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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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9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494-4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安溪没有专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1949年成立县工商科,1957年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1960年并入税务局,1963年改为工商科并入市场管理委员会,1972年恢复工商行政管理局。1984年设立人事秘书股、市场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企业管理股、个体经济管理股。
关键词: 安溪县 经济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 管理机构

内容

一、工商行政管理局
  民国及其以前,安溪没有工商行政管理专设机构。民国19年(1930)7月县城成立城区商会。对县城230户小商贩进行统制,按上市商品分类定点交易。民国22年8月有关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由县政府第四科(后改为建设科)办理。民国23年7月成立安溪县商会,协助建设科办理日常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949年成立县工商科,配备科员2人。1955年8月撤销县工商科,工商行政事务分别由工业科、商业科办理。
  1957年9月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备人员3个。1958年3月,撤销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商业局设立工商行政管理股。1959年8月,恢复工商行政管理局。1960年10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入县税务局。1963年9月,工商行政管理局改为工商科,并入县市场管理委员会,
  1969年9月,撤销工商科,成立税务市场管理站。1971年,税务市场管理站撤销,并入县财政局工商组。1972年10月,恢复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4年5月,县工商局内设立人事秘书股、市场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企业管理股、个体经济管理股。
  1988年1月,核定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48人,其中县局26人。
  二、工商行政管理所
  1979年11月,县按经济区域设立城关、官桥、虎邱、西坪、龙涓、蓬莱、湖头、剑斗、感德、长坑等10个工商所,属县工商局派出机构。负责市场管理、个体经济管理,以及代理县局一些工商行政事务。
  三、市场管理委员会
  民国33年(1944),市场设管理员。
  1950年城关、湖头、官桥、珠洋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下简称市管会)。
  1956年11月,县成立市场管理办公室,基层较大圩场的城关、官桥、蓬莱、湖头、长坑、西坪、龙涓成立市管会,圩场较小的成立市管小组。
  1963年9月,增设县市管会。是年,按区公所所在地成立8个市管会,配备专职市管员8人,固定交易员11人,临时交易员36人。
  1969年9月,撤销县市管会,成立县税务市场管理站。1971年税务市场管理站撤销。
  1972年10月,县设立城关、魁斗、剑斗、福德、桃舟、长坑、龙门、罗岩8个检查站,配备专职检查员32人。12月,以行政区域成立城厢、官桥、虎邱、西坪、龙涓、龙门、尚卿、芦田、蓬莱、湖头、魁斗、金谷、剑斗、感德、长坑、样华等16个市管会,配备人员29人。
  四、经济合同仲栽委员会
  1982年7月,工商局增设经济合同管理股。
  1984年8月,成立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兼任主任,委员7人。
  五、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
  1964年11月,16个公社设立检举、揭发投机倒把活动情报站。
  1965年1月,成立县打击投机倒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安、检察、法院、工商、供销、税务、商业、粮食部门组成。
  1968年5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抽调有关部门13人组成领导组,基层各公社成立打击投机倒把领导小组。
  1977年3月,成立县打击投机倒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层16个公社成立打击投机倒把领导小组。
  1981年3月,成立县打击走私、投机倒把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985年6月,核定打击走私投机倒把办公室行政编制1人。
  六、消费纠纷仲栽委员会
  1988年12月,成立县消费纠纷仲裁委员会。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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