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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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84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业务经营
分类号: F721.2
页数: 11
页码: 403-4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消费合作社组织社员日常生活资料为主,1952年开始发展农副产品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1978年全系统纯购纯销增长显著。80年代起,发展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业务,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1992年商品总购进和总销售增长5倍和1.6倍。
关键词: 鲤城区 业务经营 供销合作

内容

民国时期,各消费合作社自行组织经营业务,品种以社员日常生活资料为主,一些紧缺商品(如火柴、煤油等)实行“凭证供应”。民国34年(1945年),工人消费合作社开办招待所。
  1952年,开展农副产品收购、推销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发展农村生产,按照“有什么购什么,需要什么供应什么”组织自主经营或代购代销。1953~1954年,经营范围增加饮食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和农副产品加工,并代理农村图书发行。1955年,据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商业的分工,供销合作社主要承担农村市场。同年6月,实行粮油、食品购销“一条鞭”,有关业务分别移给粮食部门和食品公司。1964年,水产公司成立,供销合作社水产经营业务移出。1958~1976年期间,供销合作社体制两度被合并,但经营服务未曾间断,购销业务持续增长。1978年,全系统纯购纯销分别为2721万元、2659万元,比建社初期(1952年)的24万元、94万元分别增长112倍、27倍。
  80年代起,发展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业务,运用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服务。1982年,国务院决定改城乡分工为商品分工后,东海社开始进城办店,服务城乡流通。1984年,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市社要求各基层社为农民提供加工、仓储、运输、技术、信息等综合服务。此后,区联社各专业公司、各基层社在服务中发展购销业务。1992年,全区商品总购进5615万元,总销售6190万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5倍和1.6倍。
  第一节 农副产品收购
  1952年,为发展与农民的合作关系,在农副产品难销时组织收购、推销,并召开物资交流会,组织产销见面,当年农副产品收购总值18万元。1953年,南台供销合作社设点收购,实行“不以追逐利润为主要目的”,切实为社员生产全过程服务。1957年,主要农副产品实行“统一收购”管理,并纳入国家计划调拨。1961年起,对部分重要产品收购实行物资奖售。1970年,批判所谓“物质刺激”,一度取消物资奖售,至1972年4月重新恢复。1978年,全市农副产品收购总值502万元,比1952年增长26.9倍。
  改革开放后,农副产品经营逐步放开。1984年,有毛竹、茶叶、黄麻、龙眼、土纸5种实行计划管理,物资奖售亦改为补给市场差价,发给现金。1985年3月,农副产品管理全部放开,奖售政策停止执行。此后,农副产品收购随行就市,国营、集体、个体商户均参与收购,区联社系统内收购量相对下降。1992年,全区供销合作社农副产品收购总值177万元,比1978年下降64.74%。
  一、农土产品
  1952年,土产品收购以木柴、木炭、黄麻、龙舌兰麻和土纸为主,以及粮食、花生、大豆(统购统销后归入粮食局)和草席、生姜、中草药材(1955年移给医药公司)等。1957年,对黄麻实行计划管理,规定由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1961年,又对毛竹、土纸、木柴、木炭实行派购,并按收购量给予粮食、化肥奖售。1963年,派购品种增加龙舌兰麻、草席等,同时列入物资奖售。当时受暂时经济困难的影响,日用工业品短缺,为鼓励农民生产,奖售物资增加布票、食糖、胶鞋、煤油共6种,并提高粮食奖售额度。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日用工业品供应充裕。1965年起,取消食糖、胶鞋、煤油奖售,保留粮食、化肥、布票3种。1958~1970年,由于山林过度砍伐,破坏严重,木柴与木炭收购量日渐下降,以1970年与1957年比较,降幅分别为三分之二和十分之九。
