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农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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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06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农民团体
分类号: D422.8
页数: 1
页码: 6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的泉州有国民政府组织的农会和中共领导的农民协会,均协助管理农村事务,维护农民权益。新中国成立后,成立晋江县农民协会和泉州市南台区农民协会,开展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等运动,并组织农民参加互助合作运动。1976年成立贫下中农协会,1981年消失。
关键词: 鲤城区 农民团体 社会团体

内容

第一节 农会
  民国时期,泉州有国民政府乡村政权组织的农会。民国22年(1933年),晋江县所辖4个区有3个区建立农会。第一区农会设在泉州泮宫,下辖43个乡农会,会员7139人。乡农会协助管理农村公学土地,收缴公租和农业税,调解主佃之间的纠纷。农会领导权控制在农村士绅或封建把头手中。后因政局动荡,农村凋敝,农会逐渐解体。
  第二节 农民协会
  民国16年(1927年)春,中共党员李松林、辜仲钊在泉州城郊的洋塘、树兜、法石等乡开办民校,宣传减租、减息、减税,成立农民协会,有121个,会员2.5万人。4月,国民党晋江县党部宣布解散各乡农民协会。
  1949年11月,成立晋江县农民协会筹委会,主席李庆京,副主席陈暖漂。1950年11月,召开晋江县农民代表大会,成立晋江县农民协会,苏清云、陈暖漂为正副主席。农民协会开展生产备荒、支援前线和剿匪反霸等活动。
  1951年初,成立泉州市南台区农民协会,朱展华、傅银娘为正副主席,委员17人,下设秘书处及组织、宣传、青年、妇女、武装等部,辖环山、群石、拒洪、仁风、东涂、灯星、顺霞、笋浯等8个乡农民协会。农民协会发动农民参加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斗争。1952年后,发动农民开展以生产为中心的互助合作运动。1955年冬,全市实现农业合作化。之后,农民协会逐渐消失。
  1976年1月,成立泉州市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许远祝、王树昆先后任贫协主任。1981年6月消失。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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