祭扫叶飞将军陵墓、革命烈士陵墓,宣传继承革命历史传统。2006年,为新华社《南安在线》提供稿件2件,宣传南安改革发展成就。2007年,创办《南安党史》刊物,至2008年,共出版4期。
  第三节 保密 机要
  一、机构
  1989年1月,县委办、县政府办设立机要室;12月,县委办机要室改称县委机要局。1991年10月,县政府机要室升格改称为县保密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4人。1998年,市保密局划归市委办公室管理,并入市委机要局,市委机要局为副科级单位。
  二、保密管理
  1994年,全市要害部门、重点单位办公室,基本上都采用铁制公文橱、档案箱,有的单位还购置保险箱,以保存文件资料,提高保密安防能力。当年,在市委办、市政府办的微机室安装干扰器,在市领导的电话机上安装多功能电话电子锁,以防止微机辐射和电话通信泄密。1996年,市委、市政府分别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配合上级保密部门对地厅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电话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保密检查,防止从这些渠道泄密。2000年,开展各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归档、销毁工作,清理积压多年的文件资料。鉴于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办公地点的调整,要求搬迁单位要安装铁门、铁窗等安防设施。当年,南安市机关单位都按照保密要求安装计算机杀毒软件和配备文件碎纸机。
  2002—2007年,开展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禁止国家秘密信息上互联网。加强保密技术防范,专门为主要党政领导安装保密电话,在主要会议室安装信号干扰仪。先后3次联合公安、安全、电信等部门,对党政机关办公设备,尤其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情况进行检查。2003年,组织乡(镇、街道)保密工作抽查。2008年,开展涉密载体统一清理工作,对党政机关和各级涉密单位个人持有的涉密载体进行集中清理。对全市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备案工作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要求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内部办公用政务网的计算机不得与互联网相连接,提高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三、保密宣传教育
  1991—2008年,持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私密法》列入普法规划,运用广播、电视、墙报、宣传材料等方式和举办知识竞赛、业务培训等活动,开展保密法制宣传。1995年,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私密法》实施6周年宣传活动;市委保密委主任发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私密法》实施6周年电视讲话,组织保密教育电视片在市有线电视台播放以及供单位组织播放观看。2001年起,联合市委党校把保密教育列入干部培训教育内容,开办保密教育课程,聘请有关专家授课。
  第四节 老干部工作
  一、机构
  1989年,南安县老干部局为县政府正科级工作机构。1990年10月,县老干部局列入党委系列,更名为中共南安县委老干部局。
  1997年3月,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关工委)、市老年大学列为市委老干部局管理的挂靠单位。2007年6月,设立南安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加挂南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牌子),为市委老干部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2008年3月,重新核定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事业编制4名。
  2008年,市委老干部局内设办公室、服务管理科2个科室,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挂靠单位:市关工委,事业编制2名;市老年大学,事业编制2名;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事业编制4名;市老年人活动中心,事业编制4名。
  二、老干部服务管理
  1988年,全县健在的离休干部521人。1999年9月,对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5月12日前参加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的退休干部(简称“5.12”退休干部)共34名进行宏观管理,并在生活待遇上给予适当照顾。2002年6月,增加宏观管理原任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和军队离休干部(含军队转业退休团级以上干部)职能。2008年,全市健在的离休干部213人(含垂直管理9人,外来安置17人),平均年龄83岁;“5·12”退休干部27人;老干部遗属204人;宏观管理的县处级退休干部36人。
  1989年后,实行市(县)领导挂钩联系老干部制度,通过挂钩联系,及时帮助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向老干部通报工作,走访慰问、联系老干部,组织老干部传达和阅读文件,请老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就近参观考察等制度。1989—2008年,每年组织老干部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1994年,市直机关离休干部按隶属关系所在系统和单位,实行归口管理。是年,市委、市政府确定6月份为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直各系统党委、各国投公司党委(党支部)领导联系老干部活动月,11月份为市领导联系老干部活动月。2001年10月,新建的南安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占地面积1566平方米,建筑面积809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261万元)竣工,2002年10月投入使用,为老干部提供一个学习、娱乐、健身场所。2007—2008年,市委老干部局多渠道筹集资金近300万元,扩建老年人活动中心的教学用房、活动场馆等基础设施和添置多媒体投影机、电脑、音响等设备,增强和完善活动中心的各项服务功能。