  1979年后,农土产品管理逐步放松。至1985年,取消派购,供销合作社收购均随行就市。此后,多种经济成份竞相收购,有的由产销直接见面,供销合作社农土产品收购量逐年下降。
  二、茶果 蜂蜜
  1952年,组织果品(含干果)与蜂蜜收购,品种有龙眼、桂圆干(肉)、香蕉、梨子、枇杷等。1957年,桂圆干归口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管理,部分产品供应外贸部门出口。1961~1963年,归口管理增加茶叶、龙眼等,物资奖售标准为每50公斤茶叶奖售粮食10公斤、化肥40公斤;龙眼奖售化肥5公斤(桂圆干按干鲜1∶4折算)。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1966年和1971年泉州市荔枝、柑桔先后投产,产品亦归供销合作社管理和收购,物资奖售每50公斤荔枝奖售化肥2公斤(干鲜折算与桂圆干同)。1979年后,茶果产品计划管理逐步放开,由市场价格调节供求。此后至1992年,受多方参与收购的影响,供销合作社收购量逐年下降。
  三、食用菌类
  1978年,引进蘑菇菌种,传播栽培技术后逐年发展,产品由供销合作社代购交给泉州罐头厂生产蘑菇罐头(多数出口)。1981年,为蘑菇产量的高峰,当年收购842吨,比1979年增长3.5倍。后因价格下降,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种植减少,产量下降。1985年,仅收购146吨,比1981年下降82.64%。1992年,菇收购降至42吨。
  第二节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自供销合作社成立起,即把组织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作为重要经营业务,帮助发展农业生产。50~60年代,供应品种有肥料、农药与农药械、中小农(渔)具。70年代起,又增加农膜。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与化肥供应量的增加,销售额由1952年40万元增至1978年426万元,增幅近10倍。1983年,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各家各户均投资于生产,尤其是化肥购买量迅速增加。1992年,供应金额636万元,比1978年增长49.3%。
  一、肥料
  1952年,基层供销合作社供应肥料有化肥、商品杂肥(饼肥、骨粉、农盐等),其中以化肥为骨干品种,当年供应硫酸铵162吨。1954年,化肥实行计划供应,原则是“优先供应国营农场、农业社、互助组,适当照顾贫苦缺肥的单干户”。1954~1956年,新增硝酸铵、硝酸铵钙、硝酸钙、氯化铵和尿素等化肥新品种,化肥供应量逐年增多。1958年,全市化肥销售1013吨,为1952年的6.3倍。商品杂肥供应逐年下降。1963年,又扩大钾肥、磷肥(钙镁磷)供应,为缺磷缺钾农田增产创造条件。“文化大革命”中,泉州合成氨厂建成投产,结束泉州市无化肥生产厂家的历史,化肥供应不断扩大。1971年,供应量增至5320吨,为1952年的32.8倍。1971~1977年,先后增加硝酸钠、石灰氮、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复合肥等新肥种,供销合作社化肥供应达19个品种。为便于计划安排,市社执行省农资公司制定的“化肥折算标准表”,按实物含氮量折算为标准氮作为安排供应的依据。1978年,全市化肥供应量接近万吨,为1952年59倍。
  1979年,农民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化肥供应迅速增长。1981年,为适应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生产体制变革,供销合作社实行“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供应办法,并积极组织货源供应农民。1984年,开始简化计划安排,改变以往按季度下达计划为全年一次性分配,凭票分期供应,方便农民购肥。1985年,化肥市场管理放松,有的部门和集体、个体商贩参与经营,出现假劣化肥坑害农民。1986年,泉州市政府决定化肥、农药由供销合作社归口经营,恢复化肥市场管理。1989年1月起,执行《关于化肥、农药、农膜专营的决定》,鲤城区联社组织宣传贯彻,区农资公司和各基层社化肥供应实行数量、品种、价格、质量和供应时间“五公开”,并接受政府和农民的监督。1990年,国务院号召科技兴农,区农资公司等部门创办“庄稼医院”,接受农民科技咨询,指导农民科学用肥,优化化肥施用,节约农业成本。1992年,满江红、北峰、城东、东海、河市、罗溪、马甲共有供肥点22个,当年全系统化肥供应总量9945吨,为1952年的61.4倍。
