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派劳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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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03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公派劳务
分类号: F752.68
页数: 2
页码: 599-600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安溪县通过省中福劳务公司和市中泉公司等机构,派遣了大量劳务人员,涉及建筑、制衣、电子等多个行业。这些劳务人员在新加坡、塞班岛等地工作,期限多为2年,部分人员已申请定居。
关键词: 安溪 劳务公司 公派劳务

内容

安溪公派劳务主要由省中福劳务公司和市中泉公司直接对外签约,分配下达劳务指标,在安溪县进行挑选,办理政府护照外派。1986~1990年公派劳务输出745名,续派225名,合计970人。
  1986年2月,泉州市中泉公司同香港联泰制衣公司签署劳务合作合同,开辟美国塞班岛劳务市场,安溪与其共同合作,由凤华制衣公司和安侨制衣厂对报名受聘工人进行技术培训,参加训练者近百人,经技术考核,选拔18~25岁的男女青年78名,受雇主聘用64名,其中女工42名。于1986年6月分3批从厦门乘坐火车直抵上海转乘飞机,经日本东京转机到达塞班岛。安溪衬衣工人到塞班岛后吃苦耐劳,组成流水作业生产线,月计件薪金300~400美元,中泉公司向工人提取工资的50%为管理费。,此批劳务期限2年,1988年8月期满后陆续回国。1988年10月经挑选续派塞班岛衬衣工人13名。
  1986年6月,省中福公司同新加坡专艺代理公司签约招聘闽南建筑劳工,安溪外派316名,分别被聘用于新加坡源美公司59名、康新公司40名、李金塔公司69名、和发公司14名、永合隆公司46名、同合城公司30名、王松公司58名,于1986年9月至11月分7批派赴新加坡。该项建筑劳工在星洲月薪400新币,连同加班约800余新币,雇用期限2年,期满后部分劳工按时回国,多数劳工继续延期受聘,至今尚有100余人,已经在新加坡国申请定居。
  1987年3月省中福劳务合作公司同新加坡金城代理公司签订合同,到安溪招聘18~25岁未婚、高中毕业的女电子工100名。她们分别被聘用于MIC电子公司10名;松下电子公司21名;JVC电子公司41名;佛斯特电子公司20名;工具电子厂6名;新门子电子公司2名。百名电子工人从1987年8月至1988年3月分期分批出国,其月薪320~380新币不等,连同加班约有600余新币,省中福劳务公司向劳工每月收取70新币,续派劳工更改每月收取60新币为管理服务费。聘用期限2年,期满后继续派出95名,尔后陆续申请获取永久居留身份证。
  1987~1988年新加坡星联发沙场和源美公司与省中福劳务公司、县国际公司友好洽商,订立合约,4次在安溪招聘44名新加坡普通建筑工人。此项劳工操作清理海滩泥沙作业,活重薪金略高,月薪700新币以上,聘用期限2年,期满后6名回国,其余38名劳务人员于1990年续派新加坡,并在新加坡报考技术师,申请定居。
  1988~1990年澳门电子玩具公司通过外地中间商与省中福劳务公司办理出境手续,在安溪招聘137名电子玩具女工;1988~1990年市中泉公司分配安溪选派海员17名;1990年12月,香港聚恒兴制衣厂有限公司与县国际公司签订合约,招聘凤华制衣公司车工23人(其中女工19人),由中泉公司和县国际公司承办外派手续,劳工在香港聘用期2年,月薪4500港元,雇主及承办公司向劳工抽取工资的30为管理费和住宿费;香港联泰制衣有限公司来安溪招收制衣车工5人(其中女工3人),聘用期限2年,月薪4200港元,市中泉公司抽取管理费15%,雇主扣住宿费10%;香港祥利实业公司招收制模具技工1名,月薪5700港元,中泉公司承办出境手续,抽取管理费15%。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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