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2963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物价检查 |
分类号: | F714.1 |
页数: | 2 |
页码: | 493-494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安溪物价相对稳定。民国27年,厦门沦陷,安溪外米断绝,县政府宣布粮食为非自由商品。民国37年,粮价暴涨,县政府采取强硬手段平抑粮价。1951年和1953-1957年,工商部门和商业主管进行检查监督。1958年后,部分商品管理权限下放。1960-1964年,商业系统组织物价检查。1980年后,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物价检查工作组进行大检查。1985年后每年重大节日前后配合组织工商、税务、公安、计量、防疫等部门开展市场物价大检查。 |
关键词: | 安溪县 经济管理部门 物价管理 物价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