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鯉城区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3956 |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稽查管理 |
| 分类号: | F810.42 |
| 页数: | 2 |
| 页码: | 538-539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的税务稽查管理在50年代至80年代初一直持续进行,年年开展税务稽查工作。稽查工作以追回私营税户的偷税抗税款项为主要目标。自1963年起,纳税检查和所得税审查逐渐成为常态,查处了大量偷漏税和少交利润及折旧基金的案件。1985年后,每年都会进行约3个月的税收大检查,通过自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计查补税款项。1987年,鲤城区建立了税务检察室,紧密配合税务局催缴拖欠的国家税款,并查处偷税、抗税、贪污受贿等案件,挽回了国家税款损失。1989年,为了更好地查处税务违章案件,鲤城区税务局和泉州市直属税务分局相继成立了税务稽查队,专门开展税务稽查工作,使税务稽查专业化、经常化。至1992年底,税务稽查队共稽查各类税务违章案件602起,补税罚款达936.4万元。 |
| 关键词: | 鲤城区 财政税务 税收管理 稽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