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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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95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计划管理
分类号: F123
页数: 9
页码: 543-5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1年建制后,泉州市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计划体制。初期计划工作由市财委承担,后成立市计划委员会,负责编制和管理国民经济计划。计划管理采取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方式,对国营企业执行指令性计划,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企业则实行间接计划。1958年鲤城区成立后,区计委负责编制和实施区域经济计划。1967年至1968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管理工作遭到严重破坏,计划机构被撤销,计划管理基本瘫痪。1976年计划管理工作得到恢复,全市重新建立健全计划管理制度,逐步走上按计划运行的轨道。1982年后,泉州市根据国家改革规定,调整和完善计划管理体制,实行综合平衡和分级管理的制度,扩大部门和企业的管理权限。计划编制按年度计划和中长短计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区)计委负责部署编制,由市(区)政府下达实施。计划实施与成效受到时期和政策的影响,经济恢复时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计划管理工作违背客观经济规律,造成严重的波折,直到改革开放后才逐渐好转。
关键词: 鲤城区 经济管理 计划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管理体制
  1951年泉州市建制后,计划经济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计划体制。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组织工农业生产,制止通货膨胀,稳定市场物价,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为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初期计划工作由市财委承担。1954年7月成立市计划委员会,与市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1955年开始编制实施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五年中期计划的管理制度。同年10月,市计委加强组织建设,由市长兼主任,配常务专职副主任,充实专业人员,开展全面计划管理工作。在基本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对国民经济管理采取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方式,即国营企业按“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有关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执行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企业则实行间接计划。市政府直接管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供销和人财物。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下同)完成后,市计委在管好国家计划完成的同时,建立起一套工业、农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贸易、基本建设、城市公用事业、劳动工资和职工,以及文教卫生事业等方面的计划管理制度。
  1958年市人民委员会贯彻中央《关于改进计划管理体制的规定》,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加强协作,共同负责”的原则,实行在中央集中领导下,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础,专业部门和地区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扩大地方管理权限,改变过分集中的状况。也就是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综合平衡的双轨计划管理体制。当时,泉州在生产指标、基本建设规模、主要物资调拨、市级财政分配和劳动就业安排都有一定的自主权。在实施国家“二五”计划时,受“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影响,计划管理工作严重违背客观经济规律,在计划编制和实施上搞高指标、高速度。“二五”计划期末工业总产值指标,由初提6000万元,相继修改3次,最后定为7.5亿元。由于“浮夸风”盛行,加上自然灾害,经济建设遭受严重的挫折。1961年10月,市人委贯彻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工作的几项决定》,强调集中统一领导,仍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区别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分别实行直接计划和间接计划两种管理方法,明确规定市场调节的范围,对小商品和部分农副土特产品,由价值规律来调节生产和流通。经过调整把下放过多的基本建设审批权、物资分配权、物价管理权等权限上收,市计划管理权限和范围随之缩小。