  二、农药 农药械
  50年代初,供销合作社组织化学农药供应,并宣传药治除害。1955年,市社与农业局联合提出农药供应计划,纳入供销合作社系统调拨供应(时农药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购包销),品种有“六六六”粉、滴滴涕、赛力散、硫酸铜,药械为手摇喷雾器、喷粉器,并向农民宣传药物防治抗灾。当时为防敌人投毒破坏,农药供应需经乡政府出具证明,当年农药供应23吨。1956年,贯彻“防重于治”方针,各基层社加强与农技站配合组织虫情测报并作防治技术指导,农药供应增至31吨。1959年,农药列入计委计划管理,供销社安排供应,是年销售54吨。1963年,泉州市遭受旱灾,晚稻病虫害并发,市社把抗旱灭虫列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大力组织农药供应,品种增加“六六六”成药、“DDT”成药、敌百虫等,当年销售增至134吨。此后为防突发性灾害,供销社承担农药储备任务,储备额保持一年需求量。60~70年代,农药供应日益增长。至1977年,销售量已达588吨,为1955年的25.6倍。
  1979年,开始推行高效低毒的杀虫脒、托布津、稻瘟净、杀螟双、叶蝉散、多菌灵、除草醚、除草剂等新农药,药械供应主要是工农16型背负式喷雾器、552丙型压缩式喷雾器、0.55型单管喷雾器、丰收10型喷雾器等。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各家各户注重农作物除虫灭病,纷纷购农药、农药械备用,销售量增长。1982年,农药供应量达756吨,比1977年增长三成;农药喷雾器4518架,比1979年增长五成余。1983年,推广高效低残毒的有机氮和有机磷农药(如甲胺磷、1605单粉等),并逐渐淘汰有机氯类农药(如“六六六”粉、滴滴涕等),使农作物残留毒下降。1984年,农药市场开放,经营单位可直接与生产厂家签订合同,按合同供货,各种经济实体参与农药经营,有的掺杂使假鱼目混珠,损害农民利益。1986年4月,泉州市政府规定农药由供销合作社归口经营,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插手,严禁经纪人牵线挂钩从中渔利。是年,区农资公司推广使用国产“丁草胺”除草剂取代进口的杀虫丹,为国家节约外汇。1989年,区政府决定农药经营由供销合作社农资部门专营。1990年,在开展科技兴农中,区农资公司和满江红、北峰、东海、马甲等基层社“庄稼医院”、农资科技咨询服务站、配药站接受农民咨询治理农作物病虫害并开方配药、指导喷施,节约农药使用。1992年,全区供销合作社农药销售280吨,农药械销售807架(其中喷雾器453架、喷粉器354架),分别比1982年下降62.96%和82.14%,不仅节约生产成本,而且减轻环境污染。
  三、中小农具农用塑料薄膜
  中小农具供应 1952年,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中小农具供应,品种有竹、木、铁、棕(麻)四大类约近百个品种,常规供应的有谷笼、竹篮、畚箕、竹笠、竹扁挑、粗桶、谷桶、秧桶、喷漏桶、吊戽桶、大小靴、水车、锄头柄、棕衣、棕索、麻绳、麻布、锄头、锄锥、洋镐、镰刀、犁头、犁壁等,当年销售2万件。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中小农具销售日增。1958年“大跃进”中,中小农具销售增至17万件,为1952年的8.5倍。人民公社化后,农具破损率高,销售量迅速增长。1959年,销售28万件,比上年增长64%。1963年,学雷锋活动时,有的基层社组织职工带农具下乡,实行“边卖边修,修售结合”,并协助生产队建立农具管理保养制度。在“文化大革命”中,帮助农民维修农具工作中断。19661976年,中小农具销售由37万件增至108万件,10年中增长约2倍。1977年,市社对生产农具的毛竹材料实行价格倒挂供应(每支毛竹调进价2.6元,供应手工业社生产农具用竹每支1.2元),亏损额由供销合作社垫付。1978年,全市因毛竹价格倒挂亏损9.99万元,当年中小农具销售达118万件。1981年,基层社组织塑料桶、畚箕、斗篮、戽桶、吊桶等10多种供应,节约木材和毛竹。1982年后,中小农具多渠道经营,虽然价格略高,但质量较好,有些农民开始转向市场购买,供销合作社供应只起到抑制市价作用,销售逐年下降。1986年,全区供销合作社供应量仅39万件。1992年,又降为3万件,比1982年80万件下降96.3%。
  农膜供应 70年代初,农业部门推广薄膜育秧,以增温、保水、保肥并促秧苗生长。供销合作社配合组织农膜供应,随后逐步推开。1979年,供应量为23吨,1982年增至28吨。当时基层社设胶粘胶补维修点,为农民补修农膜,节约生产成本。1989年1月,农膜由供销合作社专营,销售比较稳定。1992年,全区农膜供应13吨,比1982年减少15吨,下降53.6%。
  第三节 生活资料供应
  民国时期,消费合作社设门市部,供应社员生活必需品,其中紧缺的煤油、火柴、肥皂、棉布等凭证供应。
