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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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12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分类号: D442.8
页数: 4
页码: 746-7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妇女联合会的组织和工作情况。组织方面,1950年成立安溪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1年正式成立安溪县民主妇女联合会,1958年更名为安溪县妇女联合会。主要工作方面,包括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抚育、培养少年儿童。
关键词: 妇女联合会 安溪县

内容

一、组织
  1950年8月成立安溪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1年12月16日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安溪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编制3人,设主席1人。1954年3月第三次妇代会把妇联主席、副主席改称主任、副主任。
  1958年1月,安溪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更名为安溪县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县妇联会)。
  1968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妇联会自行消失,妇女工作归革委会政工组分管。1971年2月成立安溪县革命妇女委员会,设副主任3人。
  1973年6月,恢复安溪县妇女联合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县妇联会设生产福利部、儿少部、宣传部及办公室。至1990年底,全县23个乡镇成立妇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委员若干人。
  二、主要工作
  (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53年,安溪县成立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县妇联利用各种会议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配合调解委员会举办调解员训练班,训练区乡妇女干部,为基层担负起婚姻调解工作,处理家庭纠纷200多件、违反婚姻法的案件66件。1957年,县妇联配合有关单位开始在农村中推行妇女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措施。1959年,配合县防疫站等有关部门对全县60070名已婚妇女进行妇科病的调查,查出患有子宫脱垂728人,并对患者进行治疗。1961年12月中旬,组织大批医务人员设立医疗所200多所,对患病妇女进行药物、针炙、蒸汽等方法配合治疗,县政府还供应大米、糖、海产等营养品,治疗效果尚好。1976年至1982年,全县妇女干部协助处理婚姻家庭纠纷368件。1982年,查治子宫脱垂患者583人,进行扫尾治疗558人,治愈率达95%。治疗尿瘘患者52人,治愈率84.6%。达到晋江地区卫生部门验收标准。县妇联重视妇女劳动保护,规定全县机关厂矿妇女职工每年都享有例假,产妇给产假56天,难产者可延长半个月,工资照发。1981年后,凡初产妇年龄在24周岁以上者,可增加晚育产假半个月,儿童未满周岁的乳母,每次照顾1小时哺乳时间,未满半周岁的可不上夜班。1983年12月16日至19日,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座谈会,聘请法院和司法局的同志讲解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知识。各公社妇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婚姻法,共出宣传栏39期。是年,县委召开打击人贩子专门会议。县妇联与公安局、纪检、团县委联合组成调查组,到城厢公社镇中大队调查外地流入妇女儿童情况。解救被拐骗外省妇女儿童78人。1983年至1984年,受理来信来访921件(次)。1984年3月25日,成立安溪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成立法律咨询小组,聘请2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开展妇女儿童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工作。在2月至3月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建立36个宣传站11个法律咨询站,接待群众来访347人次,全县涌现出一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和积极分子。县妇联还根据《福建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精神结合县内实际,制定出十条切实可行的维权条款,经县委审批后转发各乡镇(场)参照执行。1985年,结合宣传婚姻法,清理早婚,帮助养女、寡妇解决婚姻生题。龙涓乡妇联为2名养女争得了婚姻自由。1987年至1988年,解救受害妇女儿童88人。989年至1990年,县、乡两级妇联接受来信来访1465件(次)。解救8名受害妇女。
  (二)抚育、培养少年儿童