  “文化大革命”期间特别是1967年和1968年,泉州市受动乱冲击最大,计划管理工作遭到破坏,计划机构被撤销,“三五”时期和“四五”时期两个五年经济建设计划都没有编制,也难以编制,仅搞几个简单的指标数字。期间的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也是若有若无,计划管理基本瘫痪。1975年10月重建市计委。1976年10月,计划管理工作得到恢复,全市重新建立健全各项计划管理制度,逐步走上按计划运行的轨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泉州市政府实施国家对计划管理改革的规定。1982年起将长期沿用的国民经济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经济、科技和社会三者的内容紧密地结合起来。1984年10月实施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在工农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外汇、物资分配、商业贸易、劳动工资和科技、文教、卫生等计划的管理方面,扩大部门和企业的管理权限。1985年起,实行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农业生产方面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计划,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工业生产方面的31种产品计划中指令性计划产品只保留食糖和卷烟,其余均为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市场调节产品。在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权限上放宽三个方面,即下放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权限;放宽对地方、部门自筹投资计划的管理权限;简化基建项目的审批手续,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
  1986年初鲤城区成立后,区计划管理范围是郊区农村经济、城市街道工业和部分商业贸易等集体经济(全民和二轻大集体的工商企业由市级管理)。因此,区的“七五”、“八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调整后的区情重新进行编制,扶植集体经济发展,大办乡镇企业,内联外引,创办“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投资)企业,大力开发工业小区、工业大楼,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区集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稳定、持续、快速发展。
  第二节 编制实施
  一、计划编制
  1953年起试编农业计划。1954年11月编制《1955年国民经济计划》(实际只有工农业生产指标)。随后计划编制内容逐步增加,不断完善综合计划。自1955年3月编制《泉州市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起,无论是年度计划或五年中期计划的内容都包括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都按照农、轻、重的次序安排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
  1963年初,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提出大抓工农业增产,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城市人口的增长。1971年7月编制《“四五”国民经济计划》,仅有1971年和1975年两个年度的指标数据,至期末计划指标数都没有完成。1973年8月编制《1980年工农业生产计划指标》,至1977年对指标进行修订,但与后来改革开放后的发展趋势相距甚远。
  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计划按照贸、工、农的发展格局,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外向型经济进行安排。1981年初编制《泉州市“六五”国民经济计划》,只有工农业生产指标。从1982年起,计划编制内容包括经济、科技和社会三个方面的指标,组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计划指标体系。同时计划编制工作形成制度化。1984年底编制《泉州市“七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86年行政区划调整后编制《鲤城区“七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区情提出“打基础,增实力”的经济发展方针。1990年底编制《鲤城区“八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以乡镇、街道企业为主体,以外向型经济为特征的发展方针,强调调整结构,提高效益,量力而行,稳步发展。
  计划编制实行年度计划和中长短计划相结合,专业计划和综合计划相结合的编制办法,先自上而下部署编制,自下而上的编报,再由市(区)计委综合平衡,最后经市(区)政府下达实施。
  二、计划实施与成效
  (一)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年)
