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医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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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48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医政管理
分类号: R194
页数: 2
页码: 979-980
摘要: 本节介绍了明清时期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惠安县卫生管理机构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卫生管理 医政管理 惠安县

内容

明清两代,县设有医学训导1员,管理全县的医学。
  民国24~26年(1935~1937年),创建惠安县戒烟院,主管戒烟(鸦片)、戒毒事宜,兼行卫生行政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设卫生科、局,管理全县医政。1949年9月,接管原惠安卫生院,改称惠安县人民政府卫生院;1952年10月,接管仁世医院,并入惠安县人民政府卫生院。
  1951年始,把私人诊所组织起来,在其所在地成立联合诊所。至1957年,全县有联合诊所18家。1958年,这些联合诊所改组为公社保健院。此后,随着体制的改变,先后改称为公社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会上仅存的个体开业医,大多数为镶牙生、牙技士以及一技之长者。
  60年代,县在农村建立村级卫生组织—村卫生所。“文化大革命”期间,发展为由大队、生产队、个人三者集资开办的“合作医疗站”,实行合作医疗制度。1981年以后,合作医疗制度逐渐消失。1987年2月,在全县各乡镇普遍开展对村级卫生组织的整顿。5月,整顿工作基本结束,共建立村卫生所395个;经考试合格的乡村医生273人、合格的卫生员317人、合格的接生员185人。
  1962年3月,县卫生局对个体开业医实行考试,合格者239人,给予发证。1982年后,经多次清理整顿,考试合格和符合免试条件者475人。1985年后,获《开业医生许可证》者249人,获《开业医生暂准证》者82人。
  1989年,全县有公立卫生部门8个、工业及其他部门的医疗机构29个、集体所有制卫生机构18个、村及个体设置的医疗点745个。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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