  三、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
  1989—2008年,市委、市政府切实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市委老干部局每月11—15日组织老干部阅读有关重要文件,市委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每半年一次向离休干部通报工作情况,邀请老干部代表出席(列席)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活动,通过举办老干部读书班和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组织老干部学习时事政治。
  1994年11月,建立每年不少于一次邀请老干部参观考察本市经济发展的制度并在当年开始施行。2001年,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0个,党小组1个,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小组38个,老干部在这些组织中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至2008年,全市有12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四、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一)离休费
  1989—2008年,全市离休干部离休费除社保统筹外,地区补贴、地区津贴、住房补贴、高龄补贴、归侨补贴、护理费、公务费、特需费和医药费等均由市财政负担,离休干部离休费足额按时发放。此间,执行国家出台的工资政策,多次按时足额调高离退休费,以及提高各项津补贴费,多次调整提高老干部遗属的生活补助标准。
  (二)公费医疗
  20世纪80年代起,实行老干部就医凭公费医疗证记账,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卫生院)直接同县公费医疗办公室结账,县财政拨款支付。2001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南安市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对享受医疗费待遇范围、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和医疗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等作具体的规定。对床位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自付比例作适当调整,给予报销医疗差旅费补助,减少老干部的自付医疗费用。当年,市医保中心设立老干部医疗费报销的服务窗口,每月11—16日定期为老干部报销医药费。
  (三)企业离休干部经济待遇
  1995年7月,中共南安市委决定自1995年元月起,企业离休老干部的医疗保健费和离休费按“单位不变、工资不变、政策兑现、困难补助”的原则,由市财政统一管理,以确保企业离休老干部经济待遇落实。当年,南安市113名企业离休老干部、29名企业离休老干部遗属享受此待遇。1997年6月起,企业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确实没有经济支付能力,企业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费和离休费则由市财政统筹解决。1998年,市财政对微利、亏损、停产、半停产的市属国有、集体企业的离休老干部(含遗属)的各项补贴共659540元。2000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困难企业老干部离休费的差额补贴,由市财政每半年拨补一次,改为按月拨到市社保公司,与原统筹的离休费一并发放,保证企业离休干部每月都能按时领到离休费。2002年,对企业和差额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护理费、死亡抚恤金、高龄补贴、归侨补贴和住房补贴实行财政保底。
  第五节 党校工作
  一、机构
  1989年,县委党校核定编制25名,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基层党校教学指导室。1991年11月起,县委党校校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1999年,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市委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
  2008年,市委党校内设办公室、教研室、总务室、基层党校教学指导室,机构规格与编制没变。
  二、干部培训
  1989—2008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34期,培训总人数118091人次。其中科级干部学历班、培训班,青年(后备)干部、股级干部、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班,理论业务培训班等主体班次147期,共培训干部15970人次。
  三、理论宣讲
  1989—2008年,市(县)委党校深入基层开展理论宣讲共2030多场,听取宣讲的干部、群众达20万多人次。
  1989—1999年,组织党校教师巡回宣讲中共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精神,《邓小平文选》(三卷),邓小平视察南方讲话精神,市场经济知识,香港、澳门回归等。开设“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专题讲座共85场,编印学习邓小平理论辅导材料800份。2001年,党校教师深入基层宣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7.1”讲话精神等200多场次。2002—2004年,组织宣讲中共十六大精神、WTO知识、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江泽民“5.31”讲话、“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讨论等专题,共计100多场次,其中宣讲中共十六大精神80多场次。2005—2008年,先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江泽民文选》、胡锦涛总书记“6.25”讲话、中共十七大精神等专题宣讲,派出骨干教师深入基层宣讲70多场次。 四、函授教育