  三年经济恢复时期,遵照中央的规定,贯彻以增加生产、厉行节约、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精神,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1951年创办失业工人自救厂、合作社(组),发展生产,对私营企业、手工业作坊采取加工订货和收购等形式的改造,以恢复全市经济活力。1952年全市工业总产值1264万元,比1950年增长38.6%(按1980年可比价格计算,下同),全员劳动生产率638元。农业生产开展互助合作发展生产,全市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户数占农户总数的38.6%。1952年全市农业总产值334万元,比1950年增长28%(按1980年可比价格计算,下同)。粮食总产量增长17.1%,甘蔗产量增长21.3%,花生产量增长20.8%,生猪存栏数增长25.6%,水产品产量增长18.7%。商业贸易逐步发展,先后建立粮食、百货、纱布、土产和煤炭等公司,以及消费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国合商业管理机构和经营网点,以及首家公私合营泉州信托行。1952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677万元,比1950年增长33.6%。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建设投资较少,全市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55万元,其中工业建设投资仅15.2万元。1952年全市财政收入698万元,比1950年增长116%。
  (二)“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年)
  “一五”期间,贯彻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精神,积极发展地方工业,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完成“三大改造”后,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至1956年底全市经济成份起着较大变化,国贸和合作社营占91.3%,私营商业仅占8.7%,基本形成国贸为领导,合作社营为助手,集市贸易为补充的社会主义市场。1957年全市已有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手工业合作社(组)等经济类型的工厂企业123个,年创工业总产值3090万元,比1952年增长144%,全员劳动生产率4783元。农副业生产积极稳妥发展互助合作组织,至1956年参加农业高级合作社的户数占农户总数的98.3%。1957年全市农业总产值837万元,比1952年增长13.1%。粮食总产值增长40.3%,甘蔗产量增长1.98倍,花生产量增长144%,生猪存栏数增长90.0%,水产品产量增长57.2%。商业贸易对私改造后,1957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820万元,比1952年增长42.7%。“一五”期间,全市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614万元,其中工业投资542万元。新建电厂、机器厂、糖厂、源和堂蜜饯厂、炼乳厂、酒厂、制药厂、皮革厂,以及生产自救转为地方国营的麻袋厂、针织厂、砖瓦厂等11个企业;农林水利投资138万元,兴修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
  (三)“二五”计划时期(1958~1962年)
  “二五”期间,贯彻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掀起“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全市各行各业搞“大炼钢铁”,大办工厂;农村大办人民公社,实行供给制;“浮夸风”盛行,生产指标不断加码,如工业总产值指标前后扩大12倍。1959年进行“反右倾”后,农业生产搞高指标,提出“亩产万斤薯”、“粮食自给自足”等脱离实际的口号,水稻搞“移苗并坵”造假,其他各行各业也继续“大跃进”,违背客观规律瞎指挥,致使国民经济受到重大波折。至1960年,全市经济总量停滞在1957年水平线上。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延长农业、轻工业战线,缩短重工业和基本建设战线,采取关、停、并、转调整企业,精减职工,压缩城市人口。开展大办农业,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农业。经过两年调整,全市国民经济出现好转的局面。1962年全市有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和城乡公社办的工厂共186个,全市工业总产值4667万元,比1957年增长51.0%,全员劳动生产率4038元。农副业生产在全市各行各业的大力支援下,生产状况有所好转,但尚达不到1957年水平。1962年全市农业总产值696万元,比1957年下降17%粮食总产量下降30.5%,甘蔗产量下降82.4%,花生产量下降64.8%,生猪存栏数增长2.4%,水产品产量增长31.6%。商业贸易开展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稳定市场物价。1962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319万元,比1957年增长39.2%。“二五”期间,全市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4683万元,比“一五”期间增长1.9倍,其中工业投资占总额57.4%。新建钢铁厂、机床厂、通用机器厂、电机厂、蓄电池厂、栲胶厂、制漆厂、橡胶制品厂、瓷厂、面粉厂、味精厂、线厂、造纸厂等13个企业和扩建改建43个企业,以及修建防洪堤、水库等水利建设。新建华侨大学、泉州师范、泉州影剧院、群众戏院等文教事业设施。
  (四)经济调整时期(1963~1965年)