  1952年,供销社供应生活资料包括食用杂品类、针纺织品、日用工业品、燃料四大类,除供应人民生活需要外,还承担驻军的供应任务。1955年,基层社受华侨物资供应公司的委托,设立专柜负责当地侨需物资供应。50~70年代,部分重要生活资料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凭证或凭票供应。改革开放后,生产发展,物资丰富,逐步取消票证供应。1985年,生活资料全部放开,个体商贩参与经营,网点遍布城乡,农民就近购买,十分方便。1992年,供销社生活资料供应品种由1952年的1000多种增至6000多种,供应金额由42万元增至1343万元,增长30.98倍。
  一、食杂用品
  1955年,市社粮食、油料、食品业务移出后,主要经营茶叶、干鲜果、干鲜菜、水产品、糖烟酒、调味品以及糖果糕点等食杂用品。1959年,糖、卷烟列为凭票供应,其中白砂糖、乙级以上卷烟列为侨供商品。1961年,农村出现水肿和妇女闭经疾病,黄酒、桂圆干列为病需商品,实行特需供应(至1962年疾病消失后停止),另把高档瓶酒列为侨供商品供应。1962年,根据上级指示开办自营业务,按照“有赚有赔,微利经营”原则,允许参与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后的花生、大豆、猪肉等商品实行议购议销,至1965年停止。1964年,水产局成立,水产品经营业务移交水产部门经营。60~70年代,供应量随社会生产的发展与人民生活的提高而逐渐增加,仅糖烟酒类平均增长1.5倍。1980~1983年,因社会物资渐次丰足,市场随意可以买到所需生活物资,国家逐步放开管理,卷烟票随之取消,侨供和军供亦先后停止。有的基层社设立货栈,参与完成统派购后的粮油商品实行议购议销,调剂余缺。1989年,农村取消食糖定量,此后粮油、食杂和茶果商品全部开放,由多种经济成份参与经营,多条流通渠道供应。1952~1992年,供销社茶果、食杂商品供应不断扩大,期末供应品种约1000多种。
  二、布匹、针织类
  1952年,组织纺织品、针织品供应农民,有棉布、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生衫裤、毛巾等约300个品种。1954年,棉布列入统购统销,实行凭票供应。
  1960年,针织品中的毛巾、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生衫裤都凭布票供应(后于1965年取消收票)。1960~1961年,棉布先后列为农副产品奖售和侨汇供应物资。此后供应量逐步增加,以1962年与1960年比较,棉布供应增长54%,三种主要针织品增长8.6%。1963年,组织化纤布(包括涤棉混纺布、棉花化纤布)供应农村,当年销售850米。60~70年代,随着针纺织品生产的发展,农村供应逐年增多。1981年,棉布供应达62.2万米,为1952年1.29万米的48倍;主要针织品达13.5万件,为1952年0.47万件的28.6倍;化纤布(包括混纺布)供应30.9万米。1981~1984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农民开始购买成衣,呢绒绸缎也成为农民衣着用料,供销合作社即时组织供应。1981年供应成衣6.47万件,1984年供应呢绒、绸缎5625米。1985年,取消棉布供应票,市场放开,允许多种经济成份经营,农民取便就近购买,供销合作社布匹、针织品经营逐年下降。1992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经营布匹、针织品近千个品种。
  三、日用工业品
  1952年,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所需的日用工业品供应。50年代,供应品种主要有保温瓶、胶鞋、火柴、时钟、肥皂、铁锁等小百货和文化用品与五交类的元钉、铁丝,日杂类的铁锅、瓷器等。60年代,由于农民生活的改善而增加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手表以及洗衣粉、塑料鞋等的供应。70年代,随着电力供应向农村普及,灯泡销售量迅速增长。1979年销售灯泡4.95万个,比1970年4845个增长10倍。农村生产体制变革后,农民生活水平提高。1982年起,基层社组织家用电器、皮鞋等供应农民。1986~1992年,全区供销合作社日用工业品经营品种日渐扩大,期末经营品种约3000种,但单项经营量受多渠道市场竞争影响日益减少。
  四、燃料、建材类
  燃料供应 50年代起,供销合作社组织木柴、木炭供应城镇居民。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供应木柴9.22万吨、木炭1.96万吨。1958年,开辟平价煤炭和柴油供应,当年销售煤炭1250公斤、柴油150公斤。60~70年代,随着以煤炭为燃料的推广和农业机械的发展,煤炭、柴油供应量与日俱增,木柴、木炭供应量随之锐减。以70年代与60年代比较,供应煤炭1.62万吨,增长2.8倍;柴油5543吨,增长14倍。80年代中期,取消农村平价煤供应,加上计划外煤、油冲击,基层社销售量下降,煤炭不再供应;木柴和木炭受封山育林影响,物稀价昂,降幅最烈。1992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经营柴油195吨、木柴64吨、木炭39吨。
