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稽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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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95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稽查管理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2
页码: 538-5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的税务稽查管理在50年代至80年代初一直持续进行,年年开展税务稽查工作。稽查工作以追回私营税户的偷税抗税款项为主要目标。自1963年起,纳税检查和所得税审查逐渐成为常态,查处了大量偷漏税和少交利润及折旧基金的案件。1985年后,每年都会进行约3个月的税收大检查,通过自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计查补税款项。1987年,鲤城区建立了税务检察室,紧密配合税务局催缴拖欠的国家税款,并查处偷税、抗税、贪污受贿等案件,挽回了国家税款损失。1989年,为了更好地查处税务违章案件,鲤城区税务局和泉州市直属税务分局相继成立了税务稽查队,专门开展税务稽查工作,使税务稽查专业化、经常化。至1992年底,税务稽查队共稽查各类税务违章案件602起,补税罚款达936.4万元。
关键词: 鲤城区 财政税务 税收管理 稽查管理

内容

50~80年代初,除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外,年年开展税务稽查工作。1950~1957年,通过税务稽查共追回私营税户偷税抗税金额152万元。1963年,纳税检查和所得税审查进行1061户(次),在742户(次)中查出偷漏税77.7万元,少交利润及折旧基金22万元。
  1985年以后,每年都有3个月左右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税收大检查。每次都发动纳税户先进行自查,然后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1985~1992年,计查补税款5767万元。
  1987年5月,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税务局建立税务检察室。1989年9月,区公安分局也在区税务局建立税务公安办公室。检察室一建立,即紧紧配合催缴被拖欠的国家税款,查处偷税、抗税、贪污受贿等案件。到1992年底,共协助挽回国家税款损失409.7万元,立案侦查12起。税务公安办公室建立后,就动手抓教育,处理抗税“钉子户”和打击暴力抗税行为。至1992年底,共查处和协办违法违章案件125件,处理抗税29起,协助收回税款66.4万元。
  1989年起,税收征管和稽查实行分离后,为了更好地查处税务违章案件,鲤城区税务局与泉州市直属税务分局分别于1989年11月和1990年6月先后成立税务稽查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税务稽查工作,使税务稽查专业化、经常化。至1992年底,两个稽查队共稽查各类税务违章案件602起,补税罚款936.4万元。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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