  三年调整期间,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方针。1963年提出改善国营、集体企业的经济管理和经营作风。1964年贯彻全国学解放军,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以创“五好”为目标的增产节约运动。1965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调动生产积极性,推动工农业生产和经济的全面好转。是年全市调整后有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共151个,比1962年减少43个。196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7359万元(占晋江地区工业总产值40%),比1962年增长57.7%,全员劳动生产率8196元。农副业生产贯彻“以粮为纲,粮菜并举,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按劳分配原则。1965年全市农业总产值1141万元,比1962年增长63.9%。粮食总产量增长38.6%,甘蔗产量增长3.5倍,花生产量增长69.4%,生猪存栏数增长1.4倍,水产品产量增长351%。商业贸易实施“及时收购,积极推销,生意做活,活而不乱”的办法,推动流通购销两旺。1965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210万元,比1962年下降2%,零售物价指数降低4.26个百分点。调整期间,全市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2193.62万元,其中工业投资占总额的33.2%。新建合成氨厂、轻工机械厂、冷冻厂,调整下马钢铁厂、电机厂、栲胶厂;迁建喷雾器厂、衡器厂、腐植酸厂、制药厂、织布厂、麻织厂、烟丝厂、塑料厂、铸造厂、铁器厂等13个企业,并扩建15个企业。期间还修建晋江下游防洪堤和6个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有效灌溉面积6.6万亩。经过调整,至1965年全市农轻重三者比例为37∶57∶6,产业比重趋于合理,协调发展。
  (五)“三五”和“四五”计划时期(1966~1975年)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刚开展,正常工作秩序尚未被完全打乱,工农业生产计划仍然能够执行。是年,全市新建电子仪器厂、光学仪器厂、专区轻机厂、农药厂、自来水厂和扩建老企业的9个新产品车间;全市工业总产值突破1亿元,比1965年增长40%。1967~1968年在“夺权”和“武斗”风的冲击下,计划管理瘫痪。以后年度经济计划时有时无,也难以实施。由于停产“闹革命”,生产急剧下降,1970年工农业生产总量只有期初的水平。“四五”期间前4年,工农业生产波动曲折,国民经济停滞不前。1975年贯彻整顿方针,经济形势好转。全市工业总产值达15313万元,比1965年增长1倍,全员劳动生产率6816元。农副业生产经整顿后,生产有所增长。1975年全市农业总产值3030万元,比1965年增长1.9%。粮食总产量增长13.04%,甘蔗产量下降64.6%,花生产量增长35.6%,生猪存栏数增长20%,水产品产量增长15.5%。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增长而市场活跃。1975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7821万元,比1965年增长50.1%,零售物价平稳。10年期间,全市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4925万元,其中工业投资占总额的43.6%。新建8个工厂,改建和扩建21个工厂,修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六)“五五”计划时期(1976~1980年)
  “五五”期间,特别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工业生产开展整顿企业管理,扩大自主权,狠抓产品升级和更新换代,优化产品结构,进行老企业10大项目技术改造。1978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2亿元大关,达20336万元。至1980年全市工业总产值28389万元(占晋江地区工业总产值34%),比1978年增长39.6%,全员劳动生产率9470元。农副业生产开展改土治水综合开发,建设商品粮基地,提高农副业经济效益。1980年全市农业总产值4608万元,比1975年增长52%;粮食总产量增长24.73%,甘蔗产量增长1.86倍,花生产量下降26.8%,生猪存栏数增长21.7%,水产品产量增长4%。商业贸易流转畅通,购销两旺;零售物价稳定。1980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5385万元,比1975年增长96.7%。对外经济贸易初开局面。1980年全市出口商品收购总值5630万元,比1975年增长197.88%;来料加工实收工缴费41.9万美元。是年创办全省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泉州人造花厂有限公司,投资总额32.4万元,当年投产创工业总产值25.6万元;创办中外合作企业——泉州开元寺彩色摄影服务部。“五五”期间,全市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8089万元,其中工业投资占总额的26.3%。新建罐头厂、机砖厂、锦砖厂,迁建制漆厂,扩建和改建糖厂、电厂、麻纺织厂、味精厂等33个企业;修建城市市政公共设施和城市居民住宅。
  (七)“六五”计划时期(1981~1985年)
  1981年继续贯彻中央调整方针,在农村健全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调整粮食和经济作物结构比重;在工业企业中采取并转或联营,扩大生产规模,更新产品结构,增加新品种,适应市场需求。1982年贯彻中央提出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1983年进一步完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工业企业继续进行改革调整,围绕企业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搞活企业,提高效益。1985年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以城市为重点,开展全面经济体制改革,泉州被列全国52个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六五”期间,泉州市积极推进改革和对外开放,着力开展对外经济协作,创办中外合资企业,引进以轻纺工业为主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大力发展农业商品经济,建设轻工业产品原材料、出口鲜活商品和城市副食品基地,使全市经济持续发展,社会进步。
