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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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69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人民公社
分类号: F325
页数: 2
页码: 262-263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8年,泉州市郊区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受“左”的思潮影响,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1961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调整生产关系,促进农业发展。
关键词: 鲤城区 生产关系 人民公社

内容

1958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和福建省委关于试办人民公社的指示精神,郊区成立东海、江南、北峰3个人民公社,郊区农民原有的45个高级社,20940户95214人,除37户保留单干外,其余全部加入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生产资料和社员自留地、山林、果园一律归公社所有,分配上采取半供给加工资制,社员吃饭、教育、医疗、生育、婚丧等由公社统一供给,并发给部分工资。
  由于在公社化的过程中,受“左”的思潮的影响,大搞“一平二调”(公社生产队穷富拉平;劳力、财物统一无偿调拨),强调“三化”(即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食堂化)。同时,瞎指挥、浮夸风盛行,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1958年,全市粮食总产量仅3.9万吨,比上年减少1.4万吨。
  为了便于统一指挥,成立泉州市民兵师,普遍办起以公共食堂为主要形式的公用事业。公共食堂大的100户以上,中的100户左右,小的三五十户。耕作上实行所谓移行并坵密植,要求深坑填土晚稻0.8~1.2尺,甘薯1.5~2尺,每亩植苗0.6~1万株,施肥3000~5000担,并把密植造假现象形象化为“鸡蛋放在上面不落地,老鼠从地面钻不进去,姑娘在上面跳舞不会倒”。生产上瞎指挥,先是亩产千斤指标,一经修订即成了亩产双千斤指标。中共重庆会议召开后,更提出亩产万斤的奋斗目标,浮夸现象层出不穷,先后“发射”亩产万斤花生、2万多公斤黄麻、2.5~3万公斤甘薯、5万公斤甘蔗、35万公斤青年试验田的“高产卫星”,农民生产积极性遭受挫伤,粮食生产急剧下降,早稻产量多数只有亩产200公斤左右,最差的亩产还不足150公斤,而1958年年终总结全市粮食亩产却达375公斤。1958年底,泉州市开始纠正“大跃进”和公社化运动中“左”倾错误,12月中旬组织整社工作小组下乡,以江南乡为重点开展整社工作。入社初普遍大宰家禽家畜,农副产品大幅度减少。1959年初,猪上市量比上年同期减少75%,家禽减少86.6%,水产品减少17%,蛋品减少73%,蔬菜每人每天吃不到半斤。同年3月,市委召开五级扩干会,纠正“大跃进”的错误,下放基本核算单位,将原来的28个生产大队、202个生产小队重新划为45个大队、319个小队,把权力下放到生产大队;重新确定分配制度中工资和供应部分的比例;制定大集体的小自由十项规定,如社员生活资料永远归社员所有,允许社员经营一些家庭副业、饲养家禽家畜、种植房前屋后或生产小队指定的空间小块土地,分配比例大体为税收7%、公积益金10%、生产费用23%、消费金60%,对公社化无偿征用的耕牛、农具、房屋也分别作出处理。
  1960年初,在反右倾斗争推动下,出现第二轮“大跃进”狂潮。泉州市郊区农村人民公社重新刮起“共产风”,合并6个大队,让富队去扶助穷队,划出7个大队44个生产队3459个农户组织农场,无偿抽调25个队办工厂改制为社办工业。上半年,一度散伙的公共食堂又普遍恢复起来,郊区3个公社共办食堂351个,供餐人口占农业总人口97.5%。同时收回社员自由地,无偿征用民房、生产资料甚至家禽家畜,抽调20.6%的劳力作临时工,参加修建铁路和水利,造成农业劳力紧张。
  1961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全面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允许社员扩大自留地,实行冬季自由一季,并允许社员发展家庭副业;采用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1963年,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充实、巩固、提高”的八字方针,将45个大队319小队分别调整为93个和868个,将土地、劳力、耕牛、农具长期下放归生产队所有,以生产队为单位实行分配大包干,即生产队的收益,除完成征购,上缴大队少量机动粮、公积金外,其余产品、现金完全由生产队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分给社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取消社员自留地、副业生产,个别地方搞政治评分,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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