  建材供应 1982年,供销合作社为满足农村建房需要,增加建材供应,当年销售玻璃527平方米、水泥23吨。1983年,销售量猛增,供应玻璃3339平方米、水泥288吨,分别比上年增长5倍和11.5倍。1984年后,受多种经济成份和多条流通渠道的冲击,销售量逐年下降,全区供销合作社停止建材经营。
  第四节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1952年,供销合作社组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变废为宝,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收购品种主要是废钢铁、废锡和杂铜,以及废麻、废纸、破布、杂骨等,主要提供金属加工、冶炼、造纸等原材料,当年收购额2万元。1955年,收购品种增加羽毛、废橡胶、酒瓶等约50多种,其中杂铜、废锡、废铅、废棉、废纱、杂骨、废橡胶、破布8种由总社管理纳入计划调拨。1958年,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并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社会废品回收商贩教育整顿,规定重要废品不准自收自卖,收购后交由供销合作社纳入计划利用,同时打击废有色金属投机倒把活动。当年全市供销合作社收购额增至12万元。
  1959年,重要废有色金属(杂铜、废锡、废钢铁)实行统收统缴,纳入国家计划安排,其他品种允许就地加工利用。“文化大革命”中,废旧物资回收未曾间断。1973年,回收总额达32万元,比1958年增长1.6倍。但因管理松弛,致使有的窃来物鱼目混珠。1977年,市社恢复后,再次对社会个体废品回收商贩进行整顿,重新审查、登记、发证,加强对窃来物的鉴别和申报,打击社会犯罪活动。1978年7月,组织收购人员下街登门收购,回收品种增至近百个,回收金额增至65万元,比1973年增加1倍以上。
  1980年,国家规定个人出售拣拾金属器材需凭证明登记收购。1983年,重新规定废有色金属按计划交售任务外,均由基层社自主经营。1985年,根据地区行署通告,工业企事业废金属回收由物资部门收购,按计划完成上交任务;社会上民间零星部分由供销合作社收购,交地区计委安排使用。1989年,省府办公厅规定县以上物资局、县联社为废金属收购、加工、供应的主管单位,工矿企业废旧金属不得向社会销售;有营业执照的个体户为国营和集体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的补充,只限于收购社会零星废旧金属。1952~1992年,全区供销合作社废旧物资回收主要调供有关生产单位加工利用。
  第五节 农副产品加工
  1953年,市合作总社创办铁器生产合作社、木器生产合作社、肥皂加工厂3家。1955年,分别划归市商业局、市手工业联社管理,此后供销合作社的社办工业主要进行农副产品加工。1956年,市区10多家私营茶庄合并成立公私合营茶叶加工厂。50年代末至60年代,北峰、马甲社根据服务农民生活的需要创办酱油厂、糕饼厂,但产值不大,效益不高。1977年,市社恢复时有茶叶、酱油、糕饼加工厂4家。1979年,市农资公司创办菌种站,生产“5406”菌肥和“7216”菌药供应农民。1984年,市联社为把基层社办成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商办工业。1985年,全市有农副产品加工业23家,其中茶果加工类5家、食品加工类6家、菌种类3家、金属加工类2家、服装制衣类3家、其他4家。是年7月和11月,泉州市茶叶加工厂生产的武夷清源茶饼、双虎牌万应茶、铁罗汉先后参加省和全国商办工业展览,受到好评。1986年和1988年,鲤城区茶叶加工厂生产的“鹭江牌”保健美减肥茶与“老君牌”保健美减肥茶分别获得国际巴黎美食博览会金桂奖、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金质奖。1986~1988年,部分工厂(加工场)由于技术力量不足,产品质量不过关,造成亏损而倒闭。1990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仅存茶叶加工厂、土产日杂公司瓷器彩绘加工场、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的废钢铁加工场、满江红社的冷冻厂、罗溪社的铜锣厂、北峰社和城东社的酱油厂、糕饼厂等12个厂(场、站)。1979~1992年,鲤城区茶叶加工厂组织保健美减肥茶出口147吨,创汇323万美元。1992年末,全区工厂(场、站)共有职工127人,资产526万元,当年总产值374万元,创税利42万元。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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