  工业生产经过调整改革后,引进新技术使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有所优化,增强生产发展后劲。198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21017万元。农业生产进一步调整农林牧副渔五业结构,提高农副产品的商品率和经济效益。1985年全市农业总产值6406万元,比1980年增长39.02%。粮食总产量下降7%(原因是调整粮蔗作物面积),甘蔗产量增长157%,花生产量增长52%,生猪存栏数增长3%,水产品产量增加1倍。商业贸易购销两旺,市场繁荣。1985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4985万元,比1980年增长62.4%,零售物价平稳。对外经济贸易,发挥侨台港优势,积极利用外资创办“三资”企业。至1985年底,全市“三资”企业累计43家,投资总额8118.6万元,其中外资1486.4万美元。是年已开业投产的厂商24家,年创工业总产值占全市总量的4%,创营业收入1187万元。1985年全市外贸出口商品收购总值7214万元,比1980年增长73%。“六五”期间,对外来料加工实收工缴费641.5万美元,劳务输出往香港的海员22人,往澳门的女工248人。“六五”期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3亿元,其中工业投资占总额的68%。新建赖氨酸厂、机砖厂、电视机厂、华侨无线电厂、华侨录影带厂、地区冷冻厂、北区自来水厂。建设温陵路、泉州大桥、后渚港3000吨级码头等基础设施。修建名胜古迹和贤銮大厦、华侨大厦,以及建成一批居民住宅小区。
  (八)“七五”计划时期(1986~1990年)
  1986年1月原泉州市区域改置鲤城区。辖区经济的管理范围是以城市街道工业为主体的集体经济和郊区农村经济。因此,建区后制定的“七五”计划,重点是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打基础,增实力,一手抓工业,一手抓农业,实行分类指导,注重效益,政策投入,拓展经济发展后劲。1988年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1989年贯彻中央提出建立适应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七五”期间,国民经济在改革开放中,调整产业结构,开拓高新技术产业,保证生产增长后劲,取得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工业生产加强企业管理,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大力进行技术改造,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档次和产品质量。以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设备,创办新兴工业,优化产业结构,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1990年全区有工业企业2171个,其中乡镇以上工业企业274个。全区工业总产值81734万元,比1985年基数增长2.9倍。其中街道工业产值40380万元,增长5.9倍;乡镇工业产值33643万元,增长2倍。城市个体和私营工业有所发展。全区具备一定规模的行业有机械电子、塑料制品、服装鞋帽、劳动用品、包袋、文具、工艺陶瓷等。农副业生产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工补农”,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推动郊区农副业生产的快速发展。1990年全区农业总产值16574万元(现行价),比1985年增长46.8%。在“七五”期间耕地减少1.08万亩的情况下,期末粮食总产量比1985年增长8.8%,甘蔗产量下降71%(因产销政策脱离实际,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花生产量增长16.8%,生猪存栏数增长2.9%,肉类总产量6550吨,增长46.7%,水产品产量增长46%。商业贸易市场繁荣,百业俱兴。1990年全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62537万元,比1985年增长1.5倍。区级商业零售机构4594个,从业人员11208人;饮食业和服务业经营机构1394个,从业人员3318人。对外经济贸易不断改善投资硬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外资创办“三资”企业和开展“三来一补”(即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的业务。1990年全区“三资”企业146家,投资总额40306万元,其中外资7688万美元。开业投产113家企业,年创工业总产值22971万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28%。“三来一补”实收工缴费346.4万美元,劳务输出82人,年创外汇20万港元。“七五”期间,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3051万元。主要建设中小学校舍3万多平方米和居民住宅1万多平方米,以及城市公共设施。
  (九)“八五”计划时期前两年(1991~1992年)