  县妇联把抚育、培养、教育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列为重要议事日程。1951年,县政府下文宣传组织农忙托儿所,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使180多名婴儿首先入托。至1956年,全县办托儿组21个,入托儿童660人。并有154个高级社组织387个季节性农忙托儿小组,收托婴儿2402名。县妇联配合卫生部门推广新法接生,举办新法接生学习班,训练新法接生员。1962年经考核取得合格接生员证书474人。新法接生20255人,新法接生率达90%。1979年,根据晋江地区在青阳召开的全区部分儿童免费驱蛔会议精神,首先在城厢公社员潭大队搞试点,并于11月下旬,抽调医务人员到各公社对1至7周岁儿童分服“驱虫净”,为儿童驱除蛔虫。1980年至1981年间,又分别在县幼儿园、墩坂幼儿园对857名儿童进行驱蛔。1980年,开始对县幼儿园的儿童进行定期体检,建立体检卡,配合抓好卡介苗的预防、接种;对幼儿身高、体重、胸围进行体检。当年受检儿童1576人,对患蛀牙、砂眼、中耳炎、头癣等疾病进行治疗。对幼婴健康状况进行分析统计。1981年,各级妇女组织认真执行中央书记处“关于妇联应把抚育、培养、教育少年儿童工作为重点”的指示,把托幼工作摆在重要地位。至1982年9月,全县各公社、镇、场都办中心示范园所,有119个大队办190班幼儿班,比1980年增长228%,入园幼儿由1980年的1725人增加到7505人。1984年1月25日,晋江地区卫生局对全区各县新法接生工作进行考核,县新法接生率为91.41%。当年“六一”节期间,积极宣传发动捐款捐物,为儿童办实事,全县各单位各部门为儿童捐款4000多元,还有一批图书、玩具等。1985年,成立“安溪县儿童少年福利基金会”,先后有华侨、专业户、个体户及集体单位为儿少工作事业捐款2.5万多元。1986年至1990年建立家长学校10所,传播家教知识,交流家教经验,密切家校联系。妇联组织向社会宣传“爱护儿童,保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作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公民意识,努力为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宣传教育
  解放后,县、区妇联配合党政部门各时期中心任务,组织广大妇女学习各种文件、报纸。开办民校、夜校,组织妇女学习文化。全县参加民校学习的妇女16628人。1953年有221名妇女通过考试,获得非文盲识字毕业证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妇联组织全县妇女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1978年至1982年期间,受全国妇联表彰的“三八”红旗集体1个,“三八”红旗手3名;受省妇联表彰的“三八”红旗集体1个,“三八”红旗手21名;受县妇联表彰的有“三八”红旗集体39个,“三八”红旗手251名。1982年与县文化局、团县委联合组织一支农村业余文艺宣传队,在全县农村和厂矿巡回演出63场,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出现的大好形势,宣传反对封建迷信,提倡社会主义新风尚。春节期间,为17对男女青年举行文明婚礼和办理短期旅行结婚。1983年,广泛开展“五讲四美”活动,洪慧娟、李丽君、傅乌治、林抱花等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984年,开展“四自”、“四有”教育活动,全县有37户“五好家庭”、150多名“三八”红旗手和20个“三八”红旗集体受到表彰;开展尊老、敬老活动。在有关部门支持下,相继成立虎邱敬老院和官桥福利院,接收21位孤寡老人,其中妇女11人。1988年,开展“女状元”竞赛活动,有40名“女状元”、“女能人”、55名“三八”红旗手、45户“五好家庭”和15名优秀妇干受到县妇联表彰。1989年,在农村妇女工作中,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破除旧俗为重点,开展以“五提倡”、“五反对”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服务行业中,以帮助妇女树立经济观念、优质服务为重点,深入进行“两德”教育活动。1990年,全县受表彰“五好家庭”692户,“三八”红旗手163名,先进妇代会25个,村优秀妇女干部82名。
  (四)组织妇女参加生产劳动
  解放前,安溪妇女受封建传统习俗束缚,以从事家务劳动为主,很少参加田间劳动。
  解放后,各级妇女组织配合党和政府各时期的中心任务,组织发动农村广大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54年,参加初级社妇女劳力8085人,其中当社长6人,副社长156人,会计1人;参加常年互助组妇女劳力26008人。参加临时互助组妇女劳力51895人。广大妇女在参加田间劳动之余,努力学习推广农业生产技术。1958年,全县妇女学会犁田9544人,学会耙田6449人,学会插秧46066人。县妇联还结合宣传勤俭持家,推动家庭饲养业发展,1958年,全县妇女养猪141931头。1978年,县妇联配合乡、镇领导,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妇女耕山队14队139人。是年,全县妇女参加农业生产人数达117849人。1980年,全县妇女参加开茶果园22327人,开垦茶园13356亩,果园561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在发展多种经营和商品生产中涌现出一批“两户一体”(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1981年,城厢罗内大队妇女耕山队,落实茶叶生产责任制,当年采制650公斤茶叶,交售国家集体542公斤,被评为省“三八”红旗集体。凤城镇上山村发动妇女向山“掏金”,发展果树生产,至1987年全村妇女种杨梅收入41万元,香蕉收入18万元,菠萝收入4万多元。县妇联重视妇女实用技术培训,举办培训班,聘请农业局、经作局、兽医站技术人员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果树栽培与管理、家禽家畜饲养与疾病防治等知识讲授。安星藤器有限公司与凤华制衣有限公司是安溪县两家创汇大户,安星公司竹藤加工点遍布全县20多个乡镇,1988年有女工7300多人,占生产工人的90%;凤华制衣有限公司的女工占生产工人总数的98%。全县以妇女为主生产创汇的竹藤、服装、茶叶、纺织、陶瓷、抽纱等项目达1147万美元。1989年,全县涌现出带头先富的女专业户1955户,城镇个体户380户,相继出现了“增收千元”的女状元228人,有7名“增收千元”女状元受到省、市表彰。各级妇女组织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外向型厂家生产。1990年,全县有2.1万多名妇女参加外向型厂家生产。在现有企业中有女职工2.4万人,占10.5万女劳力的23%;全县有10万多名妇女造林种果,造林81413亩,种果44955亩,种茶2995亩。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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