  1990年9月,省委党校函授教育学院在南安开办函授大专班,设党政干部管理、经济管理两个专业,学制三年。1990年与1991年毕业学员73人。1994年,南安市委党校根据省、泉州市委组织部和上级党校的批准,设立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南安函授站,举办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函授大专班。1996年,接受泉州市委党校委托,承办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设置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法律三个专业,学制两年半。至2008年,函授大专共招生15届,毕业学员1553名,在学学员182名。函授本科共招生13届,毕业学员1452名,在学105名。
  五、理论研究工作
  1989—1991年,市(县)委党校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性研究相结合原则,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制定实施《南安党校科研奖励暂行办法》,鼓励教职员工撰写论文,踊跃投稿。共有8人在国家及省、市级刊物发表论文25篇,获省级、市级奖励各2篇。1992—2008年,共有18人在各级刊物发表论文143篇,其中CN刊物上发表55篇。同时,完成市委赋予调研课题6篇。
  六、改善办学条件
  1992年,投入100万元新建综合楼一座,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1998年,投入220万元新建学员宿舍楼1幢,建筑面积2080平方米,拥有标准化房间(带卫生间,配置电视、空调、热水器)40间,床位112张。2001年,投入80万元改造和装修旧礼堂,使之成为拥有320个座位、全空调、多媒体的教学会议两用礼堂;改建操场,新建水泥地篮球场。
  2003—2008年,共投入20多万元装修多媒体教室,购置3套多媒体设备,15台电脑,加入中央党校远程教育网络、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宣讲网和泉州市委党校的资源共享网络。2004—2007年,先后投入50多万元改造食堂、校园水泥路面、校内花园等建筑设施。2008年,拆除破旧平房,引资建设1个钢结构羽毛球馆、1个恒温的室内游泳馆。
  第六节 信访工作
  一、机构
  1990年3月,中共南安县委信访办公室、南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改称中共南安县委、南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为政府序列正科级机构,其人员编制不变。1997年3月机构改革,保留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核定编制7名,为副科级机构。2002年机构改革,信访局归市委办公室管理,机构规格不变,内设综合科、办信接访科,核定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2005年9月,市信访局核定为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不变。11月,设立南安市信访咨询投诉中心,为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干部编制2名,2008年5月,事业干部编制增至4名。
  二、办信接访
  1989—1993年,受理群众来信5453件,接待群众来访992批1954人次。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中居前三位的有:检举揭发类占44%、求决类占26%、申诉类占13%,主要集中在揭发控告刑事问题、非法占地、不正之风和要求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离境出国、落实政策等。县信访局及时将群众的来信来访进行摘录、登记、转办,对超期未办结的转办信件进行督办,并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筛选综合,以《要信摘报》《要信呈报》等形式呈报县委、县政府。5年间,群众来信来访年办结率均在96%以上,解决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1989年5月,县委、县政府为九都镇400余名山美水库库区移民提前下拨30吨回销粮,解决库区移民的粮食困难问题;6月,拨款11万元用以改善眉山乡供电线路,改变该乡长期由安溪县供电的状况;1992年6月,根据县信访局提供的线索,县纪委严肃查处5名参与嫖娼的党员。
  1994—1998年,受理群众来信5795件,接待群众来访1172批3631人次。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中居前三位的有检举揭发类占38%、反映建议类占16%、求决类占14%,主要集中在为改革开放建言献策、土地权属纠纷、旧城镇改造拆迁安置和金融合作基金会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问题。1994年3月,市委根据市信访局呈报的群众来信建议,将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迷信列入市委工作要点。1995年,溪美镇彭美村36亩良田被征用,拟建成人职校,经群众来访反映后,市委、市政府决定校址另找、土地复耕。1996年11月,根据市信访局呈报的信息,市政府召开政府办公会议,协调解决南安市恒兴机械有限公司与西藏昌都地区农资公司联合办厂所产生的经济合同纠纷。1998年6月,根据群众来访反映,市政府投入60余万元对洪濑镇下水道工程进行扩建、改造,解决该镇的内涝问题。