  1991年,区政府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把全区建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开放城市,1992年贯彻中共中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宏观调控,注重科技投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工业生产实施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为导向,增加投入,优化结构,重点开发,推动全局的指导思想。1992年全区工业总产值207690万元,比1990年增长1.25倍,提前三年超额完成“八五”计划提出的期末指标18.2亿元的114.2%。农业生产在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提高农副产品的商品率,扩大市场供应量,增加农民收入。1992年全区农业总产值19666万元,比1990年增长18.6%。粮食总产量增长1%,甘蔗产量下降15%,花生产量增长13.8%,生猪存栏数增长3.8%,肉类总产量8433吨,增长28.7%,水产品产量增长21.3%。市场商品丰富齐全,零售物价基本平稳。1992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066万元,比1990年增长34.4%。对外经济贸易,积极开展招商活动,建设工业经济小区,吸引外资增加投入,提高外向型经济的效益。1992年底全区“三资”企业共301家,投资总额12.0亿元,其中外资18847万美元。已开业的企业225家,年创工业总值5.1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24.4%,出口商品总值4498万美元。全区“三来一补”实收工缴费370万美元,比1990年增长6.8%,劳务输出452人,年创外汇6万美元。1991~1992年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164万元。主要建设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农副产品基地和文教卫生事业设施。
  第三节 综合平衡
  泉州是一个工业占主导地位的城市,工业经济总量占全地区1/3强。在计划经济的集中统一管理下,人力、财力、物力都纳入统一计划,严格按审批调拨供应、销售。全市工业生产有40%属于部、省计划内产品,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由国家计划保障。而占全市比重60%的市计划产品,尤其支农产品的生产、供应、销售则由市政府纳入综合平衡范围,以保障全市工农业生产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产销平衡
  市管计划产品的销售,“一五”期末曾一度规定“工不经商”,切断工厂和地区间的传统销售渠道,出现矛盾。于是“大跃进”后,市政府按年(或半年)进行综合平衡,就产品品种、质量、规格、价格、产量等问题,召集工商企业协调衔接,确定商业收购与工厂自销的产量,列入市工业产品生产收购计划。综合市管的产品计划量所需原材料总量,属计划内统配物资,根据国家和省分配给市的统配物资总量指标,按工农业生产的轻重缓急进行平衡,安排物资分配计划。60年代初期,国民经济调整后,市场供应日趋丰富,国家对流通体制有所改革,开始打破“工不经商”的局面,国营商业公司由统购包销改为商业选购与工厂自销并行。于是畅销产品,商业要求多收购或全收购,而工厂则要求多自销或全自销,对于滞销产品则相反。计划平衡物资量只有全市工农业生产计划消费物资量的40%。70年代以后,工商企业产销衔接平衡和协调产品价格的管理,逐步由指令性计划扩大为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产销关系。80年代以后,工商产销平衡基本走上以销定产的市场商品流通运行机制。
  二、生产资料平衡
  泉州工业以加工工业为主,许多原材料都是依靠外地区调拨供应。1956年全国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建立后,市政府既要保障占生产比重60%的市计划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又要设法弥补国家计划物资分配的缺额。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方面,列入国家投资计划下达的,国家按定额供应钢材、木材、水泥(通称“三材”),但是时常分配不足定额,而且砖瓦、石灰、砂石都由市负责。市地方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等均由市政府自行解决。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煤炭、电力、石油等能源物资,供需不足的矛盾接踵而至。据1984年全市主要生产资料消费统计,各类物资消费量是钢材1.54万吨、木材2.59万立方米、水泥4万吨、生铁5100吨、煤炭8.16万吨,而计划分配量仅占消费量的30%~40%。市政府综合平衡物资供需矛盾,解决办法一方面是发展地方原材料生产和节约材料或找代用品;一方面是向国内外市场流通渠道采购计划外物资,或采取协作互通有无谋求平衡。
  三、土地使用平衡
  泉州城市规模小,土地面积不大,城市建设用地,工农业生产建设用地相互间存在着矛盾。设立市建制后,城市建设用地长期受到限制。19511985年,商贸店铺、居民住宅和工厂企业错落在旧城区及周边,是一个小型的工业生产城市。1986年泉州市升为地级市,扩大中心城市面积,向东海平原延伸。对小城镇的发展,乡镇企业的创办,城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农副业生产的用地,对城市中的各行各业建设用地和城市公用事业建设用地,都由区地方政府进行协调平衡,按市、区两级的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规划进行安排各行各业的用地。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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