  1999—2003年,受理群众来信4547件,接待群众来访1552批6885人次。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农村基金会纠纷、国企改革中职工工资福利、城镇拆迁安置等问题。1999年,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意见建议,全市投入200多万元帮助“五老”(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接头户、老苏区乡干部)户解决住房、生活、就医等困难。2002年,先后成功调处省信访局交办的山美水库扩蓄、英都车站建设和洪濑、梅山旧城镇改造拆迁安置等事项产生的矛盾纠纷问题。2003年,协调解决军转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安置、铁工厂职工企业实施解散安置、成功科技工业园二期征地等信访反映问题。是年,市信访局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2000—2003年度福建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4—2008年,受理群众来信2750件,接待群众来访2789批11821人次。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农村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城镇房屋拆迁和劳资纠纷等问题。2007年,一名服饰公司老板负债出逃,拖欠工人工资和加工户加工款,导致该公司工人和加工户多人多次到市政府集体上访。市信访局协调、引导该公司工人申请劳动仲裁,再向市法院申请执行。市法院依法查封并拍卖该厂财产,全额发放被拖欠工资款43万余元。2008年8月,康美兰田村民来访反映1993年该村后埔山部分山地被三家工厂征用而未予补偿。市有关部门联合成立调查组,克服时间跨度长、相关档案缺失、涉及对象众多等困难,最终查清补偿款已发放给开荒者,但山地所有权人因未提出补偿要求而遗漏的事实,并协调解决10万元的土地补偿款,成功化解这起疑难信访问题。2008年,市信访局被福建省信访局、福建省人事厅授予“2004—2008年度信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三、信访制度
  (一)领导干部接访约访群众制度
  1989年,坚持实行“县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5日县领导分片巡回乡(镇)接访,山区、贫困地区是县领导接待来访工作重点。同时,建立每月一日的乡(镇)领导接待现场办公制度。1998年开始,设立每月一次的公安局长接待日、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法院院长接待日。2008年,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要求,制定《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开展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加大领导干部接访力度和密度,市委书记和市长每个月至少接访两次,每人接访时间不少于一天半,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轮流到市信访局坐班接访。
  1989—2008年,市领导共接访群众3652批8732人次。
  (二)信访疑难案件领导包案制度
  2007年8月,南安市委、南安市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实行信访疑难案件领导包案制度的通知》,建立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对具有全局性、倾向性、区域性、代表性、突发性的问题和隐患;到省进京上访、越级集体上访、重复上访、上访老户;上级交办要求反馈办理结果的信访案件等三类重点疑难信访问题,实行市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五定”(定牵头领导、定部门负责人、定具体办案人、定结案和汇报时间、定回访巩固率)、“六包”(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息访、包稳定)责任制。
  (三)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
  2004年9月,建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30个单位组成,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和农村土地(矿山)征用问题工作小组、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工作小组、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村财村务问题工作小组、水利滩涂纠纷问题工作小组等5个专项工作小组。2008年,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增加5个专项工作小组(企业改制问题工作小组、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金融证券问题工作小组和环保问题工作小组),成员增至42个单位。
  (四)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2004年起,实行信访工作年度考评,每年12月份由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的年度信访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当年绩效考评及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五)信访问题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1989年起,市(县)信访局对初信初访件及时交办,并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信访人;对当月来信来访件逐一进行分析,整理汇编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每月1期的《信访分析》,交由有关单位办理反馈;定期清理信访交办件办理反馈情况,对未按时反馈的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对办理不力的信访件发回重办;对市领导接访日受理的信访问题通过《督查专报》形式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六)聘请律师参与接访制度
  2000年开始,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4年,针对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状况,市信访局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信访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2008年开始,在市委书记、市长大接访活动中,安排律师随行接访,让律师为上访群众剖案释法,促进信访工作的法制化。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南安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